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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隔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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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愚截然相反。特别有观点,也喜欢摆出观点。对什么事都关心,尤其关心女孩子的心事。在座只要有哪个女孩不开心,不管认识与否,就会跟人家聊,不停摆事实讲道理,循循善诱,直到女孩子明白事理,重新变得开心。他也会因此特别开心。其他事则不屑一顾。

两人相同之处,都蛮有女人缘。女孩子普遍喜欢没有脾气的KEVIN,那种不疼不痒的喜欢。性格鲜明的老愚却完全不同,喜欢他的女孩子会疯掉,不喜欢的会讨厌死他,如此极端。

跟其他男人用钱让女人高兴不同,老愚更多是用思想与爱好。

他音乐电影、中西文化、政史地理、写作摄影无所不精,甚至能抱吉他上台唱几首民谣。只要一大堆人坐在一起,就成了老愚的舞台。他主持节目似的,把诸多事理深入解剖给大家。喜欢的伸直脖子,不喜欢的权当下酒话料,皆无大碍。

老愚有很多爱好,他孜孜不倦地探索“自己”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谜语,而且颇有收获。他又很清醒,明白维持爱好的基础是经济,所以从来不疏于做生意,搞了好几个公司,收益颇丰。老愚与普通生意人有本质区别,挣钱目的为着发展更多爱好,爬到一个自我认知的最顶峰,体会高处不胜寒的悲壮骄傲。他从不去夜总会,也不陪客户去桑拿,津津有味沉浸在丰富多彩的爱好里,冷漠地嘲笑拒绝着世俗诱惑。

当然除了性。

老愚喜欢性。与KEVIN不同之处在于,他不喜欢小女孩。小女孩的定义是:25岁以下,没见过世面,咋咋乎乎,没什么涵养,思想上没深度,对音乐电影一窍不通。如此而已。每次提到老愚的女人,总想到贝多芬喜欢的那种:“出身维也纳贵族阶层,有教养,仪态娴美,一种脆弱的文雅。”每次坐在他身边的女孩,都有类似“一种脆弱的文雅”。

老愚似乎没办法让自己停留在一个女人身上,他轻易会厌倦。我悄悄计算过,每隔三个月身边会换一个女人,如此不知疲倦。他又有一个普通人不容易做到的优点:喜新不厌旧。经常把好几个有过关系的女孩,聚在酒吧坐在一起,女孩们竟然聊得热闹开心。堪称一景。这并非没有原因。很多跟他好过的女孩,都能得到他继续无微不至的热心照顾。他的人生哲学里没有“人走茶凉”这几个字。

我听说过一个小故事。一次一个女孩在家生病卧床,老愚甚至从国外坐飞机赶回来,只为给她煲碗汤。女孩感动得热泪不止,以为他又回到身边。谁知第二天,老愚说要去看望另外一个女孩,绝尘而去。或许正因为他这种固执真诚的性格,喜欢他的女孩,会喜欢得死心踏地,从而也绝望得一塌糊涂。

我还听过一个小故事。一次他做生意周转不开,不经意告诉了一个已经分手的女孩。女孩上班族,靠死工资辛苦积蓄。谁知第二天竟然把银行存款全取出来,装在一个皮包里,咣当一声扔在老愚办公桌上,丢下一句“可能不够,你凑合着用吧”,扭头走人,只留下一阵风。剩下老愚一个人默默流泪,他难得哭泣,而且一向只为自己哭泣。当然这个女孩也没能留住他。他似乎生来只为自由而活,只为自己而活。

“对自己负责,就是对别人负责。”老愚说。

“还打算结婚吗?”

“打算。但是没好人,也找不着好人。干脆一个人过。”

他说的好人,指的是合适的人。

瞅着老愚身边众多美丽大方真诚感人的女孩子,真不知道到底要找什么样的好人?或许在等待一个人?等待一个类似睫毛对于我,这层意义上的好人?

不知道。

《天堂隔壁》 一个来酒吧的女孩

《那些草儿》。

这不是一首歌。是一篇文章。

一个来酒吧的女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下的自述式文章。我在这儿转述一下。为此,要向亲爱的读者表示一下歉意:请允许我在思路突然溃乏的情况下,把经过允许的别人的文字,充塞到文章里来。其实只是感觉,没有比这篇小文章,摆在这儿更能表达我的意思。引用文章略有删节。

《那些草儿》。

如果可以选择,我可不可以不过这种生活:匮乏爱情的岁月?

记不得和多少在酒吧认识的男人上过床。我认为总有那么点时间是爱他们的,不管这点时间是多么短暂。除了和一个曾经是同性恋的男人保持了一段类似恋爱的关系,其余的都是一夜情。

我肉体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用他的手解开我胸罩扣子的时候,我的身体无可抑制的的颤抖。这个陌生男人,我们只是在网上说了两句话,然后见面,跟着他进了一家宾馆。我已经不记得那时的想法,只觉得当时“处女”对我来说,是一副沉重无比的枷锁。我想放纵自己,安慰自己残废的爱情。

男人亲了我很长时间,黑暗中我的身体肿胀而火烫,他的手指戳进我身体里面。

“你是处女?”

处女能代表什么呢?

直到现在我仍旧不明白。

一直认为平时一本正经的女人,只是没有遇到足够的诱惑。

第一次的做爱以失败告终:男人的太大而我的太紧。

一直没睡。

直到天亮我穿好衣服准备走,男人睡眼朦胧。

我说你会记住我吗?他说会。

我关上门的时候,眼泪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没有任何伤感后悔,它们就那么流了下来。

现在想想,至少在他抱着我睡觉时,我是爱着他的。

其实我有时会想念他,我想和他再做一次爱,让我耿耿与怀的是:我的第一次竟然给了他的手指?

那一次对我来说就像一次革命,我从来没有什么珍惜自己身体的那些狗屁想法。

大学几年我也喜欢过一个人,最后终于和他有个机会认识。第二天做爱。我对男人的能力没有过什么要求。但这种男女作爱时刹风景的事,却发生在这个我比较纯情地喜欢了好几年的男人身上。他说我的屁股让他不能自持。两下就不行了。我没有意识过,我会因此而歧视他,但事实上从那刻开始,我对他的感情荡然无存。

有一段时间我处于思维混乱的状态。我简直无法搞清自己的状态,不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可是又没有自杀的勇气。

一天下午我躺在床上。

我点一只烟,轻轻摁在左手腕上。皮肤慢慢揪起来,像个小太阳。我想到了被烫的塑胶纸。那种疼痛牵动我的每一根神经,也给我一种变态的快感。这是我自己最狠心的时候。我抽一口烫一下,最后将烟在小太阳上摁熄。当然这个作品第二天变成掺不忍睹无比狰狞的一个窟窿。

当时我正和那个曾经是Gay的男朋友在一起。

其实他是我所有发生过关系的男人中最体贴我的一个。也许是他潜在的女人的特质?对我惺惺相惜。

他喜欢我吻他小小的乳头,喝醉酒会哭。

我对他说:“亲爱的你在右手上烫一个吧,这样谁都知道我们是一对?”

他看到我左手那个窟窿,极为震惊。这句话结束了我们亲密而不牢固的关系。他认为我是个可怕的有问题的女人,他害怕睡觉时我会伤害他。

其实我没有想过要伤害谁。

我唯一能伤害的只是我自己,我能把握的只有自己。我不是一个一点感情都没有的女人,每次和某个男人做完爱,躺在他胳膊上时,我就想如果这样一辈子多好?我从来不和他们有第二次的联系,只是因为害怕最后的失去。

就这样。

本来打算述说男人的,结果主题似乎仍是女人?

就这样。

《天堂隔壁》 生活里出现过的人

20

《呐喊》。

——最近老是想起蒙克的这幅画。

画中一个人双手紧紧捂住耳朵,脸上只露出两个空洞洞的眼窝,表情绝望。背后远处站着两个人,对这个孤独绝望甚至已经露出明显自杀倾向的人无动于衷,袖手旁观。

老感觉自己如同画中人。生活得有点泄气,有点失去耐心。

城市里到处都是无动于衷、袖手旁观的人。

真正想帮自己的人,皮子,奶茶,罐头,却又无能为力。

因为一物降一物。

睫毛就是那一物。

秋天来临。

偶尔会坐在阳台上总结一下生活。以及生活里出现过的人。

突然发现没做多少事情。

也没有特别大不了的事。

小仙人球金虎身上的小洞已经痊愈,留下一个漂亮的疤。

皮子终于开始扬眉吐气,向有钱人的目标大步迈进。他搞了公司,到处行贿,打通了上下关系,事业越做越大。再也不借谁的钱,倒是很多人开始向他借钱。已经不再来酒吧泡女孩,女孩们开始主动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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