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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座房子里,她曾度过生命中迷惘岁月初次的放纵失控,曾头一次体会沉沦带来的致命快感,曾和一个男人建立起生活中从未有过的接近与亲密关系,曾试着交付自己的信任与承诺,曾经历在想念中辗转的独处时光……她的回忆突然沉重而铺天盖地袭来,让她有喘不上气的感觉。
苏哲拥住她,凝视她的眼睛:“我曾经很狂妄,说要教给你恋爱的感觉。可是到头来,是你给了我爱情的感受,远不止一点点喜悦那么简单。”
他俯下头吻她的眼睛,她的睫毛颤动扫过他的嘴唇:“我的患得患失你知道吗?”他吻向她的嘴唇,他轻柔的话语仿佛直接送进了她的唇中,“我那么怕得而复失,那么怕我从来不曾拥有你。”
他的吻在加深,唇舌辗转在她的口腔中,一点点深入攻陷每个角落。她被动地张开嘴,任他掠夺她的呼吸和思维。那样熟悉而陌生的感觉,如潮水般湮没着两个人。
“我爱你。”他再次附到她耳边,轻声说。这样低柔的语声令她耳中嗡然一响,她微微向后仰头,然后转过脸吻住他,这个吻从缠绵到热烈,悠长到他们的呼吸紊乱,同时有了微微的窒息感。他的手在她的身体上游移,他的唇灼热切烙过她每一寸肌肤,急迫中带着痛。
时间一分一秒在流逝,时间每时每刻留下印记。那些铭心记取的,那些来不及遗忘的,通通成为生命的点滴珍藏。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到此为止了必要的解释如下:1、本文和《曾经的你》没什么关系,不要对照来看,向安妮是他们生活的过去式了2、本文标题似乎并不大贴切,好象叫《来不及遗忘的时光》更妥一点吧,可是算了,不想改了3、本人并不爱浪子回头的神话,苏哲这人不能算完全意义上的花花公子,可能番外会给一个更深入的解释4、小邵能得到大家的喜欢,我很意外,证明读者其实比我有觉悟5、虽然说到了番外,但早就不耐烦的读者看到这就说再见也可以了,嗯,对,我看到好多人说:可算要完了,真打击人,虽然其实我也有这念头6、最后,小广告,请支持我的新文,哈哈下一次爱情来的时候有兴趣追文的朋友请加群69720459不对,还有一点,请买了V老是不发言的也吱个声成不成,我爱留言呀留言,留言越多,番外越甜蜜,掩面而下……
9月12日,加个小小说明:我待会发一篇番外,不过不是大家期待的甜蜜番外,剧透一下,是罗音角度的一篇讲述,大致能解释有些人似乎不能理解的男主的行为吧,不看的话也没什么影响,不想买的别买,节约为本。
还是鼓励留言,多多留言,我多多送分甜蜜番外会有的,等我好好酝酿一下情绪,默~~~~~~~~~
《被遗忘的时光》青衫落拓 ˇ番外(一)ˇ
这天下午,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呵,当然是陌生女人,因为我的手机号码和另两个同事一样,印在报纸倾诉版上,差不多每天都要接到好几个陌生男女的电话。她的普通话标准,声音略微有点沙哑,非常好听。她说她必须讲出她的故事,不见得希望能登出来,可是她没人可以诉说,只有找我,她希望这样能埋葬一段过去,再开始新的生活。
这段话多少有点打动我了,我们约时间,她说她近来很忙,希望能约在晚上。好吧,就晚上,我固定是两个地方接待读者:要么报社的一间小会客室,要么是报社对面的绿门咖啡馆。她说那就绿门吧,她喜欢这名字,让她想起欧•;亨利的小说The Green Door。我多少是个不可救药的文学女青年,听她知道欧•;亨利的名字,不觉对她好感大增。
绿门的老板娘苏珊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我常年在绿门接待读者,和她混出了不小的交情,每次我去,只要她在,她都会和我聊上几句。我问过她,为什么给咖啡馆取这名字,是不是读过欧•;亨利的小说,她大笑摇头,说是她先生的建议。
她的先生是个神秘的存在,至少我没见过,可是能娶到这样的美女,开了这样一间明显不大可能赚多少钱的咖啡馆给妻子打发时间,当然财力是很明显的。
到了约定的时间,一个苗条女子准时走了进来,她四下一看,直直走到我面前:“请问是罗音吧,我是安妮。”
我起身请她坐下,她是个相貌娇美的女子,化着淡妆,看上去二十七八的样子,穿一套米色亚麻套装,很是精致。
她很直率,一一回答着我的问题:安妮,29岁,在一家商场做管理工作。
我打开了录音笔,告诉她,如果倾诉能登出来,我会对名字、职业等通通做虚化处理,现在请只管讲。
她踌躇了一下,似乎一时不知道从哪说起,好多人都是这样,带着满腔的心思跑来,却会欲语还休,良久,她突然问我:“罗记者,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老早以前,我问过好多人这个问题,得到的回答千奇百怪。不过我最喜欢我的同学,学数学的江小琳的回答,这时我原文引用了:“我相信所有没发生在我身上的奇迹。”
其实那个奇迹似乎也发生在我身上过,可是好象不用细说了。安妮听了我的话,微微一笑:“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奇迹,那是五年前,我24岁。我从医学院毕业,我父母都是医生、教授。可我越学越不爱这个职业,所以没听从他们的话继续深造,一毕业就去了一家美资医药公司做了医药代表。”
她陷入回忆中,目光仿佛越过了我:“我们公司在市中心一座写字楼办公。我的生活很上轨道,工作算得上顺利,男朋友也很体贴,直到有一天,我在电梯里遇到了一个人,什么都变了。”
我听过太多遇到一个人改变整个生活的故事,好多人都是象安妮这样,回忆起来带点喟然,又带点甘愿。想来这样的的改变其实他们还是喜欢的,平凡平淡的生活就此有了不一样的可能性。
“他个子很高,长相,怎么说呢,用帅或者英俊来形容似乎很不够,只是觉得整个人都很有神采,由内而外散发着一种摄人的气质,和写字楼大多数人一样,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可是站在一堆人里,都显得很不平常,我相信所有人都和我有同样的感觉,一眼就能在人堆里看到他。”
我莞尔,可不,大概每个人都会有遇到一两个出众人物的机会吧,这么一说,好象我也有过相同的感觉。
“简单讲,我对他一见钟情了,注意他下楼的楼层,打听他工作的地方,和他相遇时会对他微笑打招呼,他很随和,我们就这样认识了。然后,我对男朋友提出了分手。”
我倒是佩服她的当机立断。她注意到我的目光,笑了:“我是不是很无情又很可笑,只是认识了这个男人而已,可越看自己的男朋友越觉得相处下去没什么意思。就算追不到他,大概我也定不下心来和男朋友再继续了,不如早点解脱。”
“我试着接近他,他倒并不难接近,有时开车出来在路上看到我,也会捎上我送我一段路。呵呵,以前都是男朋友管接管送的,分手后,我只有自己上下班了,顺便说一下,前男友的车可比他的捷达好得多。”她继续讲着,“我加入了他待的一家户外运动俱乐部,留心收集他车上放的音乐,听他谈的话题,然后努力培养相同的兴趣,总之不放过任何和他走得更近的机会。”
我在心里叹口气,不是我故做悲悯,实在是听了太多这样的故事,自己把自己弄得陷溺日深,最后不知道是爱上了那个人还是爱上了这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感觉。
“我想我们足够熟悉了,在情人节那天,鼓起勇气跟他开口约他出去,他却笑了,说,不,对不起,安妮,我喜欢上了一个有趣的女孩子,正准备晚上去约她。我的心顿时比当时的天气还要冷,也只能强撑着装出一副不在乎的表情,不然怎么还可能有机会。”
“我相信没女孩子能抗拒他的追求。我只能装成不在意的样子,偶尔跟他碰上时,会开玩笑一样问他,追到手没有。他笑笑说:有趣的女孩子,值得多花点时间。我妒忌得发狂,也只能跟他一块笑。”
“有次在酒吧碰到他独自喝酒, 我问,怎么不带你女朋友一块来。他说,她还是个学生,而且喜欢安静怕吵闹,不喜欢来酒吧这种地方。我很吃惊,他居然会喜欢一个学生,也许是我太职业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