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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8大奇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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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故意将字写得歪歪扭扭的。
  至于赎金索取信本身的文笔,则显示出深厚的英文功底。警方曾由此推断其作者应该非常聪明,且受过良好教育。但后来有《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发现,在同年5月3日出版的《侦探故事》杂志上,一篇题为《绑架辛迪加》(辛迪加——syndicate,意即联合行动组织)的小说中,绑匪留给人质家属的信与范克斯家收到的赎金索取信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让警方颇费周折的是绑匪所使用的打字机。根据同一份赎金索取信上的打字样品,专家们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有些人断言是科罗那牌,另一些人则相信是昂德武牌。只有一点是口径一致的:那是一架手提式,而非台式打字机。最后,一位来自皇家打字机公司的工程师H·P·沙顿作出了权威性的结论:绑匪使用的是一台昂德武牌手提式打字机。而且,这位专家进一步指出,此人对这项工作非常生疏。“当一位熟练的打字者击键时,对所有的字母皆着力均匀。而写这封信的人,或者是对该系统不甚熟悉,或者只用了两根指头,以至于信上有的字母敲得太重,纸都快被打穿了,另一些则非常轻,让人感受到一种犹豫和不确定。”
  星期五上午,《芝加哥每日新闻报》的詹姆斯·缪罗伊和阿尔文·格斯坦一起去了住在肯伍德的一户富有的家具商哈特曼家里。据警方透露的情报,哈特曼家9岁的儿子,也是哈佛学校学生的鄂尔文,是在绑架案发生之前最后看见勃比·范克斯活着的人。星期三下午,勃比从棒球比赛中退出后离开学校时,鄂尔文也正要回家。两个人住家的方向是相同的。小男孩记得,勃比当时就走在他前面100英尺左右。鄂尔文跟着勃比先横穿马路到了爱黎司路路西,再向南跨过48街。这时候,他看见一辆往北行驶的深蓝色文顿牌轿车左转进了48街。那辆车在48街调了头,回到爱黎司路,这次是朝着南面开。鄂尔文又走了几步,瞥见路边人家花圃里的郁金香开得正盛,便饶有兴味地停下来观看。等鄂尔文抬起头时,前面的勃比不见了,只有那辆深蓝色文顿还在继续南行。小男孩说,他既没看见勃比上车,也没看见车上有人下来,但是前后不过一分钟,勃比就消失了。
  从哈特曼家出来已是中午时分,因为报社主编没有派给他们具体的任务,两位年轻记者便信步来到阿尔文的母校芝加哥大学。他们在午餐桌上遇见了阿尔文的两个熟人,《晚间美国人》报驻芝加哥大学见习记者,也是该校学生的豪尔·梅耶和理查德·洛易。
  此理查德·洛易便是住在范克斯家斜对过,与范克斯家沾着远亲,而且和勃比·范克斯打过网球的那位理查德·洛易。但他的同学们不一定知道这些。理查德在大学里的赫赫名气,在于他年仅18岁,已然做了一年的研究生,一名真正的少年天才。理查德自幼聪敏过人,智力卓绝,在小学里曾连跳数级。12岁初中毕业后,进入肯伍德社区内与哈佛学校齐名的另一所名校——芝加哥大学附属中学。两年以后,便当上了芝加哥大学的一年级学生。为了逃避家庭的管教,理查德在大学三年级时转学去了位于安纳勃的密执安大学,又用两年时间修完全部大学课程,成为该校历史上最年轻的毕业生。从去年秋天开始,理查德重返芝加哥大学,念欧美历史的研究生。现在又突然说厌倦了历史,准备过完暑假就去法学院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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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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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查德·洛易兴趣广泛,关心时事,对社会上的新闻或热门话题常有与众不同的见解。他又是一位社交能手,频频参加学生中的各项活动。而且热心,肯出力跑腿儿,又舍得花钱,跟谁都能自来熟,在学生中颇有人缘。
  这时候,理查德·洛易又成了四个人的中心。他的脑子里好像装了不止一个关于勃比·范克斯绑架撕票案的理论,他说他不以为绑匪会在药铺里和范克斯先生见面,而只会留下一些指示,让范克斯先生带着赎金去下一个地点。
  “绑匪绝对不会在热闹的地方约什么人见面,”理查德振振有词地说,“这是常识。”
  众人首肯称是。
  理查德越发兴致勃勃:“我们何不一起到63街上的几个药铺转悠转悠,看有没有哪家店里曾收到过给范克斯先生的留言。”
  这正中詹姆斯和阿尔文的下怀。问题是,两位记者都没有车,理查德因为离家近,也没开车。三个人齐刷刷地将目光投向犹疑不决的豪尔·梅耶,他今天开的是他家老爷子的车。豪尔并非对案子不感兴趣,但他的报社并没有分派他报道此案,而且,期终考试近在眉睫,他本打算利用今天下午好好地复习。再说,还下着雨。
  最后,众人终于说动了豪尔。三位记者加上理查德·洛易,一行四人开车到了63街靠近密执安湖的最西端,一个叫做石岛的去处。从这里开始,由西往东,挨家调查。
  在黑石路和63街的交叉处,理查德和豪尔走进西南角的一家药铺,门面上方的牌子上写着:凡德波格与罗斯,这便是这家药铺的店名了。
  理查德和豪尔叫住一位正在扫地的黑人店员,问昨天下午是否曾有人打过电话来找一位范克斯先生。不错,店员马上说,一共来过两通电话,他接了第一个,坡斯·凡德波格,本店的店主兼药剂师,接了第二个。但是职工中没有叫范克斯的,他们又问了当时在店里的顾客,也没有这个范克斯先生。
  理查德兴奋异常:“找到了!”他冲到车里叫来詹姆斯和阿尔文,“找到了!你们看,我说过我们能找到的。这就是经常阅读侦探小说的结果!”理查德是很迷侦探小说和犯罪文学的。
  三位记者忙开了。他们给各自的报社打电话,给警方打电话,又给电话公司打电话。不幸的是,电话公司无法查找那两通电话的来源。
  等警察们抵达了凡德波格与罗斯药店,四位年轻人又匆匆离去,他们要赶到位于东47街上的福尔司殡仪馆参加警方和法医们关于验尸结果的新闻发布会。星期四下午,勃比·范克斯的尸体已经移到了这里。路上,詹姆斯·缪罗伊和理查德·洛易坐在后车座,是詹姆斯提起的话头。他说我听人讲,你和范克斯家是近邻,你能不能告诉我,勃比是怎样的一个孩子?比方说,在遭人绑架时,他会不会很激烈地挣扎、反抗等等?理查德注视着窗外,想了想,头也不回地答道:“这么跟你说吧,假如我是一个凶手,假如我要想杀一个人,那么,像勃比·范克斯这样的小兔崽子就将是我的第一人选。”
  根据法医们的报告,勃比·范克斯的左右额头上各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后脑部有几处青肿。揭开头皮后发现,额头上的伤口深及骨头,后脑大面积淤血。勃比的脸和右肩以下至大腿处有数处擦伤,估计案犯曾将尸体在极粗糙的地面上拖行。至于其面部变色的原由,据初步鉴定,是因为被泼上了带刺激性的化学溶液。经解剖,尸体内部从上呼吸道以下直至肺管均已变色,说明勃比的死因除了头部创伤外,还有窒息。或者凶手捂住了他的嘴,或者是用手帕之类的物件勒住了咽喉处。法医们指出,被害者没有遭受其他虐待或折磨的迹象。
  警方和报界收到了越来越多的如雪片般飞来的举报和投诉。一位电话接线员称,她曾在施达特大道上见到过一位戴那种深色玳瑁框眼镜的女人。一名某政府机构的办事员报告说,他在星期三那天乘公共汽车从67街经过时,瞥见一辆擦身而过的灰色文顿牌轿车中有两个人形趴在车内的地板上。还有一位妇女说,是日晚上8时许,她在113街和密执安路看见了一辆灰色文顿,开车的是一个女人,后座上竖立放着一大捆东西。
  据报道,在勃比·范克斯绑架撕票案发生后的一周内,芝加哥市几乎所有灰色文顿牌轿车的车主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过警察们的骚扰。约瑟夫·科隆不但开一辆灰色文顿牌轿车,而且戴玳瑁眼镜。当他第三次被警方拘捕,又第三次被无罪释放后,对聚集在警署门口的记者们愤怒地说:“今天回去以后,我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车漆成红颜色,或干脆卖掉。没办法,我必须得戴眼镜。我想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赶快换掉这副该死的玳瑁镜架。”“这一切绝对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另一位灰色文顿车的车主阿道夫·帕裴兹则相对超然:“我早就料到了他们会找我的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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