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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夕和囡囡都生病了,我来看看她们”
“好,祝她们母女俩早日康复,还有台手术。”
“您先去忙吧”
秦维城心里大致明了了事情,又想起医生检查完安夕,在病房外,对他说的话:“病人的身体很虚弱,血糖偏低,底子不好,需要好好调理了,不然要想再要孩子就难了,这次只是发烧感冒加上疲劳过度,不严重的。”
听到这些话,他的心里不是不难受的,心疼她,可是两人的关系始终不明媚,一个前进,一个后退,打着太极拳。那道跨不过的鸿沟永远都是两人心中的刺。
他怨恨当年她的背叛,她早已对他封闭了心。
他打包饭菜回到房间时,看到吴奶奶将保温杯中的汤倒出来给安夕和囡囡一人一碗,一边念叨着什么,一边又喂着囡囡汤。安夕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眼中尽是温暖。她微微笑着,眉目清秀,眼波流转,很是吸引人。这样的女人,却总是被遗忘在角落,自己当初是怎么会把她丢了的呢?
他进门时,成功吸引了三个女的目光,他拎起手中的饭菜示意,说着:“我买了四份,吃饭吧。”将一半菜盒放到囡囡病床的小桌子上,一半放在安夕的床头柜上,又把四盒饭分好,囡囡和吴奶奶一起吃,他和安夕一起吃。安夕只低头吃饭不说话,秦维城只能看到圆圆的头顶以及发漩,继而注意到她握着筷子的手,久久出了神,记忆中的青葱玉指现在已经有些粗糙的条纹了。他记得以前自己总是用自己的手比着她的手,自己的手指要长出她一个半指节,她的手,很小,很软,很冷,冬天时,冷得像冰块一般。
过于沉默的氛围,总让人觉得不自在。
吴奶奶吃完饭,便起身要走,说:“小森一个人在家,不放心,又问几时能出院。”
“明天早上就可以了,没什么大事的”他说。
她说:“我已经好了,可以不用住院了,让囡囡再住一晚好了。”
他坚决拒绝。
他担心的是她没完全好,她担心的是住院的费用太高,自己不能让任何事打破原有的计划,开支必须在范围以内,不然囡囡上学的费用就不够了。
她不能让自己依赖上他,不想再欠他任何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29、坚硬
自从上次的不欢而散之后,严沉这个人就如消失般,淡出了安夕的视线,直到今天的相遇。
他一脸的焦急地闯进医院,双臂抱着一个小男孩,安夕看着这架势被好生吓了一大跳,且看身旁的秦某人反倒一派镇定。
其实这两个男人都早已对对方知根知底了,恐怕只是安夕不知道罢了,男人之间的故事她也不需要懂。
今天是安夕和囡囡出院的日子,却遇上了入院的他,着实不知道是好是坏。但既然是认识的人,同是单亲家庭,过去。
她想走上前去问问情况如何,但被秦维城拉住了手臂,他侧过身对她说:“这里我有认识的人,我去问,你带着囡囡。”
他一脸深沉,目光坚定,安夕便不做它言,同意了。转过身,向医生和严沉走去,秦维城的脸上虽然还是没什么表情,但仔细看,他的眉毛微皱了。
他其实是知道严沉德儿子的情况的,他生病了,而且很严重,他不想让安夕知道,只是多一个人担心而已,如果严沉都没办法,那她只是徒加忧心罢了。
他知道安夕的同情心有多么容易泛滥,所以他想找个平静的日子再告诉她,减小冲击。
他走过去,拍了拍严沉的肩膀作为安慰,问:“今天是怎么了?”
他们之间本来应该是情敌见面,分外眼红的,但是当秦维城知道严沉的故事以及当初他毅然决然地拒绝安夕之后,他就对这个男人恨不起来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
“发烧”严沉黯哑的说。
发烧,这对于平常小孩来说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但是对于一个白血病患者来说,足以致命。
所以近期,严沉找他的前妻找的更疯狂了,一点风声便足以使他火急火燎地赶去,儿子的病查出至今也不过几日,却让他消瘦不少,能救儿子也许只有女儿了,可是她们到底去哪里啦?
最近,秦维城也发动自己认识的人在帮忙一起寻找。
他宽慰严沉,说:“这里的专家都是目前国内一流的,你放松点。”
严沉坐在一旁的长椅上,一只手抚着额头,模样极其疲惫,是啊,遇上这事,那位父亲能不焦头烂额呢?
此刻再苍白无力的话语也比不上一次搭肩来的有力。
秦维城并没有停留很久,便离开了,他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自己也不便多言。
安夕不明所以,但隐隐还是觉得他有事瞒着她。
一路无言地回到家,囡囡恢复了健康,便开始活跃了,跑去对面吴奶奶家里找小森哥哥玩,家里只剩下相对无言的两人,安夕本就不怎么说话,秦维城更是个话少的人。
各种不自然,别扭的情况都出现了。
他很讨厌两人之间的这种氛围,冷得可以。他首先打破沉默,说:“过几天囡囡就要上学了,户口的事已经弄好了,跟你的。”
“恩,谢谢”
“今天我打算去帮她买些上学必需品,作为妈妈,你去挑。”
“恩”
结束了,简单的对话,这次,囡囡没去,他们看她玩得正开心,便不叫她了。
到底还是车方便,虽然偶尔会堵车,但至少不用受时间限制,以前她与囡囡出来都要计划好回程的时间与买的东西的重量的,太重了提不过来,这些年,她一直都是11路的。
盛夏快要接近尾声了,但温度还是持高不下,安夕。一到夏天,整个人都是蔫蔫的,很怕晒太阳,阳光照射不久,脸就会变得很红,一直流汗。
他把车停在了地下停车场,她提着包在入口处等着他,秦维城回来时,似乎看到了以前的她。
有一次,两人说好一起看电影的,他直到电影结束了都没出现,但她却一直在电影院门口等着她,那时候的她便是披着长长的头发,拎着包,穿着一件米色毛衣,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一双帆布鞋,隐藏在黑夜里,一直在等他。
那时的他修改图纸忘了时间,手机都是静音的,显示屏上至始至终都只有两个来自她的未接来电,显示时间分别是电影开始与结束时。
今天的她还是这么个姿势,只是发型变了,就连脸上的表情也变了,从以前看到他出现时的惊喜到现在的无动于衷,就像她给路人的表情一般。
他走近她,本是同步的两人,偏偏她就慢了半拍,似乎是故意的,安夕落在了他身后半步处。
忽然,他停下了脚步,强硬地抓过她有些粗糙的手,紧紧地握在手里,她挣扎了很久,都无用,便索性随他去了。
她不得不承认自己贪恋他怀抱的温暖和指间的微凉。
他还是抬着头继续往前走,但明显放慢了步子,适应着着身边的女人的步子。
他想,她的左手似乎少了点什么,自己定的东西应该快到了吧。
安夕怎知他心思的百转千回,只是跟着他往前走,他带她走进了一家精品女鞋店,不是帮囡囡买上学用的东西吗?她困惑看他,他只是淡淡一笑。
导购小姐很热情,看到顾客,怎能不心动,尤其是熟络的VIP顾客,更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了。
他让导购小姐帮她挑几双舒服并且款式不错的鞋,37码的,自己便坐到一旁的沙发上翻杂志,看导购小姐为她试鞋。
安夕从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话,但当导购小姐要为她脱鞋时,她说,抓住了她的手,说,我自己来。
一旁的导购小姐自是很乐意,但也不禁腹诽,秦公子今天带来的女人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啊,穿的很一般,甚至很旧,没有妆容,身材很瘦,就连换鞋都要转过身去亲力亲为。
其实,安夕只是不想让自己脚背上那条丑陋狰狞的伤疤吓到别人,弯下腰时,脖子上挂着项链掉了出来,她自己没有注意,却被一边刚抬起头的秦维城看的正着,链子上挂着的的戒指狠狠地刺到了他的眼睛,那个被磨损的粗糙的男戒,怎能值得她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