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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光新路道口事件的全部过程,造成了沪宁、沪杭铁路中断四十多小时和五百多列货车、客车因此停开的严重交通阻塞。事件中,先後有九节火车车厢、六部警用摩托车被烧毁,同时被烧毁的还有九百多袋邮件,直接经济损失达三百多万元。
六月七日晚,当报纸将报导这一事件的稿样送到朱熔基处审阅时,朱熔基指示要将报导内容的基调,定在「刑事犯罪」的性质上。於是,六月八号见报的消息,只是称「一起严重的骚乱事件」,仍然没有用「反革命暴乱」之类的字眼。
六月十七日,北京宣布将一批「暴徒」判处死刑,但上海的行动比北京还早两天。另外,北京判处死刑的八个人(执行时只处决了七个)分别是六月四日及五日抓获的,而上海判处死刑的三个人(全部是光新路道口纵火事件的参与者)则是六月七日抓获的。也就是说,上海的宣判速度实际上比北京要快四到五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讼诉法》,对於任何一个罪犯,都要经过公安局拘留後的侦查、预审等过程後,认定犯罪事实才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检察院复查无误方批准逮捕。然後,根据公安机关侦察终结後向检察院移送的起诉意见书,检察院审查案件并讯问被告人後向法院提请公诉,同时通知被告人自请或委托律师。
法院开庭後,则要经过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发言、被告人提请陈述并辩护、辩护人辩护等复杂程序。休庭後经合议庭合议、宣判等复杂程序。至於宣判死刑的犯人,则还多了一道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程序。
而上述全部复杂的程序中,仅其中开庭审判一项,就规定必须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之日前七天送达被告人手中,但上海八九年六月十五日判处死刑的一批「暴徒」,从抓获到宣判,全部过程仅用了八天。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讼诉法》还明确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
但是,上海方面判处三名光新路道口纵火者的死判後,当庭宣布:如被告人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的三日内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显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实现早一天砍掉这三颗人头,就能够早一天得到杀一做百的作用。也就是说:即使那三个纵火者罪该千刀万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上海的这次宣判行动,起码在程序操作上完全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讼诉法》的。
朱青天之名
无论我们事後如何分析和看待这个问题,都必须承认当时朱熔基的这一手,确实对当时稳定上海的局势,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所以,海外的报刊的评价朱熔基时,对他的这一手大多表示理解的态度。
朱熔基搞的更绝的一招是,在枪毙了几名纵火者,成功地起到了杀一做百的作用後,为了进一步取得普通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朱熔基要求上海有关方面,利用官方新闻媒介公开宣布,凡是因为那几个刀下鬼焚烧列车而给人民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包括因为邮政车厢被烧而产生的损害,上海市政府都将采取措施给予经济补偿。
这样一来,普通上海市民自然认为,以朱熔基为首的上海市政府,是真正为广大普通市民谋利益的政府,朱熔基本人更是「一心愿为民作主」的「父母官」。於是,随著「朱青天」的称呼出现,一些上海市民对那几个刀下鬼的同情,也就更减少了一层。
不过,一位现在海外的上海资深记者也尖锐指出,事实上,朱熔基只是镇压手法,比北京的李鹏及他下面的李锡铭、陈希同之流更高明而已。但他的镇压结果比起北京方面来,不但谈不上「心慈手软」,「手下留情」,甚至比北京方面更残酷。
上海一位记者还透露说:八九年六月上海的局势很快平定後,中共上海市委和上海市政府在「清查动暴乱分子」的运动中也是毫不手软,抓的抓,关的关,同北京当时的红色恐怖相比毫不逊色。
不过,「六四」过後的几天里,已经知道自己将正式接替赵紫阳的总书记职务,正在北京踌蹰满志地等待登基的江泽民,却对朱熔基的政治表现非常不满意。
朱熔基的那份不提「反革命暴乱」之类政治词汇,把北京的事情说成「事实真相终将大白」的讲话录像带送到北京後,江泽民非常恼火,打电话教训朱熔基说:对於北京的这场事件,中央已经明确定性和表态,上海现在用这样的宣传口径不行,同中央的口径太不一致。另外,全国有一个上海立场不鲜明,不明确表态支持党中央的平暴决策,其他省和自治区也可以随之效法。这麽大的政治责任你负得起吗?
正是因为有来自江泽民的直接压力,这才有了朱熔基那句「真相已经大白」的事後找补,而且,朱熔基也不得不在此後的一些讲话中,提一两句「反革命动暴乱」之类的「定性」的言语。
是心慈手软还是毫不留情
关於上海市对八九年的「六四」分于处理违反司法程序的问题,朱熔基本人到底负有多大的责任,都有待於不久的将来让事实真相「大白放天下」。不过,朱氏本人在六月十日的电视讲话中,确实讲到了要将光新路道口事件的责任者进行公审,「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惩处」的话。
一位自称了解朱熔基其人的「六四」分子认为,朱熔基在处理「六四」的整个过程中,至少在公开场合,还是扮演了一个相对开明的地方领导人形象。至於在处理少数纵火者问题上,确实是在操作手段上有点说不过去,但是对於任何一个思想意识相对开明的中共领导人,在那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要求他们做出在一个法制健全、政治民主的大环境下的表现,不免太苛。
九零年六月朱熔基访问香港期间,正赶上香港纪念「六四」一周年的活动刚刚结束,许多关心中国大陆政治形势的香港人,都还继续沉浸在悼念「六四」死难者的悲痛,及对中共武力处理民运的反感情绪之中。
在记者招待会上,当记者问到上海方面对「六四」民运人士的处理时,朱熔基保证说:因为考虑到他们是学生,我们没有按反革命罪来起诉,我们总共拘留的人不到一百人,过去已经陆续释放了好几批,包括这次释放约二十一人以後,现在只剩下几个人。我们在继续审查,希望将来能够根据法律和他们的具体情况很快地释放他们。
当时,虽然中共中央的负责人,包括江泽民、李鹏、乔石等虽然也都先後在不同场合表示了对参与「六四」的学生进行「从宽处理」,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够把话说得像朱熔基那样肯定,即把最後剩的几个人也都放掉。
另外,「六四」之後,北京基於对外影响及海外人权压力的结果,对所谓「动乱」分子的处理,大都采取了「从宽」政策。海外有报导说,中共对北京地区的「动乱」分子从宽,是做给国际舆论看的,但其他各省市自治区的「动乱分子」绝大部分都判的很重。
这类文章的说法基本符合事实,但要更准确地说,「从宽」的地区(与其他地区相对而言),应要加上上海。
在香港的记者招待会上,朱熔基还说:「至於说,上海处理去年的动乱,这个我们完全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的指示来处理的。」
朱熔基这句话传到中共中央,可以被理解为他是在表白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但外人听了这句话,则可以理解为朱熔基在上海「处理去年的动乱」,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有上面的「指示」。
集上海党政大权於一身
在「六四」事件之前,由於江泽民受命进京,朱熔基已经接获中共中央通知,全面主持上海党政工作。同年八月,中共中央正式宣布朱熔基兼任市委书记职务。自中共废除「党委一元化领导」制度以後,「六四」以前只有天津市的李瑞环是集党政大权於一身;「六四」後相当长一段时间,也只有朱熔基集党政权於一身。
朱熔基是中共建政後第十任上海市委书记,从此即意味著他开始步入中共最高层,人们都相信他至少会成为中央政治局的新贵。因为上海作为中国大陆最大的城市,它的首脑人物,後来大多成为中共最高层的领导者,远有陈毅、柯庆施、陈丕显,近有彭冲、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