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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同人)停不了的穿越 作者:阳羡书生(晋江vip12-7-22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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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已然僵直,僵直,僵直,僵直的宁采臣大发议论,其中以小青的建议最为醒目:“那老爱来找咱们麻烦的黑风老妖不是最爱吃人肉吗?咱们给这小书生灌个三斤砒霜下去,然后丢进黑风寨,你们说怎么样?”
  一众妖怪们大声喝彩。
  宁采臣在内心默默泪奔。
  另外那些对人类比较友善,性格又温和的妖怪去通知了小倩,小倩急急赶来救场。她和小青绝对是上辈子的冤家,一见小倩来了,本来只是拿宁采臣取个乐的小青立马要把这书生丢黑风寨里头去了。
  “小青,你忘了姥姥说不准害了人命了吗?”小倩搬出挡箭牌。
  听她提到姥姥,小青撇撇嘴,领着一帮纯粹闲着来找乐子的妖怪们出去了。
  宁采臣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在西华山呆了下来,又惊讶万分地发现兰若坊,还有那些善堂,义学,竟然是这些妖怪们的产业。
  小书生天性纯良,一副热心肠,又对异类没什么偏见,便也撸了膀子来帮手。
  时间慢慢过去,倩女幽魂的剧情虽然跑得没了影,这俩主角到底还是走到了一起。
  宁采臣羞羞涩涩地拿自己好不容易攒起来的那点银子,托下山去兰若坊的妖怪给他捎了几尺布头,几朵绢花,又傻想着添上了几样,等回来就凑作了份礼,找程西西去求娶聂小倩了。
  程西西看着眼前这呆头书生傻乎乎的样子,挺痛快地答应了,回头跟妖怪们给小倩准备了厚厚的嫁妆。
  小书生穷得要命,就连城外头的房子他也只买得起两间破瓦房,妖怪们给他好好布置了一下。到迎亲那天,老早就喊着不来的小青拎了把不知哪来的长剑,杀气凛凛找上了正一会儿发愣,一会儿傻乐,手足无措地等着送亲队伍的宁采臣。
  “宁采臣,给我听着!你要敢对不起聂小倩那呆子,就等着被灌砒霜吧!”
  这节小插曲,除了再次遭受砒霜恐吓的小书生以及恐怖份子小青外,只有个一早挑了好位置看戏的程西西见到。
  等拜完堂入洞房,西华山上一众妖魔鬼怪大大热闹了一番后,也就回山了。
  顺顺利利地又过了两年,程西西总觉得心神不宁,像是有什么事要发生。静下心仔细算了算年份,竟然快到了这柳树妖的天劫。
  程西西一年前刚把那柳树妖本体给炼化了能随身带着,见天劫就在眼前,想了想,她便远远地跑到了东海,找了个空旷的无人岛停下。
  这天劫本来应该并不厉害,尤其她又是柳树成精,草木精怪的劫云从来是要弱一些的。
  可程西西千算万算,漏算了最重要的一点,她的前任,正牌柳树妖姥姥,那可是个手上无数人命的角儿,而这些都是要算到她头上去的。
  前三轮九道天雷劈过之后,程西西已经皮绽骨焦,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了。
  而天上劫云再次聚拢,边缘有紫金色的雷电翻滚闪动。
  “轰——!”
  
           作者有话要说:来贴图。
哥哥同Joey的倩女幽魂都是最经典一剧啦,我爱它多过伟仔后来那部。
Joey真好靓。
先来哥哥的图:
再贴Joey的小倩,美死了。
我都愿被她吸干精气啊……当然,被姥姥吸我还是不愿意的。
然后这个是姥姥,也就是我们CCC……orz
刘兆铭演的,舞王啦,当年83射雕里南帝都是他演,CCC同他真是好有缘。
然后最后这个是小青了。
薛芷伦演的,香港很著名的名媛咯,有社交皇后的名头。我觉得她现在样子靓过年轻时,但演小青的样子也还是很美。

另外,看了关于CM番外章的一些评论,其实我想说……
妹纸们,别那么残酷=。=
我赞成白头到老,但不赞成至死不渝。
爱情不该高于自己的人生。就算当时痛苦得要死,可你得找出让自己变得幸福的法子。
我很爱你,我想念你,可我已经失去你了。我不能将剩下的生命全用来怀念你。我会过得很好。我会爱上别的人。可能我没法像爱你那样爱她。也可能以后我会更爱她。
但无论如何,我会有新的生活。
就是这样。




☆、27 夜访吸血鬼(上)

  活活地挨了一回正儿八经的“天打雷劈”,到最后也还是没挺过去,程西西醒来后很有一段时间对雷雨天敏感。一听到天际那隆隆滚来的雷声,她就下意识觉得全身到处都是钻心刺骨的疼,疼得简直让人受不了。
  妖怪真不是人做的,她十分感慨,难怪大伙儿投胎都想投个人身。
  程西西觉得自己应该为自己的种族感到自豪。
  这几天城中正在举办夏季嘉年华,程西西买了套票和朋友好好过了把瘾,云霄飞车激流勇进这些乘了好几遍,等朋友拽着她去古堡——也就是鬼屋时还觉得没够。
  不论是白大头还是姥姥,那都是见惯了奇形怪状的妖魔鬼怪的,鬼屋里头那些倒吊人,长舌鬼,地上乱爬的手骨,飘飘忽忽的白影相比之下毫无威力,程西西兴高采烈地跟在那面孔雪白的提灯女后面,直让这扮演鬼怪的工作人员冲她大翻白眼。
  等跟着转过了一堵满是人脸的墙,鬼屋里突然灯光一闪,随即那些影影绰绰为了增加气氛弄出来的黯淡灯光和各种飘渺的音乐全消失了。
  黑暗中顿时响起一片尖叫,程西西赫然听到就走在她前头的“提灯女”也在其中,她好心地问:“你没事吧?”说着往前走了几步,黑暗中打横里不知伸出个什么来,正正撞在她头上,程西西只觉得前额一痛,就晕了过去。
  这回她到了几个世纪前的美国——新鲜得如同清晨被主妇们挑进篮子里还带着水珠的蔬果的美国——1791年的新奥尔良。
  历时八年的独立战争刚过去没几年,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定居了几代的欧洲移民们终于拥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国家,到处欣欣向荣,展现着一个新生的,充满包容力的国度的生机。
  而位于美国南部,密西西比河入海口的新奥尔良城,是这个年轻国家身上所佩戴的最为华美的珍珠。
  这座因法国摄政王奥尔良公爵而得名的城市,同样承袭了这位公爵风流浮华,奢靡精致的性格,并在自己的怀里聚拢了大批的冒险家,投机者,法国新贵,西班牙移民以及克里欧贵族。
  这一切迅速使得这座美丽的港湾之城成为了美洲大陆上最奢华最靡烂同时也最有生机的城市,但在那夜夜笙歌的城区之外,港口周围那些破旧的木屋中,则生活着这座城市的基石——渔民,水手,以及码头工人。
  程西西就住在这样一间小木房里,有一个强壮的酒鬼父亲汉森——他曾经是瞭望号上一名不错的水手,却因为酗酒的毛病而被赶下了船,在其它船上也总是干不久,渐渐地这酒鬼的名号传开来,那些船主再也不愿意雇佣这么个老是因为喝过头而误事的家伙,因此汉森也就成天抱着酒瓶在港口游荡,全然不顾家里还有妻子艾米丽和六岁的小女儿克劳迪娅。
  事实上,这个家现在全靠艾米丽给酒馆里那些妓|女浆洗衣服和做些缝补支撑着,至于那个本该担起责任的汉森,只有在他没钱买酒时才会记得回来,用他的拳头拿走他的妻子女儿明天后天大后天的面包和土豆。
  生活有时候会很艰难,程西西顶着六岁的壳子做不了太多,不过她能帮艾米丽打扫房间,擦洗地板,削土豆,熬菜汤,还可以到码头上问有没有人要送口信。总会有好心的先生打发她带几句话,并给她几个角子作报酬。而帮水手们写信也能让她得到一些咸肉,面包或是其它什么少见的小玩意——当然在那之前她得花不少精神说服水手们相信这个六岁的小姑娘真的认得字。
  程西西想等她再大一点儿,也许就能到那些货行里找份活干,抄抄写写什么的——虽然说这时候,一个没嫁人的姑娘如果出来做事,而不是给家里帮忙或者干点缝补手帕之类的小活计,那是一定会被当成不体面的,不是好人家的女孩,不过这些她也不是很在意。等到时候存了点钱,就跟艾米丽搬到城里去住,日子总是会慢慢好过起来的。
  这天程西西给一条刚到港的商船上的先生往码头的货行带口信,那戴着圆顶礼帽的先生很大方,给了她一把角子作酬劳。但走出码头没多久,就有两个小鬼冲过来抢她的钱。
  程西西狠狠地跟他们干了一架,差点没把其中那个雀斑小鬼的耳朵咬下来半只,她自己的头发也被抓掉了一大把,最后那两个小鬼还是带着一身的咬伤抓痕,成功地抢了钱跑了。
  程西西坐在码头的木材堆上发了会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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