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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腾讯2012-4-10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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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字,所以这个人很难接近。但是我欣赏他,因为他藏在深深眼眶中的那双瞳仁告诉我,他有他不寻常的故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而我喜欢听故事从他们口中讲出来。熟了以后你会发现,轻佻的人背后也许藏着沉重的故事,快乐的人心里也许藏着悲伤的故事,娴静的人,像雨,我不知道用这个词来形容一个男生合不合适,他的眼里,藏着一个火热的故事。




调酒师的故事

做一件事要用心才能做好,调酒师也是一样。用心做一件事不难,但是用心做一个调酒师是不容易的。我喜欢听这些宾客的故事,因为我知道你只有了解一个人的故事,了解这个人的口味,习惯,爱好和不同时段的心情,根据这些,你才能适时地为他们调配出适合的酒水。


    酒在他们心里融化,给寂寞的那些陪伴,轻狂的那些拘谨,悲伤的那些慰藉,冰冷的那些温暖。对雨来说,我知道只有温暖才能驱走他内心的冰寒,他的那些火热的故事才能解冻。所以我为他配的一般是烈性很大的酒,但是浓度不能偏高,毕竟是学生嘛,况且,还要在这里做事哩。


    他来这里做杂工已经大半年了,因为是兼职,缺席是常见的事,大学生嘛,对他们的期望就不能太高。不过,比起眼高手低的那个群体,他已经本份很多了。原本他不应该作为杂工在这个酒吧出现的,他大概是喜欢上那个女孩子了吧,呵呵,我猜。


    ……


    做侍应生每个月大概2000块进帐,比森少4000块,那个三倍于我的人经常为此炫耀,说他是低学历的高薪阶层了,他好像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很享受似的,三倍吹的跟八倍一样。只需要甩一甩他的摇酒器,在他的粉丝们面前摆一些莫名其妙的姿势,就可以保证他的钱袋永远丰满有弹性。我呢,洗杯子洗碗擦桌子擦地端盘子端酒累得腰酸背疼才得其三分之一,这还算是幸运的,有时候遇上一两个撒酒疯的你还得负责陪他们疯,弄得好不过是衬衫上多几块吐斑而已,弄不好脸上也多几块,红的青的紫的绿的。


    还好啦,有森和他的杰克丹尼斯。他很会调酒,也是大学以外的这座城市第一个听我讲故事的人。他说本来芝华士加冰绿茶苏打更加适合我,只不过,这样一来他担心我像那些个脂粉客一样喝多了赖在这里不走,于是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其实酒保一样不好做,遇到态度不好的人要罚酒,泼酒,有时还要赔一顿羞辱。但是森特别能忍,自始至终都没有让叼在嘴里的那根烟落到地上。我看着这个硬朗的胖子,有时候不如也称他一回汉子吧,我对自己说。


    ……

    将至正午,擦完杯子倒排在“J”形台顶上延伸出来的轨道一般的钢架上,雨一个人从冰柜里拎起一只冰冻的百事可乐坐下来,“噼”一声拉环打开,扣进中指,嘬一两口之后雨把它托在手上,头向窗外转过。他的目光好像聚焦在遥远的天空,云层的彼端,又好像还要更远,延伸到不可启及的宇宙中某个角落,他望着那个方向凝神,剩下那枚尾戒还在手上放着闪闪的寒光,与和它隔指相望的那个拉环互相召唤着。




在梦里

酒吧舞池尽头的老式立钟旁边有个老式留声机模样的扩音器,探头已经坏了,后来被改造成放CD唱碟的现代装置,还好从喇叭传出来的音乐依然是古典的,并没有给这件古董造成多大的不和谐。留声机里放的是JulioIglesias的LaPaloma,乔里奥振颤的磁性嗓音从声管内壁向外延展。声管从内壁的尖小处慢慢扩大,顿挫的旋律也跟着放大,在空气里飘过来,荡过去,闪过安静的舞池,缭绕着透过吧台传到倚窗而坐的雨的耳边,雨听着歌,剩下的可乐一饮而尽。


    ……


    我又梦见欢了,这次是在南京路第十号大街的一座豪华宅楼里。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叫得出这个街道的名字,我也不知道那里属于什么样的一个时代,欢还是七岁的样子,圆圆的脸蛋,乌溜溜的黑眼珠。我看见她在落泪,当我回过身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在二楼一间大卧室里,东西被翻得到处都是,碎玻璃和木屑乱摊在木质地板上,只有一台留声机还完好地呆在墙角,唱着一首西班牙民歌,如果我没有听错,唱的应该是LaPaloma,不过歌手换作了女性。

    来不及顾那么多,我的视线已经开始朦胧了,欢忽然被一个戴圆框墨镜的大块头一把抱了起来,那个男人转身想走,欢挣扎着失声啼哭,拼命地朝这个方向望。我顺着这个方向转过头来,看见一个衣装气派的老爷,旁边跪着一对夫妻和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三个人簇拥在一起,丈夫的头发已经凌乱了,但是面庞依然坚毅,眼睛狠狠地瞪着那个气派老爷,充满仇恨。

    老爷把烟丝按进金色的烟袋,就着煤油灯大吸一口,乳色的烟圈在口际转了一圈,又吞了回去,戴着嵌玉足金大龙戒的右手突然抬起金烟袋朝瞪眼的男人头上狠狠敲去,男人来不及抵抗就倒在了地上,两个女人颤抖着身体艰难地挪到男人旁边,惊慌失措。妻子扯下白花旗袍一角丝质布块敷在男人头上止血。烟丝卷着火星从烟枪里飞出来弹在地上,灭了。那个气派老爷朝我这里看了一眼,指着我说:“桐,你过来。”在梦里原来我不叫雨。我走过去,愕然地望着那个老爷,老爷没再说话,从我的西装内袋掏出一支手枪,天啊,为什么会有一把手枪?

    我完全混乱了,那个时候。可是还没等我意识清醒,两声刺耳的枪响就已经从耳边爆炸,我回过头来,那对夫妻已经倒在血泊之中。老婆婆懵了,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你可以走了”,我被老爷的警卫推了出来,门立即拴住了,我隐约听见门的那边传来咳嗽声,烟袋敲击桌面的声音,皮鞋踩踏木板地面的声音,和老爷的冷笑:


    “这家的主子都死了,留你还有什么用,你,把她丢出去吧。”然后是几个人踢碎玻璃窗的声音,板凳乱踢乱碰的声音,老爷咒骂的声音,最后是非常沉淀的一声闷响,然后一切都安静了。


    ……




漫漫长夜

子夜,望夏理工大学工科宿舍4幢,307舍传来手指快速敲击键盘的噼啪声,虽还不至于影响别人睡眠,但笔记本键盘给人的感觉却特别沉闷。液晶屏幕放出冷色的光,照在正对着它的那个人清瘦的脸上。滑鼠移动控制着屏幕画面快速切换,于是背光就随着明暗的需要快速地闪烁,这个人指尖游走在字母和数字输入区还有鼠标两键之间,头却像冻僵了似的一动不动。布满眼球的血丝背叛了他,在将近一个星期的失眠之夜过后,他开始感到有些倦意了。

    他打算赶快把刚才做的那个奇怪的梦写进“Blog”里,然后睡觉。这是他写的第470篇日志,离开枫以后,他每天都会登录这个Blog写一篇日志,闲暇的时候也会登入这个RSS页面看一看,有时候是想算算枫离开多久了,有时候,是想知道除了他自己,还有谁看过这些杰作。结果是,除了前者一直保持着逐日递增的记录之外,来宾列表里始终还是同一条IP地址,来自他这台笔记本。


    凌晨三点,他终于拖着疲惫的躯体,爬上了床。他会把MP3的音量调至最大,然后听着那些熟悉的旋律一头栽进被窝里。


    “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他对自己说。


    音乐是陪伴他度过无数个漫漫长夜不至于寂寥不至于害怕的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这个习惯他保持了很多年,根深蒂固了,改不了了。但是虽说如此,当电池耗尽的时候,他还是会不可避免地做起关于桐的那个梦。


    时间是一条长长的绷带,每个人只能在自己的绷带上刻下岁月的伤痕,只有在交织的那一刻,那块伤口才能被彼此都记住,除此之外人是孤独的。就像这些男女们,或许下一秒钟,他们就将形同陌路,因此他们要聚在这里,在有限的时间里,留下更多交点,以便在孤独的时候缅怀。


    ……


    时间:2001年5月8日;空间:新洲,青谷中学,石铺路。


    ……


    我梦见自己成了一个堕落的杀手,游走在30年代旧上海的街道上,电车驶过,我提起枪对准目标,一秒钟后目标倒下,电车轧轨盖过了我的枪声,我快步攀上电车扶手,扶正圆顶毡帽。初升的红日映红了朝霞,我的双眼熠熠放光,摸爬滚打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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