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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最没有意识。”
“这样说是很危险的。”
“真的,谁写他们都看。”
“那为什么美姿画报要出高价找你写?”
“这是老板的虚荣心,他们喜名牌货色。”
“那么开头你亦是寂寂无名之辈,你是怎么成的名?”
“因为我比别人肯写。”
我忍不住说:“大成,当然是因为你一直比人写得略好,读者与老板都对你有信心。”
“是吗?”仍然自卑。
我现在发觉了,要害一个人,千万别把那人批评得一文不值,要赞他,把他赞得上青天,下不了台。大成就是这样被害死的。
我说:“大成,赶快写。”
“我已经尽力,写不出。”
“大成,千万别这么想。”
“你会不会救我?”
“如果我做得到,大成,我一定为你做,但别忘记我是外行。”
“但你是一个读者。”
“我说的话你又不相信。”
“你说来听听。”
“大成,我只有一句话,请写。”
“这算是什么意见?”
“大成,我觉得你已经住在一只茧里,很难接受外头的意见了。”
说得严重点,他几乎已经病入膏肓,他一定要自蛹进化为蝶,事不宜迟。
“快动笔吧。”我说:“我来帮你做大纲。”
“真的,”他喃喃说:“你写得一手好字,我真惭愧。你懂电脑,我不懂,我会写字,你也会。”
“会写字不一定会写小说。”
“你太看得起我们了,不会写字的人,也会写小说。
“出来看电影,大成,有几套非常好的科幻片子上演。”
“我不想出来。”
“别走进死胡同,我找人出来陪你聊天。”
“谁?”
我说了几个名字
他沉吟说:“若果是他们,我情愿看电视算了。”
“大成,你以前不是这样的,这些人纵有千般不是,也都是老朋友,怕什么?”
“我心情不好,无话可说。”
“你再这样,我放弃你。”
“你明天还要上班,先睡吧。”
“你又打算耗到天亮?”
“你别管我。”他挂断电话。
以前,以前大成不是这样的。当大成写得最多的时候一天要生产五千字,但每个字都有纹有路,每篇文章都拥有读者,每天他只工作三小时。
那时他是神采飞扬的,热爱生活,也热爱朋友,一叫就出来,玩得痛快淋漓,有说不尽的话,发表不完的意见。
他穿得时髦,吃得精致,略有空便去旅行,爱宣传时便接受访问,爱静时使隐居一会儿,一切率意而行,是一个有作品的艺术家,风度翩翩,成个人洋溢着气质。
我真不知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种奄奄一息的样子。
那时他根本不留意到本身的存在,天天工作,为读者服务,今天的他多么做作,又这样又那样,不外为着标榜自己,把读者丢在脑后。
他丢弃读书,读者何尝不懂得丢弃他。
我怀念过去的大成。
他成个人变了,我渐渐不认识他。
以前我们逛书店便可以消磨成个下午。
逐本言情小说取出来研究,取笑别人的书名及笔名,打开来看作者附送的玉照,谁实际已是老女人了,谁又稍欠风骚,然后大成会取起他自己的作品,批评得一文不值。
我们去乘地下铁路,如果遇见有人看他的作品,我便会打开话匣子,诧异地与那名读者攀谈:“好看吗?峻峰的小说好看?不会吧?”也不理人家怎么想。
很多人以为我们在恋爱,其实不是的。
此刻看来,未免庆幸我们从来没有恋爱,否则结了婚,他忽然之间要寻找自我,那可怎么办,由得妻女吃西北风,抑或男女平等,由女方来背家庭担子?
所以这年头,女人的门槛也精了,很少人向往嫁艺术家,科学家专业人士之类越来越受欢迎。他们不但情绪稳定,收入也很稳定。
又过几个星期,大成没有影子。
在情在理,我都不能就此放弃他,我只得登门造访。
下午五点,他还在睡觉。
佣人说他在街上逛至天亮才回来,又狂写一轮至中午,才上的床。
我很高兴,日夜颠倒不要紧,只要紧他在工作。
进他书房一看,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写是写了,满地都是字纸,团成一堆堆。
等于零。
我拾起看,有些只写一个字,有些有两三行字,有些写了半张,也有全张的。
至大的浪费。
从前他写文章,如行云流水,运笔如飞,思潮汹涌,从不用真正绞尽脑汁,一切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写一本书比什么都容易,才情真正丰富。
现在不知如何会这么困难。
书架上四五十本书本本畅销,有几本特别受欢迎的已经出了精装版本,专供读者收藏……
他退步了,不能再写了。
我坐在他书桌前,感慨万千。
忽然听见大成在背后说:“你来了。”
我转头问:“难道不可以来看你?”
他双目红如小白免,人很瘦,走到我身边坐下。
“大成,这是为什么呢?”我呶呶嘴,叫他看地下的废纸。
“写得不好。”
“也许读者喜欢看呢。”
“不能欺骗他们。”
“言重了,如果他们觉得不值,下一本就不买了,你又不能骗他们一世,他们也是很精明的。”
他点起一支香烟。
“你抽烟!”我惊呼。
“抽烟有什么稀奇?哪个作家不抽烟?”
“峻峰就不抽烟。”我不服帖。
“我就是峻峰。”他笑。
“你是怪物。”我说。
他抄起一本书向我掷来。我闪避。书落在地上。
我拾起,爱惜的抚著书面子,这本小说叫“曼陀罗日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许他以后都写不出这样的书来。峻峰会不会从此消失?
他听了好几次电话,都是出版社打来追稿的。
我突发奇想:“我来替你写如何?反正现在外国有些出版社认人不认货,捧一个香艳的名字出来,其实是集体创作──当然,如果你打算拿诺贝尔文学奖,那是没有可能的。”
“银行通知我,往来户口的数目已见赤字。”
“但你还有美金储蓄。”
他不响。
我温和的说:“大成,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浪漫要宣告结束了。”
“一百个奖也抵不上读者的支持,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对自己要求越高越好。”
“定下小小目标,逐个完成,没多久你会发觉已经去到很高。”
“可以吗?”他很怀疑。
“可以。来,我们步出牛角尖如何?”
他深深叹一口气。“我是怎么会做这一行的?女人写稿,还可以说是最佳副业,反正要嫁人的,写作好过打麻将,清高一点,男人也做这一行……真是,怎生得老?若干年后,白了双鬓,为了油盐柴米逐个格子爬,多么窝囊,我想到这里,心灰意冷,有谁要看五十岁老头子所写的言情小说?”
我觉得事情的严重性。
他可是要转行了?
我勉强的说:“你离开五十岁,选有很长的一段日子。”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那一日终于要来临的。”他说。
“你打算如何?”我惊问。
“我打算罢写。”
“不!”
“我今年二十七岁,回头还来得及,也写了十年了,人家也约略知道我想到美国去读张教育文凭,回来谋一教席,转行,闲时或者写一点东西,但不是全职。”
“那多可惜。”
“有什么可惜?本市起码有五百多个作家,个个都觉得自己写得比人好。”他微笑。
大成仿佛想通了,脸上有笑容有光芒。
我说:“也是好的,读书总是好的。”三年后也许他会回心转意。
“这一行跟做明星一样,趁着青春好年华,出一阵锋头,就算了,上了年纪做,不但落魄,而且猥琐。”
“不可以这么说,有许多老作家写得又多又好。”
“是吗,谁?”他问。
大成伸伸懒腰,打一个呵欠。
但我是这样喜欢看他的作品。
我说:“停笔后你会寂寞。”
“小姐,别忘记我入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