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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合集 by:水飒飒-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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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同学 















我和黎达是同学,大学同学。 







大学四年,我混得浑浑噩噩,黎达却是奖学金、学生会,向来风光无限。 







转眼告别校园进入社会。毕业前个月,黎达便已内定成了百大营业部经理,西装革履上班两月不到,我嫌分开时间太长,不满哼了一声,便让他自动辞职乖乖回家做家务。可惜柴米油盐都需钱,没过两日,我便因为囊中羞涩,不得不买回报纸整日翻看招聘专栏。 







天不绝我,百大这几日正有一份酬金丰厚的外销工作,需要青年美男子们自动献身,站在门口——发传单。不用四处乱跑,十天便有一千,我得意拉了黎达双双前去面试,将一干考官迷得晕晕忽忽后竞争上岗。 







在百大门口一左一右站了两日,一壮年男子看着休闲装的黎达愣在原地。他说你经理不做却来发传单,个人喜好真是怪异。我站在一边等着看热闹,结果黎达只是嘿嘿一笑,便让万事随风。 







做完十日终有小成,黎达怀裹两千如数上交。我拿着居家度日的本钱在超市外转了两圈,最后还是狠下心买了一直很哈的任天堂 
      Nintendo…Game…Cube。 







看着我笑嘻嘻地抱着一千六的游戏回家,正在客厅看书的黎达愣了三分钟,清醒后头也不回走回房间,将门带上自个闭门思过去了。我又哼了一声以表不满,好歹我是为家里增添娱乐项目,这家伙真是小心眼儿。 







游戏时间过得飞快,直到肚子发出震天雷响我才记得大叫一声:黎达你去做晚饭。 







黎达终于慢吞吞地走出来,一声不吭挪进厨房准备好一桌饭菜,然后站在一旁看我吃得狼吞虎咽,突然冒出一句:我们分手吧。 







我说好啊,头也不抬。黎达身形晃了一晃,转身回到房间收拾东西。 







吃完饭后继续游戏之旅,终于打到BOSS一关,却听身后重重一声关门声。黎达走得干脆毫不留恋,可恶那一声门响,害我手心一抖枉送命一条。 







搞什么?!避瘟神?!我心里不爽甩掉手柄,冷手冷脚坐在地上,想起我和黎达第一次见面。 







当时那家伙穿着中山装站在主席台上,一脸严肃地对着操场上五千多名新生做新生代表发言,我抱着GameBoy藏在人群里,专心致志打着游戏。后来是身边女生说话才引起我的注意,她们说:这人真帅啊,听说是我们班的。 







于是我抬起头来,看到匆忙下台的一个背影。背挺得很直,真的很帅。 















还在追忆我不算美好的似水年华,身后的门咯啦一声突然打开。 







有人闯空门!我想也不想起身就要大喊救命,却被人从后扑上抱个满怀。熟悉的气息包裹我一声,不用回头也知道回来的是谁。 







被搂得没气我撇了撇嘴,恨恨骂了黎达一句你神经病!黎达不出声,僵持了半天才问了一句:你真想跟我分手? 







我说真的真的我骗你干什么? 







他手一紧沉下声来训了一句:别侮辱我145的智商! 







我再次强调:保证是真的我向来诚实可信童叟无欺…… 







是真的你哭什么?他袖子往我脸上一抹,送到我面前,这是什么?! 







鼻涕。我翻白眼。是鼻涕是鼻涕是鼻涕! 







真不老实。黎达叹出一口气,将我掰过来看着他。你是笨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什么?孙教授毕业前找你谈话叫你别耽误我前程你以为我不知道?考不考研是我自己的事何需你来担心。 







才是不…… 







我要插嘴却被黎达堵回去:你要赶我走也别用这种方法—— 







别看轻我的誓言,当初既然决定爱你一辈子我就没想过离开你。 







我听着听着心里感动,哇的就哭出了声。抱住他的腰就说黎达黎达我喜欢你,我不要跟你分手。 







结果那天晚上黎达跟我说了一夜话,害得我第二天眼睛肿得跟馒头似的,连站班也不能上。 















俩月以后,黎达在家房地产公司销售部又做了个经理,不过这回只要闲着他就回家陪我打游戏。 







绝不给你理由赶我走。他含情脉脉看着我,总惹得我鸡皮疙瘩起得一层一层的—— 







可还是喜欢得要死。 























####################################### 







完 











《圣地》 



我的手烂进石头里,绿色的霉长满全身。骨头断成一节一节,记得最开始的断裂是在四天前。左半边的脸应该已经腐化得差不多了,所以左眼的视力现在接近于零。牙床的感觉很怪异,下巴底下往里漏着风,肚子里整日都被空气灌得满满的。 







空气有些潮湿,而且白天的时候温度很高。这种环境下,肉体腐烂的速度超乎想象。我平静地想—— 







就算眼前这个人不出现,三天以后我也必定是要离开这个世界的。 







面前站着的是那个银白色的人。从头到脚都是。曾经听人提起过,越是纯粹的东西越高等,那么全身都是银白的魔物,应该是上了天界黑名单的大人物了。 







是个大人物呢。这么说来,我是何其幸运。这样的一个人物,现在站在我的身前。 







瑟尔法。 







瑟尔法是银白色魔物的名字。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是在一百年前。当时的他,杀了天界那头长了九个脑袋却依然愚蠢得要死的三圣光兽,于是天神怪罪,将他封印在了圣地哥本。被封印在圣地的魔物在魔族中是英雄般的存在,而我听到这个传说时,还只是一团黑漆漆的影子。 







一百年后的现在,银白色的瑟尔法站在我前方一米处,用一把银色的剑,指着我已经残破不堪的喉咙。 







剑是银色的,漂亮得不该沾染我身上的任何一块腐肉。剑把上镶着暗红的宝石,但红色太弱,眼睛里剩下的还是只有银白。全身都是银白的剑,我最开始见到它,是在五十年前。 







五十年前的剑尖指着别人的喉咙,跟我不一样,那是白皙高贵的公主的脖子。五十年前有个国家遭受魔物的侵害,作为守卫国家的代价,人类国王献出了自己的女儿——一个和恶魔的交易。 







人类与恶魔的交易,恶魔似乎从来没赢过。那是因为没赢过人类的恶魔都不够聪明。但银白色的魔物不一样。银白色的瑟尔法在公主爱上他的那刻吃掉了公主的心,然后利用异端教徒的力量,将人类王国变成了沙漠。黄色浩瀚无尽的沙漠和现在一样,从被征服开始,那里就只剩下永恒。 







剑尖因为主人的手而偏离方向。上身最后一件遮掩被轻松挑开。我不想往下看,因为胸腔中早已爬满了魔虫,我的心脏在里面缓慢地跳动,那接近枯萎的形状并不让人期待。 







刺进来还是解救我? 







肉体块烂完了,我需要一个新的躯壳,只是圣水在我身上还没有干去的迹象,我却已经连使用黑暗魔法的力气也没有了。一剑刺进我的心脏,正好可以了结一点一点消亡的痛苦。 







银白色的魔物有理由这么做。十年前我自不量力地抢了他的猎物,又先他一步爱上了天使拉斐尔。爱上拉斐尔是美好的事情,天空里只有轻软的白色羽毛在飘,我有的时候抬起头,可以看到银灰的瞳,在远处高空看着白色天使所在的方向。银灰的瞳很隐晦,那是我唯一知道银白色魔物爱情的方式。银灰色,是炽热的。 







瑟尔法有最高级的魔力。如果银白色的魔物愿意救我,我的身体也许可以在一天内全部复原。但是有条件——他不想说但我知道——银白色的魔物要的东西,他用银色的剑指着我溃烂的身体所想得到的东西,那样东西。可惜瑟尔法要的东西我不会给。自从三年前他将我丢进圣地哥本后,我就发誓永远不会将银白色魔物想要的任何东西给他。 







三年前圣地哥本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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