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奇怪的合同-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哦。有点儿麻烦。老板娘忙着叫警察,而且——” 
  “你并不知道老板娘在干什么,”梅森说,“你看不见她,不是吗?” 
  “是看不见。” 
  “所以你并不知道她在干些什么。” 
  “我想像得出她在干什么,因为我拿着电话要了她半天才有人答话。” 
  “你知道电话是通过办公室的总机转的。” 
  “是的。” 
  “只有通过总机才能要外线?” 
  “我给她电话号码,她给我要。” 
  “当你打电话的时候,你是背朝着窗户的,对吧?” 
  “我当然不能同时身分两处。” 
  “太对了,”梅森说,“你在晚上早些时候给西德尼打过一次电话,是吗?” 
  “没有,我——,对了,等等,我是打过。我告诉他事情有些不妙。” 
  “不妙是指什么?” 
  “是指我跟踪的目标已对我产生了怀疑,他从屋里出来,看了我的车牌号。” 
  “这也是你最后一次见到他?” 
  “是的。” 
  “他出来查看你的车牌号时,你给西德尼打了电话?” 
  “不,我等他转身回屋后才打了电话。” 
  “回到10号房间?” 
  “对。” 
  “这时你才给西德尼打电话告诉他事情不妙了?” 
  “是的。” 
  “还说什么了?” 
  “就说这些。” 
  “你没和他说你饿了。” 
  “对,是说了。我问他能不能出去吃点儿饭。” 
  “他说什么?” 
  “他说不行。他让我呆着别动。他——我猜想他当时是在你的办公室,正和你讲话,转达你的指示。” 
  “这段时间你始终都在打电话?” 
  “没错,都在打电话。” 
  “背朝着窗户?” 
  “对。” 
  “所以说你的记录是不准确和不完整的,你没有记下被告离开10号房间后所发生的事情。” 
  “就是警察来了,此外没发生过什么事。” 
  “那旅馆的老板娘呢?” 
  “哦,对,还有老板娘。” 
  “你背朝窗户通过总机要外线这段时间里,可能进出几个人。” 
  “我不是已经说了吗,梅森先生,我不可能身分两处。” 
  “所以,你知道,当被告在10号房间的时候,傅雷是不在那里的。” 
  “你怎么这么说?” 
  “正如你刚才所讲,你给西德尼打电话告诉他大事不好的时候原告可能离开了10号房间;当老板娘进到10号房又连忙出来,你打电话给西德尼说“Hey Rube”时,原告可能又回到10号房间”。 
  “反正我一直在监视着10号,但是我总不能一刻不离目不转睛地盯着吧。我打电话的时候自然就背朝着窗户,上洗手间时也得离开一会儿。”迪拉德说。 
  “这么说你不是始终守在窗户旁的?” 
  “是的。这对我的监视工作来说是正常的,对此无可非议。” 
  “但是你的记录却不是准确无误的,因为它既没有记录进入10号房间的每一个人,也没有记录离开10号房间的每一个人。” 
  “我的记录是准确的。” 
  “你的记录只记了那些你看见进入和离开的人,”梅森说,“但你却无法知道你没看见的进入和离开10号房间的人。” 
  “要是有的话我会看见他们的。” 
  “但是你至少去过一次洗手间吧?” 
  “是的。” 
  “也许两次?” 
  “也许。” 
  “你也没记旅馆老板娘进10号房的时间。” 
  “没有。” 
  “出来的时间呢?” 
  “也没有。” 
  “问题问完了。”梅森说。 
  “法官大人,”利兰说,“如果您允许的话,我想就此使这个案子告一段落,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并考虑到被告律师提出的技术性较强的问题,我想叫旅馆老板娘出庭做证。” 
  “卡门·布拉迪太太,请您向前走并宣誓。” 
  卡门·布拉迪太太举手宣誓,证明她就是旅馆老板。 
  “你在星期二晚上去过10号房间吗?” 
  “去过。” 
  “什么时间去过?” 
  “我记录了这个时间,9点20整。” 
  “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电话铃响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说让我最好去10号房间看看,住在那里的人好像病了。我放下电话,走进10号房间往里一看,只见博雷先生躺在地板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于是我就冲出来给警察打了电话。” 
  “那么,你可以提问了。”利兰对佩里·梅森说。 
  “那个女人的电话是什么时间打进来的?”梅森问。 
  “9点过20分。” 
  “完了之后你去了10号房?” 
  “是的。” 
  “你在那里呆了多久?” 
  “几乎没呆。我开开门只见那人躺在地板上,就转身跑出门去叫警察。” 
  “马上吗?” 
  “马上。” 
  “你进到10号房时关门了没有?” 
  “我……我记不大清了,我想我正要关门却见躺在地上的人,我吓了一跳跑上前去弯腰一看只见他还活着,就连忙跑出去叫警察。” 
  “你怎么肯定电话是9点20打进来的呢?” 
  “我做了记录。” 
  “是警察叫你这么做的?” 
  “是的。” 
  “那么说你不是当时记录的,即不是在接到电话的时候,而是在后来某时又记下的?” 
  “几分钟以后吧。” 
  “几分钟?” 
  “唔,我打电话告诉警察有人受伤了,他们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说有人打电话说的,于是那个警察就叫我把接电话的时间记下来。” 
  “所以你就记下来了。” 
  “是的。” 
  “那是什么时候?” 
  “9点半刚过。” 
  “这么说似是在9点半刚过的时候记下9点20接的电话?” 
  “唔,我想接电话的时间恐怕还要早一分钟。” 
  梅森说:“你接了电话,放下电话就马上去10号房间了?” 
  “是的。” 
  “然后你又回到办公室,拿起电话找警察。” 
  “是的。” 
  “从办公室到10号有多远?” 
  “不到75英尺。” 
  “警察告诉你说当时是9点半了吗?” 
  “没有。” 
  “那你是怎么肯定这个时间的?” 
  “我办公室有一个石英电子钟,我按电子钟的时间记的。” 
  “那个电子钟指的是9点半?” 
  证人有些犹豫。 
  “是还是不是?”梅森问。 
  “不是,电子钟当时指的是9点27分。” 
  “而你现在却说整整9点半?” 
  “是的。” 
  “为什么这样说?” 
  “警察局记录我是在9点半打的电话,他们的表一般是准确无误的,后来我又对了表发现我们的钟的确不准。” 
  “你什么时候对的表?” 
  “第二天。” 
  “你发现你们的时间与警察的不一致,就重新对了表?” 
  “是的。” 
  “我的问题问完了,没有什么要问的了。”梅森说。 
  “下面我要叫鲍威尔医生出庭作证。”利兰说。 
  鲍威尔走上证人席。 
  “你在星期三上午给一具尸体做过尸检吗?” 
  “是的。” 
  “你在此之前见过那个人吗?” 
  “他被救护车送到急救室时,我曾给他治疗过。” 
  “他当时情况怎么样?” 
  “已经快不行了。” 
  “他什么时候死亡的?” 
  “被送到急救室以后20分钟死亡的。” 
  “死因是什么?” 
  “颅骨粉碎性骨折。他被人用一个什么笨家伙砸在后脑勺上。” 
  “被人用一个笨家伙砸伤的?” 
  “我想差不多是。” 
  “颅骨粉碎了?” 
  “是的。” 
  “是颅骨粉碎引起的死亡?” 
  “是的。” 
  “请辩方律师提问。”利兰说。 
  “有没有外出血?”佩里·梅森问。 
  “没有。” 
  “内出血呢?” 
  “有。颅腔内有大量内出血。” 
  “医生,这种伤会不会由于摔倒而引起?” 
  “我想不会的。被损部分的颅骨是被什么沉重的物体狠狠地击了一下。” 
  “比如说棍棒?” 
  “有可能。” 
  “锤子?” 
  “依我看,是类似铁棍之类的东西。” 
  “管子?” 
  “有可能。” 
  “你还发现有其它伤吗?” 
  “我注意到死者的脸上有一道挫伤,不太重,但却是内伤。” 
  “你是指皮肤青了一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