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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虽也不经常在联盟聊天,只要一有人在联盟里提出疑难杂题,往往他都能马上做出最有效的答复。
以至于淡淡回眸在联盟中拥有着最高的声望。而战力挂在第一名的探戈太过沉默,反而让玩家慢慢忘记了联盟里还有探戈这号超级大神,当然,打架的时候除外。
兜兜转转了这么几天,联盟里的事情总算稳了下来,童莎莎这才得以有时间舒缓一下心情。若再不好好喘口气估计就没了,因为明天就是周六了,意味着一周一次的郡城战马上就要到了。
如果按以前的和平郡城占领原则来推算的话,这周的郡城战该轮到了俯视盟成为至尊盟了。为了能顺利接手,俯视盟和友情盟势必会再次联手守住郡城,如此一来,郡城战肯定又是一场非常激烈的大战。
童莎莎在自己脑海中勾勒着两方厮杀在一起的画面,只得甩甩头,逼迫自己好好休息休息。
“唉,这几天的一堆事情,我差点就精神分裂了。”
面对着闲情逸致的男战士,童莎莎忍不住吐槽。
“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可以喊我,”淡淡回眸坐在凉亭之中,头顶之上不时有桃花一小块一小块的粉色花瓣飘过,“我可以帮你打120。”
“……”
又消遣她!精神分裂也都是因为联盟里的一堆事情,她容易吗她?
童莎莎瞅着那男战士,真恨不得把他用力一推,然后坠入凉亭百米之下的深水池中,一了百了。
可是,显然不能……郡城战需要他啊!
淡淡回眸靠在亭柱上,依然坐得笔直,如果知道童莎莎不推他下水只是因为他是个超级大肉盾和大炮灰,说不定长腿一伸,直接就把她给踹下去了。
他们所在的凉亭美景,就是某人口中的那个号称只带夫人来的好地方,童莎莎已经数不清在这几天里,来到这里舒缓心情几次了。
不是她叫淡淡回眸一起过来,就是淡淡回眸先到这里等她,总之,美丽的景色确实能让她心情好一些。
而今天,许是联盟的一连串问题终于得到最有效的解决,童莎莎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竟会觉得莫名的累。
连着大半个月没再出过门的她终于决定——
“等会我去睡个午觉,然后出门逛上一圈,要不我非得憋疯了不可。”
“嗯,这个主意不错。”淡淡回眸表示同意,停顿了一会,又道,“我等会也要出去一下,联盟如果有军情菊花会上我号。”
对于淡淡回眸的做事风格。童莎莎很放心,方方面面都想到了,简直就是滴水不漏。
两个人又聊了几句,便各自散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童莎莎还在香甜睡梦中的时候,耳边的手机铃声响起,声音一阵大过一阵。
她迷迷糊糊地从枕头中抬起头来,长发极不安分贴在光滑的脸上,她甚至连眼睛都没睁开,一只白嫩嫩的手凭着感觉向铃声响起的方向摸去。
“喂……”应得那叫一个有气无力,她实在支撑不住,头一垂又撞见了软绵绵的枕头中。
“我的衬衫洗好了吗?”
“什么衬衫?”童莎莎无意识嘟囔着,继续要死不死的模样,压根就没听进去任何字眼。
“你说呢。小短腿?”
童莎莎这会儿才眉头一皱,给了点反应,眼睛也些微睁开,完全就是因为听到小短腿三个字本能想反驳,只是她为何会觉得耳熟呢?
脑袋瓜死机了半天的童莎莎似乎想到了什么。又清醒了些,随即而来的却是很不好的预感,再看向手机屏幕上显示着的名字时她呆了半晌之后,脸上才后知后觉地浮起了见到鬼一般的表情。
“于墨?”
事实再一次有力地证明了她和于墨之间除了八字不合,每次碰面必要先出一糗的坑姐预言。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童莎莎握着手机举在耳边的姿势维持到于墨说完“我在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等你”,而后挂了电话之后,她的表情也完成了从目瞪口呆往羞愧难当飞一般的质变。
当然。除了感到羞愧之外,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尊严正在被侮辱。
啥叫在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等她?难道他不知道,不管是男厕所还是女厕所,对她来说都是一样难堪么?这厮到底是不是借着拿衣服的幌子,顺便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她的痛苦之上来着?
对,这厮绝对是故意的。所以,他们这辈子是不可能愉快地在一起玩耍了。
既然如此,她更应该赶紧和于墨划清界限,做到真真正正的永远不相见。
带着这样的坚决,童莎莎从床上坐起。开始翻箱倒柜地找前阵子被她收起来的白衬衫,而后下床,飞快地换了衣服,再匆匆抹了一把脸,就准备找于墨还衣服去了。
背后,有舍友的声音传来。
“莎莎,你这杀气腾腾的,是要去灭口的么?鞋,拖鞋!”
灭口?她倒是想,但是也得看看她能不能打得过人家!
童莎莎顿住步子,一看自己脚上穿的果然是双很俗气的拖鞋,忙转身回宿舍。
总不能太邋遢,平白拉低了自己在于墨面前的气势和品位……说到气势,童莎莎顿悟,自己总不能这样素面朝天的去,很是一点架势也没有。别人不都说了么,输人不输气势,从这里足以说明,这第一眼的气势是多么重要!
于是,为了避免气势有了,反而被拖鞋深深出卖了她的diao丝气质,童莎莎返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换上一双高端上档次的……坡跟鞋,而后一屁股坐回了镜子前,找出了许久未用化妆袋。
想着让男神于墨等太久似乎也不太好,遂,她纠结了几秒之后,终于善良地减少了多道化妆工序,匆匆地描了眼线,润了润唇就直接杀了出去。
可她刚刚冲到门口,却又第二次折返了回来。这回,她动作迅速地拉开衣柜,找出了一条热情洋溢的超短裤,二话不说就换了上去。
于墨你大爷的,让你老喊姐小短腿,今天,姐就让你亮瞎双眼!
102 你可真逗
好在于墨说的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并不局限于她想象中的地方,等她赶到那片景色宜人的学校小花园的时候,一名男生就倚在大树下。男生身材修长,一双大长腿交叠着,配着款式十分简单的白衬衫,唇红齿白,清清爽爽很是顺眼,实在是道很怡人的风景。
男生十分专注地盯着自己的手机,惘然不顾过往的男女生不住投过去的各种异样眼光,仿若陷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头;而恰恰是那一脸的漫不经心,无意之间往外散发着让人不能忽略的高冷气质,最是吸引人。
所以,童莎莎不由在心里揣测,于墨吧,远看着绝对是个不可亵玩焉的男神;可一靠近吧,怎么说呢,她切身体会到的是各种各样的不幸。
或者他们是天生的八字不合,命中注定有她没他,有他就没她的。
童莎莎原本是要霸气测漏地出现在于墨面前,以期达到气势上的绝对优势;可被她忽略掉的是,于墨从来就是个引人注目的闪光点。有多少人的目光集中在他身上她不清楚,可自己若按原计划进行下去,绝对得落个和于墨一起被强势围观的下场。
所以,她决定改变策略。
她先是偷偷摸摸地检查了四周一圈,确定方圆两百米的范围内不会有熟人出现,才提着装白衬衫的袋子鬼鬼祟祟地走过去。
还没走到于墨身旁,他已经懒洋洋地抬起了头,一张帅气逼人的脸就这样现在了众目睽睽之下。
于墨眯了眯眼,目光落在了朝他走过来的女生身上之后,挑着眉看了看某人露出来的一双细腿,唇角居然勾起了一道笑痕。
“果然腿短的人走路比较慢是吗?蜗牛从你宿舍爬过来都不用半天。”
胡扯,蜗牛从她那四楼的宿舍爬到这边来肯定不止半天!童莎莎心里如是想着,可是她也知道于墨这是在说她速度太慢,让他等太久了。她如果反驳就显得太没眼力介了。
只是这厮居然又再次提到腿短的字眼,她的明明是一双又细又长的腿好么?他肯定是故意的!
童莎莎如此安慰自己,即便如此,她还是气鼓鼓地瞪着眼前笑得很欠扁的男生。
可毕竟是自己迟到在先。说什么都有些理亏,童莎莎决定不多计较,什么腿短什么蜗牛的,她就当幻听,幻听……
童莎莎无视,和于墨往里走了走,确定足够偏僻了,她才把装衣服的袋子递到他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