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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要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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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你若晓得:它本未构成阶级统治,全国之中并没有两面确定相反的立场;社会内部形势流动散漫,而救国的民族立场又超过一切;此时革命主力寄于知识分子,而知识分子则通于统治之上层,代表清廷统治各省之封疆大吏,及其所恃为统治之具的武力,原不难于一转念间而赞成革命。则武昌举义,各省纷纷响应,一个月而大势已定。三四个月而完全解决,又何足怪!

异族统治本是造成国家一适当机会,直到异族统治而国家还造不成,则中国是社会而非国家,弥以决定。凡此皆就中国未构成阶级统治一点,阐明其没有革命之理。不过若就革命是“以一新构造代旧构造,以一新秩序代旧秩序”来说,辛亥一役应承认其为革命。它并且是中国封建解体后唯一之革命。自它以前社会构造未曾变过,自它以后,社会构造乃非变不可。克鲁泡特金在其名著《法国大革命史》上说:“一个革命的意义,是在几年之内迅速地扫荡那些已经在地上生了根几千百年的制度,使它倾覆和崩溃。”我们自辛亥以来,确是这样,今天我们尚在此一变革中,而正期待一新构造新秩序之出现。

于此又可指出二千年来所以不见有革命者,实为社会秩序社会构造寄于道德礼俗而非寄于法律制度之故。孟德斯鸠《法意》上说:

盖法律者,有其立之,而民守之者也;礼俗者,无其立之,而民成之者也。礼俗起于同风,法律本于定制。更定制易,变同风难。变其风者,其事危于更其制也。(见原书第 十九卷十二章)

法律制度是国家的(或教会的,如中古教会所有者),而道德礼俗则属个人及社会的。法律制度恒有强制性,而道德礼俗则以人之自喻共喻自信共信者为基础。前者好像是外加的,而后者却由社会自身不知不觉演成。外加的,容易推翻它,自身演成,怎么推翻? 凡推翻皆非无端而至,革命必由于矛盾发展。而这里却缺乏了内在矛盾。

何处社会无礼俗?但不像中国径为其社会构造社会秩序之所依托,而法律制度乃仅为其 从属。礼俗从属于法制者,矛盾得礼俗之扶持,反之,如中国者,矛盾恰因礼俗而不立。何以言之?它既由阶级分解而使矛盾化整为零,由强变弱,更由伦理互以对方为重之 义,而使彼此对立不起来。矛盾即因礼俗之不予承认而不立。由此易得调和妥协,就不致爆发为革命,这固然了。更要紧的,乃在矛盾虽不能就此解消,却使人常常抱着希望,致力于其解消(士人以伦理责勉君民双方,众人以伦理互勉及自勉)。解消得几分,固于礼俗益加肯定,即解消不了,亦归咎在人,谁能因此否定礼俗?这样,就使此共喻共 信者数千年历久如一,从无翻案文章。社会构造不变,当然就无革命。法制虽间有变更,在此无关宏旨。盖从不越出传统礼俗范围,变于何有?历史上每次变法改制,皆发之 自上,此即证明其变动所系不大。而每次大变乱之发生,亦从不闻其代表一种反对制度的大运动。此又证明其已是变无可变了。

即如辛亥革命,自一方面说,固不同于过去之变化改制而止,但至多亦只算得中国礼俗丕变之开端。必待“五四”新文化运动,直向旧礼教进攻,而后探及根本,中国乃真革命了。于此,孟德斯鸠有一句话正好适用:

礼俗者何?所习惯而公认为不可叛者也。苟一旦以为可叛,则其国乃无一存。(《法意》第十九卷十二章)

真的!中国至此,还存得有什么呢?不像这样,就不算变。然而这样的变,又岂是中国社会自己所能发生的?——不是世界大交通,从外面引发他变,一而再,再而三,不会有 此。一面不这样不算变,一面这样的变,自己又不会有,此即上文所云变无可变了。(1 )(中国之没有革命(社会历久不变),实由于其摄法制于礼俗之故。这在四十年前,夏曾佑先生已见到一些。夏为严译《社会通诠》作序,首先叹息自甲午以来,言变法者其所志在救危亡,而沮变法者其所责在无君父。夫救危亡与无君父不同物也,而言者辄混。仿佛不可解。继提出一公例:“宗教与政治附丽疏者,其蜕变易;宗教与政治附丽密者,其蜕变难。”而说中国自秦以来,政治与宗教即不可分,于是言改政者自不能不波及于改教。而救危亡与无君父二说乃不谋而相应,始胶固缭绕而不可理矣。未有旧教不裂而新政可由中而蜕者。中国之历数千年不出宗法社会,盖以教之故。——夏所云宗教,即我所说礼俗。)

三 产业革命之不见

中国所以无革命之理,似乎已说了不少,实则尚未说到要紧处。要紧处在经济之停滞不进,产业革命之不见。此超过一切问题之大问题,实为中国之无革命之因,亦为中国无革命之果。这就是说:一面由于经济之不进,而文化和政治(礼俗、法制)不变;同时一面亦由于文化和政治之不变,而经济不进步了。正为两面交相牵掣,乃陷于绝地。必明白此中钤键,而后于全盘问题可以豁然无复疑滞,凡上文所说者亦有待此为补充,而后其义始明。

关于产业革命何以不见于中国之一问题,时流意见甚多,旧著于此,曾各加检讨,具见《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可备参考。(1)(见《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第92页至第97页。唯原文作于1930年,所批评者自为当时流行之意见,其较后所发表者,自未论及。)今不拟作此类功夫,径直申明我之所见如次:

产业革命,指生产力发展到某一阶段而言。其中以机械发明,特别是蒸气机等动力之发明为主要。唯物史观以生产力之发展,说明社会发展,原自有理。但不自觉地假定了生产力之发展,好像不成问题。其实生产力岂能离开人而自行发展?而人之于此,却并不 定相同。征之西洋中古人生与其近代人生,显然可见。生产是人对自然界之控制利用,而控制利用则得力于其对自然界之观察实验。生产力之发展,当然便是人类意识直接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之结果。于此,否定人生者与肯定人生者相较,沉溺于迷信玄想者与孜孜于考验自然者相较,其结果岂得一样?假如西洋没有近代人生一大转变,使人们意 识密切结合于生产,谁能想象它会有十九世纪之产业革命,以至今天之物质文明?有人 说现代一年间的技术发明,要多过于1750年以前一千年间的发明,这正为古今人生态度不同之故(回看第八章)。

人生态度影响生产力之发展,既不可否认,便要来看中国了。西洋近代人生与其中古人生相较,可说人生态度一大翻转。以中国人生态度与他们相较,恰似居于中国之一种,亦即因此而平平稳稳古今曾无变动。如我夙昔所作分判:近代西洋应属人生第一态度;其中古宗教应属人生第三态度;而中国则一向是人生第二态度。(1)(见《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暨《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请参看旧著暨下章,自悉其详。大致说 来,他肯定人生,从不作出世禁欲等想,这就不同于第三态度,而接近于第一。但他又拒绝那种欲望本位向外逐物的人生,而偏于向里用力。这就不同于第一态度,而接近于第三。不过第三态度为宗教之路,此则为道德之路耳。对自然,他似只晓得欣赏忘机,而怠于考验控制。像所谓“人们意识密切结合于生产”者,这里恰恰不然,中国人的心思聪明恰没有用在生产上。数千年知识学问之累积,皆在人事一方面,而缺乏自然之研究。殖产营利,尤为读书人所不道。我想:其经济之停滞不进,产业革命之不见,至少可从这里说明一半。

中国人心思聪明不止像上面所说,不用在求经济进步生产发展上,更有时遏阻之。此如历史上所称“奇技淫巧有禁”,如历代之贱商,商业商人所受箝制因辱,从法令到礼俗 ,说之不尽。又如历代屡有海禁,多守闭关主义,使交通不通,工商发展显受遏阻。除 这些显而易见者外,还有许多间接不易见出的,类如前章所说伦理社会不适于资本主义 之滋生茁长者,其为力更大。史不绝书之限田均田一类运动,同属此例,其间如西晋北 魏以至隋唐,每厉行授受,“不听卖易”,前前后后数百年,经济怎得尽其自然之发展 ?或者有人要说:这在西洋中古及其以前,又何尝没有?他们古时宗教不许人营利,中古 一般政俗乃至工商自身制度,均束缚经济之自由发展,不过至近二百年始不然罢了。我们回答:问题正在这里!在西洋事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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