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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尸之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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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真是大错特错。主角很有可能在中途死掉,从舞台上摔下来。
  主角已经死掉的戏要怎么演下去呢?葛林心想。 




   

第十章 十字路口与愚者之毒







   你可以把我的尸体埋葬在路边,
  宝贝,当我死去的时候,
  我不会介意你把我埋在哪里。

                       ——罗伯·琼森(Robert Joh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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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这样下去会饿死人的。”
  对葛林而言,赤夏丢出的这句话真是再讽刺也不过了,却也因此让他下定决心要出去走走。
  十一月二号星期天早上——这是葛林死亡的隔天早上,也难怪他会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人了。
  葛林的忧郁不全是因为心情不好。一个晚上过去了,他感觉到身体的明显变化。天亮之后,他的脚出现了粉红色的斑点。渐渐地,那斑点变成带紫的红色,还开始扩大范围。虽说用手一按颜色就会变淡,但那无疑是人们称为“尸斑”的恶心东西。血液循环停止了,血都集中到了身体的底层,葛林忍不住打起哆嗦。明明精神状态与活着的时候几乎没有差别,然而肉体却已开始死亡。
  葛林从床上跳下来,走进浴室,端详起自己的脸。毫无血色的苍白脸孔正回望着他。不知是不是死后的肌肉僵硬状态已经解除了,手脚竟然可以自由活动。不过,感觉还是有点不太一样,好像自己变成了木头人。听说当尸体不再僵硬的时候,脸颊的肌肉会放松,变得好像在笑,不过,原本他的脸没事就挂着一抹冷笑,所以这一点倒不特别明显。总之,葛林这下真的成了“象牙色的Grin”。
  葛林开始化妆,借以遮掩难看的脸色。庞克小子就算上了妆,周围的人也只会想“又来了”,不会特别起什么疑心吧!只有这种时候,葛林才会感谢自己的愚蠢笑脸和庞克打扮。
  化完妆后,他发现眼睛由于干燥开始变得有点混浊。于是他点了眼药水,学早期的路·李德(注:【24】路·李德(Lou Read,一九四二——)是美国知名的摇滚歌手和吉他手。被誉为“庞克之父”,是“地下丝绒”乐团(The Velvet underground)的成员。)那样,戴上又薄又贴的广角墨镜。如此一来,就不怕别人看出他是死人了。他们会以为他是个迷恋庞克到无可救药的疯子,主动把视线挪开。
  折腾了半天,葛林觉得镜中的自己总算是合格了。就在这时,赤夏突然闯了进来,提议去外面找吃的。在巴利科恩家,一向被视为神出鬼没的赤夏和葛林,即使吃饭时间到了,也没有人会来叫他们。
  “OK,走吧!”
  葛林接受了赤夏的提议。哈斯博士一早就去大理石镇的医院看昨天的分析报告了,不在家。而自己就这样一直关在房间里,等着天塌下来也不是办法。不过要小心,千万不能让赤夏摸到。如今体温已经降到十度以下,想必手冰得像大理石雕像一样吧?
  坐进粉红色的灵车里,握住方向盘,葛林不禁露出苦笑。

  ——这辆灵车也真够衰的,被哈林区的小混混偷走,漆成一身粉红还不够,如今连原本应该躺在后面的死人都大摇大摆地霸占了驾驶座。

  用这种角度去想事情,可以更客观地看待自己,心情总算是轻松多了。
  车子正要开走的时候,葛林透过后照镜,看到停车场的奔驰。约翰抱着装了猫的篮子正要坐进去。
  赤夏看见约翰,出言讥讽道:“讨人厌的家伙。他对那只上个礼拜买来的肥猫比对我还好。如果妈再生下宝宝的话,我铁定会变成灰姑娘,成天穿着破烂衣服、被罚刷地板。”
  葛林想藉由讲话来转移注意力,也就尽量跟她扯。
  “这个可能性很大哦!对了,约翰要去哪里?”
  “听说他要去大理石镇住旅馆,思索他的改造计划。还交代说爷爷要是有什么事再通知他。对那个人来说,自己的父亲还比不上赚钱重要。”
  “昨天他不是已经挑明了吗?这就是他的人生观。”
  “我真搞不懂那家伙到底在想什么。从昨天开始就避着妈妈,一个人鬼鬼祟祟的。害得妈也跟着心神不宁。”
  “你妈是不是也在担心着什么?”    棒槌学堂·出品
  “嗯,应该吧!她虽然没讲出来,不过我是她女儿,多少感觉得到……啊!不讲这个了,吃饭、吃饭,我快饿扁了。”
  一二三号公路往大理石镇的方向,沿路有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的前面有一家叫“十字路口咖啡馆”的店,加油站兼卖简餐、饮料,这种店在美国很常见。葛林和赤夏不曾光顾过,今早却决定进去试试。
  一过十字路口,就看到竖立着一排仿佛染血墓碑的红色加油机。葛林不经意地想起“十字路口是枉死冤魂的聚集徘徊地”的迷信。这家店还真适合现在的自己,他心想。
  两人下了车,走进店里。这家店不只外观普通,连里面也很普通。一进门的右手边就是吧台,吧台后面,红鼻子大叔正把汉堡肉叩到铁板上。墙上挂的是三年前新推出的冷饮海报,角落里摆放的点唱机,里面的流行歌曲也都有五年历史了吧?
  吧台边坐着两名男子,其中一人把T恤的袖子卷到肩膀上,是个满脸痘子的青少年。他一边喝啤酒,一边跟老板聊着低级笑话。另外一人穿着运动外套,给人与世无争的感觉,刻意坐得远远的,啜饮着咖啡。店门口停着两辆车,一辆是灰色的保时捷,另一辆则是漆着恶心紫色的老式庞蒂克。那两辆是谁的车,就算分不清楚保险杆和引擎盖的老婆婆也猜得出来吧!
  当门钤在葛林和赤夏的背后响起时,老板和豆花脸同时转过头来。他们好像不太欢迎正走进来的庞克情侣,本来还有说有笑的,一下子换了张没有表情的扑克脸。连店后面长得特丑的猫都一脸狐疑地看着他们。葛林和赤夏是觉得不太舒服,但情况又没严重到得掉头走人,只好硬着头皮坐下。老板默默地把背转了过去,又开始煎起了汉堡。两人就对着他的背,各自点了餐点。
  “我要吉士汉堡和香蕉奶昔。”赤夏说。
  “给我啤酒。”葛林说。他一点食欲都没有,连水都不想喝。
  老板依旧背对着他们,点了点头。坐在葛林隔壁的豆花脸好像想说什么,露出一声轻笑。在乡下经常会碰到这种人,葛林并不想惹是生非,但按照过去的经验法则,还是先作好心理准备。
  就在等餐送上来的空档,豆花脸说话了。
  “那辆蠢到不行的车是你们两位的吗?”果然来了,葛林心想。
  “蠢到不行的车——你是指停在外面的紫色废铁吗?”
  豆花脸不知道人家在揶揄他,一时愣住了,这时红鼻子老板连忙插话进来。
  “加斯说的是那辆颜色诡异的灵车啦,开着那种车到处跑,不怕引来邻居侧目吗?”
  豆花脸加斯一副深得我心的模样,趁胜追击地说道:“对啊!比尔说得对。这里可不是纽约的后街小巷,不是鼻子抹粉的家伙该来的地方?还是——”
  老板接着讲了下去,“还是,你是来拐女人的?”
  至今为止,葛林和赤夏因为自己的外表已经遭受过各种委屈。像葛林,就曾被诬赖偷了伊丽莎白女王的便桶。只是,平白无故被说成人口贩子,实在是太过分了。愤慨不平的赤夏展开反击。
  “别开玩笑了,我们才不是——”
  “等等。”葛林阻止赤夏说下去。这三个月以来有三名年轻女性从大理石镇失踪的事,他也知道,于是他问老板:
  “又有女人失踪了吗?”
  “嗯,前天的事,就在万圣节晚上。天黑了,还是有很多小孩在外面闲晃。镇上的人也都绷紧了神经,结果还是出事了,是一个住在葡萄树街的高中女生,可怜哪!死状凄惨……”
  “已经找到了吗?”
  “只有左手。”
  赤夏吃到一半的薯条就这么哽在喉咙里。老板不理她,继续说下去。
  “今天一大早,去墓碑村盖图书馆的木匠发现的。在诺克斯山的山毛榉树林里,离春田瀑布没有多远。虽然只有一只手,但从戴在手指上的戒指知道是那名高中女生。看来又有一场大骚动了。大家都在传说那家伙回来了……”
  “那家伙是指……?”
  “就是杰森啊!”
  这次换葛林吃惊了。不过,老板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
  “杰森·巴利科恩啊!那家伙的事,在本地可是个禁忌……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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