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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不负年少+番外 作者:公子喻(晋江2014-12-24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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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晨啊!你这衣服新买的吧,很好看呢。”
  “莫晨,你看爸爸这青菜炒的多好。”
  “莫晨,你现在的学习情况怎么样?”
  ……
  我时不时的扯开嗓子蹦出一两句话来,但对面的人却并不给面子的接我任何话,只是偶尔瞄向我的眼神有种近乎看神经病的轻蔑。
  歌里唱:是谁导演这场戏,在这孤单角色里,对白总是自言自语。
  在这一刻,我在莫晨身上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无力。
  我坐如针毡的盼着莫晨赶快吃完,赶快滚蛋,谁知,她这一次却格外不识趣的吃的很慢,而且吃完一碗又一碗,像是刚从牢里放出来的一样,那速度,我觉得大米到她嘴里都能粒粒磨成粉。
  时间过的很慢,慢到饭桌上的菜已经凉了大半,慢到,我差点要以为这顿早饭要一直延续到午饭上。
  “莫晨。”楼下突然听到一道熟悉的男音,那声音隔着那么长的时间,再次听到,却还是让我一阵恍惚。
  我看了看窗外,又转过头看向放下碗筷的莫晨,有些茫然的问道,“你怎么会认识槿年?”
  “他是我们班班长,有问题吗?”莫晨难得的回了我一个问题,只是语气里,带着一丝微微的不悦。
  我连忙耸耸肩,故作轻松道,“没呢,只是,好巧啊。”喜欢姐姐的人,最后竟跟妹妹成了好朋友。所以说,这世界上,缘份这个东西,永远深不可测。
  莫晨离开前,视线定定的看着爸爸房间紧闭的房门,嘴色微微上扬,是讽刺的冷笑。
  我握住筷子的手突然僵硬了一下,原来她早就知道,那里面藏着一个人,一个男生。所以她才会故意拖长时间,就是为了让我觉得坐如针毡,让我觉得时间难挨,也为了在最后一刻看笑话似的看着我脸上滑稽而挣扎的表情。
  如果不是槿年来找她,或许,她会呆更久,甚至丧心病狂的坐在客厅看一天的小说或肥皂剧也不是不可能。那样,她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让我跟顾小四都在心里度日如年,发疯抓狂。
  “你误会了,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忽地从凳子上站起来,目光直直地盯着她,“他是我同学,昨晚喝醉了,不知道他家在哪里,又不能把他丢在大街上,所以就把他扶回家了。”
  我这样坚定的解释着,可还是经不起她嘴角那抹若有若无的嘲弄的笑意,“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信不信由你!”我恨恨地说道。
  她轻哼一声,以此表示她的不屑,随后,转身,将大门不轻不重的带上。
  我知道,她走到楼梯间的心情肯定好的很,就像我早上见到她时,或许还能继续哼着那首未哼完的《最浪漫的事》。她那样不轻不淡的话语与动作,不过就是为了让我难堪,让我落魄。
  怎么办?同在屋檐下,总有让她如愿的一天。
  所以,即使我解释了,顾小四昨晚的存在依然会是她手里的把柄。只为了在最恰当的时间,最恰当的时机,让我尝到被人报复的滋味。
  我一度认为,自己上辈子肯定是将她五马分尸、抑或是千刀万剐了,所以才会让她对我怨念那么深,以至于阴魂不散的纠缠到今生今世。
  上午的阳光煞有介事的打在我身上,温暖的感觉一点一点的穿透衣裳铺在肌肤上,我平息了一下心绪,走到落地窗前,看着楼下那个穿着卡通T恤搭配一件蓝格子衬衫的少年,他在阳光下冲莫晨笑,笑容依旧干净美好,两个人并肩朝街道的另一边走去,渐行渐远的步子,慢慢消失的身影,就在我准备回过头收拾碗筷时,那个少年却突然回过头,目光准确无误的落在我身上,即使隔了很远,可触碰到那束目光时,我还是不由自主的浑身一颤。
作者有话要说:  

  ☆、妄念如滴沙,寂静成塔

  
  心不在焉地回到餐厅拾收碗筷,再心不在焉地刷碗拖地,最后心不在焉地坐在沙发上看假日播放的日漫《柯南》,墙壁上的时钟滴滴嗒嗒地转了一圈又一圈,看的累的时候,就整个人歪在了沙发上,手指却不小心的触碰到压在抱枕下的硬物,抽出来看,发现是一本书。是很熟悉的女作家最近的新作《妄念如滴沙》,曾经看过她的成名作《梧桐花开》,那本书写的极美,人物内心仿佛有种沉静的力量,原本是张扬浮夸又做不得数的少年时代,也会让人觉得深沉和缅怀,那相忘于江湖的故事结局也让人觉得荡气回肠。因曾赚过我不少眼泪,所以有了较深的印象。
  那本书的女主叫白梧桐,而作者署名也是白梧桐,加之书名,想来,就算让人记不住也难。
  虽然是很早之前看过那本书,但里面情节依旧历历在目。总之,根据所有言情小说的套路,女主豆蔻年华之时偶尔一生挚爱。还是在梧桐花开的季节,天空下着蒙蒙细雨,她单手撑在眼帘上往前方一颗茂盛的梧桐树下跑去,就是那么不经意的抬眸间,他悠闲的身姿连同那英俊的容颜便跌进了她的眼底,从此像那日的细雨一样,再也化不开了。那场雨下的恰到好处,沿路掉落的白色梧桐花,美的像张泼墨油画。
  她原本疾驰的脚步慢慢停下,看向他的表情也很丰富,从害羞到脸红,到急促再到不知所措,直到最后他将那把伞撑到她头顶上,她才对着他喜笑颜开。
  那天以后,她小小的心里便藏着一个眉目英挺的他。那段暗恋的时光,充满了美好也盛满了忐忑。
  后来,她想法设法的接近他,甚至不惜辞掉自己原本待遇优渥的工作,跑到他所在的公司做一名与他相隔好几个办公室的小职员,她每天都期盼着能看到他,也会刻意的在他会出现的场合,装作不经意的与他巧遇,最后,她趁一个人加班之迹,在公司系统弄到了他的个人资料,后来,她就利用自己已经撑握的信息,开始朝他步步为营,从成为他无话不谈的笔友,到慢慢升职变成跟他同部门一玻璃之隔的同事。
  忽然有一天,他在玻璃那边转过头来,眼神清朗的看着她:“你知道世界上最浪漫的三个字是什么字吗?”她连猜了几个,都没猜对,最后茫然地看向他清澈的眼底,良久,听他缓缓地开口:“在一起。”
  那一刻,她似乎听到心跳漏了半拍,那么真实,那么清晰。
  他嘴角扬起的弧度,刚好看到轻浅的笑意,白皙的肤质比女生还要细腻,她呆呆地看着他转过去的侧脸,直到他再度转过身,她才做贼心虚般地捂着杯子低头喝水。
  是认识他以后,她才开始不停的喝水,明明不渴,只是为了打破某份不合时宜的尴尬。也是认识他以后,开始经常对着那块玻璃后的影子走神,也经常在被他发现后,莫名其妙的手足无措。
  偶尔,他会露出好看的笑容转过身问她:“你在想什么?”
  后来的几个晚上,他开始出现在她的梦里,时间很短暂,只是在很远的边缘,模糊的身影,可她还是一眼认出是他。他冲她笑,笑容浅浅地,眼底有流光闪过,一瞬即逝。
  每个晚归回来的夜,她小心翼翼地哼着他唱过的歌,她想起他脸上经久不变的迷人笑容,她看着远处的天空,在另一个时空里,留下她单薄的卑微的秘密。她想着在那个昏暗嘈杂的KTV里,他们被朋友哄闹着推到了一起,耳边不知道是谁在唱:“一场相遇,并非一种偶然,那是很久以前已经注定了的命运……”
  就在她以为他们可以修成正果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轰的一声在她面前炸响:他女朋友回来了。
  他居然有女朋友。
  他们相处两年多的时间里,从未听他提起过。
  当那个素颜清美的女子就这样走到他们身边,自然而然的挽着他的胳膊时,她的眼泪在刹那间毫无预兆的砸落下来。
  后来,他跟那个从天而降的女子定婚了。连他们的婚戒都是拉着她一起去挑选,他说,要让她做他的伴娘,她当时甚至在想,这样的结局也不算很惨,至少还能掺与他的幸福、见证他的幸福。
  他在筹备婚礼的日子里,他们一如朋友般的交往着,喝茶,分享喜欢的音乐,看他幸福的笑出声,一起走在城市的街道上,看熙攘的人潮,看不息的车流,甚至有一次,她没有注意到绿灯跳过,径直朝斑马线上走去时,他一把将她拉了回来,因为惯性便跌进了他温热的怀里,那一瞬间,她永生都无法忘怀,因为那个怀抱充满了诱惑,让她想要永远占有,脑海里便闪过虐夺的念头。也充满了悲伤,因为,她注定要为那个妄念付出惨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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