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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忽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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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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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艾米从中国飞到美国的过程,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写的,一是她没有看到什么令她触景生情的影片,二是她一路昏睡,几乎没有清醒到能回忆从前的地步,至少是没有清醒到能回忆出几万字、几十万字的地步。可能是上飞机之前的那几天,兴奋过度没睡好,所以上了飞机就开始猛睡。

即使是没睡着的时候,她也是脑子空空如也,所以这一趟国际飞行,对她来说,就像中国巨龙一样,“昏睡百年”,到了底特律,才“国人渐已醒”,不由得套了一下那个谁的名言:

那个谁说:“一觉醒来,我发现自己成了名人。”

艾米篡改为:“一觉醒来,我发现自己到了美国。”

(读书人,窃个名句,不算偷,更何况还篡改过了,好歹也加入了自己的心血,至少是拥有联合版权了。)

接机的当然不是Jason,如果是,故事就不是这个写法了。而且对五六年前刚从中国到美国来的艾米来说,Jason这个名字毫无特殊意义,因为她所认识的那个男孩,英文名并不叫Jason,而是叫Allan,中文名当然不叫江成,而是叫成钢。Jason和江成都是他后来才用的名字,可能是为了逃避认识他的人,或者是表一下与过去划清界限、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决心。(不管是什么原因,在艾米看来,都是该打pp的。)

艾米那时老是说:“艾米艾伦,亲如家人,你是不是我的亲哥哥?”

Allan就龇牙咧嘴:“你说得我汗毛立正,细胞跳舞,亏你——”

艾米从来不叫他成钢,却叫他“百炼”;不叫他Allan,却叫他“Poe”。这只是她比较持之以恒的两个称呼,大多数时候,她几乎过两天就会想出一个新的词来称呼他,而他也早就习惯于她的瞬息万变、有始无终了。不管她叫他什么,他都是扬一扬眉毛,表示知道那是在叫他。

刚到美国的时候,艾米还不知道Allan就在她将要去的C大。她已经很久没有他的消息了,也很久没有费劲去打听他的消息了。俗话说,“哀莫大于心死”,但艾米不舍得让自己的心死掉,所以就安慰自己说:“只当他已经死了。”

不过她也就是“只当”一下。她知道他肯定没死,他应该是在国内什么地方。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他都有可能去,就是不可能在国外,因为他是学比较文学的,而在国内,很多搞比较文学的是隶属于中文系的,中文系的人出国?有当然是有,不过通常是换了专业,不然的话,万里迢迢跑到美国来学中文或者中国文学,总给人一种滑稽的感觉。

Allan跟着艾米的爸爸做研究生时,搞的是诗学研究,但你不要以为他是个诗人,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不仅算不上“诗人”,连“散文人”都算不上,最多最多算个“杂文人”。

所谓“诗学”(Poetics),其实是文学理论的意思,也就是说,他是对中西方文学理论做比较研究的。他说他跟作家和作品的距离,用“隔靴搔痒”都还嫌太近了,应该是在靴子外面包一层皮子之后再搔。因为搞文学评论的人对别人呕心沥血泡制出来的文学作品指手划脚,而搞文学理论比较研究的人,则对文学评论家呕心沥血折腾出来的文学评论指手划脚。那么谁对搞文学理论比较研究的人指手划脚呢?

艾米说:“当然是他们的女朋友或者老婆,所以说她们才是文学作品的终极审判者。”

不喜欢对人指手划脚,是Allan弃文从商的原因之一。他比较爱说的话就是:自己写不出漂亮的文学作品,也就罢了,还要指指戳戳地评价别人的心血?过分了点。而做文学理论比较研究的,竟然是指指戳戳别人的指指戳戳,那就太过分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私下里,Allan常问艾米,如果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文学评论,是不是中国文化就不存在了?一部《红楼梦》,如果没有人评价,究竟会发生什么?

这样的问题,艾米答不上来,不过那时候的艾米,年少气盛,从来不承认世界上有自己答不上来的问题,所以总是很有理地说:“如果《红楼梦》没人评价,那些红学家靠什么谋生?如果没有文学评论,那我爸爸靠什么赚钱养家?”

Allan便会笑着说:“记下这句,以后编撰《艾米格言》的时候用得上。”

所以艾米认为Allan是死硬爱国派,打死也不会出国的。他父母移民去加拿大后,也一直劝他去加拿大,办探亲移民也好,办技术移民也好,总之是跟父母待在一起就好。但Allan不以为然,他说:“我一个学英语、学文学的,到加拿大那种地方去干什么?去教加拿大人怎么说他们的母语?还是去教他们中国文学?”

这种爱国的态度是好的,艾米当时也是很赞成的,因为她不想他去加拿大,怕他一去,自己就再也见不到他了,所以每每对他的这种想法大加鼓励,看到一个中国移民在加拿大混得不好的故事,就拿来添油加醋地讲给他听。他起先是一本正经地听,听多了,就笑她:“艾米,你不用跟我搞爱国主义教育了,我不会跑那地方去的。只怕有朝一日,你改变了主意,自己跑出国去了。”

一语成谶,现在真的是她自己跑出国来了。

艾米想:我跟Allan的情况不同呀,我是学英美文学的,我不出国,谁出国?在国内拿个英美文学的博士学位,谁把你当回事?不管怎么说,你的英语也是跟着中国老师学出来的。

她记得他们系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中国老师什么都可以教,就是不可以教英语口语,因为系里信不过你的口语。英语系的口语课都是请外教教的。有一次,那所谓的外教,其实并不是英语的nativespeaker,而是比利时人,只不过嫁了一个美国人,当丈夫来B大政治系教书的时候,妻子也就到英语系教口语,好像只要是在美国待过几年的都可以教英语口语一样。

既然是学人家的语言文学,就干脆跑到别人的大本营去学。艾米到美国混个博士学位的决心是早就有了,但也是像她所有的决心一样,想的时候是很慷慨激昂的,等到要干的时候,就怕苦怕死,怕累怕输,怕这怕那,所以迟迟按兵未动。后来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使她居然把个留学美国的事搞成了。

2

艾米出国居然是跟哈佛燕京有关的。艾米有极为严重的“哈佛情结”,严重到只要是沾个“哈”字的,她都格外上心,像什么“哈尔滨”啊,“哈萨克”呀,等等,都能引起她的极大兴趣。据说Allan有N分之一的哈萨克血统,这可能也是艾米爱他的一个原因。

不过艾米是个典型的君子,因为君子是“动口不动手”的。你说你既然有这么严重的“哈佛情结”,那你就努力啊,不是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吗?

艾米就恰好是个“有心人”,也就是说她只有心,没有行。她上哈佛的决心是有的,但她不想费力去行动去争取。她把自己的不成功归咎于“只怕有心人”这句话。如果古人不是这样说的,如果古人说的是“只怕有行人”,那她就肯定会行动起来了。既然古人都说“只怕有心人”,她光有心没有行也不能怪她了。古人的古人说了:不听古人言,吃亏在眼前。

所以艾米有两个百用不厌的词,一个是“说说而已”,另一个就是“以后再说吧”。她父亲问她:“你一直说想去哈佛念书,为什么总没见你着手准备呢?”她就回答说:“去哈佛念书?说说而已啦。”如果父亲再追问一句:“不去哈佛,别的学校也行啊。”那她就懒洋洋地回答说:“以后再说吧。”

你可以试一下这两个词,只要你说得真心诚意,说得百无廉耻,包管可以应付各种追问。艾米在文学城海外原创论坛不怎么用“说说而已”,盖因坛子里有过一个大名鼎鼎的女写手,网名叫做“与子成说”,人称“说说”,艾米怕一用这词,别人就以为是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与子成说罢了”。

艾米会成为一个出国的“有行人”,而不仅仅是一个“有心人”,主要是因为系里突然来了一个留学哈佛燕京的机会,说是什么“庚子赔款”的钱,拿来赞助国内学人的。艾米搞不清什么根子赔款,叶子赔款,她感兴趣的是“哈佛”这两个字,强烈地刺激了她的“哈佛情结”。

当时艾米正在R大教英语,而她之所以会进R大教英语,应该说跟Allan有关,虽然Allan并不在R大。

回首往事,艾米发现自己的生活基本上可以分为PreAllan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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