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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短篇小说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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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想,人家正在筹备婚礼,忽自远方来了一个自称是男方多年笔友之女人,而这个女人,人们又一向以为她是男人……
太曲折离奇,我反对做这么戏剧化的事。
结婚,就这么样两个人走在一起。我也希望有这样的机会,不必打着灯笼到处找。
我的家人从不为我操心或担心。
自幼我是独行侠,家里兄姐比我大一大截,他们都受传统教育,有传统思想,单我一个人,做什么都比他们快几拍,在他们眼中,我惊世骇俗,大胆妄为,落得悲剧下场,实是咎由自取,与人无尤,不值得同情,而居然被我闯出一条路来,不禁啧啧称奇,形成一条鸿沟,更加无法交通。


自幼我是寂寞的,无法与人同声同气。
志强结婚后,也是停止写信之日。
婚期定在十月。
我强颜欢笑地去信:「这次可得给我一帧照片了吧?」
刘家寄来帖子。
真有办法,住在美洲,也可以印得到大红烫金的中文帖子,你说,华人是不是移民到天不吐都不肯放弃原有的风俗?纽约的唐人街超级市场往往供应元宝腊烛香,不由你不服。
我送了厚礼,那是两张绣花被面,一张百子图,另一张是鸳鸯戏水,一张粉红,另一张湖水绿,十分娇艳,喜气洋洋,配得天衣无缝,比起中国社会的婚礼更加传统。
这一段时间志强没有给我来信,由他小妹写信给我。
她说:「新娘子的父亲是新移民,在台北开当铺,来到加州,也大展鸿图,做同样的生意。
「他女儿廿三岁,会得说英语,本来打算升大学,后来同我一样,在初级试就没跟上,反正三年大学不代表什么,长期在我们店里洗碗的,不少是美术系的博士,除了念顶尖科学,否则很难闯出路来。
「嫁妆很钜,因觉与夫家同住不方便,她父为她在近郊买了一座洋房,布置顿过得去。
「她会在我们店中帮忙。
「她长得微胖,人很不错,温柔,我们相当喜欢她。」
正是他们所需要的媳妇。
多么好。
志强在婚后才同我说:「很彷徨。要爱护她,我知道,但我们从来没有恋爱过。
「希望盲婚再一次成功。
「午夜时常惊醒。」
我起疑心。
自返家后他就没有开心过。
这里面有文章。
我慢慢的往回追思,打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问题人物?自返家后。
不久,自发生意外后,油田失火,他受伤。
一定与他的伤有关,他一直没提到是什么伤。到现在我相信是永远留下痕迹的伤,否则他不会沮丧良久。
我终于不再忌讳,写信问他:可否告我,伤势到底痊愈否,我与你无所不说,不应隐瞒。
他崩溃下来。
信收到,我阅后双手颤抖。
他说:「我失去右腿,自膝以下被切除。」
我发了一身的汗。
没想到事情会坏得那样。失去一条腿!亏他还肯同我通信,如正常人一般生活,我佩服他的勇气,难怪他情绪低落,原来一切一切都有因由。
可怜的志强。
他还作更大的透露:「我的新娘,与我同病相怜,很难找到健康人为对象,亦无谓一辈子欠负人家。
「因与遗传无关,我们可以获得完全健康的孩子。」
我为他哭泣一整夜。
亦为刘伯母难过。试想想,儿子好好地出去,回来时完全不一样,不再是一个正常的人。
但我在信中毫无露出戚容,如常鼓励他。
他是个勇敢聪敏的人,相信一定可以克服这个难关。
自己的生活却越来越孤寂,不知为什么,一直没找到好朋友。
不出我所料,他的信果然越来越少。
我转了份工作,薪水较以前好。把公司新地址给他,他也没回覆。
我替他高兴,有了家庭生活,身边有伴,何必逐个字写来同笔友倾诉,这是完全正常的现象。
年终时他说会来看我,倒是意外。
「——也是见面的时候了,我来采购一些必需的用品。」
我很兴奋,一定要去接飞机。
他不准我那么做,只答允一到埗便约见我。
争持半晌,约好在酒店大堂见面。
到了时间,不禁觉得老土,笔友见面,哈,笑坏人。
真的靠一枝笔便可以认识一个人?有时候深交二十年,还似在五里雾中。
人是会变的,受环境影响,有些人成熟有些人不,有些人靠毅力获得很大的成功,与他开步走的朋友却不,种种分歧,使友谊不能持续,不如人的那方自然酸溜溜,也不去追究深因,另一方亦只得一笑置之,所以交朋友是困难的。


我没有见过刘志强,但是一认便把他认出来。
他高大、英俊、廿余岁,穿得朴素但很有型,一件半新旧的凯丝咪呢大衣搭肩膀上,一见我便微笑地迎上来。
咦,怎么没有惊异,怎么看到我不是男人没有意外?
他装了义肢,完全瞧不出来。
他叫我的名字。
「喂!」我大嚷,「我是你的林兄。」
「什么林兄,在第二封信就知道你是女孩子。」他笑。
嘿!
我瞪着他。
他的睑上有点风霜,带有点憔悴,但更加显得有气质。与我心目中的刘志强一模一样。
我与他大力握手。
我们坐下,叫了浓郁的咖啡。
「你同我想像中一般漂亮潇洒。」志强说。
「你!」我有点难为情。
「生活好吗。」他问。
「托赖,过得去。」我说:「你这个人,明知我不是林兄,何必一直哄我。」
「你不想我知道,我自然不便拆穿你,我们两个都不是查根究底的人。」他微笑。
我点点头。
「本来或许还有点非份之想,意外事件后,把你当百份百的知己,」他很坦白,「还有什么男女之别。」
「生活好吗。」轮到我问他。
「在适应。」
「太太有无同来?」
「有,出去购物了,她是个很可爱的女人,你会喜欢她。」
「一定。」我说。
「有男朋友没有,问你好几次,也有廿多岁,当心做老姑婆,我妹妹都三任母亲了。」
我呼呼的笑。
「看到你真高兴。」他说。
「我也是。」
「你一点也没有令我失望。」他说。
「你也是。」
我们俩又紧紧握手。
喝完咖啡就分手了。
他说:「以后,不再写信了。」
我很同意:「是的,我的新工作比较忙,也抽不出空来写,你已有人照顾,不方便做这事。」
「有空来我们这里。」
「我会的。」
我们再三祝福对方,然后话别,看着他离去,背影引起我很大的感触。
再见,笔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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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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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日记

今天是我离家出走的日子。


我连学堂也不去,带了一个大布袋,里面放了牙刷毛巾以及一瓶晚霜,便出门。
受够了。
母亲的噜嗦,大姊的冷淡,我不信我会找不到过夜的地方。口袋有一千块,是替孩子们补习,花剩的酬劳。
至少逍遥一天。
出门的时候姐正在化妆,眼尾也不看我,母亲在厨房做早餐,嘴巴老噜嗦那几句话,我是她,我就买只录音机,把话都录下来,早晚用七次。
我心想,说不定以后你们都看不见我了,不留恋?你们会后悔的。
我并没有目的,先到大酒店的咖啡店去吃一客丰富的早餐,阳光照在玻璃杯子上,反射七彩的光芒,令我愉快。
邻座都是游客,兴奋的等待节目开始。
有些人天天这样过日子,从一个吃茶的地方逛到另一个吃茶的地方,直至天黑。
让我想:有什么事是我平日想做而一直没有空做的?
逛时装店,与约瑟到沙滩去散步,与表姨东南西北的聊天,对,就这么办。
我要疯狂的过一个舒畅的日子,完全不受束缚。
白天,一连七节课,从一间课室奔到另一个课室,写不完的笔记,读不完的书本,烦透了,学期试一点把握都没有,无论怎么样读,老是不熟,讲师还一直威胁:死读书不是好学生,不准搬字过纸,大学不比小学,背熟功课就可以拿分数……


我根本不是材料。
考卷下来,我往往不知他要问什么,胡乱把背熟的课本写满七张纸,让他自己去选择给分。
一年就厌倦大学生涯,早知道找份时髦的工作,电台做播音,时装模特儿,电视明星,什么都好,不但有收入,生活也多姿彩。
我想退学,才暗示一下,母亲便三日不同我说话。
在家,我住在一间没有景色的小房,对面便是人家的窗户,有好几次我看对户,对户也看我,有一个大汉,穿一条烟囱内裤,瞪着我,我只得放下百叶帘。
真寂寞。
傍晚想出去也不行,学生跟着来,要我补习,白天人教我,晚上我教人,晚上所得的补习费,白天交给老师,唏,累死人。
这就是我的十九岁。
今天不同,今天我要轻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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