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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拍手,保罗说:“丹姐的身裁好,跳起舞来柔软,如果多练习,一定是高手。”
我说:“谁有你们这种空闲,一天廿四小时,除了睡觉,就是跳舞。”
我走到一个角落去靠在墙上休息,有一个男孩子过来说:“丹姐,我请你跳个舞。”
我以为是彼得,马上说:“好呀。”音乐在奏“爱我温柔”,我听这首歌的时候,都还是个小孩子,时间竟过得这么快,未免有点可怕。
等我起了步,抬头一看,才发觉我的舞伴不是彼得,因为灯光黯,我看仔细了,才知道是个我不认识的男孩子。我惊讶的问:“你是谁?是他们的朋友吗?”
“是的,丹姐”他说。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他的眼睛亮得像星星,长长的浓眉,嘴角都是不羁。
他说:“我叫乔其。”
我笑,“你们都是这些名字,不洋不中的。”
他者我一眼,牵一牵嘴角,我马上晓得说错话了,他与他们不一样,不晓得什么不一样,我看到他的眼光,忽然有一种预感,慌张起来,音乐停止,我连忙说:“我要回去了,你们年纪轻的人多玩玩。”
“我送你。”他说。
“不,我自己能回去,”我笑着拿起大衣,“我这么大,还怕什么?”
他拉住我,轻轻的,但是有把握的,他说:“不,我一定要送你,猪八戒的妹妹也该送的。”
我笑了,我说:“谢谢你,我有车子,很方便,你送其他的女孩子吧?。”
我穿上大衣,就走了。
我很高兴,哼着音乐,跳着刚才练会的舞步,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开车回到家我倒头便睡,寂寞成了习惯之后也不见得有多可怕。第二天我还是要上班的。我根本不需要工作,也不需要赚钱,可是我天天努力着上班,多多少少受着气,却是因为时间太多,没有办法打发,工作减掉八小时,总要好点,我怕失掉工作,一失落我会闷得慌,事情不能这样子,所以我努力的去上班。
第二天我照例起床喝咖啡,电话响了。我一手拿报纸一手接电话,“谁?”
“丹姐。”那边沉沉的声音。说也奇怪!我马上记得这是谁,有点紧张,我把话筒换一只手拿。我问:“是乔其?”他说:“你记性好,丹姐。”我说:“那自然,我弟弟妹妹多,习惯了。”他说:“丹姐,出来喝咖啡好吗?”我说:“好呀。”然而立刻后悔了,在白天看来,他一定更年轻,但是我在太阳底下,那皱纹恐怕是一打一打的吧?
“丹姐,我六点来接你。”
“不行,我工作时间从下午三点半到晚上十二点。”
他诧异:“丹姐,你干的是什么?”
“舞女。”
“舞女也没什么不好,我跟一个舞女同居过两年。”
我吓了一跳,“小流氓。”我随即笑说。
“你有没有看过一个小说叫‘大小姐与小流氓’?”
我笑,“真多噜嗦,我的工作是当夜班,要喝茶,要不三点三前,要不十二点之后。”
“那我的天,我永远不能在白天见到你了。”他说:“十二点钟,我来接你,你把你工作地点告诉我。”
我说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把地址告诉他了。挂电话之后,心里是怔怔的,咖啡喝了半天,才发觉忘了放糖,放下杯子,我披上外套出门。
天气很冷,早上冷,晚上也冷,更冷的是人的寂寞,怎么样在芸芸众生中去找一个我喜欢的,又是喜欢我的人,真是太难太难了,恐怕是一种艺术,我把帽子拉一拉,把大衣裹一裹,这种独来独往、故作潇洒状的滋味,恐怕不是一般人可以了解得到的。
临下班我才想到乔其的约会,恐怕不是真的吧?一个陌生小孩子,带点流气,要约我出来,后果会如何?我披上大衣,搭电梯到楼下,心头有点紧张,不禁好笑起来,我走遍大江南北,什么没见过,倒在这种小事上头紧张,太不像话。但是人站在街上,还是忍不住犹疑的抬头看一看,这一抬头却看到了他。乔其是像个小流氓,穿一件短短的夹克,手放在口袋里,长而浓的头发剪得很好,眼睛亮亮,正好在看我。在霓虹灯与街灯下我简直有点手足无措,多久没有人在这个地方等我了,多久了,我忽然一阵心酸,只觉得一向对男人太坏,活该做老姑婆,故此没有后悔,只有内疚,决定对他好一点。
我戴着皮手套,一直想把手套拉平,他走过来,抓起我的手,吻了一下,我几乎傻掉,又是呆呆的看着他,他有没有弄错?我们并不认识,我们不过是喝一杯咖啡的朋友,他怎度可以这样!再洋派也不行。
他把手臂搁我肩上,一种“我们是兄弟”的感觉,小流氓也有好处,他们有他们的方针,什么样的女人,该怎么对付,他们都有分数,不会弄错。
风吹过来,狐狸大衣领子拂在脸上,有点痒痒的,这就是要穿皮大衣的理由吧,我转头看他,他低头也看我,他一句话也不说,他甚至不说为什么要请我喝咖啡,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几百年似的。
我说:“我有车子──”
“我知道你有车子,我不要坐你的车子。”他说。
我微笑:“你听着,你这小流氓,我也不喜欢坐计程车,计程车脏。”
“真是个大小姐,”他摇头,“不过,小流氓也不肯坐女人的车子,咱们怎么办?”
“站在这里等天亮。”我干脆的说。
“这样好了,这次我坐你的车,下次你少穿那么名贵的衣服,少摆你的架子,咱们搭公路车。”
他竟这样跟我说话,可是我也竟然说:“好。”
他很愉快,笑一笑,眼睛亮得那么令人不置信。
我开车门,大家上车,我开动引擎,车子驶出去。“哪里喝咖啡?”我问。
“我喜欢你是因为你看上去寂寞。”他说。
“什么?”我看他。
“你是那么苍白而美丽。”他说:“上帝忘了在你脸上染一点颜色,跳舞都跳得那么不开心,开车也是那么心不在焉,为什么?”他放肆的问。
“你懂什么?”我啼笑皆非,“我有什么寂寞?我穿得好吃得好,有那么好的工作,我跟你出来喝东西是因为我喜欢你,不是因为我寂寞。”
他笑笑,笑声非常之讽刺。他问:“如果我要追求你呢?”
“追求?追求的目的是什么?”我反问。
“得到你。”
我笑起来,“你要得到我干什么?我对你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可以跟你喝咖啡的人多着呢。”
“我选择你。”
“你吃撑了。”我微笑。
“你真的很明白,与你在一起舒服。”他笑。
我把车了开进大酒店停车场,我们到了咖啡店,他喝咖啡,我喝威士忌。我以前只喝拔兰地,但是最近也不能挑剔了,年纪大之后做人总得随和一点。
“听说你什么都要最好的?”他问:“是不是?连茶叶都要上等的。”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我笑说:“谁告诉你这些事?”
“所以现在你肯跟我出来喝咖啡;以前你不会挑我,是不是?以前你多帅。”
我问:“现在不帅了?”
“我相信以前你也是个小流氓,是不是?”他侧着头看我,美丽的眼睛,脸颊是一条优美的弧线,“可是后来迫不得已,所以做了大小姐,对不对?”
“对对,”切都叫你说了,我怎么办?”我喝完─酒。
“我要追求你,丹姐。”
“别开玩笑了,像你这种年纪,应该好好的念书,好好的找一个女朋友,花前月下,骗死人不偿命,然后过那么廿年卅年,怕老年无伴,才结婚不迟。”
他笑,“丹姐最了解了。”他说:“可是女孩子们都要嫁给我,我怎么受得了?”
我也笑,“你以为我不想嫁人?我最最想嫁,都快想疯了,只不过你知道我绝对不会嫁你这种人,所以你有安全感,所以你乐意与我来往,是不是?这年头的人越来越坏,一个个鬼精灵似的。”我仰起头。
“丹姐最明白了,”他忽然之间沉着下来,“但是你没看出来,我对你的心意。”
我说:“咖啡喝完了,我明日还得早起,对不起。”
他站起来,付贩,点一支烟抽,在徉火下抬起眼睛,星一般的闪亮。除了像星,他的眼睛什么也不像。老实说,要是我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