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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头草(可怜受变女王受,校园文,轻微虐心)作者:永无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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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尴尬地扫了继母一眼,她专注地看着电视,好像完全没听到我和父亲的对话。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苦笑。东施效颦啊。

        小时候常常变着法儿地试图讨父亲欢心,因为不甘心自己的父亲就这样被宇翔夺走,也不愿意听到邻居家的小孩子们说我“爹不疼娘不爱”。我很乖巧的听继母“少说话多做事”的训导,认认真真地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却发现这一切远远不如宇翔给父亲端上的一杯茶来得有用。我只是想让他们的目光能够偶尔的落在我身上而已,却得到父亲“秦苏就是不知道心疼人”的评价。我的沉默寡言使我背上了“阴沉的小孩”这样的包袱。后来,就渐渐明白了,有些事情,并不是只要努力就可以做到。有些东西并不属于自己,与其努力得到,不如放弃。

        看着宇翔与父母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样子,心里不是不羡慕的。但羡慕又有什么用呢,我所能做的只是叫自己不要羡慕,不要妄想拥有一个和睦家庭的幸福。

        这样心如止水什么都不再渴求地过日子,反倒让我轻松许多。

        这个暑假过得很快,开学时我见到了我的新室友。他们是建筑2班的学生。他们三个都很爱玩,正是这个原因,他们原来的室友以影响学习为理由要求调换寝室。

        “嘿,小子,叫什么名字啊?”坐在门口的高个儿笑得很痞。

        “秦苏。”他随便的态度让我很放松,不由地对他产生一丝好感。

        他依旧痞痞地笑着,注视着我的眼睛。不知道他想干什么,我也定定地看他。

        “这就完了?也不自我介绍一下?”说完这句我才知道他在等我继续说话。

        “呃,完了。”我有些窘迫。

        他眯起眼,手指轻佻地勾起我的下巴:“妞~~给爷笑一个~~”

        我果真很配合地笑了一个。

        他们三个哄的一下就笑翻了。

        高个儿捂着肚子笑得蹲在地上:“妞儿~~你笑得真傻~~好菜啊~~”

        然后又坐回去,翘着二郎腿,严肃地说:“你好,芹菜。我叫高远。”

        我呆呆地“哦”了一声,说:“你确实很高。”

        307的几个室友都是热情而友好的。我相信无论什么性格的人都能与他们相处融洽。被他们扯着,我也跟着参加了他们的不少活动。

        高远发现我篮球打得不错的时候满脸的意外:“嘿,芹菜~没想到你还深藏不露啊,投篮倒还真准!”

        其实宇翔刚上初中的时候特迷篮球,一个又一个的下午,我作为陪练和他一起在院子里挥洒汗水。没想到现在竟然还能一投一个准。

        “芹菜我们一起去系队吧,现在正招人呢。”高远擦了一把汗,看着篮球场上远处的几个身影说,“瞧,那边是经管系的篮球队在训练呢。他们队里王涛特厉害,一直想跟他们打一场。”

        秋日黄昏的阳光灿烂却不灼热。我第一次发现流汗也是这样一件美好的事。

        “我可以吗?”我疑惑地问周铭,我的另一个室友。他正是建筑系系队的,对此最有发言权。

        “你的投篮很准,但耐力不够。”周铭认真地分析,“还有就是你不太擅长传球,不过。。。。。。却很灵活,容易突破别人的防线。”

        我从未打过正式的比赛,只在高中时偶尔和同学在活动课上玩玩而已。现在高远忽然提议进系篮球队还真像做梦一样不真实。

        “十一长假以后两天选拔队员。你和高远都来吧,大三的学长走了好几个,加上替补的,有好几个空缺呢。”

        高远的篮球也打得很好,他天生近一米九的个头,先天就占了优势。我问他为什么大二才进系队,他抓抓头,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本来想在学生会有一番作为,结果混到现在还是小干事。。。。。。所以就投笔从戎了。”

        我咧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嘿,咱们307四个里面出了三个系队的,多牛啊!”高远拍拍我的肩,嘀咕了一句:“我就说你还是走运动系阳光美男路线比较合适。”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有加入系篮球队的一天。任何在阳光下鲜活生动的生活似乎从来不属于我,我也从未为它们努力过。而现在,我和高远都顺利的通过了选拔,周铭则是进了校队。

                        生活像是给我打开了另一扇门,门的那一边在以前是我可望而不可即的光;而现在,我只要走出去,就能沐浴在门外那片夺目的金色中。

                        进了系队以后,我接触到了更为专业的训练。我们队长是篮球狂人,所有的训练都是他自己组织的。他常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就是“学校不把我们当回事,但我们要把自己当回事”。正如他所说的,学校的系篮球队都是学生自己组织,有的系甚至没有专门的球队,只是逢到比赛时随便抽几个人去参加,实力可想而知。

                        我加入后的第一场比赛是在十一月初,寒冷萧索的深秋,实在搞不懂学校在想什么。

                        “你爆发力不错,投篮也够准,可惜体力不行啊!先看看,等会儿你再上吧”赛前队长用力拍拍我的肩。我吸吸鼻子,身体抖了两抖。穿的少,有点冷。

                        “觉得冷吗?”高远拿着一件外套走过来,“冷就把我的穿上,我要上场了。”

                        “不冷。”我摇头。潜意识里,我总觉得男人不该怕冷。

                        篮球场周围站满了观众,一半是我们建筑系的,另一半是外语系的。我们队与外语系那几个四眼打比赛,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我们胜。

                        我眯着眼看场上的比赛情况,高远的表现真是帅出了风格,帅出了水平。对面外语系的美女拉拉队嘴上喊着“外语系加油”,眼睛却在高远投出一记三分球时放出了花痴的光。我想,场上累得气喘如牛的小四眼们要是看到她们发直的眼神,也许就彻底丧失斗志了。

                        下半场终于换我上了。第一次参加比赛,多多少少还是有些紧张。我小跑了几步,身体稍微热起来了。

                        其实,只要想做到,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吧。投进第一个球的时候我想。

                        建筑系的学生又爆发出一声欢呼。我朝那边扫了一眼,眼睛有一瞬间定住了。可能只有一、两秒,我就转开了视线,继续若无其事地打球。我没有超能力,无法像小说里的主角那样总是能感应到背后“灼热的目光”。但我每次看向那个角落的时候,他的视线必然是落在我身上的。

                        我不记得比赛中自己得了多少分,但我记得自己总共回头看了陈奕南七次。每一次,都看清他黑白分明的眼睛,每一次,都看清挽着他手臂的姚玉书。

                        要是在一个月前,我恐怕会很难受。那时候,心仍是会痛的吧。可是现在,我没有感觉了。一次又一次的回头,都证明,我的确不会再伤心了。这到底是不喜欢了,还是麻木了呢?我很迷茫。

                        也许,我真的已经不爱他了,只因为他是我的初恋,才会有所留恋吧。

                        我穿好外套,与其他队员击掌。这一仗,我们赢得很轻松。所有人里,只有我是用了全力在打。

                        “秦苏,人家实力本来就弱,怎么这么不给人家面子呢。”队友笑着说,“看不出来,你小子够狠。”

                        陈奕南搂着姚玉书迎面走来,我对他点头微笑。我们的最后一次谈话很不友好,开学两个月了,上课时见到他我也总装作没看见。现在我能主动向他微笑,是因为我已经解开了那个心结。他有点受宠若惊似的走过来,似乎是想跟我说话。

                        我装作没看见,懒洋洋地回答队友:“不狠点儿哪能勾搭上外语系的妞呢。”

                        这话还没说完,陈奕南已经走到我面前了。我挑挑眉毛,算是打了招呼。

                        “秦苏,”他对我绽开一个笑容,“我还不知道你会打篮球呢。不错,挺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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