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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老八……”
“我对八阿哥的诗的确比较中意。”我猛地打断他,“可谁让你是债主呢。不过现在我们可是两不相欠了。”
说着,我快步离去,不敢再与他交谈。
他太犀利,太敏感了。我只怕再多说一句就被他窥探出所有的秘密。
康熙四十八年三月初九日,胤礽被重立为太子。
同时,康熙加封皇三子胤祉、皇四子胤禛、皇五子胤祺为亲王,第七子胤佑、第十子胤礻我为郡王,第九子胤禟、第十二子胤祹、第十四子胤禵俱着封为贝子。
听到这一切,我真的难以想象胤禩的心里会想什么。
想当年,他才十七岁就被封为贝勒,是所有阿哥中年纪最小的,多么春风得意,多么意气风发。
如今,同期的贝勒都变成了亲王,而他依旧前途未卜。
可我们能做什么呢?
皇权的漩涡里,我们一个都躲不过。
携游
风波过去,一切似乎都恢复了平静。
可平静的是朝堂,人心从未平静。
夏末的时候,我常在庭院的树下打瞌睡。
摆一张躺椅,沏一壶清茶,捧一本薄书。虽然我并不喜欢古文,可不得不承认,它们的催眠功效远比安眠药好上百倍。每次,我总让人换不同的书,因为这样够新鲜,看几行就能睡着。
哦,对了,如今侍侯我的宫女叫离歌,刚满十五。芯儿早在一个月前就被我送出宫嫁人了,一来这几年的事儿她知道太多,待在宫里大家都不安全,二来她也的确到了该放出宫的年纪了。
一晃八年,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十四岁的少女。那一年我是自负的,以为占了三百年的便宜便可以将历史玩弄于股掌之中。那一年我是孑然一身的,以为全天下我只能依靠自己。
可是八年了,整整八年,我丢弃了冷酷,丢弃了算计,换来了天下最不值钱的东西,爱情。
值得吗?我问自己。
恍惚间我仿佛听到了千万个声音。可是我知道,纵然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告诉我不值得,可我仍愿意为了那万分之一的值得而走下去。
这就是,我的选择。
“格格。”身边传来轻声呼唤,我微眯着眼,见离歌正捧着书站在一边。
“今天拿的是什么?”我问。
她小声说,“是《项羽本纪》。”
项羽吗?我很欣赏他,悲剧性的英雄啊。只不过以他的身份地位本该无法列入“本纪”的,所以我更欣赏如此看得起项羽的司马迁。
我接过书,又呡了一口离歌递上来的茶,“太浓了。”
“奴婢该死。”她赶忙跪了下来。
“起来吧。”我淡淡的说,“下次沏淡些就是了。”
“是。”她应道,偷偷瞟着我。
我看了她一眼,她又低下了头。
“怎么了?你有话要说?”
她抿着嘴,点了点头。
我放下书,微微一笑,“说吧。”
“格格。”她颤抖着说道,“奴婢不明白,奴婢出身卑贱,又什么都不会,格格为什么让奴婢侍侯您呢?”
是啊,为什么呢?
一个月前,就是送走芯儿的那一天,我途径辛者库,见有一个宫女正被几个太监按在地下,打得遍体鳞伤。
我从来都不是个同情心旺盛的人,所以看见了就当没有看见。直到听其中一个太监尖声尖气的骂着,“好你个死离歌,干什么错什么,看咱家今天不剥了你一层皮!”
然后我让他们停手,走到她面前问,“你叫离歌?”
她脸上淤青,头发散乱,怯生生的点了点头。
“那你愿不愿意来服侍我?”我问她。
她的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没有等她回答,只是直接命人将她抬回了沁芳园。
为什么会留下她呢?
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原因。
只是,我喜欢她的名字。
离歌,离歌。
我只是喜欢她的名字而已。
“格格恕罪。”
我猛地从回忆中醒来,见她又是一脸惊慌的跪在地上。
“奴婢多嘴了。”
我浅笑,“没什么。你若不想服侍我就说,我也可以给你安排别的去处,不会为难你的。”
“奴婢不是这个意思。”她赶紧摇了摇头,“奴婢只是怕惹格格不高兴。格格是奴婢的恩人,是奴婢见过的最好的人,奴婢是格格的奴婢,到死都是。”
“哦?是吗?”我看着她,觉得很有趣。
我倒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也不想做个好人,因为好人是没有办法在这座紫禁城里活下去的。不过,今天听到她的话,我才发现,做个好人的感觉,也还不错。
“起来吧。”我道,“你若想留在我身边,就得答应我一件事。”
“格格请吩咐。”
“以后在我的面前,不要自称奴婢,我想听你自称‘离歌’。”我笑了笑,又补了一句,“这是一个好名字。”
瞬间,我看见她诧异的双眸。
“听清楚了吗?”
“奴婢……”她刚要开口,见我瞪了她一眼,连忙改口道,“离歌明白。”
“嗯。”我满意的点头。
忽然,身后传来一个不屑一顾的声音,“什么破名字,晦气!”
又是他!
我无聊的躺倒在椅上,冷冷的瞪着那个翻墙而过的身影道,“十四阿哥,沁芳园的大门随时为您敞开着,不用做‘墙上君子’吧?”
“我愿意!”他臭屁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抓起我搁在一边的茶杯,一饮而尽。
“啊!”离歌叫了一声,像是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十四爷……那个……格格喝过……”
“哦。”他无所谓的应着。
我摇头,问,“你又来干什么?”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这段日子十四阿哥像是撞了邪似的拼命往沁芳园跑,而且每次都放着正门不走,偏偏要翻墙。
“暄暄~好冷淡哦……”他靠在树边,埋怨的看着我。
“到底什么事?”我没好气的问。
“哎呀,我看你整天待在宫里都要发霉了,所以特地来带你出去逛逛啊!”
“不必了。”我道,“我愿意在这儿发霉,十四阿哥的好意我心领了。”
“别这样嘛!”他顾不得我反对,一把拉起我,就往外跑,“你才多大?竟然就跟一七老八十的老太太似的。”
我犟不过他的力气,只好撇了撇嘴,小声嘀咕着,“至少比你大。”
然后愣愣的被他拖出了宫。
北京城的大街上。
十四阿哥走在我身边,他像个什么充满好奇心的孩子,东张西望,还不停的指着周围的小摊向我介绍。
糖葫芦,波浪鼓,这些对我来说那再普通不过,他却像是领着初识世界的孩子的父母似的一样一样耐心指给我看,结果一圈逛下来,我们两个手上都抱满了杂七杂八的东西。我责怪的瞪了他一眼,他却回了我一个灿烂的微笑。
我们走着,忽听右侧的店铺中有人大声赞叹着,“这可是样好东西啊!”
十四闻言,一把将我拉进了那家叫‘如意斋’的店。
我们看了半晌,才发现之前发出感叹的是一个肥头大耳的男子,他看起来是个商人,手上拿着被他称为极品的好东西——一颗夜明珠。
“切!”十四瞥了一眼,就不以为然的说道,“我还以为什么呢,这种东西我们要多少有多少,谁稀罕!对不对,暄暄?”
不过我却没有理他,此刻,我的视线被店中的另一样东西吸引了。
那是一块旧式的怀表。哦不,对于康熙这个时代来说,是新鲜得不能再新鲜的东西。
我拿起表,仔细端详了好一会儿。听着它传出‘滴滴答答’的机械声,我好像又回到了三百年后。
“暄暄,你喜欢这个?”十四阿哥凑上来看了一眼,奇怪的问我。
“只不过有点怀念罢了。”我无奈的笑了笑。
“怀念?”
我一下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说了奇怪的话,“不,没什么。”
只是他似乎没有介意,只是若有所思的说道,“原来你喜欢洋人的东西啊。虽然你说的我不太明白,不过既然你喜欢,就买下来吧!”
说着,他掏出银票,付给了老板。
“十四爷,你这是做什么!”我想要拦住他,他却笑着将表递给了我。
“你不希望我送你礼物吗?”
我摇头,“我没有理由收你的礼物。”
“没有理由?”他先是诧异的看了我一眼,随即覆到我耳边小声说,“咱们可是一国的。”
我愣了一下,他却已经将我拉出了店,一边还回身笑道,“而且我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