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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青衣系列2--谁教白马踏梦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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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原本窃喜不已的心,在这声似有还无的叹息后,猛然一阵揪:他,会不会难过啊? 
  于是。 
  愣愣站定。 
  偷偷回头。 
  青丝落在颈项处,缠绕不断。却发现,身后并无人影,更无他的影子。 
  我耸耸肩膀,吐吐舌头。唉,丁小仙,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不干脆,逃婚嘛,又不是生离死别的!干嘛这么拖泥带水!没劲! 
  还是拍拍屁股,继续穿着“飘逸装”“奔月”而逃吧! 
  当夜,我逃离角浦,来到黄花县衙,却发现这里并无人把守。很显然,全县衙的大小官吏差役全军出动都去喝我和段青衣的喜酒去了。 
  很公平,他们喝我的酒,我“借用”他们的马。于是,我来到驿站马厩,挑了一匹壮实的几近痴呆的枣红马,连夜狂奔出黄花县。 
  狂奔。 
  狂奔。 
  一路向北。
  
  二、红衣。银铠。白马。将军。
  一路狂奔之后的第三日黄昏,我出现在京城边上一个叫卢安的小镇之上,一身风尘疲惫无处安置。
  虽然饥肠辘辘的,但是相对于疲惫而言,我更需要一个下榻之处。
  此时的我,终于发现了一样比角浦的茅草屋更可爱的东西,那就是:客栈。此次逃婚之后,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曾经,我的梦想是,盖漫山遍野的茅草屋。
  现在,我的梦想是,开漫山遍野的连锁客栈,它们统统是茅草屋样式的。
  就在我打算找家客栈先行洗去满身尘土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上居然不曾带半样行李,自然不曾带钱。
  没关系,一切难不倒我。别忘记,我的职业是一个贼,所以,这种自力更生的能力,我比谁都强。
  于是,我强忍着饥饿和疲惫,牵着和我一样几乎快要崩溃的枣红马,向人群之中走去,眼睛溜溜,专向腰间鼓起者蹭去。
  南来的,北往的,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一边凉快去。
  老兄,就是你了!谁让你这么胖而且你的腰又是那么鼓呢!你可别告诉我那是腰间盘突出。
  抬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指缝探针如丝,划开他腰间衣服。
  反手,疾速伸入,轻轻夹到,掏出……呃……这钱包怎么这么软?这手感绝对上好的细羊皮都不及啊……胖子就是脂肪多……一个钱包都捂得这么热……可是……我拽……我拽……怎么就拽不到手里呢?
  抬头,发现那胖兄弟,正一脸愕然地看着我,满脸少女般的绯红。我才发现事情似乎不对,低头,才发现自己的手里,居然拽着一砣长在胖子腰间的肉瘤。
  于是,我尖叫一声,慌忙撒手,翻上枣红马就跑;没想到,那位胖仁兄比我更崩溃,大概他活了这么多年,被打劫过、盗窃过、偷过无数次,但是从来不知道世风日下,居然有个女色狼会在青天白日之下,连一个病人的肉瘤都不放过!所以,他也尖叫着、抱着脑袋疯跑着,在人群之中横冲直撞!
  在我翻上马逃跑的那一刻,我并不知道,在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当我从不远处一边嘈杂声和行人的闪躲之色下发现不妙的时候,为时已晚。
  这时,一队浩浩荡荡的人马迎面而来,奔在最前方,风驰电掣的,是一个跨骑白马英气逼人的男子。
  红衣烈烈,银甲熠熠。
  如同一团疯狂燃烧的火焰,又似一道凛冽刺眼的闪电,迅速刺穿人群,荡起一骑尘土。速度之快,令人难以看清他的模样。
  人群之中,响起一阵呼声,道是:史大将军班师回朝了!
  我就这样与这个甩开队伍疾驰而来的白马红衣的男子相向而驰,唯一不同的是,他的速度是二百麦,我的速度是三十麦。但是,如果相撞,这仍然会让我或者我们俩个从地球上彻底消失。
  就在这一瞬间,我的大脑里迅速地转着一些思考,我想,我是一个多么不幸的少女啊,刚刚经历了婚变,饥饿,奔波,行窃失手等一系列的打击,居然要阵亡在这么倒霉的交通事故之下。
  此时此刻,我多么盼望段青衣这个帅气的小青年会出现啊,就如同以往的无数次危难,他如天神一样,勾着兰花指,翻着白眼球,从天而降,将我一把抱起,抱离这非死即伤的危难之地。
  祈祷无效。
  于是,在我收紧缰绳,掉转马头企图做最后的补救。但是,刚才说了,为时已晚,那白马戎装男子已迫到我眼前,很显然,眼前一切也不在他反应范围之内了。
  缰绳将他的手勒得青筋暴绽,挽缰止马的后果恐怕就是白马扬身,双蹄腾空,然后我这机灵的小脑瓜被它的蹄子给踢爆。
  在这一瞬间,我想,我完了。一代女贼,丁小仙,连遗嘱都没来得及写,就葬身在封建社会罪恶的马蹄之下了。眼前这男子,虽然尚未看清,但是似乎不错。唉,我真宁愿他不紧缰绳,我也不紧缰绳,然后,我们就一起撞死好了。这样,好歹黄泉路上还有个伴,一起谈谈人生谈谈理想,也好过我独自一人被马蹄踩爆脑袋。
  生死一瞬间。
  说时迟,那时快。
  就在我闭目待亡的那一瞬间,白马之上的红衣男子缰绳一送,放弃收缰,双脚夹紧马肚,狠命一踢,一声马嘶,直冲我而来。我临死不改花痴念头,心想,难道这男人也发现我也是一标致人物,一见情钟,欲与我同生死?
  就在这时,只听两旁行人一声惊呼,白马长嘶,四蹄腾空,一跃而起。马背上的男子,神情凝重,眉宇之间肃穆之色,让周围的空气在惊呼之后,变得凝重。
  我呆若木鸡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他和他的胯下之骑跃过我的头顶之时,我还怀疑他们会“啪——”一声摔下来,将我压成“丁小仙”牌肉饼。
  直到我的身后,白马落地,再次嘶鸣,如同神驹,我才缓过了神。
  马蹄落处,银甲熠熠生辉,红色披风因风扬起,如同一面猎猎旌旗。
  我回眸,他亦调转马头,望向我,星眉朗目,气宇轩昂,一脸辛劳疲惫之色,依旧不减清越风骨,摄人气魄。细看之下,腮边眼帘之下,有一道伤口留下的薄薄痕迹,却愈加平添了他挺拔英俊、卓尔不凡之姿。
  他看着我,眼底一抹浅浅的关切之色。显然,他并不知道,对面的那个叫做丁小仙的无赖女子,大难不死之后,居然对着他开始无限的遐想——此刻,他正在和一个叫段青衣的男子,为了她做殊死决战;而她,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啃着地瓜,摆着小手说,你们别打了,别打了。大不了,我为难一下自己,把你们两个都收下,一个做大,一个做小……
  他看着眼前这个眼神莫名其妙涣散、身着“奔月之衣”男女不辨的怪人,开口,声音微微的疲惫,却十分有穿透力,道:小兄弟,你没事吧!
  小兄弟?
  哗啦啦——一盆冷水泼下,我从头冰到脚。我几乎想跳到马背上站着冲他吼,你看我哪里像你“小兄弟”了?你哪里找我这么标致的“兄弟”?难道你不知道地球上还有一种是“女生”的物种吗?
  但是,此刻的我已经饿得风雨飘摇,为了多剩一口气,不至于饿死街头,沦为将来小段同志哄他续弦的笑话,那我可真就得不偿失了。
  
  三、祸国容颜,何止女子?
  此刻,两相无事,均无受伤。
  白马之上那英气逼人的史大将军见我无语,便心下料我也无大碍。对身后一蓝领红缨的清奇男子耳语几句,便掉转马头,疾驰而去,似有急迫之事在身。
  街旁群众拍手称好,喜悦之色皆言于表,纷纷赞扬白马史将军的身手不凡,那阵势,就差拜地高呼“将军万岁万岁万万岁”了。
  他身后的亲卫队,银枪铁马,浩浩荡荡从我身边而过。
  我呆呆地看着那团火一样的红色消失,都说“秀色可餐”,可是我为什么还是这么饥饿呢?
  掉头欲走的时候,却见浩浩荡荡的队伍之中,一驾淡月色的车辇稳稳地停了下来,停在我马前。
  车辇上,月白色的围帘后,似有人影。
  是的,一个影子。
  而仅仅就是这么单纯的一个影子,却足以让人感觉到一种别样的魅惑之气迎面而来,凌厉如匕首,缠绵如蚕丝,刹那之间,心神难宁。
  队伍之中的其他人依旧前行,马蹄如擂鼓,伴着眼前人影,踏在我心上。
  咚——
  咚——
  咚——
  其余一切都销匿于沉默,我屏息凝神看着这步辇之上、围帘之后神秘的影子,丝毫不敢怠慢。直觉告诉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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