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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墨如深+番外 作者:月在未中央(晋江12-09-11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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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原谅。这拨人走后,父亲厂里的领导也来了,好话说尽,归根究底就一个意思,请父母高抬贵手,请谭家罢手。
  戚佳的父母是老实人,从来没有和谭家的任何人打过交道,那些个有钱的亲戚也绝不会因为这样的事情去欠谭家的人情,送走两拨人后,他们唯一想到的就是女儿。
  “佳佳,没事,我们下午都托人打听过了,这种事情,大不了就是花钱请他们吃饭。就钱的问题,我们医药费什么都给他们,估计他们也不会很黑的。”妈妈安慰她。
  “不过,你要答应妈妈,以后不要去招惹这些人,他们跟我们不是一类人,我们惹不起的,懂不?”妈妈叮嘱。
  戚佳点点头,再一次为自己的莽撞后悔。
  第二天早饭时,妈妈吞吞吐吐地说:“佳佳,你要不去问下那个搭桥的人,要怎么个谢法?”
  “嗯。”戚佳背着书包出门。
  猜到谭弋会踩着铃声到,所以戚佳在校外堵他,离上课还有2分钟时,她才看到谭弋,不慌不忙的样子,不像去上课,倒像是散步。
  谭弋看到她时惊了一下,戚佳站定在她面前,突然发现他好高,平视时只能看到他的下巴还有略突出的喉结。
  “谢谢你”戚佳真诚地道谢,还略点了下头。见谭弋没有说话,她突然想到母亲说的答谢礼。
  “对了,你想要什么来作为谢礼”问完这句话,戚佳竟然看到谭弋的喉结动了一下,她微仰起头,看着他,长那么大从没有跟一个男生那么近,他不像典型的西南人,小麦肤色,壮硕的身形,显得很有力量。
  “我要你”戚佳以为自己听错了,错愕地看着谭弋。直到他又重复一遍,我要你。
  现在想想,戚佳应该为当年自己是个标准的好学生,没有看过所谓的不良小说而庆幸,至少她没有把这三个字理解为那个意思,
  只是把她理解为,谭弋要自己做她的女友,不过,对于单纯的戚佳而言,这也足够她脸红心跳的了。
  她学着鸵鸟的样子,低着头,下巴都碰到了锁骨。脸红得发烫,像要烧着了一样。聪明的脑袋没有经过计算便开口说出:“好,我答应做你的女朋友”,目光坚定。
  她以为谭弋至少会对她有所表示吧,总得宣示下主权和占有吧。说白一点,总得拉个手,亲个脸吧。可是,什么都没有。她听到谭弋哈哈的大笑,嘲讽着问她,你给我做女友想让我丢脸死啊!然后告诉她,什么礼都不要送,他家里人也不会要。如果真要还人情,就先欠着吧。
  当戚佳告诉妈妈是自己的同学谭弋帮忙,并且对方不要任何答谢时,父母如释重负。可是戚佳却高兴不起来,她难过的是谭弋对自己□裸的嫌弃。
  后来,他们不再说话,又回归到这件事之前的样子,点头之交都算多余。戚佳看着他走马灯一样的换女友,学校里初一到初三的各类美女都被他俘获。
  “人家怎么能看上你!戚佳,别做梦了”她对自己说。
  如果水平的两条线一旦交叉,是不是就有机会再次相遇。有个词叫渐行渐远有个词叫终会交际。她和谭弋就是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好像没人看啊,不过没事
  先自己把自己文养肥了再说
  而且,现在码子不是为了点击率,只是想写,很开心的写
  在小说在,圆了自己梦
  另外屁话一堆,下午我竟然把谭弋的番外都写好了,被催啊,我要写到啥时候才能发番外呢
  困了,上班的人,兼职写手伤不起啊
  睡觉…………………………………………………………


☆、第 6 章

  6。自备的骄傲
  戚佳觉得有时候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会因一句话就泪流满面,也会倔强得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 
  挨打事件后,父母决定不再给别人打工,要给自己当老板。捣腾了几次买卖,却都以失败告终,最后还是在戚佳看准商机,鼓动他们在自己学校附近开了一个快餐店。 
  小本生意,为了节省开支,店里没有请工人,洗菜、烧饭、洗碗、擦桌子都是爸妈在忙活,轮到放学,学生蜂拥而至,爸妈又要打菜、又要收碗、洗碗,自然是忙不过来,于是戚佳就成了店里的绝对小二。对于戚佳到店里帮忙这件事,父母一开始是不同意的。 
  其中,妈妈反对得最厉害。“我们忙得过来,实在不行就请个小工来洗碗,你不要来,耽误学习。”
  “就请我好了,给你们算便宜一点,当是挣零用钱。”戚佳知道,学习是重要,但妈妈最顾及的是自己的面子,不愿意女儿比别的同学低一等。
  戚佳也不喜欢那种别人吃着,自己看着,别人坐着,自己站着的感觉,但是与每月支付小工300块的工资相比,面子算个屁,里子都烂了。 
  妈妈撵过她几次,但见她雷打不动的一放学就飞奔到店里,接过爸爸的饭勺,熟练自然的给别人打饭菜时,也只能默认了。但类似洗碗这样的活还是不让她碰太多的,爸爸总说:“我们佳佳的手是要拿笔的。” 
  若要说15岁的戚佳对于在店里帮忙这件事没有一丝别扭,那是不现实的。只是,人有时候比自己想象得要坚强,从第一次看到同学诧异的眼光,难受了一整天,到后来同学们打菜时开玩笑说:“戚佳,你勺子别抖,多给点肉呗!”自己笑着应对:“多给点钱,手就不抖!”。 
  是习惯,习惯别人善意的表扬:“你真的好懂事!”,也习惯他们拐着弯的嘲讽:“学习再好有什么用,还不就是个小二!”。是学会,学会了接受,也学会了漠视,挺直腰背,留给瞧不起自己的人一个骄傲的身影。 
  现在想来,自己那些骄傲是多么拙劣,拨开刺眼的光芒后,剩下的仅是血。淋淋的自备,因为不甘心,所以负隅顽抗的自备。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太忙,没时间更
  但绝不弃坑,不管有没有人看


☆、7.不谈年少的爱

  戚佳回过神,嘴角扯出一抹笑,原来有的东西好像就长在你的命里,会一直跟随,摆脱不了。有的人生就光芒万丈,有的人即使给你再多的光环、再多的荣耀也照亮不了人生。 
  她环视着包厢里的每一个人,这些p大里出色的人,越发困惑自己怎么就走进这个圈子,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圈子。一低头看着手上的果粒橙,再看看别人的啤酒,格格不入,戚佳总算明白了为何每次聚餐都那么别扭。“幸好,要退出了!”戚佳对自己说。 
  因为想着这可能是自己跟学生会成员的最后一次聚餐,所以不喝酒的戚佳还是留到了最后才跟大伙一起散了。 
  余烨喝醉了,被几个男生架着拖回宿舍,临走前还大着舌头对戚佳说:“你,你等我电话,……我有话跟你说。”引得不明就里的新干事们一片暧昧的笑。 
  “太晚了,男生送一下女生。”还算清醒的主席发话。 
  “我们又没喝酒,能走道,你们还是送需要送的吧。”刘洁婉拒着几个男生的好意,把嘴朝赵乐乐那边努了努,挽着戚佳的胳膊往宿舍走。走出没几步,就伏在戚佳耳边,笑着说:“不过,人家需要的是帅哥送,呵呵” 
  戚佳回头看了赵乐乐一眼,不出意外地看到了正扶着她的林萧墨。她想,俊男美女,应该不过如此。 
  回到宿舍,赶在熄灯前梳洗完毕,躺回床上,握着手机发呆,一直等到凌晨一点,余烨电话也没打过来,戚佳索性取下手机电板,扔在脚底下,用头捂着被子,闷闷地笑话自己,别人不过一句酒话,自己竟然当真了。在心里默念一百遍“想多了”才逐渐有了睡意。 
  戚佳一向浅眠,刚到p大时从没住过校的她很不习惯宿舍生活。他们住的宿舍楼算是p大最好的学生公寓,厕所、卫生间都是独立的,不像上届的学长学姐们,宿舍楼里连公用浴室都没有,洗个澡还要去外面。虽说宿舍条件好,但也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室友不会赶早去水房梳洗,大多时候都是熄灯了,还在卫生间里倒腾。于是雷打不动的作息习惯生生被打破,加上她又是一个犯贱的命,过了该睡觉的时候没睡着,那这晚就别想睡了。刚开始的时候,戚佳经常失眠,一度认为自己会精神崩溃。索性,习惯这东西有时候可怕,但也很可爱。两个月后,她就习惯了晚睡,可唯一没改点的毛病就是浅眠,一有声响就醒。 
  所以,听到那声轻轻的抽噎时,戚佳就醒了。她睁着眼睛,守在黑暗里,用自己好得近乎变态的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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