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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慢慢地转身,刷地一下撑开手中的扇子,抬高下巴:“如何,本公子好不好看?”
器宇不凡,非常好看,可惜比不上爹爹。
“好看。”我说完便朝门外走去。
他赶紧伸手拦住我,桌子上茶杯茶碗被他的大袖一骨碌扫落在地:“我有根丝带不知道怎么系,帮个忙。”
没办法,我只好帮他系衣带。
“这些东西都是新抢来的,你家也肯定有,你觉得它们的位置摆放得如何?”他问。
看来他们这次真的收入颇丰,把别人的家具都抢来了。我一边帮他系带子一边评价道:“松鹤延年图摆在卧室不合时宜,况且这画不是大家手笔,污人眼睛。雕花立柜不是千年松木做的,看着有些显寡。矮几倒不错,上等红木,雕工上乘,可这东西是放在卧榻上的,不能放在竹床上。那几支花倒很好看,你在哪采的?”
“河边!”
听他口气不善,我奇怪地抬起头望着他。
只见他双眼鼓鼓,脸颊通红,活像一头气哼哼的公牛。
“不舒服?”我问。
“没有!”他猛地转身,走过去扯下那副松鹤延年图,又单手拎起雕花立柜,大步流星地朝门外走去。
“洪虎——”他站在屋檐下大声喊。
“唉。”
“你挑的东西,全是崴货,给我全劈了,烧火做饭!”
“二当家,这都是上好的,哎呦——”
……
他好像生气了,脾气真坏。我拈起他留在桌子上的扇子,发现上面一片空白,一个有趣的想法突然从我脑海中闪过。我可是聂露儿,聂倾念才貌双全的女儿,我要炫耀一下我的长处。
不一会儿,他冷着一张脸回来了:“你在做什么?”
我坐在竹床上,靠着矮几磨墨:“你的扇面上什么都没有,我弄点东西上去。”
他也有了兴趣,坐到我旁边:“弄什么?我看别人的扇面上都有字,要不写三个字,“三当家”,要不写我的名字,“长孙信”?”
我鄙视地瞥了他一眼,神气十足地拿起了笔。
裹着淡淡野百合香的山风从窗口吹进来,温柔地扑在我脸上,撩拨着我耳边的长发。白瓷净瓶里的蓝色花朵颤抖着,像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长孙信趴在我旁边,眼睛半闭半睁,懒洋洋地看着我的笔尖。英气逼人的侧脸清晰而立体,耳垂上的紫水晶耳钉浮着淡淡幽光。忙了一个晚上,他肯定累了。
在这个祥和的环境里,我的心情久违地平静,画笔的速度也不由慢了下来。
“露儿大作完成!”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满意地搁笔。
“终于画完了?”长孙信抹抹嘴角的梦口水,直起身,看了看我的画,“你画的是什么,狗尾巴草?”
满心期待赞美的我有些不悦:“什么狗尾巴草,这是兰花。”
他挠挠头:“兰花有这样的吗?有的叶子淡有的浓的,还花叶一色呢。”
我语噎,画兰花是我最擅长的事,爹爹曾夸我的兰花墨色富于变化,叶子舒展流畅,清新自然,朴茂动人,深得他的真传。想不到在长孙信眼中,我的兰花竟然是一蓬乱草。不过为了证明我的能力,我还是耐心地解释道:“画画,用笔不讲究工细,画出意态神韵即可。”
长孙信睡眼惺忪地看看我,又看看扇面,突然大梦初醒般点点头:“听你这么说,好像真是一丛兰花。”
他说谎的时候面部显得特别激动,我有些泄气:“哦。”
“哇,不仅像,就是兰花嘛,活脱脱几朵兰花嘛。”
我无精打采地收拾笔墨,不想再答话。
“我第一次看到这么好看的兰花,比牡丹还好看呢,我一定得带着这把扇子出去炫耀一下。”他越说越离谱。
我撅着嘴,低着头,只顾收拾东西。
突然,他飞快地凑过来,在我脸颊上啄了一下:“别不开心,你比兰花还漂亮。”
我呆住了,捂住脸,扭头看着他。
他也笑盈盈地看着我,冰眸里闪着璀璨的光芒,摄魂夺魄般美丽。
忽然,他又凑了过来。我回过神,避开了他的吻。
“我有相公。”
这时,洪烈在外面大声喊:“二弟。”
他没作声,滑下床朝外面走去,走到门口,他回头望着我,嘴角荡开了一抹野性十足的笑:“那也叫相公?”说着,他使劲拍了拍胸脯,斩钉截铁地说道,“我比他强。”
作者有话要说:拔毛凤凰那啥。
阿信想养住露儿,还得费点劲。露儿含着金勺出生,把她扔在这个穷嗖嗖的山寨,真是为难我这个亲妈啊。奢侈与简朴,阳春白雪与下里巴冲突不是那么容易写滴。遇到哪些口快的人,露儿听得头痛,我也写得头痛,本来嘛,照理露儿一辈子也不会和这些人打交道滴。
写评送分喽,超25字必送喽。
第四十章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有话说放在上面,因为好跑。
嗯,给25字评,送分,多写多送。
本章内容写得很干净,我努力将其掌握在被允许的范围,结果还不错,不影响剧情,还很健康。
山寨里的人平时就爱热闹,遇到什么重要的日子更是兴奋。婚礼很简单,新郎新娘在简陋的山寨大堂里拜一拜,便被人塞进了洞房。
之后好戏才开始,为了这场婚礼,人们特地宰了四只羊,一头牛,买了上百桶好酒。山寨中间的空地上支起了几口大吊锅,锅里装满清水,那些新鲜的羊肉牛肉被直接丢进锅里,升起大火开煮,几团熊熊的火焰将整个山寨都烤得热呼呼的。
人们席地而坐,端着海碗,大口大口灌酒。拿着小刀,直接从锅里割肉吃。女人们也和男人一样划拳喝酒吃肉,一个个红光满面的,喝高兴了便起身伴着鬼哭狼嚎的歌声跳上一段欢快的舞蹈。时不时有两个男人脱光上衣,像野兽一样扭打在一起。旁边的人也不劝架,只是激动地看着,为胜利者欢呼。
狂欢从白天一直持续到天黑,竟然没有一个人醉倒。
我坐在小马扎上,右手端着一碗酒,左手拎着一片肉,看着锅底熊熊的火苗,一坐就是一天。
“你一天都没说话。”长孙信喘着大气坐到我身旁,扯开了衣襟。一下午他和人摔了五六次跤,身上那件米色广袖长衫已经糊满了灰尘。
我微微一笑,还是没说话。
他又看看我手里的肉,奇怪地问:“这肉多鲜多嫩,你不喜欢吃么?”
我摇摇头,示意他看眼前的大锅。锅里的汤开得滚来滚去的,连串的气泡带着骨头上下翻飞,锅边浮着一层黑呼呼的东西,应该是不断飘落到锅里的柴灰。这种没盐没作料,做法和吃法都这么腌臜的东西,我怎么吃得下?手里的肉是赫尼帮我割的,要不是顾及到礼貌问题,我早就把它扔了。
他望着大锅,目光渐渐黯淡。突然,他闪电般地夺过我手中的肉,往嘴里一丢,也不看我,气哼哼地大嚼。
看来他又生气了,我有些无奈,用手绢擦了擦手。
“多谢大当家,干!”新郎端着酒碗,挨个敬酒,已经快到我们跟前了。
长孙信扭头,冷冷地对我说道:“新郎的酒,不喝大不敬,必须喝。”
不用他说我也明白这个道理。等新郎走到面前,我站起身:“祝你们白头偕老。”说完,将那碗已经在手中捂得温热的酒仰头灌下。
长孙信满意地拍拍我的肩膀,端着酒碗到别处玩去了。
我强忍不住不适,一屁股坐回马扎上。这酒火辣辣的,烧得我的嘴巴生疼,落到肚子里又变成了一团滚烫的火焰,烤得我全身都开始冒热汗。没过一会儿,酒劲又窜上了我的大脑,扰乱了我的视线,我的思维。
周围好吵,身上好难受。恍惚中,我站起身,走到了山顶。
凉爽的山风吹在我滚烫的身体上,出奇地舒服。皓月当空,淡淡的月光洒向大地,融化了山峦的棱角,放眼望去,天地间一片柔和。寨子里的嬉笑声,琴声和歌声隐隐约约地在山谷间回荡着。奇怪的是,在这听,那些嘈杂的声音很动人,又喜庆又古朴。我突然想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