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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化 作者:本特利·利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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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



第39章 接受安排

  我在市政厅计划部找了一份工作,专门审查报送来市政厅的建筑项目。这是一项枯燥乏味的工作,鉴于我本人就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人,我的周围也都是一些枯燥乏味的人,因此从理论上来说,我应该喜欢这份工作。 
  然而我并不喜欢它。 
  这使我感到吃惊。过去,我的喜怒哀乐和情绪波动,甚至我的脉搏跳动始终与菲利普及其他恐怖分子保持着一致,毋庸置疑,我在汤普森的生活应该比以前更加轻松愉快,我应该更加快乐和幸福。 
  事实却并非如此。 
  这并不是我的新同事们的错误,他们举着双手迎接我的到来,在我第一天工作结束以后,他们甚至还邀请我一起去墨西哥餐厅共度快乐时光。错误是我自己造成的。也许我不应该对这份工作有过高的期望。可是我感到失望了。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魔力。当初我刚刚来到汤普森城时,原以为一切都很完美,所有的一切都合我的口味,可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尽管我周围是一些跟我完全一样的人,我仍然跟过去一样地感到了孤独和冷落。 
  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私人公寓是个相当不错的住所。拉尔夫把我带到了湖滨小区,那是一套两居室并带家具的公寓,公寓外面是一条弯弯曲曲的人造水道,紧接着是一片约11英尺长的绿化带。我对这里的坏境十分满意,但是由于多年来跟其他恐怖组织伙伴长期混居在同一个狭窄的空间里,突然间拥有了这么多房间使我感到惴揣不安。 
  我忽然想起了那些恐怖组织伙伴们。 
  自从我搬来之后,我们大家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见面了。 
  对这一点我早有预感。我曾经邀请詹姆斯、唐、吉姆和玛利来我的私人公寓做客,我也去拜访过他们的新家,但是由于我们住在城市的两端,几乎隔着整座城市,而且没有两个人在同一个街区以内工作,因此我们变得相互之间很少来往了。 
  我有一种感觉,这种状况是事先有计划、有目的、同时经过精心安排的。我感到不可思议。他们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既然生活在自己人中间,为什么还要被人为地分隔开?这种做法简直毫无意义。 
  跟恐怖主义者在~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之后,我现在变得越来越多疑了。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变成了妄想狂。 
  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我们已经难得见上一面了。 
  大家开始更多地跟新结识的工作伙伴们在一起,而我们见面的机会则变得越来越少了。 
  我从别人那里听说,菲利普等人在我们之后很快便来到了这里,他们跟我们一样,完全融入了汤普森城的生活方式之中。 
  但是我一次也没有见过他们,也没有尝试着花费精力去找他们。 
  汤普森生活方式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正如拉尔夫所说的那样,所有的一切都是免费的。我对整个城市进行了仔细的观察,果然没有见到过货币交换,无论是硬币还是纸币都没有见到过。如果我想要某样东西,我只需走进商店,拿走便是了。我想,也许需要向公司出具一张用货清单。 
  不用付账便从货架上拿走东西,这件事情其实对于我来说并不新鲜,我早已习惯于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偷偷地溜进商店。但是光天化日之下当众拿东西,今生今世还是头一次。现在我必须花一些时间,重新习惯被人注意的事实。现在我已经强烈地意识到自己处于众人的注视之下了,好几个星期之后我才对公众的目光稍稍适应起来。 
  除了电影、录像带和有线电视以外,汤普森城还有一座博物馆,里面放满了凡是能够想象得到的最平庸的艺术品;每周五在会议中心举办一次流行音乐会;另外,社区剧院还推出了一些舞台剧。 
  我喜欢这一切。 
  跟我一样,所有的人都喜欢这些玩意儿。 
  可是有些事情不大对头。人们向我提供了我需要的一切,我的周围堆满了凡是能使我感到快乐的所有物品。但是我仍然感到缺少了一些东西。我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我不愿意承认,也不愿意去考虑这件事。 
  汤普森城到处在流传着一个谣言:依阿华州某个地方有一座真正的城市,它是被冷落的人们为自己建立的一座乐园。我告诉自己,假如我能找到那个地方,我一定会感到快乐。 
  我就是这样对自己说的。 
  我也使自己相信,那一定是真的。 
    
第40章 意外重逢

  那是7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准确地说,是7月5日。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我曾经邀请过詹姆斯来我家吃烤肉,他爽约了;他星期五邀请我一起喝上几杯,我也没能赴约。照此推理的话,我想这一次又轮到我提出邀请了,我去万记肉店挑选了一些牛排。我想,假如詹姆斯想吃烤肉、喝格洛格酒的话,我会再一次邀请他来的;万一他不能来,我可以邀请苏珊,我们办公室的这个女孩似乎对我发生了兴趣。 
  我推着手推车穿过超市,向商店后排的肉制品冰柜走去。 
  我把三盒速冻米饭放进手推车,然后从货架之间转了出来。 
  我看到她向我走来。 
  她是简。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立刻像一只缩头乌龟那样藏在手推车后面,在它的掩护下悄悄溜掉。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激动得几乎无法呼吸,身体完全失去了平衡。我曾经在梦幻中无数遍地想象过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应该有怎样的反应,可是我却变得如此震惊,完全不知所措地站在货架的尽头,紧紧抓住手推车的扶手,痴呆呆地看着她。我曾经以为自己早已忘了她看人时的眼神和她脸上的每一个细节,我以为时间已经使她在我记忆中变得模糊,我的感觉也因而变得迟钝起来。可是实际上我连一点细节也没有忘记,我对她仍然记忆犹新。我看着她,内心感到了强烈的痛苦,那张胜、那双眼睛和嘴唇,在我的记忆中掀起了汹涌的波涛。我们在一起度过的那些青春岁月,那些美好的时光,以及那些相互对峙的日子。 
  一切的一切全都回到了我的脑海中,时间已经将它们冲刷得令人不堪回首。 
  她穿了一条崭新的牛仔裤和一件T恤衫,头发梳在脑袋后面,扎成了一条马尾辫。对我来说她仍然美丽得无与伦比。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个事实,我身上还穿着早晨洗车时特意穿的那件肮脏不堪的外套。当她向我的方向看的时候,我连想都没有来得及想,便退到了货架后面。我的心脏仍在剧烈地跳动着,手在不停地发抖。我感到害怕极了。我怕她仍然不想见到我,害怕她仍然恨我、冷淡我。 
  总之,我害怕她的任何一点变化。 
  倘若她变成了一个对我来说十分陌生的简,那才真正是最可怕的事情。自从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至今已经过去了大约3年,一个人在3年中完全可能遭遇到足以改变一生的经历。我们两个人都变成了跟过去不同的人,也许我们再也不能相互适应了。 
  也许她已经遇到了别的男人。 
  这是又一件最可怕的事情,是我不愿承认的。 
  我在纸箱的缝隙中观察着外面的动静,一寸一寸地往前移动手推车。我头脑的一部分想逃跑,把她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并努力说服自己相信:重逢只能彻底打碎我长期以来为自己编织的那个梦幻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 
  我的另一部分却想跟她谈谈,摸摸她,跟她重新团聚。 
  我看见她拿起了一包新鲜鸡胸脯肉。我没有想到我对她竟会如此记忆犹新。我真的记得她。我记得她的一切:她眨眼的样子,她拿鸡胸脯时的表情,她舔嘴唇时的神态。一切都历历在目,那样逼真地深藏在我的内心,现在又如此鲜活地重现在我眼前。恰恰在这一刻里我才意识到,我仍然那样真挚地爱着她。 
  简好像为了回答某个信号,或是受到了某种震动似的突然抬起了头,注视着我这个方向。 
  她看见了我。 
  我们两人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互相对视着,谁也没有说话。我看着她将那包鸡胸脯放进自己的手推车。她的双手也在克制不住地颤抖着。她舔了一下嘴唇,犹豫不决地张开口,好像打算要说什么,却又闭上了。 
  “嗨。”她终于说话了。 
  我已经有3年没有听到这声音了。可是它依然那样熟悉。 
  亲切,对我来说就像是美妙的音乐。我的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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