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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棠将手机贴在耳畔,惊惶四顾,“你就在附近?”
刘凯咯咯的笑,“没错,要不要找找看?不过,如果这样耽误时间的话,你就再也见不到莫磊了。”
“别,你说什麽我都听。”华棠咬紧了牙关。
……
按照刘凯的指示,华棠没有和任何人联系,不断的转车、打车、步行。最後在天快要擦黑的时候,她来到了郊外。
太阳如一轮半凝的血,缓缓西沈。这里四周看不见道路和人的影踪,蓑草及膝,不远处是一道蜿蜒山脊。
华棠喘着气,合上已经没电的手机,开始隐隐感到害怕。沿途走来,她都是听刘凯的指示,这个时候,如果要她转头回家,她也找不到回去的道路。
“来了?”
这时,耳畔传来熟悉的声音。华棠悚然朝声音的方向看过去,只见刘凯穿着连帽的宽大军绿雨衣,拿着一个很大的手电筒,垂着头,佝偻着身体,就站在不远处。
“你什麽时候到的,我都没发觉。”华棠走到他对面,双臂在胸前环抱,怯怯道,“这地方……真的很偏僻。”
刘凯看着她娇美的面容上挂满惊惶,心中开始有隐约的动摇。
真的要像计划中那样对她吗?毕竟,他曾那麽真切的喜欢过她。
“刘凯,你已经没办法再回头了。”红色的人紧贴着他的脊背出现,在他耳畔忧郁的低语,“当你杀死莫磊的时候,就注定了一切……还有,那样充满了欺骗痛苦,充满了对背叛的无力感的过往,你真的想回去吗?”
“华棠同学。”刘凯听到自己的声音,机械平静。然而只有他知道,他此刻的胸中,蕴藏着怎样的疯狂,“莫磊就在前面,我带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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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带着华棠在崎岖的山道上,一路跋涉行走。当他们在一个山洞洞口前停下脚步时,已经是深夜。
“莫磊在里面。”刘凯对华棠说。
华棠听到这句话,顿时理智尽失,抢先一步迈进黑暗的洞内,叫道:“莫磊!莫磊你在哪里?!”
刘凯跟在她身後,眉头紧锁。他伸出手,拿起洞口旁早准备好的木棒,用力朝华棠的後脑挥下。
华棠应声倒地。
……
当华棠再度醒来的时候,她仍旧身处於山洞内。不过此时此刻,洞内点了十数支蜡烛,可以说是大放光明,将周围一切映照的纤毫毕现。
她躺在洞内唯一的石床上,手脚被粗糙的麻绳紧缚,半点不能动弹。在她的对面,站着手持沾血木棒的刘凯。
“一开始就没有莫磊。”刘凯一步步朝她逼近,在她的面颊旁吐着热气,“莫磊已经死了,活下来的只有我。”
“啊!啊!!”华棠失控尖叫,“你这个骗子!你是用什麽方法骗过所有人的?!”
“你不是和莫磊一起,看过我很多设计吗?”刘凯微笑,“不然,你来猜猜看好了。”
“是你杀了莫磊!等我出去,绝对不会放过你!”华棠的眼泪流了下来,“我会报警!”
“是哦。不过,你再也没有机会出去了。”刘凯打了个响指,“或者这样说不确切,应该是,再也没有机会活着出去了。”
华棠看着刘凯此刻的狰狞表情,终於明白他是来真的,整个身体都开始不可抑止的颤抖,“刘、刘凯……你放了我吧,求求你,可怜可怜我。”
“已经晚了。”刘凯摇头,眼角处开始泛红潮湿,“当初我那样跪着求你,你为什麽不肯可怜我呢?”
他恨华棠,并非恨她骗取他的设计给莫磊。那些东西,对他而言不过是发泄的产物,她只要明白说一声,他就心甘情愿送她。
他恨华棠,全因为她骗取了他的感情之後,再将他的真心踩在地上践踏。
今生今世,他已无回头之路。
刘凯举起木棒,用力朝华棠挥下。
……
两个小时後,刘凯蹲在地上,仔细用清水擦洗面前的血渍,一丝一毫都不放过。
华棠安安静静的躺在旁边石床上,头脸一片血肉模糊,早已断了呼吸。
擦干净面前的血渍之後,刘凯站起身,看了华棠一眼。尽管他知道这很疯狂,但此时此刻,他心里还是涌上一股痛快。
是的,痛快。
就像是心尖上插了一把刀,一直都那麽痛那麽痛。而此刻,他将那把刀往内里捅的更深,不止这样,他还索性剖开胸腔,将之前那道伤彻底捣烂,再看不出原来的形状。
刘凯咯咯的笑出声。
原来痛到极致的毁灭,也是一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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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华棠後的五年间,刘凯如一个幽灵般,四处游荡。
他化名做过伐木工,做过泥水匠、建筑工,做过食肆的跑堂,甚至做过家教。
在这段时间,他沈迷於设计各式各样的谋杀,并将其付诸实现。他的作案手法越来越高明,而且只以杀人为乐,并不贪图其它,留下的线索很少,所以几乎桩桩都成为悬案。
直至在杀死华棠後的第五年,他遇到了李启明,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
这天深夜,李启明骑着单车从公司回家,一路上昏昏欲睡。
当初念了心理学系,满以为将来能做个高收入的心理医师,结果根本不是这样。
心理医师这个行业人员早就饱合,而且目前的社会状况,这行生意萧条的很,他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为了糊口,没办法只得转行,去了一家小公司做职员。
因为是新人,专业又非所长,工资既低工作又累,天天熬到深更半夜,才能回家。
李启明仗着沿途僻静,边骑车边打瞌睡,结果不小心撞到了人,刹时就清醒过来。
“啊,对不起!”李启明翻身下车,扶起匍匐在地上的灰衣男人,“你没事吧?”
男人抬起头,露出张腊黄消瘦的脸,朝李启明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笑,“我没事的。”
男人的话音刚落,李启明忽然觉得脑後一痛,便丧失了知觉。
一身灰衣的刘凯从地上站起身,手拿染血的榔头,用兴奋狂乱的眼神,直直盯着地上的李启明。
……
阴暗的小屋里,李启明在潮湿的木板床上呻吟一声,醒了过来。他睁开双眼,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刘凯,有些迷惘的问,“你是谁?为什麽要绑架我?”
“我不是绑架你,是要杀了你。”刘凯桀桀的笑,眼睛通红,从腰间摸出一把开了刃的匕首,用袖子擦擦匕身。
“你这话太奇怪了,我甚至不认识你。”李启明看到自己被牢牢捆住的手脚,不由皱眉,“再说了,一看就知道我没什麽钱……杀一个贫穷的陌生人,对你有什麽好处呢?”
“不需要别的好处,杀人本身,对我而言就是好处了。”刘凯饶有兴趣的打量李启明,忽然舍不得就这样杀了他。
被逼入绝境的猎物,还能毫不慌张,用这样平静理智的口吻和他谈话,这是第一次。
很久很久,他没见到尖叫、慌乱、恐惧、鲜血之外的东西了。
忽然想让这张脸露出他熟悉的表情,刘凯走到李启明身边,俯下身,用舌尖舔过李启明的面颊,留下一道湿漉漉的痕迹,低声道:“我给你一个选择……你想要,什麽样的死法?”
李启明只觉得毛骨悚然,却仍旧努力保持着镇定,“我想选择,三天後再死……可以吗?”
如果多出来三天的时间,说不定他可以找到办法逃走。假如没办法逃走,他曾经修过犯罪心理学,也懂得基本的催眠术,说不定能让眼前这个男人放他离开。
之所以选择三天,而不是更长时间,则是考虑到男人不致恼羞成怒、当场杀人的可接受程度。
刘凯咧开嘴笑了,“三天?有趣,我答应你。”
李启明暂时松了口气,“我的名字是李启明,你的名字是?”
如果要对方停止杀他的念头,互相通报名字,是很重要的一环。
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人,不肯为自己养的食用肉狗取名。因为取了名字,就会舍不得杀它吃肉了。
从心理学上来讲,这个是很有道理的。
未取名之前,肉狗的作用,就是杀来吃肉。而取名之後,那条狗就成了独立的个体,独一无二的存在。
眼前这个男人,显然是在进行无差别杀人。在他的眼里,所有被害者就等同於肉狗,唯一的作用就是被杀。
刘凯迟疑了片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