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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兰朝她做了个鬼脸。
“你老吃猪肠,脸上敷再多的面膜也没用!要祛痘,就得先饮食清淡!”
“呀,我还以为敷了脸,我能吃更多的猪肠了呢!”乔纳叫道。
乔纳走后,莫兰将乔纳带给她的案件资料匆匆看了一遍,但一无所获,她只觉得那些案情报告比数学课本还枯燥百倍,她看了只想打瞌睡。哈欠连天的她决定用洗澡来解乏。
洗澡的时候,她忽然想起父亲教过她的学习方法——假如课文的内容太多太杂,不妨自己提出问题,然后带着问题到课文中去寻找答案,这样不仅有助于理解课文的内容,也能充分培养自己的思考能力——她决定试试。
她对这三起案件提出的问题是:第一,案件发生在什么时候,第二,该案件有没有侦破;第三,死者的死因是什么;第四,案件中死者随身携带了哪些物品;第五,目击者或报案人的叙述;第六,几起案件中是否有相同之处,比如时间、地点、随身携带物、目击者、报案人等。
带着这些问题,莫兰重新将案件报告看了一遍,并用自己的话作了整理。
按照时间顺序来说,第一个死亡的是王小山。1992年4月8日晚上9点40分左右,有人看见她从D区水云路200弄里跑出来,先是神情恍惚地在马路边站了一会儿,随后她向两边张望,看上去就像是要穿马路,当时马路上人不多,多数人都没留意她,过了大约几秒钟,她突然两眼望着前方,一边脱衣服,一边嘴里叫嚷着什么直接冲向马路中央。她与一辆正巧开过来的面包车相撞,当场死亡。
据司机回忆,王小山冲上马路时,背对着面包车,好像正在马路前方寻找什么东西。
王小山随身没有携带任何物品,她脚上套着一双粉色的塑料拖鞋,上身穿一件白色长袖衬衫,里面没戴胸罩,下身只套了件灰色长裤,也没有穿内裤。她的头发很湿,肩膀处的衬衫上满是水渍。根据警方描述,她死亡时,嘴巴微张,眼睛瞪得很大,望向前方。——莫兰想起警察局那个反黑组花花公子说的话“她在看什么?”,是啊,她在看什么,仅仅是在发呆,还是在真的在认真注视着什么?
案件发生后过了几个小时,即当晚11点,王小山的儿子陈牧野在医院停尸房确认了她的身份,警方将王小山的遗物交由其带回。两周后,该案以意外事故结案。这起车祸,警方认定王小山需付全责,但由于王家经济条件差,最后面包车的车主某国营工厂还是赔付了王家两万元人民币,这笔钱交由死者的母亲保管。
因为该案发生在马路上,所以目击者众多。然而,所有目击者几乎众口一词,说的都是相同的情节,那就是他们看见王小山脱去外衣时,嘴里嚷着一句含糊不清的话,但是他们谁也没听清她在嚷什么。后来警方发现王小山平时说话就不太利落,因为她小时候曾经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一小截。
莫兰很想看看王小山死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样的表情,为什么有人一看照片,就会问“她在看什么?”是不是她当时被摄录的神情中带有某种暗示?可惜,大概是因为照片无法复印,乔纳的资料里没有照片。
作者:鬼马星 提交日期:2009…07…22 13:42 第二件案子发生在一个多星期前。7月20日凌晨三点,雷海琼的尸体在青风中学的三楼女厕所里被发现。她的死因显而易见,是被人用刀从背后捅死的,一刀毙命。死亡时间是当天晚上的9点至10点之间。值得关注的是,法医报告上说,雷海琼生前曾经遭受虐待,她的手、腰、腿上都有不少新的香烟燎泡,大腿上还有大片瘀青,根据法医判断,雷海琼死亡前已经有脱水迹象。
根据案情报告上的描述,雷海琼陈尸的姿态颇为特别。她是背朝上躺在女厕所的走廊地板上的,左手臂伸向前方,左手向前竖起食指,右臂放在身体的旁边。莫兰认为,人在被刀捅死时,身体正承受剧痛,无论如何都不太可能会有伸出食指这样的姿态。所以,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凶手为了迷惑警方故意为之,另一种是雷海琼临死前向警方提供的讯息。假如是第二种,那雷海琼想用这个手势告诉警方什么呢?我的手指?手指指的方向?还是——1号?
如王雪所说,雷海琼随身的确带了一个包。包内的物品包括纸巾、口红、香水、眉笔、一个新的塑料袋、一支圆珠笔、一包话梅、三根橡皮筋和一张前天的报纸。包里没有钱包,也没有身份证、驾驶证,地址簿等任何可以说明其身份的物品。于是,警方不得不用最快的速度将认尸启示登上了报纸。
次日清晨,也就是7月21日上午10点左右,雷海琼的弟弟雷海晨与其母亲一起来到了D区警察局,他们很快确认了死者的身份。雷海晨告诉警方,雷海琼不住在家里,平时很少跟家里联系,逢年过节也基本不回家。“如果不是看到照片里的人很像我姐姐,我是不会来的。”雷海晨说。凑巧的是,雷海晨就在青风中学高二年级就读,只不过因为罹患先天性心脏病,他有部分时间都不得不在家自学。
从警方对雷海晨之后的两次单独谈话中不难看出,雷海晨已经成为“雷海琼案”的主要嫌疑人之一。警方照例询问了雷海晨在不在场证明。雷海晨告诉警方,案发当晚他独自在家,其母晚上6点至12点在某私人工厂打工,其父则在S市气象仪表厂门卫室值夜班,没有人证明他在9点至10点之间在家,但是当然,也没人证明他曾经出去过。
警方对雷海晨的描述也颇为耐人寻味。“在进停尸房之前,他请求警方给其母亲提供一张椅子,以免母亲昏倒在地上;认尸的时候他情绪平稳,态度镇定,没有流泪,凝视尸体面部达1分钟之后才作出肯定的回答。自始至终未表露出悲伤、忧郁或愤怒的情绪,对于警方的询问有问必答,十分合作。”
该案件因为发生在夜里学校的教学楼内,所以没有目击者。报案人是学校勤杂工的女儿凌珑。据调查,凌珑跟雷海晨是同班同学,两人关系融洽,同学反应平时两人经常在一起,雷海晨身体不适时,多半由凌珑送其回家。
凌珑称当天晚上自己失眠,因此突发奇想到教学楼去转一圈——她自称这是她治疗失眠的惯用方法——结果无意中发现雷海琼的尸体。凌珑虽然跟雷海晨是同学兼好友,但是她说她不认识雷海琼,因为她从来没在雷海晨家看见过雷海琼本人或照片,雷海晨也从没跟她提到过他有这样一个姐姐。
由于雷海琼案现在仍在侦查中,所以案件的调查过程写得极为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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揍辣辣瓜!
作者:鬼马星 提交日期:2009…07…22 14:38 由于雷海琼案现在仍在侦查中,所以案件的调查过程写得极为简洁。
第三起案件发生在7月22日清晨6点50分左右。案发经过没人看见,至今未找到目击者。当天清晨7点15分左右,警方接到报警,随即赶赴大理路18号。警方在工地上发现一男一女。女子已经停止呼吸,男子尚有气息,但后脑明显曾遭钝器击打。
被害人随身携带一个女式拎包,里面的物品有牛肉干一袋、菠萝面包一个(保质期到7月21晚上)、花生糖一包、方便面一包、化妆棉一包、塑料绳一卷、财务空白报表10张、发带一根,花色布袋一个。跟雷海琼一样,她身边没有任何可以确认其身份的物品,但警方很快就从那名跟刘玉如同时被发现的男子——高竞口中知道了被害人的姓名。
被害人名叫刘玉如,现年45岁,本市人,是本市力容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高竞告诉警方,她跟被害人在前一天曾见过面,但那是两人第一次见面,之前两人不认识,他也仅知道被害人的姓名而已。
刘玉如的死亡时间是7月22日清晨6点至7点,死因经确认为勒杀,凶器是两双X牌弹力丝袜,警方在高竞的包里将其找到,高竞称对此一无所知。高竞告诉警方,案发前一晚,他跟本案的报案人陈牧野约好清晨7点前在大理路案发现场附近碰头,但6点45分左右,他赶到工地后不久即遭到袭击,之后他就不省人事,直到警方到达为止。
然而,陈牧野的说辞却与高竞并不吻合。陈牧野称他在案发当天清晨5点左右接到高竞的电话,高竞在电话里要求与其在大理路工地见面,说有一件跟陈牧野父亲有关的东西要交给他,不想等他赶到工地后,却发现受伤的高竞和被杀的刘玉如。陈牧野向警方承认,他认识被害人,被害人是其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