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离歌1,2,3+后记-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没有防御的能力,似乎在旁的事情上反应越快,到他这里,就会变得越迟钝。那种病叫什么来着?没错,差时症。 
    虽然他看上去文质彬彬到令我不敢相认,居然还穿西装出来吓人,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他。他决定了的事情,不允许你有任何反抗,既然知道反抗无意义,我索性安下心来,任他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让他带我去他想去的地方。 
    此时此刻,若他是一条河,我就是失桨的小船。 
    13弄27号,这是他的家。 
    暗黄色的灯泡依然低垂在大门口,发霉的木柱依然还是那个味道,堂屋还是一样的大而空旷,地面清扫得十分干净,还泼过水,显得亮堂堂的,一向凌乱的家里竟然收拾得这么整齐,像是为了迎接贵客。但一定不是我。 
    我一想到这些个,就又开始痛苦了。 
 他拖来一张椅子,我就坐下。然后,他用水壶灌了一壶水,开始烧开水。堂屋的桌上放着好几种茶叶,铁观音,乌龙,还有碧螺春。我不知道他从何时起开始喜欢上喝茶,当然,我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这是当然。 
    “想喝什么?”他弯腰问我,像个专业的侍应生。 
    “谢谢。”我说,“不用。” 
    “那就来点酒。”他打开壁橱门,从里面拿出一瓶红酒,拔掉瓶塞,自己喝了一大口,然后硬塞到我手里来:“喝!” 
    “不。”我说。 
    他自己又猛灌了一大口,然后他丢掉瓶子,抱住我的头,俯下身,吻住了我。红酒流进我的口腔,并不过,可我怎么觉得自己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对不起。”他的唇辗转到我耳边对我说,“一直想说对不起。” 
    我本来应该给他一个耳光的,就在这一句温柔的道歉里,我放弃了抵抗,一肚子委屈迅速地溃散,化为不值一提的灰。 
    我还是当年那个不中用的我,四年的时间也没有令我在他面前变得更骄傲一点。只是这样的重遇,对我而言更像一个传奇。在所有关于重逢的设想里,这是从没有过的最最戏剧的一种。 
    他的手掌抚过我的脖子,一把扯出我挂在脖子里的护身符,略带惊喜地问我说:“它一直在这里?” 
    如果他知道我为了它,我昨晚差点丢了性命,今天又丢掉了工作,不知道他会做何感想? 
   “来。”他拉着我一起坐到台阶上,就在那里,他曾经一脚踹在我的胸口,我有一小块心从此遗落在那里,那个空洞的缺口让我又爱又恨却也是存在的必须,我未曾想过复原。 
    “说说你的现在。”他把酒瓶递给我。 
   “你先说。” 
   “我还行。”他说,“这几年一直在深圳,开了家茶楼,生意不错。” 
   “我在念书。”我说,“北京。” 
   他笑:“其实我一年去北京数十次。” 
   我本来想问:“一个人去?”问出口的时候却变成了:“你常回家么?” 
   “没回来过,这还是第一次。机场看到你的时候,我以为我眼睛出了问题。” 
   “其实我也很少回的。”我说。 
   “那就是缘分呗。”他搂住我,逼我再次与他对视。他的眼神里有种让我陌生到极致的温和,像是把所有的桀骜都熬化了。这温和与他留在我记忆里最后一次的凶狠残暴差之千里。到底是岁月,还是谁,改变了他? 
    我忽然很想知道答案。 
   “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回来。”他说,“我都快把这里忘了。” 
    “包括我吗?”我说。 
   他伸出手,捏住我的手,很用力,疼得我哇哇直叫。 
   “说错话就要付出代价。”他笑着说。 
   “那你回来干吗?”我捂着我痛得要死的手问道。    
“来参加我姐的婚礼。我就这一个亲人,她一辈子最重要的时刻,我不得不回来。” 
   “什么?”我是真的没听清,又或者,他有很多的姐姐,我不能确定到底是哪一个。 
   他点燃一根烟,一字一句地对我说:“我姐夏花,明天就要结婚了。我姐夫你也应该认识,就是于安朵的爸爸于秃子。” 
    听到这个消息,我脑子里首先浮现出的是阿南那张憔悴的脸,然后我整个人就傻在那里了。   
“来。”他未发觉我内心的翻江倒海,而是坐在那里,张开双臂,召唤我。 
其实我靠他已经很近,这是几小时前,我想都未曾想过的一种距离。我转身看着他的脸,我只是想把它看得更清楚一些,包括他的没他的眼,但他已经迫不及待的粗鲁地将我揽入他的怀中。 
“夏花为什么要跟于秃子结婚?”我问他 
   “我突然很想娶你。”他打的牛头不对马嘴。 
“小三儿我可不做的!”我话音刚落,他的左手手指就用力地捏住了我的脸蛋,疼的我龇牙咧嘴。这头暴力猪,捏完我的脸又捏住我的双臂,还固定我的双手让我动弹不得,眼看他张开血盆大口,就要咬我的脖子,我只能用脚狠狠地踢他以示奋力反抗。我真怀疑他装的是不是假肢,我踢得那么用力,他居然面不改色纹丝不动。还凶巴巴的命令我说;“说什么呢,给我再说一遍!” 
“好痛啊!”我喊。 
“你管不好你的嘴,我就管不好我的手。”他嬉笑着,脸再度靠近我。我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居然是淡淡的茶香而不是那讨厌的烟味。看来,他变成了一个真正过的男人我却还是那个不成熟的人他耍的小丫头。小想到这里,我扭开我的头,就是不让他亲近我。 
“还是那么死倔!”他只呢个数落我,院子里的大门“吱呀”一声被推来了。我们俩迅速分开,清冷的月光下,我看到夏花走了进来,她缩着脖子,头发蓬松凌乱,一件花棉袄敞着,里面好像还是很多年前的那件卫衣,步伐轻飘飘的,看样子像是喝了一点酒。毒药迎上去:“不是说去试婚纱,今晚就住宾馆吗?”   
   “你姐姐我,那一套婚纱传上去不好看,有什么试头~在说了,这里是我家,我不在这里出家,从哪里出家?你明天要被我出这个门,知道不知道!”她一面说一面弯弯腰,然后站直身子,用力地推了毒药胸口一下,哈哈笑起来。 
看他的样子,搞不好真的喝多了。不过鉴于她以前在酒吧有装醉的前科,所以我暂时无法得出一个准确的结论。 
毒药往后退的时候,夏花忽然看到了我。我们的目光越过毒药的箭肩头对接,我很想找个地方把自己藏起来,但这显然不可能,于是我唯一的办法就是站在这里一动不动。 
她径直朝着我走过来,我的心跳得太快,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我真怕她会忽然揪住我的衣领,大喊一声;“你来做甚!我不想看见你!不要在我面前出现!我讨厌你以及你家里的每一个人~”之类的话,但实际情况却是,她视我为隐形人,悠然飘过我的身边,一直飘到餐桌前,发现了那瓶红酒,已把握住它,发出一声惊叹;“好酒!” 
毒药上前,夺走了她的酒,她不依不饶,非要抢回来,几番回合,毒药干脆拔开瓶塞,把酒瓶倒了出过。就很快流到地上流了个精光。夏花没想头了,硬生生就给了毒药一个个耳光,那耳光打的清脆响亮,毫不迟疑。然后,她灵活的转身,扑向柜子想去找一瓶新酒。 
(10) 
门被打开,院子里忽然涌进了一群人,印象中的13弄27号从未如此热闹过。 
虽然人多势众,但他们都不敢出声,只是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等待着夏花发话。不过我估计夏花要是再不肯走,这群人一定会一拥而上将她活活绑走的。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吧,夏花抹了一把脸,站起身,提着她的包,摇摇晃晃地往门外走去。刚走到门边,就马上有人接过了她手中的包,她转回身,对我笑了笑,潇洒地对我摆了摆手,算作告别。她的样子,像极了旧电影里飞上枝头的阔姨太,所有道具均齐全,只差一件花色旗袍。 
印象中她也有一次假装酩酊大醉的经历,就是那一次,她欠了别人一屁股债,流落街头,幸而遇到了阿南,替她付了酒钱。他们后来如何历经相爱相知到分手的过程,我未曾做过多少猜测,如果分手是必须的,那么她现在的结果未必不是好结果。 
至少,她不会像林果果一样,一辈子漂泊,一辈子不知所终。至少,她选择了一个正好的停靠岸可稍作休息,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幸运?我不相信她装出来的爱慕虚荣,正如我永远不会相信林果果那句挂在嘴上的“钱,永远不嫌多”。 
明明对她来说,只有爱,才是最大的奢侈品。 
如果享受不了,至少还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