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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集暮-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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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不。”婉儿一味摇着头。

  “你也死心眼,怎么为了这个嫌他?”陈太太问:“那时候他又还没认识得你。”

  “妈妈,君子不夺人之所好。”

  “婉儿,另外一句话你听过没有?情场如战场,你做君子,人家可不是君子呢。”

  “妈妈,凡事得心安才可以做,他们心安,我的心不安,我做不到,那个女孩子这两个月里不知道伤心成怎么样呢,天下的男人多着,我陈婉不做作孽的事。”

  “这算什么话,婉儿?你这个孩子真是!”

  “妈妈,我才认得他两个月,有什么放不开的?但是他订婚已经有一年了,我决定放弃他。”

  “婉儿──”

  “你们不必劝我,我的心意已经定了,你想想看,他订婚一年之久,看到了我,前面的山盟海誓就忘了。我又不是天下最好的,难保将来他认得个更好的,就把我扔了,我怎么吃得消?这种男人,还是不要的好。”

  陈太太听着,觉得也有点道理,她肴着女儿仍旧苍白的脸,觉得她的运气不好,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心里喜欢的男孩子,却又是这般情形。

  从此以后,她真的说得出做得到,就不见那个姓甄的男孩子了。

  那个男孩子跟婉儿的大哥说:“是的,我是订了婚,但是我的未婚妻愿意解除婚约,我伤了她的心,我不是故意的,因为我觉得婉儿更适合我,她就不能原谅我这一次吗?人谁无错呢?”

  但是婉儿不肯原谅他。

  人家硬看头皮来了几次,就伤心而退了。

  大嫂跌脚道:“好好的一段姻缘,又烟消云散了──其实有什么关系呢,小妹偏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整家人都在摇头。这一次大家都觉得婉儿有点偏激,不错的一个男朋友,就这么放弃了,她如果要找十全十美的人,恐怕近年内是难嫁了。

  婉儿自己倒有点优悠.来去自若的样子。

  忘了家明了?没有。

  她没有。

  春到小孩子玩大富翁,她就会想起当初到家明家去,与家明的兄弟玩这个游戏──都是以前的事,她喜欢沉思过去,她自得其乐的成份很重。

  是的,她没有再找男朋友,有过就行了,不一定要再有。看到别人的快乐,她有羡慕,没有妒忌,她整个人变了,变得很广阔、舒坦、大方。

  放弃姓甄的男孩子,她觉得她做对了,那原是别人的未婚夫,天下的男人那么多,何苦害别人也伤心?

  天下的男人那么多,但是婉儿却没有再碰见一个她心里所喜悦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却没有一个像家明了,想到了家明,她的眼泪缓缓的流下来。

  真的,恐怕再隔几个月,他的孩子都要出生了呢,也只有祝他永远快乐罢了。她再也不怨他了。然而她心里,却没有一刻不想着地。

  婉儿没有再跟男孩子出去。

  
  









外遇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从来没想到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结婚六年了,家明是一个不错的丈夫。至少我想他是不错的,他尽责,而且在家里,他是和蔼的,对两个孩子又好。我没想到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从来没有。

  但是我在他口袋里,发现了一个女孩子写给他的信。

  我还以为我看错了。

  怎么可能呢?一封情书?

  家明已经卅一岁了,早已过了收情书的年纪。我把他的西装裤拿出去洗,照例翻一下裤袋,不希望漏了东西,但是却看到了这封信。

  我打了开来。

  照礼貌,我是不应该读他的信,但是结婚都六年了,大儿子已经四岁半了,还讲什么礼貌?

  看到女孩子的笔迹,我很奇怪,信上只写短短几行:

  家明:

  我爱你

  我爱你

  我爱你

  玫瑰

  十七日

  信寄出有三天了。奇怪,我并不是十分吃惊,也许因为信写得十分的好。情书或者就是应该如此大胆坦白、不肉麻不造作的。而且字迹又很稚气,像一个孩子写的,签名十分大,好像在什么文件上署名,证明一件事实一样,非常有决心的“我爱你”。

  如果家明是教书的,我会以为这是他学生的杰作,但是家明在一间保险公司已经做了四年了。

  这个女孩子,是谁呢?

  我把信翻来覆去的看。信封上的地址是家明的公司,邮票是本地的。

  同在一个地方还要写信,实在是浪漫的。可惜家明是一个结了婚的男人,又有两个孩子。

  忽然之间,我发觉我的手是凉的。

  难道结婚六年,还比不上一个这样的女孩子?他认识她多久了?他对她可好?

  我不知道。

  这个女孩子对他恐怕是好的,写这样的信给他。

  我把信仍旧放在裤袋里,把裤子仍旧搁在椅背上。

  家明下班回来,没说什么。我也没说什么。

  他吃了晚饭,与两个孩子玩了一下,就睡觉了。

  第二天他出门上班,我再去看他的裤袋,他那封信不见了。这个时候,我才开始害怕。

  这件事情,发生有多久了?他瞒了我又有多久?

  他不该瞒我。

  他可以马上对我说:“我不要你了,六年的婚姻,不算什么。”他可以这么说的。

  他为什么要瞒看我?这件事是怎么开始的?我太糊涂了,我对他太信任,根本没想到他会做这种事情,我做梦也没想到有女孩子会写情书给他。

  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这个女孩子叫玫瑰。

  很好听的名字。

  我悲哀起来。恐怕她很年轻吧?我已经老了,但是我这段日子,是与家明一起渡过的,难道他不知道?我们毕竟是夫妻啊。

  下午家明来了一个电话,他说他下了班有同事请吃饭,不回来了。这种电话是很普通的,我总不能将他与外界隔绝,我总要让他出去吧?但是今天我怀疑了。他真的是与同事出去?

  我不相信。

  我是无从调查的,我只是想,这个叫玫瑰的女孩子,到底是怎么样的?恐怕只有十八九岁吧?家明有没有骗她?我的睑色苍白起来。

  我走到房间去,想开家明的抽屉,他上了锁。我与他已经结婚这么些日子了,他还把抽屉锁着,这是什么意思?而我,我却想偷开他的抽屉。我的天啊,我们两个人怎么变成这样子?

  我找来了一管锁匙,这一管是多余的,本来早已束之高阁了,现在却又翻了出来。我打开了锁,拉开了抽屉。我有太多的事要做,我应该去买英,买了菜回来弄饭,再去接大儿子放学,把小儿子从托儿所领回来,但是我却坐在这里翻丈夫的东西。

  家明的东西放得很整齐,都是文件。他不会把重要的东西放在家里吧?我细细的看了一遍,什么都没有。我有点失望,但紧张之中,又有点宽慰。

  然后我看见了一本地址薄,我快快的看了一看,里面夹着的一张纸片,上面写着:

  黄玫瑰

  落阳道十号二楼

  那字迹我是不会忘记的。她姓黄,住在落阳道。我总算有了姓名地址。很奇怪,我推上了抽屉,没想到我会看到了她的姓名地址。

  我推上抽屉,锁好了。

  我把两个孩子都接了出来,把他们送到婆婆家去。

  我饿了一夜,也心酸了一夜。家明是十点三刻到家的,他回来得特别迟。我看着他。

  他脱了外套,点了一枝烟。坐在沙发上。

  过了一会儿,他问:“孩子呢?”他还记得孩子。

  我说:“到婆婆家去了,明天星期天,让他们玩一下。”

  “唔。”他说。

  他总是不说话,下了班最多看一会儿电视,然后洗了操,与孩子玩几分钟,就睡觉了。他显得出奇的累,开头我以为他是因为工作的关系,现在看来,恐怕是他对这个家的厌倦吧!

  因为他没有出声,我也没有出声。

  星期天,我以为他不会离开家,但是中午他还是出去了,他说约了朋友。我没问,问是没用的。他要是存心骗我,我说什么也不管用,问一千次他也能用谎话来堵我。

  我忍受着。

  我没想到我能忍得这么好。我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会发生在我身上。

  我记住了。落阳道十号,姓黄叫玫瑰,多好听的名字,而我,我只叫做淑芬。

  星期一,他上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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