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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街的歌谣-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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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老板还真会做生意,车主证明我还真有,复雷戈把它连钥匙一起交给我的,但车主地址留的是本家古堡,我不想被人注意到,惹来什么麻烦,于是便回答道:
  可以,不过我还想在您这儿再买一台车。
  好啊!我现在就陪您出去挑!
  他一看这是个双重买卖,原本奸诈的脸上立刻又堆起了笑容。我跟着他绕着车场走了一圈,他不厌其烦地将每辆车的情况都跟我介绍了一遍。不过我倒是没所谓,只要是不出毛病,不是赃车就可以。
  罗娜,你喜欢哪一辆?
  红色的那个吧,和泽多先生的车一模一样。
  她所指的是停在前排的一辆mini cooper ,原来泽多的车是这样的啊,果然很小。
  这辆车太小了,跑长途恐怕不方便,再选一个。
  那就,蓝色的那个!
  好,就这个吧。
  本来这车子是肖本娜送的,我只要处理掉再换一台就好。但为了不让老板起疑心,便假装与他讨价还价。
  就这台车还给您,我再加四千,不能再多了。要知道,您的车没有车主证明,一般人不敢接的,很麻烦。
  好,四千就四千吧,不过我要现金。
  这好办。先生把这张表格填了,我马上寄出去,七天就可以过户了。
  我按照泽多给我的假护照上的资料,填写了表格。至于地址,当然不能写本家古堡的了,我想来想去,最后写上了之前在伦敦住的那家小旅店。
  手续办好之后,我们便换了新车。开出车场的时候,我又看了一眼那辆于泽多的车子一样的红色mini cooper 。
  罗娜,你确定泽多的车和那辆一模一样?
  对!
  泽多的车也有天窗?
  有。
  难怪……
  先生发现什么了吗?
  我知道辛蒂是怎么把尸体带古堡的了。
  是吗?怎么弄的?
  桑普管家有每个房间的钥匙,辛蒂是用绳子绑住尸体,从古堡左边的某个房间的窗户慢慢将尸体降下去的。
  原来是这样!先生怎么想到的?
  其实我早就想到了,要将尸体带出古堡并不难。主要是当天看门的女佣对我说她听到了一声电子门的声音。我一直没想到为什么会有电子门声,今天看到了泽多的车型,终于明白了,那个声音不是在开车门,而是在开天窗,辛蒂是将尸体通过天窗直接降到车里的。
  哦,那先生既然早想到了,为什么当时没有告诉复雷戈管家啊?
  我也不知道,当时就认为不应该全都告诉他。
  在加油站加油的時候,我叫罗娜去买一本英国的地图册,自己抽空用路边的公用电话与国内的妻子通了话。不想让她一个人在家里替我担心,便没有告诉她这几天来发生的事情,只推称公司交待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要晚些时候才回得去。妻安慰我不要着急,嘱咐英国气候阴冷,多添些衣服。放下电话,我顿时感到心里温暖的紧,一个人不论在外面怎样呼风唤雨,怎样只手遮天,都是一时的成败而已,只有家才是永远的归属,只有家才能无条件地包容。
  先生,现在去哪?
  罗娜问话时,我已经在市中心买了行动电话,又帮她开了银行户头,将肖本娜和泽多给我的钱全部转给她。自己消了户,想想这下应该万无一失了。
  向英格兰的方向走,罗娜帮我看地图。
  六十八号A 级路。
  好,我们出发吧。
  我虽然很早就拿到了驾驶执照,但自己开车的机会却很少。好在A 级路上的车辆并不多,我还可以分出一点注意力去听听新闻。
  先生,你一路没说话了,为什么要听新闻啊?
  听听看有什么旅游指南之类的报道没有。
  嘴上这么说,但其实我是在模仿泽多的做法,苏格兰警场没有拿到我的通缉令,但不代表英格兰也是安全的。我逃狱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处理的还不知道,如果严重到由新闻报道通缉令的程度,那么英格兰我就回不去了。
  半个小时的新闻播报完毕,我终于也松了一口气。看来事态还没有到达不可收拾的地步,但小心为妙,进入英格兰之后,还是先找一个小城市摸摸情况,不要直接回伦敦的好。
  罗娜,看看地图,约克郡怎么走?
  前面就到新堡市了,在那里转十九号A 级路。
  新堡城,从北进入英格兰,遇到第一个大城市。是个不错的旅游胜地,据说很多电影都是在那里取景的。车子从新堡市穿梭而过,晚秋的英国,天色暗的比较早,熙攘的路灯交替地亮着。现在是下班的时间,拥挤的车辆,装载着回家的人们塞满了隔壁的街道。
  宝贝,饿吗?
  不饿,先生。
  那我们直接到约克去吃晚饭吧。
  好,不过先生为什么选约克啊?
  罗娜喜欢读小说吗?
  喜欢啊,辛蒂姐经常帮我从桑普管家的屋子借书给我读。
  是吗?罗娜最喜欢哪本书啊?
  好多。
  没想到啊,我们罗娜还是博览群书啊。那最喜欢的作家呢?
  爱伦? 坡尔。
  世界推理小说的鼻祖啊,我也很喜欢他。罗娜喜欢读推理小说?
  嗯,桑普管家的书除了史记就是推理小说。
  呵呵,原来是没有选择啊,不过推理小说很有魅力,你这么聪明的孩子看这方面的书很合适。
  先生也喜欢看?哦,对了,先生喜欢柯南? 道尔吧?
  不错,你怎么知道的?
  前天在爱丁堡经过福尔摩斯雕像的时候,先生一直在看舍不得走。
  呵呵,你倒是挺细心的,柯南? 道尔的确是我最喜欢的作家,在我眼中,他才是真正的推理小说之父。在他之前,虽然像狄更斯,威尔基? 柯林斯这些作家都写过推理小说,但都不是他们主流作品,第一个以写推理小说为主流的人就是柯南?道尔了。
  我也蛮喜欢他的,关于福尔摩斯的六十四篇作品,我读过六十一篇。
  六十四篇?不对,中篇加上短篇一共只有六十篇。罗娜也有记错的时候啊?
  没记错,是六十四篇。
  是吗?那你说说,都有哪些。
  我从十岁就开始读柯南? 道尔的作品,福尔摩斯系列我至少看过七八遍了,罗娜说的这些作品名字里,我很容易便听出有六部是她记错了。
  宝贝,《死囚骑士》、《项链》、《女儿》、《皇冠的秘密》这四部你记错了,其中《项链》是莫泊桑的短篇作品,另外三部我就不知道了。
  不会!先生要相信我,真的是柯南? 道尔写的。
  好好好,那你告诉我,这几篇写的是什么内容啊?
  不知道,我只看过《女儿》,但作品并没有写完。大致的内容是,一个很有钱的乡绅,有四个儿子,都很有出息,但平时都不在身边,只有一个老人带着自己的儿子服侍他。有一天,这个老乡伸感觉自己快死了,就把四个儿子都叫回家里,准备分配遗产,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发现四个儿子都死在了同一间屋子里,每人的胸口都插着一把刀。之后福尔摩斯受老仆人的委托去查案子。
  没了?
  嗯,写到这里就没有了。
  故事里全是男的,标题为什么叫女儿啊?
  我也不知道啊。
  福尔摩斯系列啊,只有六十篇。罗娜看到的那四本应该是别人冒写的。
  不会吧,风格很像柯南? 道尔。
  是吗?那出版社,和出版时间都是什么啊?
  看来这冒别人的名字出书的事情,是全世界都有的。我不忍伤罗娜的心,打算不管她怎么说都不再追问了。
  没有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我看到的柯南? 道尔作品,都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
  那应该是桑普管家自己抄录的。多出来的四篇可能是分类的时候分错了。
  先生说的有道理,我记得那时刚刚看了那篇没写完的《女儿》,就被辛蒂姐要回去了,说桑普管家不让看。
  你看看,我说的吧。
  先生,说了这么多,还没告诉我呢,为什么要去约克啊?
  约克的边上有一个叫哈渥斯的小镇,那里曾经住着一户姓勃朗特的人家,这户人家可不简单啊,同时出了三名文学才女。最大的叫夏洛克? 勃朗特,是《简? 爱》的作者;最小的叫安妮? 勃朗特,是《安琪格雷》的作者。我最喜欢的是二姐艾米莉,这次去那里,就是想看看她笔下呼啸山庄的原型。而且啊,这本来就是我行程计划中的一部分,只是被耽搁了。
  七点钟左右,我们驶入了古都约克,这里是两条河汇流的地方,建筑风格很杂,但到处都渲染着宗教的色彩。约克闻名于罗马的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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