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帝国纵横-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人。

从那双眼睛中流露出来的恨意和血腥让这些久经沙场、杀人无数的部落勇士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寒冷。

“用刀,把这个狼崽子的头砍下来。”

一名勇士喊叫道,这似乎是最好的办法了,因为洛塌的脸色已经变成青白,挣扎的力气也越来越小。

就在举起弯刀的手将要落下来的时候,匈奴大单于韩邪跋走进了帐篷,他问道:“勇士之间的对决,什么时候允许第三者可以插手?”

“可……可这小子是偷袭啊?”

“洛塌身为匈奴人的第一勇士,却不把自己的勇武用在敌人身上而来作弄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那么,他遭到偷袭也是活该。”

因为大单于韩邪跋的这番话,洛塌便被十四岁的楼班给活生生的咬死了,楼班也因此得到了大单于韩邪跋的赏识,在养好身上多处骨折的伤势后,楼班开始习练弓马、习练杀人的技能,并表现出来了惊人的天份。

在楼班十七岁那年,他开始向当日在帐篷中参与殴打过他的那十多名部落勇士提出挑战并用极凶残的方法毫不留情的在交战中把对方杀死。

曾有几名不愿意迎战的部落勇士托部落中的长者来说和,愿意用高额的金钱来换取楼班放弃报复的承诺。但楼班拒绝了,因为他的拒绝引发了多场以一敌多的战斗。最后,还是大单于韩邪跋出面把事情给压了下来。

当时的匈奴各王、还有一些部落首领都劝大单于韩邪跋把楼班杀死。虽然楼班勇悍绝伦、无人可以比拟,但楼班表现的太过凶残了。有的部落首领甚至用极为厌恶的语气告诉大家,楼班在每次杀死人后,都会把被杀死者的心脏血淋淋的从胸腔中挖出,生啖下肚。

最后,大单于韩邪跋不但没有杀死楼班,还让楼班接任了金帐狼骑万骑长的职务。从那时起,所有匈奴人都对楼班忌惮三分,并习惯的把楼班称之为“血狼”。

左贤王让楼班来对付杀人凶手,最看中的,就是楼班的凶残。

草原的风,有着历史沧桑般的厚重。

远远的,便能闻见剌鼻的腥臭气息,越往近前,那股腥臭气息便越发浓烈,跨下的骏马发出“咴咴”的嘶鸣,不愿意继续前行。骑在马上的狼骑,一个个脸色都变的难看起来,因为他们知道,那是尸臭。只是他们想像不出,要毁灭多少条生命,才会制造出如此浓烈的尸臭。

唯有楼班的脸色,还保持着古井无波的冷漠。

地上的泥土渐渐变成了赤褐色,残留的小草似乎更加茂盛了,只是在那青碧的叶片中,仿佛也闪动着一抹淡淡血光。

一个大坑突兀般的出现在众人面前,无数尸体横陈在大坑之中,因为时日已久和阳光的日日照射,有的尸体已经开始膨胀并出现腐烂。一个少年的头颅在坑中的最前沿面对着所胡人,那双原本应该清纯如水的眼睛此刻已经成为了两团污浊的液体,缓缓的从眼眶中流淌而下,冲刷着脸上的泥土。

虽然天空湛蓝、阳光灿烂,但……这分明是地狱中才有的景像啊。

所有人的胃都在抽搐,有着强烈呕吐的欲望。

楼班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昂然走入坑中。他把少年的头颅从地上拾起,托在掌中,瞪着他那双闪着幽幽磷光的眼睛仔细的瞅着,仿佛这不是一个头颅,而是一件珍宝。

帝国纵横 第一百二十三章 发现

“这颗头颅是在十三天以前,被一把快刀用斜斩的方式砍下来的。”

良久,楼班用他那独特的嘶哑嗓音忽然说道,他的声音冷的如同冰水,听不出内心情感的起伏。

周围很静,似乎风也停止了吹拂,天空的去也停止了飘移,万名金帐铁骑的匈奴勇士崩紧肌肉坐在马背上,肃然无声。在他们的眼中,都升腾着仇恨的火焰。

楼班用手抚着那颗头颅的伤口处,团团腐肉从他的指掌间滴落到地上,还有带着恶臭的黑色液体污秽着楼班的手掌。但楼班全不在意,他用手指和头颅的断骨处相碰,发出让人牙酸的“沙沙”脆响。

“这把刀的锋锐并不比我们手中所拿的来自大月氏的弯刀差,它的形状应该是这样的……”

楼班用手指在空中虚拟的画出了一把长刀的样式,他的身后,一名骑在马上的匈奴骑手立刻把一张硝制好的羊皮铺开,拿出碳笔,模仿楼班在空中虚拟的图像画了起来。

“这种长刀的样式很古怪,但只有中原的汉人才会使。”

楼班用不容置疑的权威语气宣布道,他把头颅从手中抛下:“因为时间久了,再加上来来往往的人太多,蹄印都已经给掩没,所以无法看出凶手窨有多少人,但……”

楼班仰头向天,眼睛微闭,如长鲶吸水般深深吸了一口凝滞在空中的恶臭气息,脸上露出很享受的神情。在荼盏功夫之后,他才把这口气徐徐吐了出来。接着,双眸倏睁,爆射出幽幽寒光:“但凶手就是像那个方向逃走的!”

楼班的手指偏偏标枪一般斜指西北,他那狼啸般的声音中不能掩饰的流露出草原中的恶狼在发现了猎物时那种渴望杀戮、渴望血腥的兴奋。

“呼嗬!呼嗬!呼嗬!”

万名金帐铁骑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叫声,接着,在楼班的率领下风一般的向草原的西北角奔驰而去。在半路上,楼班开始分兵,他把队伍分成了三股,他要像网一样把凶手从宽广的大草原中找出来。

这是一次漫长而艰辛的追逐。

楼班似乎能从草原吹掠而过的风中辩识出某种让他坚定不移的信息,他采用马歇人不歇的方式,用了六天时间,足足追逐出了近七百里,在一处空阔的草地上,楼班率领他的四千铁骑,停住了脚步。

在这片空阔的草地上有一块奇怪的方圆二十多丈的空地,不但上面寸草不生,而且泥土都是赤黑色。在泥土上面,布满了凌乱的马蹄印。

楼班命令道:“挖开!”

于是,一个新的屠杀现场出现在众人面前,而且这个现场是一个没有被人发现,没有遭到破坏的现场。楼班用了半个时辰的时间来勘探现场,最后的结论是,这些匈奴部落的人是在五天以前被杀死的,根据周围的马蹄印可以推断出来,这批大齐帝国人在两千五百人到三千五百人之间。

“改成东北方向了,哼,想跟我楼班玩改变方向的花招!”

“追!找一个在这附近游牧的部落群,换马,继续追!”

说实话,连续六天六夜的追逐,虽然每一个金帐铁骑的匈奴战士都是百里挑一的健儿,都有在马上睡觉的能耐,但此刻,一个个也都觉得精神疲惫之极,但新发现的屠杀场面让他们心中的怒火再次熊熊燃烧,他们催促跨下吐着白沫的健马,开始了新的追逐。

唯有楼班的脸上,找不到丝毫疲惫的神色,不但没有疲惫的样子,还似乎更加兴奋。

继续追逐了二天后,楼班率领他的金账铁骑发现了第三个尸坑,这次被屠杀的是氐卜族的一个游牧群落。因为氐卜族的部落太过偏远,所以被王庭征招到左贤王处,和大齐帝国交战的战士并不多,在这个群落中,留有不少青壮战士,从尸体的伤痕可以看出,曾发生过激烈的战斗。

同时,从尸体的伤痕上,楼班发现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有些尸体的伤痕只有用匈奴人的弯马进行挥砍才能够造成,难道那些大齐帝国的人,改用匈奴人的弯刀了?

根据这个尸坑的尸体,楼班推断出,人是在一天前被杀死的,也就是说,现在楼班率领的金帐铁骑和那批大齐帝国的凶手只相隔一天的路程了。

“哼!又换方向了!”

“追!继续追!”

楼班的脸上浮现出不能自抑的喜悦,却不料没有人应声,这时楼班才发现,他的部下都已经疲惫欲死,就这么一会儿功夫,那些最武勇的金帐铁骑像沉重的石头从马鞍上滑落而下,把草地上砸出一个个小坑。接着,想起了此起彼伏的如雷鼾声。

追?恐怕是没法追了,通过这三起已经发生的杀戮可以证明那些大齐帝国人的凶悍和残忍,自己所率的金帐铁骑虽然勇猛,但现在已疲累成这个样子,便是强行追上去,也根本是送死,但……但如果不追……

楼班抬头看到,此刻,时值下午,天空中布满了浓厚如铅的乌云,五月的风吹在身上有着淡淡的暖意,楼班从风中闻到了潮湿的水汽。

楼班闪着磷光的眼眸,流露出深深的担忧。

当晚,狂风肆虐,暴雨如泣,草原的雨季提前降临,楼班赤裸着身子站在暴风雨中,发出狼嗥般的嘶吼。

前进!前进!再前进!

每日,都是永不停歇的赶路,当深入到草原近千里之后,赶路的速度开始加快,也不再像一开始时那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