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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会不会不一样呢?
她只觉得心里冰冰凉凉的,是她害死了新月。
刘付慕年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同样的冰凉。
“慕年。”她无力地喊着,再也坚持不下去,晕倒在他的怀里。
雨还在下,顾均成把刘付新月抱进客店里,他古怪的举动还是引来了许多人好奇的目光。他仿若未见,把刘付新月安置到床上,小心翼翼地。
他一言不发,脸上也没有什么表情,打来热水,拧了毛巾,仔细地替她擦拭身上的水渍。她身上还有一些被炸伤的伤口,他小心地擦拭着,生怕弄疼了她似的。
锦初立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他做这一切。
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
做完这一切,他终于开口对锦初说:“替我帮她把衣服换了。”
锦初沉默着点头。
这一次,从板烂屯回到颖宁,时间竟是出奇的短,第三天就已经回到颖宁了。
帅府再次办起来丧事,只是这一次,刘付新月却是以顾均成妻子的名义下葬。刘付新月生前没有得到的愿望,生后全部得到了。这对于外人来看,很凄美,对于刘付新月,却是终生的遗憾。
她的葬礼既完整又风光,又是跟以往不同的,出殡那天,全城的百姓都前来观看,边看边叹。
刘付新月身上穿的是新做的嫁衣,脸上画了淡致的妆容,眉目温顺安详得像只是睡着了一般。顾均成身上同样也穿着改良的中山装。起先他还又痛又恨,既想疯了般大哭大闹,渐渐的,他感觉不到什么了,只是胸口冷冰冰的,一片麻木。
刘付慕年心中感伤,却又不得不打起精神,料理各种杂事。至少妹妹得到了一份完整的爱,而她也是为了护全自己的心上人,才会牺牲自己,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唯有锦初在悲痛中深感迷惑,她活着的时候,顾均成不要她,她死了的时候,他却想永远和她在一起。如果这就是爱情,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为什么命运要这样捉弄人?
下意识地她看了一眼刘付慕年,如果有一天,他也会离开她,她要怎么办?……
葬礼的仪式完成后,顾均成站在坟墓边上枯坐着。
那晚的月亮已经弯成了狗牙的形状,淡淡的浮云遮住了星光,很美。风很大,散去了黄泥地表白天里被日光炙烤过后的闷热。
锦初沉默着在他身边坐下,陪着他。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地坐着,好像天地间就剩下两人,柔柔的月光洒在发梢上,发出银色的光。
高高的苇草在风中摇摆,沙沙地响着。有萤火虫在黑暗中发出萤萤的光,悠悠地从锦初眼前飞过,她注视着满天的萤火虫,那些美丽而脆弱的生命。
“哥哥。”她坐近了些,伸手抱紧了顾均成的肩膀,挨着他的脑袋,轻声说,“想哭就哭吧,别硬撑着,新月如果在天有灵,一定不愿意看到你这样的难过。”
“我根本就没有资格哭。”他说,“锦初,哥哥是不是很没用?难怪你也看不上我,我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没有办法保护好,我有什么资格哭!”
“不是这样的。”锦初摇头,“哥哥,世事本无常,生死各有命,已经发生的事情,我们就应该去承受,我们要有承受的勇气。我知道你心里难过,我心里也难过,我一向都不懂得如何安慰人,但是新月一定不希望你不开心,所以,为了她,为了我们爱的人,你也应该好好地活下去,开心地活下去。”
“锦初,如果我没有惹恼她,如果我不气她,她也不会一个人跑了出去,她也不会……都是我的错,锦初,是我害死了她的。”
“哥哥,你别这样说。”锦初说着,眼泪就已经滚了下来。“事情都已经发生了,谁也不愿意成这样的,对不对?”
“可终究还是因我而起。”
“你难过是因为觉得自己亏欠了她还是真的喜欢她?”
“两者都有。”说着,他回答,然后拉着锦初站了起来。“锦初,陪我去一个地方。”
他们去了泰和酒楼,叫了上好的花雕,两人一面喝酒,一面说着前尘往事,又是哭又是笑。一切都好像还在昨天,可却又已经那么的遥远,远得再也回不来了。蓦然回首,才发现自己都已经长大了,只是,长大的代价,总是那么的忧伤。
所谓酒入愁肠愁更愁,不过才几杯酒下肚,两人都醉了,锦初伏在顾均成怀里,喃喃地说:“哥哥,我害怕,其实我一直都害怕。这些眼前还存在的,属于我的,我怕它们总有一天统统都会消失不见。我怕我会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走开,而我却无能为力。哥哥,你千万不要丢下我,永远都不要。”
“锦初,你醉了,说傻话呢。”
“是的,我醉了,可是我比任何时候都清醒,有什么法子,可以让我忘记眼前发生的一切呢?哥哥,我们可不可以回到从前?我好想好想不要长大……”她嘤嘤地哭着,无法抑止地悲伤。
“锦初,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了。”他搂着她,眼角终于湿润了。他仰起头,注视着天边的月牙,努力让泪水回到眼中。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悲伤就像是一个湖,没有风的时候,平静如镜。偶尔有逆风吹过,才会起了禢皱,挤出微微的疼。时间是治伤的最佳良药,任血淋淋的伤口凝结成痂,微痒的疼。
转眼,花已落尽,又是一个秋季的到来。
顾均成厌战,已不愿再军队里担责,于是刘付慕年便安排他处理颖宁新建孤儿院的事。孤儿院不仅可以收留流离失所的孩子,还设有学堂,如此一来,孩子们便可以很方便地接受教育。对于这一件事,百姓们是大加赞赏的。
顾均成已经变成了一个工作狂,日夜都为孤儿院的事操劳,尽心尽力。
按说刘付慕年应该觉得很欣慰,可最近不知怎么的,刘付慕年的眉头越锁越深,常常回到帅府,也是一句话都不说,坐在书房里发呆,而且经常一坐就是一整夜。
锦初问李泽南,李泽南却是摆手说不知,说是不知,除了他,又还有谁能知道少帅的心事呢?只怕他这个秘书,都比她这个少夫人更让刘付慕年信任。
也许,在他眼里,她只是个女人。又或许,他以为这样把她护在温室里,就可以长乐无忧了。
也许,他真的是被刘付新月的事吓怕了。
可是她有什么办法呢?
如果这样能让他心安一些,那就顺他的意思吧,他不愿意让自己插手政治上的事,自己又何必自讨苦吃?只是自打府里接二连三地出了事已后,锦初为了节省日常开支,已经打发掉几个下人回乡下养老。长日漫漫,自己又是孤身一人,连个说心里话的人都没有,着实叫人难捱。有时候夜里,宅子那么大,静得可怕,她一个人坐在屋顶,连风都那么的孤单。
现在的她,除却了自由,又和笼子里的小鸟有什么区别呢?
这日的天气好得出奇,秋风飒飒,锦初忽然来了兴致,把书房里的墨宝搬到了凉亭里,就着荷风叶香,开始练起了字。
小时候她最喜欢缠着爹教她写字,学了多年,她只学了形,却未学得神,如今把笔握在手里,也稍显得生硬了些。
真是没用。她自嘲着。只写了几行,刘付慕年便从外头走了进来,暖暖地阳光打在他的脸上,神采飞扬。她已经好久没有见过他如此轻松快活的模样,一时间竟怔住了,握着笔的手忘了写,瞧着他眼珠子也忘记了转。
“怎么了?是不是你的丈夫太帅了,把你给迷晕了?”他瞧她的样子,觉得十分的好笑,点了点她的鼻子,把笔从她手里拿了下来。
“才没有呢,别这么不要脸。”她红着脸,躲开他的目光。
“你在写字?”他看了看桌子上的宣纸,念了出来,“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什么意思?”
“它的意思就是,人性是有两面的,而两两相对的人性本质又是调和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穴居着一只猛虎,只是在虎穴之外仍有蔷薇丛生。老虎也会有细嗅蔷薇的时候,忙碌而远大的雄心也会被温柔和美丽折服,停下脚步,安静欣赏自然赐予它的美好,生活给予它的泰然。猛虎的魄力也可以和蔷薇的细腻和谐一体,再怎样的心坚如石或豪情满怀者,胸中依然有一份清淡灵动,一份安然静默蕴藏其中,依然会有柔弱而美丽花朵启颜开放,随清波婉转,赏风光霁月。人心也是猛虎和蔷薇的两面体,若缺少了蔷薇不免莽拙而流于庸俗,缺少了猛虎不免怯弱而失气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