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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之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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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酒吧里。”

“就是你朋友巴卢开的那个粪坑,是吗?附带问一句,我真不明白,你干嘛要跟那种人混一起?”

“他是我的朋友。”

“这几天他将会踩到自己老二,办正事时你最好走远点。这个人狡猾得像条泥鳅,可是联邦调查局会把里科的案子收网,过两天你朋友就会在亚特兰大监狱找到个免费床位了。”

“上天垂怜,里科的下场就这样啊?”

“嗯?”

“没什么。”我说,“那不重要。昨天晚上我们在葛洛根酒吧碰头,因为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说话。他打电话给我的原因是,前天晚上我们俩碰巧在他家附近的另一家酒吧碰到了。”

“他知不知道你是因为正调查他的案子才会碰上他的。”

“不知道,他以为我调查的是斯特德。”

“你怎么会査斯特德?”

关于快乐和阿诺德·莱韦克的死,我只字未提。这些都是题外之事,乔手上的悬案是有关阿曼达·瑟曼的死,那也是我受雇调查的一件看来快要水落石出的案子。

“那是一种引他上钩的方法,我把他和斯特德连在一起,刚好成了抵住大门的那一只鞋。如果他把过错全都推到伯根和奥尔佳身上,自己就可以摆脱罪嫌了。”

“你想你能说服他投案吗,马修?”

“我正这么希望,那也是下午我准备努力的方向。”

“我希望你能带窃听器去。”

“好啊。”

“很好,要是你昨天晚上和他见面时也带着窃听器就好了。运气好的时候,会碰上一个倒垃圾的人,可是第二天他醒来就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么多,然后一辈了再不会开口了。唉,你昨天晚上见他之前为什么不先来这里装个窃听器?”

“得了,昨天晚上十点,他从公共电话亭打电话要我马上出去。你那时候根本不在办公室吧?”

“就算我不在,还有别人可以替你装啊。”

“是啊,花两小时外加错过十个电话才能装好。况且我当时也不知道他会全盘托出。”

“好,算你有理。

“我想我可以说服他来自首,他自己也想那么做。”

“那太好了,不过就算他不来自首,也会告诉你更多的事,你身上反止有录音机。你们约好今大下午见面是吗?唉,真希望能早一点。”

“四点之前他得去开会。”

“是啊,正经事还是得办,对吧?那么你三点到我这儿来。”他站起身,“我现在也有会要开。”

去伊莱恩家的路上,我停下来买了一束花和一些爪哇橙。她把花养在水瓶里,将橙子放进一个蓝色玻璃碗中,告诉我她的身体已经好多了。“只还有一点虚,不过正在好转中,你呢?你好不好?”

“为什么这样问?”

“你看起来很没精神,昨天晚上又熬夜啦?”

“没有,可是睡得很不好,案子快破了,再过几个小时,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什么?今天不是才星期三而已吗?还是我病得精神错乱,已经错过好几天了?”

“瑟曼需要一个倾吐心声的知己,我便让自己成为那样一个人。他觉得压力很大,我想一部分是来自于我,但大部分来自斯特德。”

“谁是斯特德?”

“穿橡皮衣的男人。”我约略向她叙述了些昨晚我们在葛洛根的谈话。“我只是走狗屎运,天时、地利、人和一起给我碰上了。”

“不像倒霉的阿曼达·瑟曼。”

“还有那堆听起来更倒霉的人。不过,真正让他们落网的原因是理查德·瑟曼自己的证词,再加上尸体上采到的证据,两相对证,应该可以顺利结案了。”

“那你不是该得意得像只神气的公鸡吗?怎么反而像丧家之犬似的?”

“我想是累了。”

“还有呢?”

我耸耸肩。“不知道。”我说,“昨天晚上和瑟曼聊了几个小时,虽不至于喜欢这个恶棍,但也不到幸灾乐祸的地步。一星期前,瑟曼看起来还是个冷酷的犯罪天才,可是现在我却发现他只是个被两个变态狂牵着老二走的大傻瓜。”

“你为他难过?”

“才不,他自己就是个手腕高超的混蛋,只不过碰上斯特德这个比他还厉害的角色罢了。而且他昨晚告诉我的那些话,我也不全相信,他倒没撒什么弥天大谎,可是他把自己讲得太好了,我敢打赌,阿曼达一定不是他第一个杀害的人。”

“你有什么根据?”

“因为斯特德也不笨。如果瑟曼的妻子真在那种情况下被杀,警察一定会把瑟曼烤得直到两面都焦掉为止。就算他们不怀疑他也涉入此案,也会追问所有可能得到一点蛛丝马迹的问题,对任何可查出凶嫌的可能绝不放过。斯特德一定要先训练他习于杀人,才不会露出马脚。莱韦克被杀的时候,他在场,而且还是助手。除此之外他和其中的一人或三个人一定还杀了许多女人。如果我是斯特德,我就会这么做。”

“还好你不是他。”

“关于他的良心谴责,我也是半信半疑。我想他是怕了,这部分我看倒是真的。一旦最后一笔钱交出去,斯特德便没理由再留他这个活口了,除非他还想要更多钱,这不是不可能。我以为那才是瑟曼真正害怕的原因,他不想失去剩下那些钱。”

“如果他坦承了一切,也没办法留下那笔钱啊?”

“他并没想要忏悔。”

“你不是才说要说服他自首吗?”

“我会试试看,我希望能像斯特德玩他一样地控制他。”

“你想带我去帮他吹喇叭?”

“那倒不必了。”

“那就好。”

“我看,是他想控制我,也许要我替他杀掉斯特德。听起来很夸张,但并非不可能。也许他想安排斯特德被墨西哥人宰掉,而且留下的证据显示斯特德是自作自受。如果他安排妥当,而斯特德无话可说,那他就高枕无忧了。”

“可是他给你的那些证据——”

“可恶,都到乔·德金那儿去了。”

“怎么啦?”

“现在才十一点半,我得等到四点才能见到他,昨天晚上我应该盯紧他,不该给他时间回去好好想。当时我们都太累了,本来想改在今天早上,可是他开始胡扯说要开会,要处理公事,我想告诉他把所有约会都取消吧,你已经玩完啦,可是我却不能打草惊蛇,因为他昨天下午打了几次电话可是都不敢出声。”

“你跟我讲过了。”

“如果我早跟他见面的话现在案子早破了,可是我也就不能从‘男孩’丹尼口中得知斯特德的事。”我叹了口气,“我想事情应该不会出岔吧。”

“每次不都这样吗?宝贝,你何不躺下睡一两个小时,上床去躺着,还是要我把沙发摊开来?”

“不用了。”

“没关系,在你去乔那里装窃听器管线之前,我会留充裕的时间叫醒你。”

“说起来好像我身上已经绑了好多线了。”

“这正是我的重点所在。”

中午我赶去参加聚会。回旅馆的路上在一家站着吃的披萨店停下来,我点的是意大利香肠披萨,好确定我的饮食中包含了四大类基本食物。

也许是中午的聚会让我放松了下来,也或许是补充营养的结果,等我回房间已经很困了,想小睡个一小时。我把闹钟拨到两点半,又在前台留了话以防万一,然后踢掉鞋子,和衣倒在床上,眼睛还没合拢就睡着了。

接下来是电话铃声。我坐起来看看手表,才两点钟,抓起话筒正准备对前台咆哮一番,却听见TJ的声音,“喂,老大啊,你怎么老不在家?如果找不到你我怎么跟你说我查到了什么事呢?”

“你查到什么?”

“那小男孩的名字。我遇到另一个认识他的小男孩,说他名字叫博比。”

“那他姓什么?”

“在迪尤斯,谁知道谁姓什么啊,老大。有时候连名字都不知道。大家用的都是街头的诨名,你知道吗?什么酷呆啦、大帽啦、剑林啦之类的。博比嘛,他在街上还是新手一个,所以没有诨名。那个告诉我他是谁的小子说,博比是圣诞节前后才溜到街上来的。”

他并没讲很久。我想告诉TJ说已经没关系了,那个和博比在一起的男人马上因为另一件事要被关起来,他会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可能再接近他们了。

“不知道他打哪儿来的。”TJ说,“有一天从一辆公车下来。一定是从那种专门让男人干小白脸的地方来的,因为他一开始就找这种门路,而且后来有一个皮条客拉着他到处招揽生意。”

“什么皮条客?”

“还要我帮你査出来吗?当然可以,不过那二十块好像已经用光了。”

有必要吗?斯特德已经将要因为阿曼达·瑟曼的谋杀案被捕,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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