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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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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约半个时辰,你哥先爬起身,将你扶起。你说,我要杀了那个畜生。你哥说,回家吧。你们俩没有回家的路费。你们来到车站。你哥陪着笑脸去找售票员说好话,说钱被人偷了,车票钱回家一定给。别人不信,你哥就赌咒发誓。你站在旁边落了眼泪。你对这个挤满人群的城市充满愤怒。这里的人,如果也算是人的话,那只是一群吃人的人。 

  少年时的想法却也天真。哪里的人不吃人?只是吃的法子不同罢了。有的煎,有的炸,有的红烧,有的清蒸,有的喜欢流着眼泪吃,有的爱把人弄出眼泪来吃。中国一向不乏吃人与被吃的事,上至王侯将相,下至贩夫走卒,甚至还有心甘情愿把自己当作一块肉搁在菜板上让人吃的,如《阅微草堂》中提及的那个不愿嫁二夫的妇人。其中最让人可惜的应该是那个被一干愚民啖尽其肉的袁崇焕吧。你眯起双眼。车身摇摇晃晃。天空晴朗,阳光万里,田舍村庄扑面而来,又迅速远去。鸟在空中旋转,声音啾然。你想起一篇小说,《流枫川志》,作者名字有些儿古怪,叫骑桶人。里面的几个人物讲的话确实有意思。 

  孟老夫子曰,人肉的味道,本是好的,只需以清水蒸之至熟,便是美味。荀二曰,所谓人肉,腐朽之物。味酸、气臊、筋韧、血腥。山中的老虎,若非饿急了绝不食人。故先得以葱、姜、蒜、辣掩其腥臊,与油、盐、酒、醋调和其味,方能做出真正味美的人肉。程家两兄弟曰,人肉之味,有天地之性,亦有气质之性。天地之性乃人尚未生时便有的,最是味美,那气质之性,乃后天所具,亦有味美之处,亦有味恶之处。是以便挑了个小孩,因其天地之性尚多,而气质之性尚少的缘故。朱熹曰,目之欲色,耳之欲声,口之欲味,鼻之欲臭,四肢之欲安佚,所以害乎其味者岂可胜言也哉!故要剜其目,塞其耳,去其舌,割其鼻,截其肢,然后可以食矣。孔老夫子曰,食人之道,要在制天命而用之,而天行有常,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譬如西戎,其肉燥,便应蒸之煮之,其肉方美;譬如东夷,其肉腥,那姜葱就不可少了;譬如北狄,其肉膻,何不先浸之于山泉,以去其膻味;譬如南蛮,其肉臭,便可以芫荽花椒掩之…… 

  你慢慢想着,这些字在脑海里轰然响着。你淡淡地笑。那些阳光终于若柳絮落下。你把头埋入手里,觉得微微的冷。 

  29 

  车子一直在慢慢摇晃,像小时候的摇篮。他又在路上了。这个“又”字,自然令人伤感,他想起很多,想着,想着,又忍不住把手指头塞入嘴里咬起来。从小,他就喜欢啃手指头,为此没少挨揍。爸爸打,妈妈掐。爸是钣金厂工人,干了几十年体力活,不爱说话,只好喝酒,瞧着他某处不顺眼又或听说他有什么地方不对,只不由分说一个大巴掌甩过来,然后咧嘴露出焦黄的门板牙,慢慢摸去厨房,从橱子里掏出个大海碗,手指在碗沿边抹过几个圈,勾下腰,在橱角边黑色大瓮里舀出一碗酒,再走出来,靠墙壁根蹲下,一仰脖子咕嘟咕嘟灌下大半碗,咳嗽几声,又抹下嘴,愣愣地盯着墙壁上黑一块灰一块的污渍,眼睛渐渐通红,神情愈发痴呆了。 

  他不怕爸这时的样子。爸喝多了酒,就不再打人,顶多把巴掌攥成拳头往自己胸脯上擂,擂得山响。偶尔也拿脑袋往墙壁上砰砰地撞,但不管“擂”或“撞”得多响,爸的胸脯与脑袋从没有一丁点凹瘪,更别说血了。这很让人奇怪,长大后的他一直想不明白这点,也拿脑袋往墙上撞,只撞了一下,就疼得嗓子眼里透不过气。也许爸是那种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吧。他安慰自己,没过几秒钟,安慰便转化成狐疑,因为据说所有特殊材料制成的人胸口都藏有一个红本本,这个本本比茅山道士的鬼画符还更有威力,拥有它的人不仅能刀枪不入穿墙过屋,还可以随心所欲地把人变成鬼又或把鬼打扮成仙。爸显然没有这些传说中的本领,只晓得上班时拼命砸铁、喝酒时用力撞墙、睡觉时冷不丁干嚎几声,一切行为皆乏善可陈。 

  路边有户人家,窗户玻璃上贴着的大红喜字。用不了几天时间,它就会泛白,露出一张惨白的脸,到时还得用刷子费大力气将它清洗掉。人哪,就喜欢做一些无用功。他抬头去看太阳,一片白茫茫的光线如一柄巨锤重重敲落,敲得他的耳膜也嗡嗡作响。路面上的沥青似乎融化了,黑乎乎,一眼望去,就像被老鼠啃过的奶油蛋糕。他眯起眼,把食指抽出来,把中指伸入嘴里,继续啃。 

  他也在窗户上贴过喜字。喜字是住街尾的阿婆剪的,是妈妈去买的,一张要一角多,比商店里卖的要贵出一倍多,图案与做工还更粗糙些。他有点儿纳闷,但这个纳闷却一直藏在心底,没有机会问人,直到遇到她。他便问她。她撇撇嘴说,这叫民间艺术,懂不懂?他不吭声了,瞅着她的嘴唇,瞅着嘴唇上的那一抹红色,突然心痒痒,起身扑过去想咬一口。她推了一下,没推开,跳起来,双腿飞快地勾住他的腰,一挺身,骑上去,舌尖吐入他嘴里,眼波一下子比流水还要轻柔。她很轻,重量比他的前妻约轻三十余斤。他闭起眼,双手托起她的臀部,想去亲她嘴唇上的红色,可她不肯,舌尖像一条自顾自在水里游得正欢的鱼,他便只好任它游曳了。过了几分钟,她跳下来用力推开他瞪着眼说,没劲,嘴比中国足球还臭。他就笑。 

  她是球迷,他原来也是,不过,他很快就不是了。她最迷“万人迷”,那个鸡冠头贝克汉姆。有个晚上她与他在床上滚着滚着,忽然一伸腿下床光着身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苦着脸说没劲。他难受得紧,问她要怎么才有劲?她转动黑眼球,咧嘴笑了,问他是否答应她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当然不是搞SM,那也玩腻了。他猜不出她的新花样,便点点头。她先是将他捆好绑好,然后从抽屉里翻出贝克汉姆的一张大幅海报,把它盖在他脸上,这才心满意足地重新骑上去,一边大力亲吻着贝克汉姆的额头一边上下套动,就像一条发情的雌鹿,呦呦地喊,脊背上一下子布满大颗大颗的汗珠。 

  他有些惊惶失措,可想动动不了,想叫叫不出,只好任她上下折腾。一开始他觉得她这是当面给他戴绿帽子,很生气,可后来,身体越来越舒服,这气便慢慢地消了。绿帽子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前些年红遍大江南北的《三国演义》里的关老爷不也整日顶着一个绿帽子?所以当她嘴里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喊时,他也一泄如注,嘴边甚至还浮起微笑。过了几天,他把电脑游戏里那些魔兽原本狰狞的脸全部替换成贝克汉姆的脸,并把她叫来,两个人一起闯关杀怪物,杀得她香汗淋漓直呼过瘾。他喜欢她,但大家都说男人是泥巴女人是水,所以他老担心自己把她弄脏。他已经弄脏过一些女人,不想再犯错误。但她在他胳膊上掐了一把恶狠狠地说,这是放狗屁,然后说,这是狗放屁,然后又说,这是放屁狗,然后眉开眼笑地搂着他亲,一直亲到他嘴巴发肿。当然,这些行为,虽然亲呢,并不能代表她想嫁给他。她说,这叫扎姘头呢。说完就嘻嘻地笑。他第一次见到她时,她也这样嘻嘻地笑,笑得他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那天他们呆在一间KTV包房里喝酒,忘了是谁请客,一大帮人东倒西歪地往嗓子眼里灌着酒,沙发上躺着几个,电视机橱上坐着一个,墙壁根上也靠着几个,有人哭,有人笑,有人尖叫,有人围绕着玻璃茶几来回小跑。不过,喝着喝着,人就越来越少了,最后只剩下他们俩。他说,妈的,真闹不明白,现在的人真变态。她便说,变态是常态,不变才是变态。她说完伸了一个懒腰。她喝了一些酒,但没醉,别人疯玩时,她在把玩着高脚玻璃杯。从电视屏幕上折射出来的光在她手中的玻璃杯上一撞,化作一条条或大或小忽明忽暗颜色五彩缤纷的热带鱼,转身游入他的眼睛里。他看傻了眼,喃喃说道,真美。她呸了一声,慵懒地欠起身,说想泡我?癞蛤蟆也晓得撒尿当镜子照自己哦。他说,那是那是。天鹅同志就从不撒尿。她扑哧笑了横了他一眼说,说什么啊?吱吱歪歪,风牛马不相及。他说,谁说风牛马不相及?风吹着牛,牛拉着车,车上码着一堆白花花的马骨,这个画面藏掖着多少悲哀?再加上黄沙、胡杨、落日、孤烟。这幅画面美不美,深不深刻?人类失去了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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