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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名-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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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讲得那样一派轻松,是唯一没让我惊愕的原因。她的刀子没有比我的大多少,但是她的不是折叠小刀,而是细长的金属片,握柄处包着薄薄的皮套,那显然不是设计来吃东西,或是在营火边拿来做杂事用的,看起来比较像医护馆里的手术刀。「你是怎么把它放在口袋里,又没割伤自己的。」我问。

戴娜转向侧边让我看,「我的口袋里面是狭长的切口,我把它绑在大腿上,所以才会那么平,你不会看到我配戴着刀。」她握着皮革柄,把刀子拿到前方让我看。「像这样,大拇指要沿着刀面放。」

「你是借着教我如何保护贞操,想要趁机夺走它吗?」

「讲的好像你有什么贞操一样。」她笑了,「我是在教你,下次你要从猪的面前解救女孩时,如何避免割伤你那双优雅的手。」她把头偏向一边,「说到这个,你知道你生气时,你的眼睛……」

「猪仔!」树林间传来一个声音,还有低沉的钟声,「猪仔,猪仔,猪仔……」

大母猪一听到声音,活跃了起来,朝声音的方向钻回树丛里。戴娜趁机收起刀子,我则是收起行囊。我们跟着猪穿过树林,发现下游有个人,身边有六只大母猪胡乱地兜着圈子,一只毛发竖立的老公猪,还有二十几只蹦蹦跳跳的小猪。

猪农用怀疑的眼神打量着我们,「哈啰。」他大喊,「别怕,他们不会咬伦。」→文·冇·人·冇·书·冇·屋←

他身材瘦削,皮肤因长期的日晒,看起来如皮革般坚韧,留着杂乱的胡子。他手握的长棍上,挂着一个粗制的青铜钟,一边的肩膀背着破烂的袋子,他闻起来没你想的那么臭,因为放牧的猪只比豢养的干净。即使他闻起来像豢养猪那么臭,我也不会排斥他,因为我也曾有过比他更难闻的时候。

「偶们刚刚听到上游那边好像有伦。」他说,口音浓到化不开。我母亲说那叫低谷口音,只有在很少和外界接触的小镇上才听得到。即使在特雷邦那样的乡下小镇,如今大家讲话也都没什么口音了。长期住在塔宾和伊姆雷后,我已经好几年没听过口音那么浓的方言。这位仁兄想必是在很偏远的地方成长的,可能是在深山里。

他来到我们站的地方,眯着眼看我们,那饱经风霜的脸庞看起来很严肃。「你们两个在这里奏什么?」他怀疑地问,「偶们刚刚好像听到唱歌的声音。」

「她速偶表妹。」我说,朝戴娜点头,「歌声浑悦耳吧?」我伸出手,「幸会,偶叫克窝思。」

他听我讲他的口音,吓了一跳,原本狐疑的表情消失了大半,「幸会,克窝思先生。」他说,和我握手,「浑少碰到会讲偶们话的伦,这一带的伦讲话都好像嘴里含棉花。」

我笑了,「偶爸说过:『嘴里含棉花,脑袋像傻瓜』。」

他露齿而笑,握我的手,「偶叫史郭分·歇蒙芬尼。」

「你的名志听起来像国王一样气派。」我说,「如苟我们直接叫你歇蒙,口以吗?」

「偶的朋友都那样叫偶的。」他对我笑,拍我的背,「像你这样的年轻伦叫偶歇蒙就口以了。」他的头来回转动看着我和戴娜。

戴娜不愧是见过世面的人,她听到我突然换了口音,却一点也不讶异。「抱歉。」我往她的方向比了一个手势,「歇蒙,这速偶最喜欢的表妹。」

「偶叫蒂娜。」戴娜说。

我把声音换成演员对观众的耳语,「介女孩挺乖的,但速浑害羞,你恐怕不会再听到她说话了。」

戴娜马上演起了她的角色,低头看着脚,紧张地搓揉手指。她稍微抬起头来对着猪农微笑了一下,又马上低下头,装出很害羞的样子,连我都差点被她骗了。

歇蒙礼貌地触摸额头,点头致意,「幸会,蒂娜,偶这辈子没听过那么悦耳的歌声。」他说,把他那顶奇怪的帽子稍微压回头上。戴娜还是不敢看他时,他转向我。

「你那群猪看起来浑棒。」我朝他的猪群示意,那些猪在树林间游荡。

他笑着摇头说,「那不叫『群』,羊和牛组成群,猪速组成『圈』。」

「速喔?」我说,「歇蒙,偶们可以向你买一头猪吗?今天表妹和偶错过了用餐时间……」

「或许口以。」他谨慎地说,眼睛瞄了一下我的钱包。

「如苟你帮偶们宰好,偶可以给你四铜币。」我说,我知道这价钱对他来说很不错,「不过,你必需帮偶们宰杀猪仔,顺便坐下来和偶们一起享用。」

这是随性测试,牧羊人或猪农之类独自工作的人,通常比较喜欢一个人独处,不然就是很想和人聊天,我希望歇蒙是喜欢聊天的那种。我需要知道婚礼的相关讯息,但是镇上的人似乎都不愿多谈。

我对他露出淘气的笑容,把手伸进行囊里,掏出我向匠贩换来的白兰地。「如苟你不介意那么早就陪两个陌生伦喝一杯,偶们还有好料口以增添风味……」

戴娜搭配得天衣无缝,及时抬起头来和歇蒙四目交接,对他害羞地微笑,然后又低下头。

「偶妈管得浑严。」猪农说,一手放在胸前,「偶们不喝酒,除了口渴或起风的时候以外。」他夸张地脱帽对我们鞠躬,「你们看起来速好伦,偶浑愿意和你们一起共进晚餐。」

◇◇◇◇

歇蒙抓起一只小猪,从袋中取出一支长刀,把小猪带到一旁宰杀清洗。我则是清扫树叶,堆叠石头做临时的火堆。

一分钟后,戴娜捧着一堆干柴过来,「我想,我们是打算从那家伙的口中尽可能地套出消息吧?」她在我肩后轻声说。

我点头,「抱歉刚刚说你是害羞的表妹,但……」

「没关系,那点子不错。我不会说流利的方言,他对会讲的人比较可能畅所欲言。」她眨眨眼,「他快好了。」她往河边走。

戴娜把几根分岔的柳枝拼凑成烤肉叉,我偷偷用共感术生了火。歇蒙回来时,带回一只支解成四等分的小猪。

我们把猪放到火上烧烤后,开始冒烟,油脂滴落到煤炭上。我把白兰地拿出来,大家轮着喝。我只举起酒瓶沾湿嘴巴,假装畅饮。轮到戴娜时,她也只是倾斜瓶身,之后她的脸颊泛起些许的粉红色。歇蒙则是说到做到,既然吹着风,没多久他已经喝得鼻子红通通了。

在小猪外皮烤得香脆,劈啪作响以前,歇蒙和我随口聊了一些琐事。我愈听歇蒙说话,愈感觉不到他的口音,我也不需要为了维持口音而太过专注。等猪烤好时,我几乎已经没注意到口音的存在了。

「你的刀法浑棒。」我赞美歇蒙,「不过,你敢在其他猪的旁边宰杀这只小猪,偶还满惊讶的……」

他摇头,「猪都速坏蛋。」他指着一只母猪,那母猪正往他刚刚宰杀小猪的地方走,「看到了吗?她速企找介只小猪的肺脏。猪浑聪明,他们没有感情。」

歇蒙说猪快烤好了,拿出一个圆形的农夫面包,分成三块。「羊肉!」他抱怨,「有好吃的培根口以吃,随要吃羊肉?」他站起来,开始用长刀切猪肉,「小姐,你喜欢什么肉?」歇蒙对戴娜说。

「偶没有特别喜欢哪一种。」她说,「你那边有什么,偶都吃。」

还好戴娜说话时,歇蒙没看着我,戴娜的口音并不完美,ㄡ音拉太长,喉音太紧,不过她说得很不错。

「不要客气。」歇蒙说,「肉浑多,浑够吃。」

「偶一直浑喜欢猪屁股的地荒。」戴娜说,接着不好意思地涨红了脸,低下头。这次她发ㄡ的音好多了。

歇蒙展现绅士作风,没有借机对戴娜开黄腔,他在戴娜的面包上放了一大块热腾腾的肉。「小心烫手,先晃着让它凉一点。」

大家开始吃了起来,歇蒙又吃了第二份,第三份。没多久,我们已经开始舔手指上的油脂,撑着肚子休息了。我决定趁这个时候切入正题。要是这时歇蒙不聊八卦,应该就永远不会聊了。

「最近这附近粗了意外,看到你还粗来走动,偶满惊讶的。」

「什么意外?」他问。

他还不知道婚礼大屠杀事件,太好了。尽管他无法透露攻击事件的细节,但是那表示,他会比较愿意谈婚礼之前发生的事。即使镇上不是每个人都怕得要死,我也怀疑我能否找到有人愿意坦然地谈死人的事。

「偶听说莫森农场出速了。」我说,我尽量以客观、模糊的方式描述。

他喷鼻息说:「偶一点也不意外。」

「为什么?」

歇蒙把口水吐到一边,「莫森一家都速混账,浑多道理都不懂。」他再次摇头,「偶总速远离古坟丘,因为偶妈教得好,莫森一家根本不懂。」

我听到歇蒙用浓浓的口音讲那个地名,才听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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