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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某鸡 - 在我一生最猥琐的时候遇见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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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 
  “嗯?”我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那张祸害的脸,嘴里还在吧嗒吧嗒的吃着粥。 
  “你……”家谦想了想,还是决定说出来,“同学你吃东西的时候可不可以小声一点?我都算不下去了……” 
  “……”   
  PART 3   
  那天起家谦就变成了我的专职送饭工,我开始还有些过意不去的,但后来再一想就是那厮一篮球把我砸进的医院以后,我就开始心安理得的享受起来。 
  可惜好景不长,本来嘛,头破了也不是什么大事。三天之后就拆了纱布,我又是一生龙活虎的林涵,回到我那美丽可爱的校园继续祸害祖国花骨朵去了。 
  其实我后来想起这事情来,我一直觉得丫是故意的!真有这么凑巧在我把两支雪糕都放嘴里的那一刹砸过来?你别跟我说这是缘分! 
  那孙子一定是暗恋我不少时日了,好不容易逮着这样一个机会,就迫不及待的把球往我当时那张还称得算是清秀的脸上砸过来了。 
  高中的校园生活是很无聊的,我开始到处寻找那个曾经给我送过饭的身影。学校有多大?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让我在饭堂找到了他。那么多打饭的人里面我一眼就看到了他,颀长的身影,认真而年轻的脸庞。 
  “程家谦!”我很快乐的跳过去拍他肩膀。 
  带着值日生袖章的家谦回过头,看了我半天,挤出一句:“同学,你就算认识我也不能插队啊!” 
  “……”我不是要插队! 
  看着家谦明显陌生的眼神,我气愤之下忘记了我除了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是鼻青脸肿满脸雪糕之外,其他几次都是以粽子头的形象出现的,人家不认识我庐山真面目也无可厚非。 
  可那个时候被愤怒冲昏了理智的我怒气冲冲的转身就走,一边走心里一边想,早知道就让他赔!赔我的医药费!赔我的精神损失费!赔我的青春损失费让他对我终身负责! 
  正骂骂咧咧呢,突然后面响起家谦好听的声音,“林涵?” 
  他终于想起来了! 
  我很没有骨气的回头,热泪满盈的看着他鸡啄米似的点头:“对对,就是我,就是我。” 
  家谦笑了笑,说:“哟,林涵,你下了床我还真不认得你了。” 
  “……” 
  那个时候不知道是家谦他太纯洁还是我们太猥琐,反正整个饭堂静了三秒,突然的就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狂笑声。 
  那次的打击对当时那个纯洁无比的我来说不能说小,从此好多年以后我都还会梦见当时的场景:家谦隔着半个饭堂,当着无数同学们的面,淫笑着对我说,哟,林涵,你下了床我还真不认得你了……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与精神肉体双重折磨下,三天之后,学校里大名鼎鼎的小霸王林涵终于宣布沦陷。 
  那个时候的我们啊…… 
  天花板上仍旧一片漆黑,看不出什么。 
  二手楼特有的阴暗与潮湿滋生出一股难闻的气味。 
  我如一个被人弃置的人偶一般,独自躺在黑暗中咧开嘴巴无声的笑,麻木了无生气。 
  家谦 
  看着那个一溜烟跑掉的身影,他摇摇头,再摇摇头,怎么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她现在不是应该在美国,那个阳光正好的地方,享受这资本主义社会带来的优越物质生活的吗? 
  她怎么会回来!什么时候回来的! 
  家谦愣了愣神,拿起外套就要追出去。 
  “哎哎哎程行长,你去哪啊!”手被拉住了,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他回头抱歉笑笑,“李老板,真不好意思,刚刚看到一个朋友,我现在去找她。” 
  “刚刚有人进来过吗?”李老板一双眼睛喝得通红,纳闷的看着他。 
  家谦一怔,“没有吗?” 
  “没瞧见啊!”李老板摇头,旁边唱歌唱得正开心的小姐也向他抱歉的摇摇头,嗲声说:“人家也没看见呀!” 
  “来来来,程行长,”李老板很高兴的满上一杯酒,说:“这次你在美国帮了我大忙,你现在好不容易回国一次,你要我怎么谢你呢!这杯酒你是一定要喝的了,喝……” 
  看着递过来的酒杯,他想了想,接过来,一饮而尽。 
  多少次,多少次了? 
  几年前在美国街头,见到任何一个稍微有些相似的女孩子他都满怀希望地跑上去叫人林涵,这样的笑话已经闹过多少次了? 
  他有些疲惫的揉了揉鼻梁,又给自己斟上一杯酒。 
  冰凉的液体有镇静的作用。 
  坐了半晌,他还是忍不住,借口打电话,走出包厢。 
  走廊上不出所料的空荡荡,一个人影也没有。两只高跟鞋胡乱散落在地上,孤零零的像是被人弃置不理。 
  一如他当年……   
  PART 4   
  昨晚没睡好,第二天昏昏沉沉的去上班。 
  对,我上班。在一家女性杂志里当小编。 
  不过当然,小编是副业,妈妈桑才是正业,所以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我还是会义不容辞的去当我的小鸡头的。 
  我说过,我很敬业,和我那个死去的老妈一样。 
  老妈是“怡红”的前老板娘,我之所以会当上妈妈桑完全是女承母业,老蘑菇倒下了,小蘑菇站起来,前赴后继的发扬坚持不懈的革命精神,为祖国的第三产业添砖加瓦。 
  站在办公室门口我打了个电话给小花,确定了一下总监确实不在办公室里以后,我一溜烟地跑进去,一把拨开桌子上乱七八糟的文件就支着头开始天昏地暗的睡了起来。 
  可即使我小心再小心,还是被总编在巡视的时候发现了好几次我在打盹,这是小花后来下班的时候告诉我的,她说看见总编大人的脸色很不好的从我身边走过。 
  我耸耸肩,无可奈何。本来嘛,这也不是我的正业,再说现在家谦竟然回来了,我想我是时候严肃的考虑一下这份工是不是要做下去了。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我莫名其妙的做了家谦的女朋友以后。有一次辩论赛回来的路上,当日大杀四方的家谦和我在公车上讨论起人生就业的大问题。 
  我说:“程家谦啊程家谦,你以后赚了大钱,不如就让我在家里当全职太太吧!” 
  家谦瞪我:“林涵,你有点骨气好不好!” 
  怎么这么小气!我气馁。“那你说吧,我做什么好?” 
  “你啊,”家谦想了想,“当个编辑吧!” 
  “为什么?”我想不通,难道他觉得我适合这种文绉绉的工作? 
  “这样子你就可以来采访我啊!”家谦笑。 
  “我为什么要采访你!” 
  “因为我是未来名扬海内外的程家谦先生啊!” 
  “你怎么就知道你还会名扬海外啊,”我揶揄他,“说不定是我成了名扬海外的大编辑呢?”我当然不是怀疑家谦的能力,但俗话说骄傲使人退步,为了程家谦同学以后的幸福,我林涵还是很愿意自我牺牲来唱这个白脸的。 
  家谦很明智的不跟我争辩这种无聊的问题,转过头去不看我,骄傲的唇角微微扬起:“我当然知道!”啊啊啊!太嚣张太无耻了!本来昏昏欲睡的我立马来了精神,跳起来抓住家谦的手臂一顿好掐。 
  因此三年前刚刚回到这个城市找工作的时候,总编问我要做销售还是编辑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编辑。总编问我为什么,我很豪爽的一挥手说,总编我不怕告诉你,我林涵从小立志访遍天下猛男,总编你就圆了我这个心愿吧! 
  当时总编就被我的豪言壮语唬得一愣一愣的,在加上我曾经在香港报社实习过还算辉煌的业绩,当即拍板让我留下来了。可怜的总监,他现在一定很后悔吧? 
  开始做得还挺有乐趣的,我喜欢一边采访各行各业的精英一边想象,如果我再次见到家谦会是个什么情形呢?那个时候我一定要穿上我最最满意的那套香奈尔套装,化一点淡妆,在镁光灯下对他很淑女的微笑,跟他讨论一下时事,展望一下未来,采访过后站起身来和他礼貌的握手说再见。 
  我经常这样自欺欺人的然后暗地里偷着乐。当然,这是建立在我确信家谦不会回来的基础上的。其实要知道家谦的消息并不困难,现在科技发达,只要我打开电脑爆肚一下,关于“程家谦”这厮的消息就源源不断的出来了,数一数,好几十页呢! 
  “程家谦,美国XXX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程家谦同学成为美国XXX大学第一位拿到奖学金的华人学生”……“程家谦任职美国ABCD银行CEO,冲破笼罩在亚裔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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