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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她的牙齿咬住下唇,“马修,请我喝一杯酒好不好?要不,我请你喝一杯也成。只是,得请你坐过来,免得我得一直扯嗓子跟你说话。好吗? ”
她喝的是有杏仁味的甜酒,还加了冰块。这种酒味道很像甜点,极容易上口,但是后劲却跟威士忌差不多。
“他叫我不要去葬礼。”她说,“葬礼是在布鲁克林举行的。布鲁克林,对我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但办公室里很多人都去了。就算我不知道在哪里,也应该可以找到人送我一程。我可以跟大伙儿一道去,默默表达我的哀悼。但是他说我不能去,他说,我去不好。”
她赤裸的手臂上隐隐看得出有金色汗毛。她身上散发出一股麝香混合花香的味道。
“他说我去不好。”她说,“他说这是对死者的一种尊重。”她拿起眼镜戴上。
她说: “尊重? 那个男人知道什么叫尊重?他是该尊重活人还是死人?我不过是办公室里的一个员工而已。我们在同一间办公室里上班,大家都知道我们是朋友。
天啊,我们以前的那段,难道连朋友也够不上? ”
“随你怎么说都行。”
“放屁! ”她刻意把这个词拖得非常长,“我不是说我们上过床,我不是说这个。但是我们过去的确有很多欢乐跟笑声。他结婚了,每天回家找妈妈。”她喝了点酒,“这没什么关系。没骗你,没有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希望在清晨醒来时见到汤米·蒂勒里。我真的没骗你。这是怎么啦,马修,我的酒是喝光了,还是洒光了?”
我们两个都觉得她是喝得急了点。甜酒,本来就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喝过头。卡罗琳痛骂这种甜酒。这种酒跟波本不一样,波本喝到哪里你心里有数。
我跟她说,我就是专喝波本的酒客,如果她能了解波本酒的特性,以后就不会喝过量了。她好像真的把我的话听进去了,还拿过我的酒杯喝了一口。我把我的酒杯递给她,她的小手握住我的手,把酒杯拿稳,狠狠喝了一口。
“波本的格调不高。”她说,“你知道我意思吧?”
“我倒觉得这是绅士喜欢的口味。”
“绅士到这种酒吧里,就是想放浪一下。苏格兰威士忌适合那些穿西装、打领带的家伙跟幼儿园的小朋友。波本是那些想释放兽性、想偶尔调皮一下的大男孩喝的。波本要在酷热的夏天,而且不在乎汗流浃背的时候喝。”
没有人流汗。我们那时在她的公寓里,坐在她沙发上。她住五十七街,距离第九大道没两步路,屋子里的摆设跟装潢充满了装饰意味。一个酒瓶放在铁架玻璃咖啡桌旁。她打开空调。她的空调比我的安静,而且也凉快得多。我们把冰箱里的冰块全部用光,接下来索性喝纯酒。
“你以前是警察。”她说,“我记得他好像告诉过我。”
“有可能。”
“那你现在是私人侦探? ”
“差不多。”
“所以你才没有去偷去抢,是吧。如果我今晚跟他在一起,会不会也被杀掉?他跟我在一起,他老婆被杀了;如果他跟他老婆在一起,被杀的人会不会是我? 不过,我知道他现在不会跟他老婆在一起,对吧? 因为她已经入土为安了。”
她的公寓很小但很舒适。家具造形简洁明快,视觉艺术作品用铝框装好,挂在墙壁上。从她的窗户望出去,你可以见到远处大厦的那个绿屋顶。
“如果现在有个坏人闯进来,”她说,“我更有机会逃命。”
“因为有我保护你?”
“嗯。”她说,“我的英雄。”
我们吻在一起。我托起她的腮,朝她吻去,两个人扭在一起。我闻着她的香水味,感受她的柔软。我们紧拥了好一会儿,接着分开,就好像两人同时想喝一口酒似的。
“就算我只有一个人。”她端过酒杯的同时,说道,“我也有办法保护自己。”
“你一定是空手道的黑带高手。”
“我只有一条琼珠腰带,宝贝,那是用来配我的皮包的。不过,我这里有个东西可以保护我,给我一分钟,我拿来给你看。”
沙发旁边有一对铁背矮桌子。她把身子压在我大腿上,伸手到我旁边的桌子,打开抽屉,在里面摸索着。她的脸靠在我的膝盖边。在她的七分裤跟小背心间,露出一大段光滑的肌肤。我不禁把手放在她背上。
“不要这样,马修,我都忘记我在找什么了。”
“忘了就算了。”
“不能算了。找到了,你看。”她站起来,手里拿了一把枪。枪的颜色跟沙发旁的桌子差不多。那是一把左轮手枪,看起来像点三二。枪身很短,全身通黑,枪管只有一寸长。
“我觉得你还是把那东西拿远一点比较好。”我说。
“我拿着枪的时候,绝对不会胡来。”她说,“我在一个到处都是枪的地方长大。来福枪、猎枪、手枪,什么枪都有。我爸跟我两个哥哥都喜欢打猎。鹌鹑、野鸡、鸭子,碰到他们就倒霉。我看枪看习惯了。”
“这枪里有子弹吗?”
“如果没有装子弹的话,这能算是枪吗?你说是不是? ”
“这枪是汤米给你的吗?”
“是啊。”她伸直手臂,端着枪,假装在瞄准坏人。“砰! ”她说,“他把子弹装满之后,就再没有给我多余的子弹了。如果我今天开了几枪打坏人,我下次就得再跟他要子弹。”
“他为什么要给你?”
“反正不是为了打猎。”她笑道。“保护自己啊。”她说,“我跟他说,像我这样的女孩一个人住在这样的大都市里,有时会觉得紧张。有一天,他给了我这把枪。他说,这把枪是买给他老婆的,给她自卫用,但她死也不肯要,怎么样也不肯拿在手上。”她突然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
“哦,我觉得这有点像男人讲的笑话。‘我老婆不肯把它拿在手里。’我想到别的地方去了,马修。”
“这么想也没什么不对。”
“我告诉过你波本酒格调不高,会把你心中的野兽放出来。你可以亲我。”
“你还是把那把枪放下比较好。”
“你不愿意亲手上有枪的女人吗?”她转身把手枪放好,关上抽屉。“我就把它放在沙发旁边,”她说,“以备不时之需。这张沙发其实可以变成一张床。”
“我不相信。”
“你不相信什么? 难道你要我证明给你看?”
“你最好证明给我看。”
所以,我们就做了两个成年男女觉得寂寞时会做的那种事。那张沙发摊开来,的确是一张很舒服的床,我们把所有的灯都关掉,只在空酒瓶上点几根蜡烛。屋里放着调频台的音乐。她的身材很棒,嘴唇很饥渴,皮肤十分光滑。她的叫声很狂野,几个动作的功夫也很到家。事后,她哭了。
我们谈了会儿,喝了点波本。好一阵子,她才睡着。我为她盖好薄被。本来我可以在那里睡下的,但是,我穿好衣服默默离开。你不知道在她究竟想不想在天亮的时候,见到马修·斯卡德在她身边。
回家的路上,我在一家小小的叙利亚杂货店买了两瓶麦酒,并且请店员把瓶盖打开。我爬上我的房间,坐在窗台上,一口气就把一瓶酒给干掉。
我想到了蒂勒里。他现在在哪里? 在他妻子死去的那个房间里吗? 还是跟他的朋友亲戚一起?
我想,歹徒在杀他妻子的时候,他不是在卡罗琳的床上就是在哪个酒吧鬼混。
我不知道他想到这点时心里做何感想,或是他到底有没有想到过这点。
突然间,我的思绪转到了安妮塔,想到我在长岛的孩子。有一度,我见到她发怒,心里着实害怕,总觉得这是一种说不出的危险。我觉得这种恐惧很不理性,过了好一段时间,我才察觉到这种不安的来源。我带了一点东西回家,那是一丝来自卡罗琳身上的幽香。我觉得汤米·蒂勒里的罪好像转到我身上了。
唉,管他的,我哪管得了蒂勒里的罪过? 我自己的事,都已经承担不起了。
第六章
那个周末很平静。我想找我的孩子玩,但他们都没空。星期六下午,我陪一个顾客到阿姆斯特朗酒吧附近的古董店去拿一点东西,赚了一百块钱。我们一块坐出租车到东五十四街他男朋友家,去拿衣服跟一些零碎的东西。他男朋友的体重大概比同体形的普通人多个三四十磅,态度尖酸刻薄。
“我真的不敢相信,杰拉尔德。”他说,“这个人是你的保镖,还是你把房间转租给这家伙了?不管怎么样,我还真不知道该觉得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