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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是你,不是北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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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在这儿,老在一个小城有什么意思呢?你应该出去看看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我是再也不想呆在这儿啦。你不走我一个人也会走。” 
  “可我觉得这样活着也挺好,每个星期画几张海报,然后随便干点别的。”他往穿警服的葛优的脸上勾了几笔说。 
  “你这样画呀画呀有什么意思呢?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你得有出息,连我都想做个红歌星,你就更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啦。你得有。你让自己有,好不好?”杨妮走到面前,遮住托着瞿颖的脸的姜文噘着嘴说。 
  “你非得让我有出息不可?” 
  “唉,”她说,“当然也不是要有出息没出息,我的意思只是我们得争取自由,然后可以满世界地走。” 
  他在这个中等城市的某家渐趋衰败的电影院做美工,杨妮则在差不多已经衰落的地方剧团拉二胡。他们都毕业于省城一家艺术学院,一年前毕业回了这儿。 
  “可是,太突然了。”他停下笔,画面上姜文只戴着半顶帽子。 
  “不突然,说起来很简单:我要去北京,你陪我去。就这么简单。” 
  “可是你也太突如其来了。”他站起来,拉过一条长木凳,让她坐下。她崇拜三毛,向往流浪,一直有出去的念头,这他知道,可他没料到她会突如其来地要去北京。 
  “那么多的外地歌手,在北京都出名了,你看,张楚、艾敬、解晓东、孙悦……到了那里我先争取做个歌星,然后呀,我可以背一支吉他,穿越撒哈拉大沙漠。” 
  “我看你是迷三毛迷得走火入魔了。” 
  很多很多年前,11月份,三毛来中国大陆,当时还是很小的毛丫头杨妮就见过她。她后来,也许会毕生,对那一童年场景记忆犹新。 
  当时杨妮正在读中学,当她放学回家,打开她的小收音机,得知三毛正在他们的省城时,毫不犹豫地缠着她的老爸带她去了省城,并且使尽一个漂亮小女孩所能使的一切手段,和三毛见了一面。 
  “这跟三毛无关,没有她我照样走我的路。你到底敢不敢去?不敢去我一个人去。” 
  “你真想好了?准备辞职?让我也辞职?你妈妈怎么办?到了北京我们又怎么生活呢?” 
  “你怎么管这么多?我们年纪轻轻,我会唱歌、你会画画,怎么会生活不下去;妈妈有自己的工作,也有自己的麻将伙伴,有什么好担心的。你到底愿不愿意陪我去?” 
  “既然你已经想好了,我有什么好说。去就去!” 
  她开心地笑起来:“我就知道你会依着我的,不然,我也不会喜欢你啦。” 
  “可是,你对唱歌有把握吗?” 
  “你知道的嘛。” 
  的确,他觉得她也许真会成功。她不但歌唱得颇有香港王菲的风格,甚至也会自己作词作曲。她写过不少歌,自己在磁带上录了几首给别人听,听过的人都说好。 
  就这样,经过几天的谁备,他们竟然真的双双辞了职,踏上了一条流浪之路。 
  他常常想,要是不来北京呢?在南方那个单调的小城市,我们会怎么样?在那里没有艺术的氛围,甚至没有文化的气息,人们只有一个心愿,并从小到大,从年轻到年老,从生到死地力求实现它,那就是:物质生活要比人家稍微丰富一些,至少不能比别人差。如此之外,别无所求。他也是这样的人,除了物质,别无所求,画画只是一种职业。这么过下去,一切都是平静的,在没有波澜的物质追求中,度过一生。虽是单调,常常会有空虚和无聊,但不至让人时不时地心惊魄动,并随时想到生和死、爱情和背叛。 
  他猛然地又想:在到北京的路上,我们说了些什么来着? 
  “哇,到北京的路这么远,简直没有尽头嘛!” 
  “以后路还要更远哩。” 
  “怕啦?”杨妮眯着一只眼笑他。 
  “怕?”他说,“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你怕我。”她说,从她的铺位上伸过手来刮他的鼻子。他把她的手拨拉回去:“我怕你?嘁。” 
  列车发出低沉的哐当哐当声,一片片原野、一个个山岗、一棵棵树木、一个个村庄、一座座城市从外面哗哗地无声掠过,就象关了音量的电视机中的长江流水一般。 
  “我来唱一首歌吧?”杨妮从身边拿过吉他,翻身坐起。卧铺车厢里的乘客们都伸长了脖子看她。 
  她会拉二胡,当然也会弹吉他。在她洁白纤细的手指的轻轻弹拨下,吉他发出了他没有听到过的曼妙的乐曲。在乐曲声中,她看着窗外飞速流逝的风景,轻轻吟唱: 
  北京北京你怎么那么远 
  走了一千里一万里 
  还没有走到你的身边 
  我走过长江 
  我走过黄河 
  我走过城市和村庄 
  走过平原和高山 
  走过昨天 
  走过我会唱歌的学生时代 
  走过我拉二胡的二十岁 
  走过现实和梦幻 
  走了一千里一万里 
  还没有走到你的身边 
  北京北京你怎么那么远 
  ………… 
  “没啦!”突然一声喊,伴以一个重重的音符,把所有听得入迷的旅客吓了一跳。他惊讶地抬头看她,她正调皮地笑着,把吉他放到吉他袋里去。 
  “才一半嘛!”他说。 
  “没啦,”她歪歪头,“只能作一半,余下的绉不下去了。绉呀绉呀绉不下去喽。”说完嗬嗬地笑。 
  “你应该先把这一半歌词记下来,以后把整首作完。” 
  “对,我得把它记下来。”她从包里取出一支铅笔和一个小本本,“你帮我回忆。” 
  他们一句一句地回忆着,时不时地旁边的乘客提醒一句或者半句。等她把所有已经唱出的的歌词和曲调记录到本子上,他说: 
  “你瞧第一段的曲调有了,就意味着第二段的曲调也有了。现在重要的是把后面的歌词续好。” 
  “可是,我想算啦!我已经没兴趣了。” 
  “没兴趣了?那也得把它完成。” 
  “算了算了。”她摆摆手,躺到铺位上,不出声了。 
  他心有不甘,摇摇她说:“可以做下去的事情,就得做下去,把它做完。嗯?” 
  “我就不。我没这个习惯,从来就没有。”她说。 
  “我真担心明天早晨到了北京火车站你突然又说不喜欢北京了,要回去了。” 
  “说不定。” 
  “我还担心有一天你会彻底放弃唱歌。” 
  “说不定。” 
  “那这一切都是干什么呢?你想过没有?” 
  “自由。” 
  “自由,太抽象了吧?” 
  “我只能这么回答,因为我表达能力有限。” 
  “你表达能力还有限?说话时总是絮絮叨叨、没完没了,有头有尾,生动曲折,还表达能力有限?”他冷笑。7这是他记得的当时在火车上的情形。她从来凭着兴致做事,一旦没了兴致,一辆列车拉她她都不动。这半首歌至今还是半首吧?因为后来没在她的专辑当中见到。半首歌的乐曲飘浮在周围,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屋子里还有一个女孩的气息,当然不是她的,而是罗京京的。此刻杨妮会在哪儿呢?她把他拉来了北京,自己却飞去欧洲,还说她要  周游世界,不知道什么回来。 
  这个可恶的杨妮! 
  我是怎么认识她的?我为什么会认识这个狐狸精聂小倩、这个女妖塞壬、这个跳来跳去的小炸药包、这个云里雾里的小飞机、这个捉弄人类的小计算机? 
  那年他们都是十九岁,都在南方那个著名的风景城市、亦即他们的省城的一个艺术学院读书。她学音乐,而他学美术。他常常听她在操场边的草坡上拉二胡或是弹吉他。他记得那时她常常穿一条嗽叭状的蓝色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粉红色的高腰毛衣,两臂伸展时就像一只美丽的蝴蝶展开了翅膀,青春气息浓得不可收拾,而且在他心中象美神一般放射着光芒。开始的时候,他在操场上踢球,常常故意把球踢到她的旁边去,随后跑到她那儿去拣,同时总是抓住机会看她。有一次,正当他拣了球,不失时机地看了一眼她的长发,她突然抬头,妖媚地一笑说: 
  “故意的吧?” 
  他一下慌了,说不出话来,急忙一个转身,撒腿就跑。她在后面哈哈大笑。 
  可第二天黄昏她还在那儿,拨拉着吉他,哼哼呀呀地唱着歌。这会他只敢远远地眺望她,不敢再走近。可是他踢了一会,却注意到她一直在看他,等他也远远地迎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她竟向他招了招手!他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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