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魍魉之匣-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哥哥也这么说。往后的时代大概仅凭身体组织的一部分就能确定个人身分吧。因此他说会分尸的决定性理由应该是不方便处理尸体、太重无法搬运——之类的物理性理由。到这部分为止跟老师的意见相同,只是——”
  “怎着,后面还说了什么?”
  敦子凑向前座。
  “关于切割尸体时的精神状态嘛,老师刚刚说那不是正常状态下做得出的事——对吧?”
  “理所当然吧?怎么可能正常。”
  “是,我也是这么想。”
  敦子先同意我的意见,接着说:
  “可是,哥认为——切割尸体时的精神状态恐怕是非常正常的,应该说犯人就是想从杀人时的非日常状态回到平时的生活——日常世界,才会动手切割尸体的。他认为犯罪者应该是透过切割尸体来使原本异常的精神状态恢复正常。”
  “这怎么可能?为什么切割人类尸体的残酷行为能达到恢复正常精神的效果?相较之下,分尸反而还比杀人更异常不是吗?过失杀人还有可能,但绝无所谓过失分尸吧?这么考虑起来当然是分尸时比较异常啊,对吧鸟口。”
  鸟口淡淡地回答:
  “可是要明确分别出正常与异常很难吧。例如冲动之下一刀捅死人的情形,这该算异常吗?还是正常啊?”
  “那一瞬间算异常吧,你是指一气之下失去自我的情形对吧?生气的瞬间是异常,不然不可可能会作出杀人这种划不来的事情。如果用得失损益来判断或社会的伦理规范的话,九成九不可能犯下杀人行为的。”
  “嗯,哥哥也这么说,杀人行为九成九是冲动造成——或者是像疾病般突然发作——”
  “不过也有计划杀人吧?例如为了计谋、怨恨、想要钱、或者守护地位与名誉等等因素。杀人肯定有动机呀,敦子小姐。要描写犯人心理关口老师最擅长了!”
  鸟口如此说完看了我一眼。
  “根据哥哥的说法——虽然我不太懂,他是说这类动机其实都是事后为了方便他人附加上去的。为了使犯罪得以成为犯罪,必须要有个社会共识上的动机等理由,算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吧。”
  “为什么?没听过这么愚蠢的说法,虽说很有京极堂风格。”
  无论如何,当然是先有动机才有犯罪,说什么动机后来才附加的,开玩笑。
  “不,只论动机的话任谁都有,只作计划的话大家都会,这些要素并不特殊。犯罪者与一般人的分界线在于是否碰上能将之付诸实行的环境这点而已——哥哥的意思似乎是如此。”
  “他是说不论是谁,如果偶遇能自由杀死对象情况都会下手吗?根本是歪理嘛。”
  “我也不太懂他的意思。只是根据哥哥所言,动机之类的心理因案、环境之类的社会因素,以及是否能实行犯罪的物理因素应该分开来考虑才对。创造出犯罪的不是个人而足社会与法律。”
  “啊哈哈,确实没有法律就没有所谓犯罪了,就跟没车就不可能有交通事故一样。”
  鸟口不管任何话题都用相同语气回答。
  我在想,当我和恨之入骨的对象对峙,对方处于无法抵抗的状态,而我手中又握有足以杀害对方的武器时——
  我会杀他吗?
  不,多半不会杀吧,因为事后会被问罪。
  但是若假设犯行绝不会被发现呢?或者如果这世界没有法律,杀人不会被问罪的话——
  或许会下手吧。
  背脊发凉了起来。这种状况不可能到来,所以不必费神担忧。但是除去最后的条件后却不敢说绝不可能到来,那是有可能的。如果那时,我失去了最后的条件——社会性规制的话——
  很有可能动手吧。对犯人而言不管是动机还是计画性或许都不重要,跨越最后一道防线的扳机,说不定只是一些小事——动摇、误会、激动这类日常常发生的小事。
  “话又说回来。”
  鸟口打断了我危险的思绪。
  “不管怎说,切割尸体还是很呕心吧,我还是觉得这不是正常人做得出来的。”
  “对啊,敦子。动机问题先放一旁,你说分尸是想从异常回到正常的行为实在难以理解。我怎么想都觉得这是杀人事件的当事人被逼入极限状态下,无法维持正常的精神活动时才会做出的异常行为。”
  后照镜上映照出摩擦着双手,陷入思考的敦子。
  大概正在回想哥哥的话吧。
  “大家这记得——荒川事件吗?记得上个月的《实录犯罪》也有报导。”
  荒川分尸杀人案发生于今年——昭和二十七年五月,一名小学女教师杀害任职巡警的丈夫,与母亲合力将尸体分割为头、腕、脚等部分抛入荒川丢弃,是一件轰动全国的离奇杀人案件。犯人为职业妇女,且还是教育者,带给社会很大的冲击。一开始女教师与情夫合作共谋的传闻臆测煞有介事地广为流传,结果发现原来是和母亲共同犯下的罪行。
  “那案件连犯罪的手法都很奇怪呢。”
  鸟口的表情透露出他似乎知道详情。我不清楚这案件,便向他询问手法有何独特之处。
  鸟口以不变的迷糊口吻回答。
  “首先用了警棒——这可说是丈夫的吃饭工具。在上头缠上绳子卡在雨窗上,绳子的一头先固定起来,接着趁丈夫睡着时缠在他脖子上用力拉扯另一头。”
  “这算很奇怪吗?”
  “恨奇怪啊。要说有计划,使用的道具未免太草率,感觉像随手拿身旁的物品充数;但要说是冲动,行动又太冗长,还意外地周到,所以真的很怪。”
  “但这也还好吧,又不是说没有勋机,栅不上街勋杀人吧。”
  敦子一讲话说:
  “确实主嫌犯——妻子打从心底厌烦粗暴又花钱不知节制的丈夫,可说自平常就怀有动机。但一直到犯案当晚,收拾饭桌时才突然想要付诸实行。只不过那时还不敢动手,毕竟丈夫是个无赖,职业又是警察,贸然行事肯定会遭到反击。加上身为教育者的她也很清楚杀人是多么反社会、多么不为公理所容的行为。只是当晚丈夫睡着之后,那个突然来临了。”
  “来临?你说杀意吗?”
  “该说——杀意吗?或许该说是——好时机。”
  “好时机?”
  也就是指——杀害条件具备的状况吧。
  “现在杀得了,杀了也无妨,杀了就轻松了——想到这些,什么憎恨都已不再是问题了。成为问题的,就只有如何更有效率。不失败地完成杀人行为而已。因为最麻的问题此时已经解决,所以杀人行为的社会性意义也就失去。至于动机——也就是日常的怨恨又如何呢?由于她这时心中所想的是只要杀了丈夫就能一了百了,所以动机也不存在。这时只考虑如何把警棒牢牢固定在窗子上,或是如何绑牢绳索之类的问题而已。也就是说,能称为异常的就只有那个来临的瞬间,之后的状态便与平时无异。”
  “哈哈,除了对象是人、行动目的是杀害以外,其他不管是把棒子固定在窗子上或缠上绳索、拉扯绳索等行为的确都与平常做的事没两样耶。”
  “但我还是觉得这是诡辩,不愧是京极堂的意见。就算犯罪时的精神状态不算异常好了,之后的分尸行为他又如何解释?”
  “嗯——鸟口先生说的没错。这之间要画上分界线是很困难的——不过硬要分的话,精神最异常的时刻恐怕不是实行中而是行动刚结束的瞬间吧。在来临的那个完全退去之后——也就是完全杀害之后。”
  “是——这样吗?杀害完毕的状态比杀害时更异常?”
  “对——当那个来临的瞬间,姑且算不正常好了,但犯案中意外地仍能维持正常的判断。可是在犯行全部结束时——犯人就会领悟到自己处于一种极端非日常的状态下,身边躺着尸体,犯下罪行的是自己,大半的人都会精神错乱。于是犯人便会透过后悔、反省、或自首等行动来矫正这种非日常性。不过还有另一条路,那就是只要让社会放过自己就好。简单说,只要不被发现即可,亦即,犯人可以选择以掩盖犯罪事实的方式来回到正常。精神最动摇的时期大概就是从杀害完毕到决定掩盖罪行的这段时间。这段时间有长有垣,人人不同;有些人会立刻决定如此,也有人会犹疑不决,而做不到的人多半会遭到逮捕。”
  敦子似乎完全想起老哥的话了。
  连话语语气也多少有点京极堂味道。
  “这边我还能理解,但就算如此,分尸行为又有什么意义?”
  同样地,我也仿佛自己正面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