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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出来了?”班德拉斯嘿嘿一笑道:“我们这些做保镖的不像你们这些杀手,没什么了不起的绝技,只是擅长某些战斗模式罢了。”
“你应该认识黎军吧,这家伙擅长防守反击,我却不一样,我的防御力和他没得比,但我所擅长的嘛……控制!还有锁定!”
“无论你多快,我都可以把我们的距离控制在五米,不会多也不会少,而且无论你多快,我也都可以把枪口锁定你,除非你彻底消失不见。”
“现在你明白我为何喜欢霰弹枪了吗?哈!五米距离的锁定,霰弹枪根本是无敌的。”班德拉斯狂笑道。
“见你的鬼去吧,吹牛不打草稿的白痴!”血狐气结道,在瞬闪面前想要控制距离?这根本是在开玩笑,他刚才的速度根本不是极限,何况想要锁定他?做梦吧!
深深吸了口气,血狐没有再跃出,而是开始不断的小跳,像跳踢踏舞似得不断踢着地面,发出轻轻的咚咚声。
然而那声音却突然的加重,也就是在那瞬间,血狐仿佛整个人消失了一般。
绝?不,那是瞬步,速度飙升到极致的瞬步,那五米的距离在血狐面前,根本连一秒都不需要就可以跨越,甚至一秒钟足以让他冲出超过五米,从班德拉斯的身前冲到他背后,顺势一枪轰碎他的脑袋,顺势一刀劈断他的脖子。
可这次的瞬步并没有能达成血狐的目标,因为在他冲出去之前,班德拉斯冷笑着说出了几句话。
“你很强,速度是我见过最快的,可惜你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因为太快了,所以连你自己都无法把握身形,就是因为无法把握,所以你的攻击路线永远是单一的,而我……”
那句话尚未说完,血狐就冲了上去,却再一次的愣住了,因为那把霰弹枪依旧从侧面锁住了他,依旧是太阳穴,班德拉斯在冷笑,两人之间的距离依旧是五米。
轰,霰弹枪再一次喷发了火舌,这次还是连发模式。
第一卷 第四百五十六章 :惊骇
“小狐狸,你没事吧?”电话里,我的语气很焦急,因为血狐的喘息幅度着实很大。
“怎么了?”琴吹夜不明所以,我摆了摆手示意没事,又急不可待的追问了几句,毕竟血狐是我最关心的人。
挂上电话,我拿过琴吹夜的狙击枪朝街道上瞄了瞄,又眼神严肃的拍了拍女人的屁屁道:“美女姐姐先走一步吧,这里不安全了。”
“为什么?”琴吹夜依旧很茫然。
“班德拉斯要过来了,就在楼下,不快点走的话,或许会被他堵上哦。”我捏了捏拳头,露出了一抹阴冷,虽然班德拉斯的目标不是琴吹夜,但这女人在那货的名单上应该也值个上亿吧?还是早点逃走的好。
逃……走?为什么?难道血狐败了?
夜色中,血狐逃的很狼狈,俊脸上满是不甘,地上却带出了一条长长的血线,那是最后一枪,被弹片轰伤了腿部肌肉所致。
那一枪,血狐原本可以躲开的,可霰弹枪的范围实在很可怕,加上这小子要多倒霉就有多倒霉,竟被地上的血迹滑了滑,竟在关键时刻一个踉跄。
“该死!”当血狐稳住身形再跃出去,右腿上已经鲜血淋漓了。
班德拉斯笑的要多张狂就有多张狂,接连几枪轰得血狐根本无力还击,即使再不甘心也知道情况不对了。
“今晚你走运,所以……”血狐咬了咬牙,扭头就跑,他没有去找胡夏,却来找了我,这也是当然的,因为血狐这一辈子都和苍狼生死相依。
楼顶上,琴吹夜的脸色古怪到了极点,愕然道:“血狐败给了班德拉斯?他是no2啊!”
no2?可惜,我和血狐都知道他这排名中的水份,其实论真正实力,血狐登上这位置的时候根本不如胡夏,甚至不如秋山信,那么现在呢?
不管怎么说,不管是实力不济还是运气不好,血狐败了,正逃过来,我当然不会不管他,所以班德拉斯嘛……我捏了捏拳头,或许该领教下这家伙的身手了。
“怎么你不走?如果血狐败了的话,你也打不过吧?”背起狙击枪,琴吹夜的脸色依旧很挣扎,女人其实依旧不相信血狐会败,因为……算了,有些意外的情况她也说不准。
“我?我当然是留下给美女姐姐断后了。”我干笑着再一次捏了捏女人的小腰,轻轻一吻,又一把将她朝楼梯推去:“快走吧。”
“嗯……”
“对了,记得我们的约定哦,今晚不是敌人。”
“放心……”
“对了,跟着我的那些小家伙,同样不是敌人哦,帮我和范胖子说一声。”
“好的……”
女人飞快朝楼下跑去,眼神却愈加的古怪了,是因为我要帮她断后而感激吗?有一些吧,但另一些是……她根本不知道我在做什么,今晚我的一切行为举止都很诡异。
我的敌人究竟是谁?为何跟她没羞没臊了好一会后,又和一个只是来赚外快的保镖纠缠在了一起?琴吹夜越来越看不透我了。
不过女人并没有问太多,因为不是敌人,也因为她并不想管我的用意,还因为她其实也不很想和班德拉斯交手。
夜色中,女人飞快的消失了,楼下,血狐刚刚踏入这栋废弃的商业楼,背后跟着紧追不舍的班德拉斯,满脸张狂的狞笑着。
“no2血狐只有这种实力?名不副实啊。”
血狐没言语,只是脚步踉跄的飞奔着,即使受了伤,但毕竟他是最快的杀手,勉强启动瞬闪的话,班德拉斯并没有那么快截住他。
其实今晚,班德拉斯有心不追血狐的,因为瞬闪,他知道自己追不上,但却因为那伤……
血狐的脚步实在太过踉跄,还每跑几步就喘息一会,那狼狈的模样真心逼得班德拉斯心中奇痒难忍,毕竟是no2啊,如果杀掉的话……
名气上就不说了,干掉血狐后,班德拉斯的名声将一举登上保镖界榜首,虽然钱不很多,但毕竟也有两亿啊,何况还不难赚,此刻的血狐,在他看来已经没有多少抵抗能力了。
速度型高手的战斗优势非常大,毕竟很久以前就有过一句唯快不破的理论,可速度型高手的缺陷也非常大,一旦腿部受伤,哪怕只是轻伤,对他们来说都是致命的。
何况血狐的伤并不轻,那条腿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举步维艰了。
然而,班德拉斯并没有发现在楼顶上,一双隐藏在暗中的眼睛正死死盯着他,就像一只月夜下的饥饿野狼。
这座废弃的商业楼足有十二层,血狐几乎用命在爬,逃的越来越仓惶,眼神里甚至带出了沮丧,他今晚原本应该和胡夏一起挑战锋殇的,可他居然连班德拉斯都没搞定?
没关系,再跑几步,只要登上楼顶,哥就可以帮他搞定了。
楼梯上,霰弹枪的弹片轰出了无数的火花,班德拉斯追的极其疯狂,他已经不怕血狐乘他换弹匣的时候反击了,虽然血狐试过了一次,可惜失败了。
因为他的距离控制太完美,也因为血狐再也发挥不出极限瞬闪,不仅速度大减,甚至血狐刚刚扑上楼顶,就一头栽倒在地,他在喘息,都快要站不起来了,都在往前爬了。
“放弃吧,你逃不掉的,哈,你做杀手的第一天,不就抱着自己会下场极惨的觉悟吗?何况死在我手里,你真的不亏心。”班德拉斯冷笑着举起了霰弹枪。
那一刻,血狐再也无力挣扎,那一刻,班德拉斯刚刚踏上楼顶,仅仅迈了一步,那一刻,一把匕首突然从黑暗中切了出来。
班德拉斯是从门口走出去的,而门的上方,正吊挂着早已启动了绝的我,所以他虽然仅仅迈了一步,却等于恰好造成了背对我的局面。
从背后施展的绝是几乎无敌的,连秋山信都这么说,才会千方百计帮我研究出了背刺。
不过这一次……
脸色一僵,班德拉斯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他并没有看到我,甚至没有看到那切向他脖子的匕首,那感觉只是一份危机吗?
脚下猛地踏地,班德拉斯在最后一刹弹了起来,身形不可思议的朝右侧飘去,距离瞬间拉开。
“咦?”我惊呼了一声,怎会……他居然躲过了我背后施展的绝?居然躲过了我必胜的一击?或许,我明白血狐败北的原因了。
“混蛋!”班德拉斯怒吼道,他也知道血狐逃往这里的原因了,居然有人埋伏?居然还是……班德拉斯不蠢,仅仅凭那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