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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躲不过作者:煌瑛-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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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省钱。”
“这一样可是极品中的极品!”小风没理会妹妹的冷漠,神情肃穆地捧出一个小锦囊,“妹妹,看到这样东西,你就该知道:哥哥在享福的时候总是能想到你——”
小蝶双手托着下巴,双肘撑在桌子上,已经没什么兴趣。不过赵家三口和冯家父女对小风的收藏看得有滋有味,她也不好拂人家的兴致,只得懒散地问:“这又是什么?”
“通州莲子!”小风从锦囊中掐出一粒乳白色的莲子,“据说,这一粒是通州最好的品种‘浪里多娇’——不仅口感好,而且极易栽培……”
呸,他以为自己的妹妹发达了?住着豪宅、有荷花塘?他该不会以为妹妹和他一样贪吃、为了吃个莲藕就挖个荷塘吧?
小蝶接过莲子,装回锦囊里,递给小萼,“拿去当个护身符吧。”
小萼得了这个稀罕,珍重地摩嗦了片刻,才红着脸收进怀里。对她这种识货的行为,小风报以鼓励的颔首,同时对他妹妹鄙视地一瞥。
接下来,他得意地扯出一个油布包,“看到这一样,你就会知道:当妹妹的不佩服自己的哥哥不行!我的直觉告诉我——应该把这个东西留下!现在,事实证明我的直觉果然没有错!”
小蝶拧紧了眉头,一脸怪异地问:“哥哥……为什么我闻到一股臭味?”
“它原来可是香喷喷、天下闻名。”小风讨好地冲赵兴一哈腰,“赵大叔,听小蝶刚才介绍说,您当过威远王府的厨师?我好像听说过:好的厨师只要闻一闻一道菜的边角料,都能知道配方——就算那些边角料已经腐败也无所谓。”
赵兴谦虚地点了点头,“好的厨师是应该做到这点。在下不才,这点本事也有一点点。”
小风快乐地咧嘴一笑,“太好了!既然这样,我这个萍州烧鸡的骨架,就托付给您了——您别客气。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去萍州吃烧鸡,既然我碰巧这么运气好,当然不能把大家遗忘。赵大叔,您多努力,早日研究出来烹调配方,让大家都有机会足不出户就尝到正宗的萍州烧鸡。”
“其实最想吃的人还是你……”小蝶一边戳穿他,一边挥袖子把那股变质的怪味扇走。
小风顾不上听她冷嘲热讽,拎出一串东西,“这是贯州最有名的十个口味的烧饼——阿牛哥,你原来是卖大饼的?送给你了。好好研究!就算有一天我妹妹的药店倒了,只要你有这些烧饼的配方,还是能在雍州过丰衣足食的生活。”
“呸!谁的药店要倒?!”小蝶哼了一声,“我的药店倒了,你吃谁喝谁?”
“哎——别说我占你的便宜!”小风提起了分量最大的一个口袋,“我可不是吃白饭的那种人。我自带了三大袋极品大米:恩州香玉米!请你吃一个月也没问题。”
和他夹缠不休已经让小蝶隐隐觉得乏力,她挥手叫过张氏,叮嘱道:“总算我哥买东西时还有一点辨别力。省着点吃,别浪费了。”
小风似乎介绍完了,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不无遗憾地说:“可惜的是,我到普州时,那里在闹‘黑鹰党’,全州实行宵禁,夜市也不开张了……”
“黑鹰党?!”
满屋的人虽然都忍不住惊呼起来,但都忍着压低了声音。
就像许多许多被时间湮没的传奇一样,“黑鹰党”借着那些它散落的蛛丝马迹而更有魅力。
传说,黑鹰党的老帮主叫雷九天,是个爽朗、豪迈的汉子。
传说,雷九天有两个俊逸潇洒、玉树临风的干儿子。一个是黑鹰党的清风使者——二十二岁就当上五帮七会总龙头的符朝宗;另一个是明月使者——侠盗“飞手”易天。
传说,雷九天的掩饰身份,是个隐居在关外深山老林中的员外。谁也想不到他的真实身份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黑鹰党”的头目——甚至他的儿子也不知道。
传说,雷老爷子这个宝贝独子,是个不会武功、不涉江湖的书呆子。
这个书呆子,在二十岁那年考中了状元,赴京任官去了。
就在那一年,雷九天被人暗杀。
黑鹰党内人人推选“清风使者”符朝宗来接任帮主,但他几番推辞,竟然坚持要雷九天的亲儿子来坐镇黑鹰党——他一生犯的错不多,这是最严重的一个。
那位雷大人很震惊——他做梦也没想过:在朝廷臭名昭著的黑鹰党,竟然是自己的老爹一手培养起来的;他做梦也没想到,平日言谈甚欢、好像出身名门的两个义兄,竟然都是江湖豪杰。
雷大人只问了清风明月二使者一个问题:“我当帮主,是不是你们都得听我的?”
——回答当然是肯定的。
于是,雷大人真的当上了帮主。
从那天开始,黑鹰党变了——它不再是叱诧江湖、引领绿林的豪杰之首,它成了朝廷下属的一支特别的军队,专门镇压绿林的骚乱……
“黑鹰”在江湖,成了叛徒的代名词。直到今天,哪帮哪派出了奸细,都会说:“窝里孵出黑鹰。”
传说,明月使者——就是那个让官府头痛的大盗易天——不愿意留在这样的黑鹰党。他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失去了踪迹。
后来,符朝宗在剿灭某个道教会门的时候,因一念之仁,放走了头目的家眷。于是,黑鹰党被朝廷扣上了“徇情枉法、暗邀人心,结交匪类、意图不轨”的帽子,赐他们的宅邸、土地被收了回去,赐他们的仆役倒是没有收回去——朝廷毕竟有点“良知”,附赠给他们不少陪葬的奴婢。
据说,被判凌迟的雷大人,在被割掉舌头以前,一直冲着同样在等待挨那三千刀的符朝宗大喊:“——是你害死我!是你害死我!”
按说凌迟、夷三族,应该让黑鹰党的草根也没留下,但最近偏偏又出了“黑鹰党”。
传说,这个新生的黑鹰党的领袖,是个豪迈的中年人,很有雷九天当年的气概。他自称叫作“易天”。
传说,他身边有个二十几岁、精明能干的年轻人。那就是符朝宗的儿子——他父亲去世时,他只有四岁。
不过也有人说:那个易天是假冒的,真正的易天隐居在关外,不愿过问江湖;也有人说:那个小符也是假冒的。真正的小符,被易天收养。为保护符家留下的血脉,易天决不会让他踏入江湖。还有人说,在南方蛮夷之地,见到了真正的易天——他已经完全像个普通的樵夫。他身边也没什么小符,只有一个女儿……
“多么令人回肠荡气的江湖传说!”
小风“啪”一声甩开折扇,一副悠然神往的样子。“我辈也在江湖,怎么没有参与这等豪情万丈的大事的机会。”
“呸呸呸!”小蝶喝了口茶水——他们已经进入饭后茶话时间。“哪儿有什么狗屁江湖?!都是骗人的鬼话!你记不记得我们的昆仑之行?按照江湖的传统理论,你还没到昆仑就该挂了,可是呢?没有!你还记不记得那个害我被赶出师门的曲光?他倒是个江湖人士。后来呢?……我还以为自己这一生可算完蛋了——竟然和万恶的江湖沾上边——但是他后来连个鬼影子也不见!看来江湖不过是一瞬的幻梦,只要一清醒,它就消散了。真不知道师父怎么那么怕江湖。”她换了口气,继续说:“这三年来,我走了这么多地方,按说也该见识到真正的江湖了,可是我见过的最能动拳脚的,不过是无赖少年;我见过的最火爆打斗,不过是几个饭馆的酒保殴打吃霸王饭的食客!”
她定了定神,斩钉截铁地下了结论:“根本没有什么江湖!都是编出来吓人的!”
这句话本该博得一笑,但厅堂上的这些人竟然没怎么笑——看来江湖果然是个和生活不沾边的话题,不能引起普通百姓的共鸣。
只有阿牛,似乎淡淡笑了一下,说:“不识庐山真面目……”
“阿牛哥,你装什么才子?你这样儿怎么看也不像!”小萼离阿牛的座位最近,咯咯笑着打岔:“什么鹿山马山的?你又没有去过。还是听小风哥多讲一些他的游历比较好玩。”
小风对自己在小女孩儿眼中的魅力形象极其满意,更加矫揉造作,略带深沉地说:“来到雍州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惊!雍州说书的艺人,竟然把我的名字挂在嘴边!而且他所说的那个‘周小风’,竟然也是个学医的!天下竟然有这等巧事——我决定,一定要拜访这个传闻中的名医。于是,命运的手把我带到了我旅途的终点。”
“还好你觉悟高。”小蝶插嘴,“还好你认识到这是旅途的终点。不然我还得费劲想个主意,让你放弃最后那两绝。”
小风的手轻轻搭在妹妹肩头,深情地咏叹:“小蝶,这几年苦了你!你看看你——十九岁,正是姑娘家含苞待放的季节,你却像个沥干了水分的土豆,皱皱巴巴、一点青春的气息都没有,整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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