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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国记 作者:华玫(晋江2014-01-01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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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房中,彻彻底底地只剩慕容超一个人了。
  医官和耿忠在时,他一直忍耐着,此时,房中只剩他一人,他终于低低地shenyin了一声。
  抬手抚上前胸,指上用了点力气按了按,触到一点坚硬——几层衣料下,是杨欢送他的护身符,很多年前送的,那时,他还只是名五岁的稚童,杨欢和他同岁。
  当年,他受了欺负,一个人,躲在忘忧园的假山洞里,偷偷掉泪。杨欢发现了他,从怀里掏出一块小小的汗巾子,认真给他擦眼泪,细声细气地安慰他。
  慕容超闭着眼睛,忍着疼,脑子里,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小女孩五官如画,雪白的皮肤吹弹可破,一身退红色的纱衣纱裙,蹲挤在狭小阴暗的假山洞里。
  她对面,是个年龄和她相仿的小男孩。
  小男孩长得也非常好看,年纪虽不大,但已不难看出,长大定然俊美非凡。只是小男孩一边的眉毛上,带着伤,伤口还在不断地往外渗着血珠。
  小男孩一脸委屈,不断地扑闪着睫毛浓长的眼,豆大的泪珠子,在他的扑闪间,不断地滚出眼眶。
  于是,小女孩就不停地用汗巾子,给他擦眼泪,擦血珠。一遍又一遍,擦得细致又轻柔。边擦,还边稚声稚气地劝解他。
  “阿远,别哭了,你是男孩子,要坚强。他们不和你玩,我和你玩。别哭了,明天我带如意糕给你吃,可好吃了,只有我娘会做,宫里都吃不到……”
  画面一转,小女孩用汗巾子包了几块糕饼,递给小男孩,地点还是前一天的假山山洞。
  小男孩接过汗巾,轻轻分开,汗巾里,赫然露出几块彩色的,花形糕饼。
  “吃这块吧。”小女孩用手一指其中一块粉色的糕饼。
  小男孩依言拿起那块糕饼,咬了一口,牙齿随及被藏在糕饼中的硬物硌了一下。有些困惑地看向小女孩,他发现小女孩,正捂着嘴,哧哧地笑,笑得眉眼弯弯,可爱极了。
  莫名其妙地把糕饼从口中退出,小男孩定睛细看,发现咬破的糕饼里,露出一点红色的丝线。伸手扯住那点丝线,最终,他从糕饼里,扯出了一块被雕成凤凰形状的血玉挂坠。
  “这是去年我生辰时,我外祖送我的。他说,带上这块玉,就能保佑我出入平安,不受邪秽侵害。我一直带着它,很灵的。现在,我把它送给你,让它像保护我一样,也保护你出入平安,不受邪秽侵害。”小女孩告诉小男孩。
  小男孩想要,又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把挂坠递还给小女孩,“这是你外祖送给你的,我不能要。”
  小女孩从小男孩手中接过挂坠,抻开挂绳,不由分说地,把挂坠往小男孩脖子上套,“你带着吧。我还有别的呢,也很灵,一样也能保佑我。”
  一边套,小女孩一边嘱咐小男孩,“轻意别摘下来,洗澡也别摘下来。要一直带。一直带,才灵。”
  小男孩认真地点了点头,庄重保证,“我不摘,一辈子都不摘。”说到这儿,小男孩有点扭捏,英俊的小脸上,升起了两朵淡淡的红云,那个……”
  “什么?”小女孩好奇地盯着他。
  “谢谢。”说完,小男孩的脸更红了。
  男孩女孩隐去。
  “阿璧。”慕容超低低唤了一声杨欢的小名,五指成爪,缓缓收拢,最后,将衣料,和衣料下那点坚硬,一并紧紧抓在掌中。
  杨欢被没入掖庭,他暗中托人,三五不时地,给她送些东西。深知掖庭劳苦,又值严冬,他选了对她最有用的牛肉粉,红参片和貂油膏。
  牛肉粉,是最好的牛犍子肉制成;红参片,是长白山的百年老参精炮的;至于貂油膏,他怕掺了香料,引人注意,特地吩咐亲信,在采办时,让制膏人不要在膏中,添加任何香料。
  除夕夜宴,听到蒹葭宫着火的一刹那,他差点没能控制住自己,也像慕容麟那般,直冲出去。
  可是,他不能。用了最大的克制力,他让自己,神色自若地坐在座位上。只是缩在衣袖里的双拳,已攥到浑身微微发抖。
  上元夜宴,看到杨欢猝然仆倒于地,他无比心惊;看到郁律扶起杨欢,问慕容麟讨要杨欢,他无比愤怒。
  可是,他依然什么都不能作,依然只能把双拳藏在袖下,默默激动,依然还要作出云淡风清的模样。
  夜宴散后,他抛下亲兵卫队,一个人,发了疯似地,在御街上,打马狂奔,发泄心中怒气。
  慕容超握着那点坚硬,对千里之外的杨欢,无声倾诉。
  阿璧,你放心,我一定会打败他。不为黎民,不为社稷,不为慕容长安,不为任何人,任何原因,只是为了你。
  我知道,你不想离开燕国,而我,也不想让你离开燕国。所以,我会为了你,打赢这场战争。
  谁都不为,什么都不为,就只是为了你。
  带着对杨欢强烈的思念,慕容超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一夜无事。
  第二日巳时时分,华州城下,郁律带着大队人马,讨敌骂阵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回 对垒

  郁律认识慕容超,不过不熟,只是在燕宫的宫宴上见过几次——在慕容麟的介绍下,二人相对抱腕,互致久仰之情,但是并无深交。
  他来燕国,不是为了交朋友。
  他在燕国的任务,就是等着窟咄铃生娃娃。窟咄铃生了娃娃,他好回家给他爹报信儿去,他爹抻着脖子等着呢。
  没想到的是,他在等窟咄铃生娃娃的期间,遇到了杨欢,而且,几乎是一见之下,就喜欢上了对方。
  喜欢是什么?
  喜欢和厌恶一样,是一种情感。
  有的人,其实不错,可是一见之见,便令人生出了满心满眼的厌恶,这辈子,都不想再瞅第二眼;有的人,其实很不怎么样,但是一见之见,便令人眼热心跳,心头鹿撞。
  情感之事,说不清,道不明,全没道理可讲。
  郁律对杨欢的情感,就属于说不清,道不明。
  他也说不清,杨欢到底是哪里吸引了自己?
  长得好?
  的确,杨欢的姿容,可称得上花容月貌,倾国倾城。不过,倾国倾城的,天底下,不止杨欢一个。
  想不明白,就不想。
  干吗一定非要想明白?
  他只要知道自己喜欢杨欢,就足够够了。
  虽说,她以前是他姐夫的女人,那又如何?
  他们柔然人和燕人不同。
  在燕国,小舅子娶姐夫的弃妻,听上去离经叛道。可在柔然,儿子娶小妈,小叔子娶大嫂,很正常,没人指责。
  再说,慕容麟已经把杨欢休了。据他所知,两个人也没再在一起过。
  所以,他怎么就不能娶她了?
  以着柔然人的思维,郁律觉着自己的思维并无不妥。当年,他的母亲,就是他父汗抢来的。
  爱她,就要得到她。
  这是他父汗跟他追忆他母亲时,时常跟他讲的一句话。
  他记住了,并且认真践行。
  见他突然归来,他父汗很是惊讶。及至听说,他为了慕容麟以前的女人,要兴兵攻打燕国,他父汗对此深表支持。
  无论从国力上讲,还是从兵力上讲,燕国全都不及柔然;再者,儿子把那名女子抢过来,既能遂了儿子的心愿,又能为女儿拔掉眼中钉。
  一箭双雕,何乐不为?
  抢!
  本来,郁律的求美之路,行进得挺顺利。
  一路之上,燕兵燕将让他打得稀啦哗拉的,他估摸着,再过一阵子,要么是他打到乾安城下,和慕容麟决一死战,要么是慕容麟扛不住,乖乖地把杨欢送给他。
  眼瞅着,他的手下就要拿下华州了,不想,最后关头,竟让慕容超给搅黄了。
  搅黄了还不算,还伤了他不少人马。
  攻打燕国两个月来,这还是他初尝败绩。
  败绩的滋味很不好受,他也不受。
  所以,今天一早,吃过早饭,郁律率领五千精兵,前来讨敌骂阵。
  还在燕国时,他就听说过,慕容超是个有本事的。但是,这本事究竟大到什么地步,他没见识过,今天,他想见识见识。
  吊桥放下,一队人马,挟带着风雷之声,冲出了华州城,很快在城下,摆好了阵式。
  阵中央,白底红边的帅字旗,迎风招展。
  旗下,一员年轻的战将,端坐于马上,马鞍桥上,横挂着一杆银光闪闪的大枪。
  十几丈外,郁律微微眯起眼,仔细打量着那员战将。
  但瞧该战将,从头到脚,一身的黑——头上戴,一顶乌金盔;身上穿,一领乌金甲;脚上踏,一双乌蛮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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