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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眨着眼,用力地点头:“想想想!”背在腰后的手握紧了从办公室带下来的大号订书器,惹事因子在体内疯狂叫嚣:打我啊!
陆领一拳送出去,硬生生在她鼻尖前停下。
伍月笙嘻嘻一笑,凑近两公分在他手指关节上亲了下,吮然有声:“我就知道你舍不得。”算你小子命不该绝。颇为遗憾地将武器掩进宽敞的袖子,大步走回写字楼。干活儿去喽。
这是什么?陆领愕然地盯着自己被非礼的拳头,噌地满脸通红。
伍月笙这一上午别提多快乐了,眼角眉梢全是悦色,欢喜得惹人怀疑。陆领那个头大的模样,成为伍月笙补血养颜的秘方,被她快速吸收消化,容光焕发。
快午休的时候被派去参加一个地产年会,吴以添抱歉地告诉她,公司的车都没在,只能自己搭车。伍月笙面带微笑,双手从主编手里接过请帖,弯腰行礼:“支持公共交通,创造祖国蓝天。走了。拜拜~”几乎是踩着舞步出门的。
吴以添石化了半个多小时。
坐了二十几站地公车,抵达年会举办的酒店,伍月笙恢复表面正常。还是不能想早上发生那一幕,想起来就抽风。这人来人往都是半熟脸,不能给人留下奇怪印象。工作是认真严肃的事情,尽管这工作本身并没什么可拥护的。
媒体,叫着好听,谁不知道这种年代,不过是商业的填房而已。
豪华的主题背板下面,一个地产商在讲话:“……有一个突飞的猛进……”
伍月笙在媒体区装模做样地记录,没有翻白眼,还告诉自己要钦佩人家:中国话让他说成这样多牛逼!身边一个小记者道行却不够,轻轻笑出声来。伍月笙扭头,铅笔压在唇上:“嘘——”
千人宴客厅的大门无声无息打开,逆着光,进来的那道人影,好久不见。
却一直没忘。像腕上的血蝙蝠,即使淡了,总还是存在的。
因为它的形成非常疼。
小记者拾起铅笔还给伍月笙:“那个是三号港湾新来的副总,接贺吉明位置的。我上周和我们主编去采过他。”
戴着工作牌的主办人员迎上去:“李总,您来了。快请前排就坐。”
“路上有点堵车,不好意思。”那声音和从前比多了很多人情味。
依旧是伍月笙最爱听的那种。
第十六章
四年没见,李述几乎没有任何变化。他在会上的发言很模式化,先是感谢,再来一些年度业界概况,最后祝年会成功。中规中矩,不需要多么精彩,同样可得掌声一片。
无论是穿奶奶做的围裙,还是光鲜亮丽的西装,李述还是李述,隐隐有那么些许艺术气质。伍月笙在下边好认真地看他。他头发短了许多,发质非常好,在现场追光下,同眼睛一样熠熠生辉。记得以前伍月笙劝他留长发,李述就当真留过了肩膀,结果原本身材就太过纤细的他,在与程元元在门口对话的时候,体验到了伍月笙的遭遇。但李述明显不如伍月笙的道行深,没两次就在那些淫秽的目光中退却了。
男人真是狠心,那一尺头发也留了两年,居然说剪就剪了。
一点都不怀念吗?
就像她再觉得长发累赘,真说到剪短也还是下不了决心呢。
李述讲完话,又替项目领了个奖牌,便匆匆离开会场。在酒店大堂看见一个头发很黑很长的女孩子,懒洋洋地倚着柱子看着他。嘴角似有若无含着笑,盘着手,右脚在地面上打拍子,很随性,很散漫,很没气质。
李述吃了一惊:“五月。”声音之大,把身边的助理吓得直缩肩。
伍月笙站直了,微笑地看李述走近。
一步赶两步,最后几乎是用跑的。到她面前,不知是动作激烈还是心情激动,竟听得见他的呼吸声。
伍月笙眯着眼,从上看到下,从下看到上,还扯扯裤腿瞧皮鞋,咂咂嘴:“好贵的行套~”
李述拍她脑袋:“成天就知道挤兑人。”手感极佳的头发让他舍不得挪开手,顺着发丝轻抚,眼中满满的还是宠爱:“这丫头个子没见有什么变化,头发倒是疯长。”
伍月笙也奇怪这一点,连程元元都说她头发像施了肥一样,反正身高长不长无所谓,也够用了。“我再长个儿就比你高了。你多没面子。”
李述笑她讲话孩子气,又问:“七嫂好吗?”
伍月笙皱了眉:“每次打电话都问!怪烦的,一次两次不说你,还没完了。”
李述握着手机,扬起左手作势抽她:“小混帐!”
手掌在伍月笙面颊擦过,有什么东西刮碰到她夸张的大耳环。金属相撞的细微声响,悄悄传进耳朵。伍月笙下意识望向李述的左手。
一款简约经典的男戒套在他手指上——进行誓约的无名指。
相传从古罗马时代以来,人们就习惯将婚戒戴在无名指上,据说此指与心脏相连,最适合发表神圣的宣言。
伍月笙想起来了,李述倒是个虔诚的基督徒。
伍月笙下午没回公司,吴以添觉得她太会偷懒,通知说明天一早开编辑例会过稿,差一个选题提头来见。伍月笙不太耐烦,明天吴以添要是因为稿子找她茬儿,很可能这份工作又让她弄丢了。所以再没有心情,还是捋胳膊挽袖子强打精神把稿子从头到尾喽了一遍。觉得没什么太大问题了,坐在电脑桌前抽烟发呆。忽然发现手腕上的血红蝙蝠好像真的越来越淡了。
难道李述用的是壁虎血吗,破处了之后就消失?
程元元来电话的时候,伍月笙正在网上看“揭示处女身守宫砂的神秘传闻”,母女两个闲扯了一会儿,程元元支吾地说:“对了,这礼拜天你姥爷过生日,你回不回来?”
伍月笙没特别表情:“你去我就去。”
程元元犹豫半天:“那他要给我打电话,咱俩就去。”
伍月笙答应。“我今儿见到李述了。”
程元元惊道:“真的吗?在哪?他变模样儿了吗?”
伍月笙说:“他好像结婚了。”
程元元很惋惜:“还指望你跟他旧情复发呢。”
伍月笙嘟囔:“发梦吧。”
晚上果真发梦。梦见天阴阴的,像要下雨,一堆杂毛野鸭子在天上飞,自己在下边查数,怎么也查不明白。这时候李述背杆猎枪过来,说我都打下来让你慢慢查。梦里还很幸福,李述真是天底下对她最好的人。因此甜蜜地醒过来时,还觉得遗憾,意犹未尽似的,又急慌慌睡去,想再梦一次。
结果梦到了奇怪的人。
天亮以后把这些个梦都忘了。
第二天审稿会,被吴以添枪毙了一篇,还有两篇要做大结构调整。大概在中午的时候,伍月笙接到李述电话,约她吃饭。伍月笙说超忙,过两天吧。李述嘱咐一句自己也要想着吃东西,没多再说,挂了电话。
伍月笙又想早退,跟吴以添商量说回家改去行不行。吴以添说你别想好事,赶快改完了我今儿不让你加班。伍月笙认命,细细把每一句话都ctrlX再ctrlV个其它地方。吴大主编那儿好算是通过了。这时已经过下班时间两个钟头了,主编很仁义:“顺你一段儿。”伍月笙浑身乏力,告诉他最近的一个站点儿。开过一个红绿灯后吴以添说:“要不你到文化宫下车再往回坐车吧,反正从文化宫到你家和从公司到你家都一般远。礼拜五憋车,我一人开车多没意思。”
伍月笙有种被骗上贼车的感觉,从东绕到西,里里外外她多花了一个小时。“你住那么远啊?”
吴以添看她一眼:“约了朋友吃个饭。”
伍月笙观察他的表情:“六零?”
“哎?这都知道!真聪明”
伍月笙又想起了六零和那大脑袋妹妹互相扇嘴巴子的事儿,心情徒地大好。
吴以添很费解,不就夸她那么一句吗?至于高兴成这样!
更让他费解的是,伍月笙竟然问:“还有谁吗?没什么正经人的话领我一起去吧。”
吴以添转转眼珠子:“什么叫‘没什么正经人’啊?”话听着真不舒服。“埋伏请吃饭,上次咱从‘蓝河谷’回来路过的那足球酒吧,还记得吧?”
伍月笙点头:“我知道是谁。”
吴以添犹豫地说:“那就都认识了,跟来吧。反正明儿也不用起早上班。”
伍月笙吓唬他:“你不怕发生命案?”
吴以添被说中恐惧,心里颤悠,表面还是镇静的:“不至于吧。怎么说上次可是六零把你从酒吧送回家的,人还替你付的酒钱呢。”
伍月笙心说他还替我付的房钱呢,你不知道吧。
似乎能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