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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这就是她的魔法,另类魔法、只能自保,无法攻击的魔法、本来不应该被人发现的魔法、同时也是奇特而高贵的魔法。
这目光刺激了黄胡子和花白胡子,他们不死心的冲过来,试图侵犯孤儿,但孤儿遍布在皮肤上纤细却强韧的尖刺毫不留情的扎得他们伸出的爪子血液如注,惨叫着退回,酒意全无。
花白胡子唰的拔出靴子里的匕首,“我要宰了你,剥了你的皮!你是个巫婆,是幻灵和地狱里的鬼所生!必须用火把你烧成灰烬!”
“你这种以武力对付女人的下流坯子、软脚虾、不配做男人的混蛋,应该下十八层地狱,在里面被踩成烂泥!”孤儿啐了一声,根本忘记贵族小姐不应该说粗话,“你连水沟里的腐肉也不如,还也敢自称为自由骑士吗?我愿意出一个铜板买你的命,因为你只值这个价钱,还是看在阿德斯的面子上!”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四十一章 … 狮吼面具
她站着不动,因为知道逃也没办法逃,还不如光荣些。朱丽说的对,女人也有荣誉。而她的护身魔法,那遇到男人侵犯就会自动冒出的魔法,能使她浑身长出尖刺,能保护她的贞洁,却无法保住她的性命。
那就好像《西游记》中仙人所赠的七彩霞衣,只要她不愿意,就没有男人可以近她的身。只是当这魔法被别人知道,她就会被人看做巫婆,当这怪闻在大陆上传开,她从此再也无法自由行动。重要的是,那些魔法之刺出现时,她疼得好像万剑穿身,每一次都是如此。
可是和女人的尊严相比,这疼痛就算再加一百万倍,又算得了什么。
“我和你们阿德斯大人有很深的交情,你不怕被他剁成肉陷就来杀我。”她继续傲慢的说,“不敢来的就是个死太监,少在那耀武扬威!”
花白胡子被孤儿的一席话震住了。这就是孤儿要的效果,能唬住人,熬到阿德斯出现就好了,当然前提是他会出现。
但是她吹牛时忘记了一件事,阿德斯被封印了八百年,现在他的手下都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她一个才二十七岁的盈禄家女伯爵又怎么会和这位死神有瓜葛?
所以花白胡子愣了一下就明白了,阴笑道,“你还是个会说谎的女巫,我送你去地狱里和魔鬼说吧!”
孤儿看着他举着匕首冲过来,还是站着不动,显得即高贵又骄傲,但天知道她吓得两腿打颤,根本挪不动脚步了。
她瞪大眼睛,但是视线早就因恐惧而模糊,只感觉匕首的寒光掠向她的喉咙,锋利的刀刃擦过她的皮肤,居然有一种微凉的颤栗感,眼前黑乎乎的一片。
惨叫声在大厅内回荡,恍然间,她觉得那不是自己,因为她的声音没有那么粗,也没有那么足的底气,叫得好像要掀了屋顶似的。
“伯爵小姐,您真镇静,请允许我崇拜您。”有个声音温柔的说,但也带几分嘲笑。
“明明就是吓坏了,硬撑嘛。”另一个声音说,很年轻。
孤儿本能的抬起下巴,倔强高傲的盯着声音的方向。哼,说我硬撑,我就撑到底!不过她的眼睛里全是远景,是那些灰色的石墙,墙上巨大的、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头骨,还有一柄铁斧,上面还残留着红褐色的污迹,也许是砍头时留下的血痕。
“我就说她吓坏了,一个女人能有多大本事?”年轻的声音又说,“看,她眼珠不会动。”
我会!孤儿眨了一下眼睛,很意外的,再一次撞进了那双蓝眼睛里――那样纯粹的蓝色,却又那么深邃,冷得像玄冰,却又燃烧得像火。
是什么人,能有冰与火的双重物质?
一瞬间,她有些迷惑,不知此刻身在何地,要干什么,满脑子都是飘着细雪的黑暗树林。她再眨了一眼眼睛,非常用力,然后――终于――聚焦到了眼前的景物,还有――人。
花白胡子还在惨叫,涕泪横流,凶劲完全被恐惧所取代。他粗壮的狗爪子被捏在一只修长有力的大手里,手掌呈现着不符合常规的角度,显然已经被捏碎了。
“大人,求您放过我,我只是想杀死这个女巫。大人,求您。诸神在上,我对您忠诚无二。”他一边惨叫一边哀求。
捏碎他手骨的人冷哼一声,扬手把他甩了出去,就如同丢掉一块烂掉的皮毛。
阿德斯!孤儿呆望着眼前人。他的高大使她沐浴在他的阴影里,他的黑暗里,无法呼吸,不过她拼尽全力也呼出一口气。
她是来雇佣他的!在某种程度上,她应该更有心理优势,虽然她现在的模样像活鬼一样丑,虽然这是在他的宫殿里,可是她有钱给她壮胆。
她打量了他一下,失望的发现他虽然只穿着朴素的白色羊毛衣和粗糙的棕色马裤,并没有穿盔甲,但脸上却戴着个青铜面具,整张脸的上半部全部笼罩在狰狞的狮吼形象下。
他的脸很丑吗?还是什么原因使他不肯将脸示于他人?孤儿凝望着阿德斯。
他露在面具外的的嘴唇紧抿着,嘴角坚毅,显得有些严酷,左唇边的腮上有两道疤痕竖立着,像是被利爪抓的。不过孤儿不觉得难看,伤疤是英雄的勋章,比起那些面白如玉,纤细文雅的漂亮人儿,她倒觉得这种粗旷非常性感,显得沧桑而寂寞。
“伯爵小姐确实吓坏了,不过我猜是大人的面具吓着了她。”那个温柔的声音又响起来。
孤儿回过神,看着阿德斯迈动长腿,大步走向他的王座,另有两个年纪也就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跟在他身后。
这两个人好像是阿德斯的左右侍从,不过那天在树林见到时,他们都戴着头盔,孤儿没看清他们的脸,而且之前他们的声音也没那么友好,现在虽有熟悉感,却也无法确定。
但今天他们都露出了脸,不像阿德斯一样神神秘秘的,身上穿着便服,都是金发碧眼,模样之英俊和路易公爵完全有的比。而且他们长得一模一样,显然是双胞胎。
“我没有吓坏,我是愤怒,因为我受到了冒犯!”孤儿见那个石头王座离自己有些远,奋力向前走了几步,嘴虽然硬,但她被吓软的腿,还是有些使不上力。
“詹姆,去看看。”阿德斯根本不理孤儿的控诉,向厅内略抬了下下巴。
年轻侍从应了一声,快步走过去检查领路兵的伤情。
“大人,他没事,脖子没断,脑袋也没碎,不过――妈的,流了好多血,脑后有一个大口子。”詹姆说,
“把他弄醒。”阿德斯的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端坐在王座上,修长的手指无意识的轻抚王座把手的狮头,“汉姆,去把那三个人吊死,尸体挂在城门上喂乌鸦。”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四十二章 … 骄阳玫瑰
那三个混蛋一直窝在一边不敢动,此刻听到自己要被处死,立即哀求和哭号起来,但却没敢反抗。汉姆是双胞胎中的另一个,领命后立即出了大厅八五八书房,招来一小队士兵,把那三个人滚在地上的人拖走。
“死得像个男人,尊严点!”汉姆猛踢了一脚还在挣扎哀求的花白胡子,“你该知道,大人最不喜欢女人进城堡,难道你要把这里变成妓院吗?喜欢女人?大人给你们的钱不够去外面找吗?”
这话听了真刺耳,她可是来谈生意的,不是来献身的,也不是谁买了她,而是她要买下他们这一群男人,必要的话还有幻灵。搞清楚好不好,她才是买家。
早知道塔撒大陆的女人地位低下,贵族小姐也难免如此,只有不破之城是唯一的颠倒乾坤之地。不过听人这样说她,孤儿还是有些气。但是阿德斯在无视她,所以她不管多气也不会主动说话,现在开口是愚蠢的,她倒要看看,他会忽略她到什么时候,如果要和她说话,又会用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我们没碰到她!”三名大胡子一起辩解。
“是啊,你们想碰,可是没碰成。”领了修士来救治伤员的詹姆接口道,“盈禄伯爵小姐可是真正的‘骄阳玫瑰’,带着刺哪!”他语带双关,然后对孤儿一笑。
骄阳玫瑰是塔撒大陆上最美丽、最高贵的花,像阳光一般娇艳,但到处是刺,花瓣、花茎、花枝、叶片甚至根上,都生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针,除非剪掉,否则谁也碰不得。
“带刺的不一定是玫瑰,刺儿球也是啊。”汉姆看来是两兄弟中比较臭嘴巴的一个,本来孤儿听到“骄阳玫瑰”的比喻,心中还自得了一番,但汉姆一废话,她的心情马上恶劣到极点。
刺儿球?哼,真是没见过世面的滴滴(弟弟的台湾腔叫法)!她怎么会像那个圆圆丑丑,生满铁锈般倒刺的街边植物?在塔撒在陆上,还能找出她这样优雅动人的腰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