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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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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笛越是摆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丁叮心底的好奇越被勾得发涨,终于忍不住如他所言,闭上双眼。

「好了,我已闭上眼睛,你要让我看的大坏蛋在哪里?」

「就快来了。」哎呀,都跟这个可爱的师姊厮混了三年,他应该也教会她很多心眼,怎么事到临头,她还是这样天真呢?那就怨不得他再做一回坏事了。

学会武功就是有这样的好处,想吃丁叮豆腐,再不必装疯卖傻扮可怜;反正她本来就不懂这些男女情事,他只要手脚快一点,还有什么便宜是占不到的?

两人之间的距离近到鼻息交错,甚至连对方的心跳都一一入耳。

曲笛眼中只有丁叮,肤如凝脂,眉目如画,长发不髻不绑,披散肩后,乌木般跃颜色更衬出她颊若粉桃,香气扑鼻。

他情不自禁咽下一大口唾沫,这三年来也没少占过丁叮便宜,但要如今天的亲近……也罢!再过三年她便及笄,两人就可以成亲了。

而且他早认定今生非她不娶,又去在乎那些世俗道德做什么?

他俯下身子,双唇印上她的。

丁叮只觉得好像有一股电流从脚底爬上了背脊,然后窜进心里,她不禁全身颤抖,双脚发软。

这两人毕竟年岁还小,曲笛幼时虽偷窥过青楼花魁洗澡,但对男女情事也是一知半解,就这么吸着她的嘴儿,然后就不晓得该做什么了。

而丁叮更是纯洁,被他一亲,脑袋发胀、身体发热就算了,还情不自禁闭起了气息。

但这样长时间地对着亲、憋着气,哪怕是天下第一高手,也挺不了太久。

果然,一刻钟后,功力弱的曲笛先翻起白眼,接着丁叮也有了昏厥的迹象。

又过半刻钟,两人一前一后栽倒地面。

这第一次的亲吻居然是以两人一起昏迷作结,日后他俩若是成亲,说给子孙听,倒是一个可以永世流传的笑话。

今日天很蓝、风很凉,白云庄里一片清幽。

见鬼了,白云庄也会有清幽的一天?!

打曲笛拜进丁还门下,这庄子里就三不五时传来打斗声、呼啸声、房屋倒塌声……总之就是声声不绝于耳。

而今天,奇异地,曲笛坐在庄前的空地上绣花。

没错,他正在绣花,绣的还是超复杂的百鸟朝凤图。

这也是他吃多了丁叮绣花针的亏,虽然觉得男子汉大丈夫,拿针绣花不象样,可比起变成假娘儿们,他更受不了武学造诣始终不如丁叮。

既然玲珑门的一切武艺都习从自然,听雨可成花雨剑,观雪变成厉雪刀,赏柳可得拂柳手,绣花即成了十八穿脉术。

所以曲笛开始学绣花,甚至连烧火煮饭、做菜都学,下定决心要赢过丁叮。虽然这决心起意是不良的——武功学得好,想吃丁叮豆腐、占她便宜也顺利些嘛!

但就因为曲笛是狠下苦心之人,丁还断言不出十年,曲笛的成就定在丁叮之上。

当场,曲笛举起拳头把丁还揍成猪头一颗。让他再等十年才能偷着香、窃着玉?想得美咧!只要她一及笄,他立时便要将她娶进门,一刻都不容缓。

现在离他梦想中娶妻的日期只剩两年了,他非得再加把劲不可。

都怪那杀千刀的丁还,明明收了他做徒弟,还一天到晚往外跑,也不多花些时间留在庄子里指点他武学,像什么师父样嘛!

这回更夸张,一去一年,害他心里积了一堆疑问,却找不到人解答。以他目前的成就,丁叮已经很难给他太大的帮助。

「师弟。」丁叮端着两碗桂花汤团走出来,将其中一碗放在曲笛身边。「你说爹为什么一去经年?他以前从没这样过啊!」

「谁知道?打我进庄开始,他就三天两头消失无踪,短则三、四日,长则三、四月,到后来……」咦!现在想来,丁还似乎在躲他耶!否则离开的时间怎会越来越长?他有这么恐怖吗?

「唉,我前两天上苏州城,听酒楼的人说,江湖上好像又起风波了……」她还没说完。

曲笛抛下绣花针尖叫。「师姊,妳也太不够意思了吧!进城玩也不叫我一起。」

「谁没叫你了?都叫了几百声啦,又是谁跟我说正绣花没空,要我自己去的?」丁叮双手插腰,颇有茶壶架势。

「呃?」他不记得有这回事啊!该死,最近练功练到脑袋发晕。看丁叮脸色不是普通难看,他小小惊慌一下,忙思考怎么移开她的注意力。「对了,师姊,妳说……江湖最近又起风波,是怎么一回事?」

丁叮白他一眼,曲笛这种小把戏她打小见惯了,还会不懂吗?当下「擒耳手」再出,扭住他耳朵。「拧掉你这没用的耳朵,敢忽略我说话。」不吓吓他,他还以为她可以招之即来、晖之即去尼!

曲笛拚命求饶。「对不起啦!师姊,那时绣昏了头嘛!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只要是妳说的话,我一定认真听,不敢有半点不用心。」

「不止要听,还得遵从、服从、跟从。」她又扭了一下他的耳朵,才放过他。

曲笛听得目瞪口呆。「师姊,妳……妳那些话是打哪儿学来的?」

「酒楼里啊!听说这是最新流行的三从四德呢。」

曲笛恨得想一头撞死在这绣花架子上。都怪他,什么不好教,教她上酒楼厮混、听说书,现在还学人家搞驭夫术!

天哪,再让丁叮这样「学坏」下去,他的将来会怎生凄惨?

「师姊。」好吧!希望他现在导正还来得及。「以后妳不管去哪里,都要让我知道,让我跟妳一起去好吗?」

「不都说了,以后我说的话你都要听从吗?不带你去,我要带谁去?」丁叮瞋他一眼,端起碗,吃起桂花汤团。

三从!唉,想不到他曲笛堂堂七尺男子汉,也得习那三从四德啊!也罢,谁让他娘子生得貌美如花,不时时跟着,万一哪天被人勾跑了,他想哭都没地方哭!

想着想着,他也吃起桂花汤团。

丁叮突来一句话。「师弟,青楼是什么地方?一间酒楼的名字吗?」

噗!曲笛口中的桂花汤团顿时喷了出来,桂花糖水弄湿整幅百鸟朝凤图。

「又是谁告诉妳『青楼』这字眼的?」他要去拧下那家伙的脑袋。

「富贵居的店小二啊!就他说最近那个什么……青楼有几个公子哥儿为了争花魁打起来,其中一个人被打死了,那死状之恐怖啊!好像被人在一招间吸去全身精血,变成干瘪瘪的人干一样,震动了整个苏州府衙。然后,一夕间,城里涌进无数携剑带刀的武林人士,搞得现在风声鹤唳。」丁叮搔搔头。「我就是搞不清楚,那青楼里的花魁有什么好争的?一朵花吗?是不是价值连城啊?居然会打到出人命!」

曲笛没把心思放在她的疑问上,就算听见了也不会回答。谁会跟自己未来娘子解释青楼和花魁的意思?又不是白痴。

他拧起剑眉,随着年纪的增长,昔日那俊秀如玉雕的小娃娃已长成翩翩佳公子。五官依旧潇洒,身形却因习武而挺拔,凤目锐而不利,精光闪烁问,偶尔可见几许邪气,反而增添几许魅人气质。

「不好!师姊,从今天起,我们别到城里去了,不……最好连这白云庄都不要踏出一步。」

丁叮心头忘忑不安。「你怎么了?难不成苏州要出大祸?不过是争朵花嘛……」

「不是花。」他怒颜截断她的话。「我怕是血杀宫重出江湖。」

「不愧是我丁还的好徒弟,一语中的!」接话者却是已消失一年有余的丁还。

曲笛大惊失色。「你为什么现在回来?难不成你还想插手这趟浑水?」

「这血杀宫的吸血大法阴毒无比,凡我江湖中人,人人得而诛之,我丁还虽已卸下盟主之位,但毕竟是武林一员,在这危急时刻,怎可不稍尽棉薄之力?」丁还为人最是正义无比,尤其血杀宫于他还有害妻之恨,他怎么可能不出手一管?

「尽你个大头鬼!」曲笛面色狰狞,幼时恶霸火焚破庙的景象又流转过心田。「上回你插手血杀宫的事,弄得自己老婆都没了,事隔十二年,你又想再来一遍吗?」

丁还闻言,也是全身一颤,十二年前的悲剧啊!历经十二年,仍然时刻啃蚀着他的心,忘不了,永远也忘不了。

他也曾千百次问自己,当年若不领那盟主之职,不率众攻打血杀宫,今日,他是不是娇妻佳儿在伴,其乐融融?

可是……「我辈江湖中人,侠义为先,大义所在,死不足惜。」话音未落,人影已杳。

曲笛的功力还是远逊于丁还,追他不及,恨得不住跳脚。「老白痴、笨老头,傻师父啊!你怎么就是想不开,你事事以天下人为先,天下人却将你置于何方?你回来啊!」

丁叮这才隐约了解到苏州城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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