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痞子大侠-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晓得,倘若有一天曲笛千方百计调查的线索浮出海面,很可能,那便是他俩缘尽之时。

她一直祈求那一天晚一点到来,然而……时间还是到了。

从曲笛失魂落魄回到天宝坊那刻,她清楚,她能跟他在一起的日子不长矣。

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曲笛今日的全部行踪后,她细心留意,着人凋查,很快,完整的情报送到她手中。

但是她捏着那张纸,实在不想给他,如果那个叫「丁叮」的女人永远都不出现,她会有机会陪在他身边一辈子的。

可是曲笛怅然若失的神情让她心痛,她不想失去他,却更不愿见他心伤;看他难过,她比他更悲哀。

她抱着绝望的心情,将那份情报送到他面前。

然而,为丁叮伤透心的曲笛并未发现曲敏儿的举动,除了口里呢喃念着「丁叮」的名字外,一点都没有注意到她。

曲敏儿闭上眼,两行泪水滑了下来。得到这份情报后,她偷偷地去看了那个让曲笛魂萦梦牵的女子。是很漂亮,却也比不上她的娇颜倾城,为什么他偏偏就是爱那个女人?

难道这就是人家说的缘分?她与他就是有缘无分,而那个女子和他却是幸运的天生一对。

她心如刀割,开口缓缓道:「忘忧,不知其真实姓名,四年前为御史柳怀犀所救,柳怀犀对她情有独钟,推却先皇赐婚,坚持要娶她为妻,因此遭贬。至新皇登基,再获重用,今朝南下苏州,表面上是光荣返乡祭祖,迎娶忘忧为妻,但传言他另负机密任务,然而无人知其所以。」

曲笛瞬间回神,茫然呆滞的眼珠子灵活转动起来。

忘忧?丁叮为什么改名忘忧?不知其真实姓名,也许是她自己都忘了呢!那夜白云庄惨剧,烈焰冲天、血溅三尺,丁叮想必也受伤不轻,丧失记忆也是有可能的。

如此丁叮不记得他,并且将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一事,便都有了解释。

「哈哈哈……」曲笛蓦然狂笑起来。「我痴了、我痴了……」

那一口从富贵居出来就被他强逼在喉头的热血狂涌喷出,落得他一张白玉面庞艳红点点。

「为什么要管她记得与否?难道她忘记了,我就甘心收手?她是我的,从我头一回见到她开始,她就注定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哪怕是阎王爷想跟我抢人,也得踏着我的尸体走过去。」曲笛双眼圆瞪,散发出浓厚的杀意。

连曲敏儿都感受到屋里突然冷了许多,忍不住打个寒颤。「柳怀犀不是普通人,若传言属实,他身负密旨南下,身边必然有高手相随,你想从他手上抢人,没有那么简单。」

「会有多难?」曲笛张狂地一跺脚,身边一张茶几就像一块冰落入水中,缓缓地化开,一阵风吹来,那实木所制的茶几下是变成碎屑,而是彻底灰飞烟灭了。

天哪!这样高深的功力……曲敏儿在曲笛的指点下也学了三年的武功,但她从来没有想到,世间有如此神乎奇技的武学。

曲笛笑得就像天上的云那样的轻淡。「仇恨是最好的催化剂。」

因为恨得太深,所以他苦练武功,拚了命地提升自己的实力,这样要还不进步就有鬼了。

曲敏儿只见眼前黑影一晃,眼中残影犹存,他的人已离开天宝坊,远远地没入了夜空中。

曲笛离开天宝坊,一路往西行。

情报上并没有详述柳怀犀一伙人落脚何处,但他凭着心头一丝直觉,隐隐能感觉到丁叮身处何方。

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并非虚言。

忘忧……其实她的真名该叫丁叮才对。

她是四年前柳怀犀回乡祭祖,在前往苏州的路上,于官道边捡到的。

当时她身怀十八处刀伤,鲜血淋漓,除胸口一点余温犹存外,任何人看到她,都会认为她已经死了。

但柳怀犀不是普通人,他虽在朝为官,但祖辈却是开医馆的,他除了满腹经纶外,还有一身的好医术。

他用了七天的时间救醒她,又费了半年的岁月为她调理身体。

后来他祭祖完毕,回京复职,皇上有意招他为驸马,他委婉拒绝。旁人都以为他钟情丁叮,其实他是放不开礼教规范,认定在为丁叮治伤时,他几乎将她全身都看遍了,为了她的名节着想,他势必得负责。

然而皇上却不能接受他的说法,将他贬到海宁做县官。

丁叮与他一路相随,两人朝夕相处,柳怀犀这才真正爱上这温柔善良的姑娘。

未久,先皇驾崩,新皇登基,柳怀犀获重用,又重回帝都,并且接了一道密旨再往苏州。这次他除了祭祖外,的确也准备要与母亲商议娶丁叮为妻。

柳母也不是势利之人,见儿子与丁叮两情相悦,自然无阻拦的道理,许了两人的婚事,并决定下月成亲。

奈何今日丁叮在富贵居遭一名莽汉冲撞后,忽尔变得怅然若失。就连柳怀犀的细心关怀,也无法拉回她迷走的神智。

她没用晚膳,独自躲进房里,想着白天那个在富贵居里直勾勾盯着她看的男人,那样霸道、充满独占欲的视线,光用想的,就让人毛骨悚然。

拥有那般恐怖的眼神,其人心性必阴沉诡谲、狠毒蛮横,若在朝为官,必是一代奸臣;倘涉江湖,定是掀起漫天血雨的一大魔头。

她应该是厌恶这种人的,偏偏……她心底有一块地方就是惦着他不放。

她反复思量,越想,越感到一股暖流自心头升起,泪珠就如断线的珍珠笔直往下落。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哭,偏偏泪水狂涌不绝,怎么也停不下来。

莫非那男人与四年前的她有所纠葛,以致她就算失忆,仍对他念念难忘?

但没道理啊!如果真的难忘,怎么会搜索枯肠,依旧想不起他姓啥名谁?

「为什么哭?」一个低沉的声音蓦然自她背后响起。

她诧然回头,看见一个男人……

烛火摇曳中,他俊秀斯文的脸上溅着点点鲜血,红艳艳的唇衬着那苍白中微带铁青的脸庞,显见刚受重大刺激,内腑遭到创伤。

他应该很年轻,白皙面庞没有一丝皱纹,约二十出头。但他的头发却黑中带着银光,两鬓间夹着点点星霜,看似又像三、四十岁。

他凝视她的眼神就像焰火那般炽烈,哪怕是太阳都远远逊之。

但他却对她笑得好温柔。

她情不自禁走近他,但内心隐隐有种感觉,好像靠近了这个男人,她平静的生活将起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因此她每踩一步,心就抖一下,脚步重达千斤。

她忍不住害怕,脚步变缓,担心再走下去将迈进一团狂风暴雨中,最终打得她飘摇零落、生死不知。

他看着她,温柔的笑容中渐渐渗入悲凉,唇边那抹嫣红又增加了。

她感觉芳心似被重鞭一抽,疼得头晕眼花。

于是再也控制不住地小跑步到他面前,想掏出手绢为他拭去唇边的鲜血,却发现身上根本没有丝帕。

她紧张地看着鲜血滑落他的唇角,更多的血又涌了出来,再也顾不得男女之防,她举起袖子,轻轻拭着他唇边的血。

「为什么这样折腾自己?」大悲大喜是对人最大的伤害,他莫非不知?像他这样极端的性子,若不改上一改,必然早夭。想象这双火般眸子紧紧闭上、再也睁不开,她的心瞬间冰冷。

闻言,他如火般炽烈的眸子里进出了两抹欣喜,灿亮得就像那正午时分的烈阳,令人不敢逼视。

她不觉有些慌张,仿佛自己的心连同身体,就要在那烈焰眸光中消融。

忽尔长臂一伸,将她搂入怀中,力道之大,像是要将她整个身子都揉进他体内。

「师姊、娘子,我终于找到妳了。」他眼角泛出了水光,雾气中甚至含带着淡淡的浅红。

第八章

昏迷前,丁叮的最后一段记忆是,有个男人含住她的耳垂,低声呢喃着:「我的亲亲好师姊,我们回家了。」

「师姊」前头是可以加上「亲亲」那种形容词的吗?况且,男女授受不亲,那男人怎可以对她做出如此亲昵的行为?

但他完全没有给她反应的机会,在说完自己想说的话后,就点了她的昏穴,将她劫出柳家。

待丁叮再度苏醒,她身处的地方已不再是柳家那样文雅细致的环境,而是一个很简单的房间,只有一张木桌、木床、木柜,加上三张木头椅子。

这样的房子可以称之为简陋了,但偏偏,她觉得很亲切。

她忍不住下床,摸摸桌子、椅子,做它们的人很认真,而奇書網且极具天赋。她看得出来,这房里的所有家具中,床是第一个被做好的,那时,做的人的手艺还很生疏,刀法僵硬,缺乏灵性,但当那人做到桌子时,像是想通了什么,雕工由刻意的琢磨一变而为精细。

然后到了木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