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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五年的时间,蓝斯只花了三年便达到当初他所订下的目标,成为家喻户晓的新一 代天王。
他的唱片一经推出,轻轻松松就能突破百万销售佳绩。
他第一次接下偶像剧的演出,虽不是第一男主角,却比男主角还受欢迎。
他在剧中精湛的演技,不仅令人印象深刻、佳评如潮,还为他的演艺之路开创出另一 条更为宽广的光明大道。
他的成功不是偶然,与他共事过的人都知道他有多拼命,每分每秒都像不要命般的鞭 策着自己,似乎不用休息。
大家都把他魔鬼般的自我锻炼当成这是他的个性使然,没人知道他之所以不让自己休 息,马不停蹄的在演艺界发光发热,全是因为怕自己会想起她。
连夕葳。
他心中永远的痛。
为什么他会失去她?他始终想不明白。
三年前不明白,三年后不明白,事情经过了十年之后,他还是不明白。
那年,他们有了一夜情的隔天,她的反应一开始的确是惊吓的,但是在他强硬霸道的 将她困在怀里,逼她正视对他的感情,同时向她告白后,她虽不可置信,却也羞羞赧赧、 娇娇柔柔的在他怀里点头,同意做他的女朋友。
然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却突然说要和他分手!
当时正忙着新唱片录制的他,没时间和她详谈,找出她莫名想和他分手的真正原因, 他想等工作告一段落,同时她也够冷静之后,两人坐下来谈会比较好。
所以,他告诉她我们改天再谈,你先冷静几天再说,便离家工作。
没想到那是他今生所做过最愚蠢的决定。
因为三天后,待他回家,迎接他的却是一室冷静与空荡。
她走了,离开了,没有留下双字片语——不,有,她留下一张纸条给他,上面只写着 ——祝你早日成功,美梦成真。
这算什么?
他之所以想要成功,是为了她;他的美梦就是有她相伴,陪他一起享受他的成功。结 果,她却莫名其妙的离他而去,这到底算什么?!
他愤怒、咆哮、抓狂的摔烂屋里所有的东西,却还是发泄不完被她抛弃所受的伤害和 怒气。
失去她之后的第一年,他在找她、怨恨她、诅咒她中度过。
第二、第三年,他在逼自己遗忘她,不要再想她与拼命工作中度过。
第四年他开始想她,不再有怨恨,只有思念与期待,期望她在见到他的成功后会主动 与他联络,至少给他一封恭喜的信函或电话。
他好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好想知道她是否还记得他,对他是否还有一点点的爱意? 如果有,他希望她能回到他身边。
第五年,他买了当年承诺过她的房子,静静地等待房子的女主人终有一天会出现在他 的面前。
到了第六年、第七年,他已学会不再期待,也不再强求,他学会了顺其自然。
之后又过了三年,在他站在了事业的高峰,开始觉得职业倦怠、人生无趣、灵魂枯竭 时,她终于出现了,还附带上一个赠品——他从来不知道的儿子,他们的儿子!
蓝斯躺在床上,即使在得知这个惊人的消息都过了四、五个小时之后,他的心情依然 激动得无法平复。
他有个儿子。
他蓝斯竟然有一个九岁大的儿子?!谁想得到?
哈哈哈……
他多想放声大笑,却怕引来同一个屋檐下艾采儿的怀疑,而不得不拼命压抑自己亢奋 的情绪。
他还不能让采儿知道他已经知道夕葳他们母子的事,以免她事先通风报信,不了大事 。
连夕葳、连夕葳、连夕葳……
那个笨女人!
十年前,她之所以会突然离开他的原因,该不会就是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在不想拖 累演艺事业刚要起步的他,才会选择离开的吧?愈想愈觉得这很可能是她会做的事。
那个笨蛋,竟然害他伤心痛苦了这么多年,真是个可恶的笨女人。
等着吧,他就要重回她的生活,而这一回,到老到死,她都别想像上次那样突然离开 他。
这辈子永远都别想!
★
将一大袋塞在机车脚踏垫上,从卖场买回来的日用品拿下来,再从坐垫下拿出另一袋 战利品,稍微分摊一下两袋的重量后,连夕葳打开楼下大门,入内,关门,然后深吸一口 气,一鼓作气的从一楼直接爬上五楼。
呼!累死人了,累死人了!
她真的讨厌每月一次的采购日,因为要买的东西实在太多又太重,最重要的是,买回 来之后还得从一楼扛上五楼,简直就是种折磨。
如果可以的话,其实每星期采买一次,或两星期一次她就不会这么累了,但偏偏她有 个坏习惯,那就是写稿的时候不喜欢出门,所以只好认命地一个月去大采购一次了。
呼!好喘,好喘。
女人只要一过了三十,不仅肤质老化得快,肥油囤积得快,连体力也退化得很厉害, 想装年轻都装不起来,真是好可怜。
终于爬上五楼,回到家门前,连夕葳喘着气暂时将手上的东西放到地上,然后将斜背 在后的皮包拉到身前,低头翻找着自家大门的钥匙。
有了,在这里。
她拿出钥匙开门,喀喀两声,门开了,她先将大门推开,然后半弯腰提起地上的两袋 东西,走进家门,突然一双手从身后捂住她的嘴,吓得她惊瞠双眼,放声尖叫,但因嘴巴 被捂住,发出来的声音比猫叫声还小。
砰!大门在她身后被关上,喀喀,还落了锁。
连夕葳吓得全身直冒发冷,惊恐万分,不敢相信光天化日之下,竟会发生这么离谱的 事。
为什么是她?她这一生中没做过坏事,为什么会遇到这种事?
他要劫财还劫色?要劫财尽量劫,反正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随便他搬,如果要 劫色的话,她当然会奋力抵抗,可是如果这个变态想先奸后杀,或先杀后奸的话,那她— —
紧捂在她嘴巴上的压力,一瞬间松了开来,让她脑中所有被害的妄想思绪全部打住。
她迅速的转过身来,同时飞快的往后退到离大门最远的距离,看着恶徒。
生平第一次,她如遭雷击,瞠目结舌,感觉仿佛胸口被人重重地踹了一脚,让她忘了 呼吸。她的心跳急速狂奔,原本停住的呼吸又重新运作,但急促得像是得了气喘。
她呆若木鸡的瞪着他,活像见了鬼。
“好久不见。”恶徒也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连夕葳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脸上血色尽失。
他……怎么可能会是他?
不可能,他怎会出现在这里?又怎么会知道她在这里?
他……柳蓝斯……
当红巨星蓝斯……
“怎么,不认识我了吗?”她的沉默让他勾唇微笑,却是一种毫无温度的冷笑。“是 我变得太多了,还是你得了失忆症?需要自我介绍,告诉你我们过去是怎么认识、怎么相 爱,然后最后我又是怎么被你抛弃的吗?”
他在生气。连夕葳空白的脑袋渗入了这个想法,然后逐渐、慢慢地恢复运作。
他真的在生气,虽然他嘴角带笑,但眼中却毫无笑意,只有冷意。他会有这样的反应 是理所当然的。她忍不住心里叹息,毕竟当年她选择不告而别,而且还选在他最重要、最需 要有人陪的时候。
事实上,即使他恨她、怨她、不原谅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她,她也不会感到讶异 ,因为这是她咎由自取。可是,她以为经过了漫长的十年,所有激狂的情绪都会被时间冲 淡。
她甚至以为他已经完全忘了她,忘了在他年少轻狂时,曾经和一个笨女人同居过半年 ,短暂的交往地一个月的事,因为从采儿那里得知,她已经好多年不曾再提起她。重点是 ,他绯闻从没断过,永远都有新恋情。
每次看见他的绯闻,说她的心里不酸、不涩,那是骗人的。
但是看他人气居高不下,一举一动都引人注目,引狗仔跟拍,她又好替他开心,因为 那代表他真的很红,很成功。
每次见她为他高兴,采儿都会骂她是笨蛋,问她有什么好开心的?因为她又不是他成 功后的受惠者之一——采儿还特别强调“之一”这两个字,说她是史无前例最笨、最傻的 被牺牲者。
每次讲到这话题,她都会说她从来不觉得自己被牺牲了,采儿就会回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