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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人儿(短篇小说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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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抓起衣裳,我们出门。

清晨的太阳使我睁不开眼睛来。

我与七弟分手。她已完全刚强起来,心不在焉,大概是要急急回公司准备开工。

我戚然与她道别。

昨夜之事,她会不会记得?她又会记得多久?

我只想有人记得我。

随着便听到大哥与小女孩蓉蓉分手的消息。

他去纽约开三天会,她便无法忍受寂寞,与小男朋友听音乐会,据说散场时手拉手,传到大哥耳中,发觉不对劲,便上她家开谈判。

妈妈说人家女方家长保证绝无此事,还不肯放过之骥呢!后来是蓉蓉本人出来说不要再跟之骥走,才了却此事。

之骥大声说:“嫌我老,没朝气,听见过没有?她喜欢什么?露营、远足,到欧洲要参加旅行团,我真受不了。”

好是好女孩子,只是思想上与中年人有距离。

我说:“你要分手,人家同你分手,如愿以偿,细节不必多提。”

他静默。

送出去的首饰、衣服以及其它礼物,自然收不回来。

谁也不敢追究。

之骥总得过他应得的甜头吧。十九岁的女孩子,虽然没有资格投票,但却可以做很多事。

最失望的是母亲,金钱上的损失不要去说它,都已经在计算要生几个孩子了,忽然之间到手的媳妇儿又飞掉,难过得不得了。

家里受了这样的挫折,自然人人闷闷不乐,闹得人仰马翻,啥人还笑得出来。只在饭桌听见父亲说:“儿戏,儿戏。”

母亲问我要不要搬进“新房”去住,我忙不迭摇头摆脑。

怎么住?千万不要嫁祸于我。

“那怎么办?”母亲彷惶的说。

我很镇静。这件事迟早要过去的,事过情迁,一家子又会安顿下来,我才不担心。

我同自己说,只要身体健康,又有正常收入,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我对着镜子,看我自己的面孔,但为什么我一点欢容都没有?

我是一个自由的人,四肢活动力强,爱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但为什么我心戚戚?

事不关己的人瞧着我这副多情种子样,会得嘲笑我不会做人。女人嘛,多得是。做人嘛,要拿得起放得下。还有,切记要看得开,什么都不要担心。

这种道理谁不懂,谁不会说。

针刺到肉,忽然发痛,就变成镜中的我那模样。

不过受伤深浅也视人而定,我是太会得难过了,之骥,他就没事,略为憔悴一、二日,自然而然又恢复过来。我还在犹疑该不该把胡须刮一刮,他已经一身光鲜的出去了。

他穿本季最新式的阔领子西装。我的天,阔领子又回来了?我茫然。叫我何去何从,真想伏在桌子上哭,为自己的迟钝为自己的落伍而好好的、痛快的洒下眼泪。

之骥又找到了春天,对他来说,所有的约会都带来明媚的阳光,新面孔新人事,于是他又雀跃了,在桃红柳绿间漫步。

橡皮为心肌的人,幸运的人。

我这个运气较差的人在宿舍中,搔破头皮。

一直没见到七弟,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的手,插在之骥的臂弯中。

是的。

之骥。

之骥的臂弯。

破镜重圆了呢。

我看见这种情形,脑子里轰一声响,七窍完全封闭,一句话也说不出,嘴唇如铁皮一般,再也不能够自由开合。

我不住的同自己说:“没有这么严重,这个女子,我认识才不过数月,况且一直知道她是之骥的情人。”

我的自制力不够。自小我不是个懂得控制情绪的人,七情六欲都在面孔上,叫人看得一清二楚。之骥比我麻木,没有敏感度,但看上去却较为镇定。

呆半晌我终于过去,说一声:“好吗?”在这一刹那,我希望自己是个无知无觉的植物人。

我垂下眼,谁知七弟放下之骚的手,过来站在我身边。

她说:“我有话同之骏说。”

之骥恍然说:“啊,是,你们是见过的。”他走开去。

七弟仰起头,“怎么,生气?生我气?”她微笑问,“笑我没出息2”

我不出声,过半晌我说:“好马不吃回头草。”

“叫我再往前一直走,寻找更绿、更广的草原?算了,我根本是一匹劣马。”

她讽讪着自己,忽然伸个懒腰,看上去仿佛大功告成的样子,实则上一双眼睛把她的心事和盘托出,显示着深切的悲哀、无奈以及委屈。

我的声音更轻,“为什么?”

“为生活。”

我摇摇头。

“为了惰性。”

我再次摇头。

她出力地寻找答案,终于讲实话:“我爱他。”

“他?”

“看他多么英俊潇洒,会得玩,具生活情趣,风流体贴,有什么不好?之骥是个最乐观最直接的人。”

“他并不爱你,他甚至不懂得你。”

“我并不想得那么远。”她拒绝知道。

我想她是知道的,还有什么人能比她自己更清楚。

她微笑,嘴角有说不出的苦涩,“我们快要结婚了。”

“七弟,这是终身大事,你不可能累成这样,我不相信你找不到更好的,我——”

之骥过来,“什么事?之骏,你不是跟你未来大嫂在起争执吧。”

我把半截话吞到肚子里去,像是咽下一大口粗盐,不知怎地,双眼红了,也知道实在不像个样子,别转身就走。

背后听见之骥讶异地说:“这之骏可是怎么样了?平常是极得体的一个人,人人都喜欢的。”

我心灰意冷的回宿舍,打算一辈子住在这幢近郊的灰房子内,永不涉足外边的世界。

那夜喝水一失手,把一只用了十多年的瓷杯打破,拾起它的时候,心痛欲裂。碰巧有人经过,很随便的置评:“不要紧,现在有种从胶水,什么东西都可以在十秒钟内补好。”

是吗,只要十秒钟?多么好。什么东西都能够补?

我抬头,面孔上带着愚蠢惨痛的询问。

那穿三个骨牛仔裤的女孩子爱娇的耸耸肩,“什么都可,除去破碎的心。”

她摧毁我的希望,挥挥衣袖而去。

我与杯子的碎片一起坐在地上良久没动。

等我站起来的时候,我决定参加之骥的婚礼。

婚后他们与爹妈同住。

家里得一乱字。乱得不可开交。闹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把新房内装修完全拆掉,摆新的家具,据说是黑白灰三色,是之骥的主张。

母亲同我说:“我真困惑,不知道这一个是不是真命天子。”

我更困惑,房间嫌小,因此把我的储物室都打通了,还是觉得不够大。

父亲问要不要在楼上租一层,照样可以天天派人上去收拾煮食。而婚礼迫近。

七弟像个没事人似,照样上下班,面孔上露出一派“当然我什么都不必管,不然何必嫁人”神色,而之骥是个天字第一号闲人,他最喜欢做这种琐碎的事,他们俩真是天生一对。

我问七弟:“一切都准备好了?”

“是,婚后就享福,”她淡淡说,“什么事都有公婆照顾,除了上班以外,我只用管吃喝睡。”

我不响。她也该休息了。

“你呢?”她问。

“我在向新加坡大学申请教席。”

她一呆。

我双眼看着远处,“听说那是个好地方,人情味很浓,斗争没那么激烈,又是华人社会,适合我。”

“为着避开我,划不来,”她逼近说。

“对旁人来说,很少有划得来的事,”我礼貌的答,“在旁人来说,一切等于一加一那么简单,你不该嫁之骥,我也不该逃避他乡。”

她完全明白,这么聪明的女子,有什么是不知道的。

她走开了。

太阳落在我身上,我比什么都苍白。   返回                 









人不如旧


有没有试过在街上碰见旧情人?


我碰见了,在昨天。

从咖啡室出来,拖着两个孩子,司机尚没有把车子开过来,天气潮湿,我头发又

好几日没做过,粘在额角,一条洋装裙子被团得稀皱,就是在这种尴尬时分,有一位

衣冠楚楚的男士挡在我面前,叫我一声〃小鲁〃。

我牵住孩子的手,抬起头,一眼就把这位男士认出来,因为他的样子一成也没有

变。

仍然是高挑身材,穿戴得恰到好处,也许眼角多了一两条皱纹,比以前更加成熟,

但这是立炯,错不了。

我立刻叫出他的名字:〃万立炯!〃

李小鲁,
他哈哈的笑出来,〃你跟以前一模一样。〃爽朗的笑声中却带着感

慨,我一下子就听出来。

一样?我还一样?十年前跟十年后还一样?忽然之间鼻子发酸,强自镇静,搭讪

说:〃回来了,几时吃一顿饭?〃

我这个人,你不是不知道,什幺地方黑往什幺地方跑,本城经济崩溃,我偏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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