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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家里窝了两天,因为我知道我一出门那些猩猩就会来抓我,於是我装病(反正我病惯了)死活不去上学,打算熬到猩猩王出发为止。
他快要起行了吧?我直直瞪著铁嘴鸡闹钟,希望时间走快一点。只要猩猩王一走,我一定可以回复正常,不会闭上眼便见到他的脸,不会焦躁得心脏发疼,也不会手脚无力整天浑浑噩噩的。
唔唔,人有三急,先解决再算,快快快快……
「呜!」出师不利,才滚下床便见血光之灾。
我可怜的小脚趾啊!该死的哪个混蛋随地乱丢东西?罪无可恕……我眯著眼睛看清楚,誓要找出罪魁祸首。
咦?好像是我丢的……?
没有的事!那个猩猩王有够霸道,人都要走了,垃圾还留下来占地方。我使尽全力在躺了两日地板的蓝色本子上踩上两脚,以报小脚趾滴血之仇,然後大脚一抽,十恶不赦的本子再度直飞墙壁惨烈堕地,然而我的大脚趾也因此遭殃。
「呜……」十只脚趾头报销了两只,经过我的深思熟虑,君子报仇应该是动脑不动脚的,所以我很有风度地把本子拾起来,研究一下那个密码锁。
要我留他嘛,有何难?我就把他的罪证影印一百份寄给全世界的警察大哥,看他还出不出得了境。嘿,区区一只小锁儿拦得了我啊?也不想想凭他的动物智慧,有甚麽想法儿逃得出我的五指山?
密码是……四个数目字,以他那种程度的想像力,除了他的生日之外还有甚……甚麽?不对!?
算、算他有一点进步吧,不过要难倒我还差得远!我还有……还有……还有我的生日?
也好,试试无妨。
「卡嚓。」
真的打开了?可恶,要是被其他人先解开,岂不以为我是同谋?好哇,里面写满满的,就看你有多无恶不作。
随手翻开一页,第一行是:
「三月二十六日 晴天」
日记?
这麽想著,眼睛已经扫到下面。
「天气开始回暖了,今天恒恒剪了个新发型,比以前短了一点,但也很可爱,跟他的夏季校服很相衬。恒恒的脖子和手臂很细,和我走在一起好像很突兀,街上很多人都用奇怪的眼光看我们,不过不要紧,只要跟恒恒一起我都觉得很开心,其他人怎麽想不重要。真的好可爱……怎麽办?我睡不著,这个时间又不能打电话……」
笨蛋。
我明明是想閤上本子的,手一滑,却掀到前面几页。
「三日十八日 晴天
恒恒好像不太喜欢看电影,大半场都在睡觉,是为了迁就我吗?虽然很内疚,但一想到这一点我还是很感动。幸好後来我照恒恒的意思买了新衣服,他看来很满意,不知道能不能挽回一点分数?话说回来,恒恒替我选的衣服都很好看,他的品味真好。恒恒这麽可爱,我得努力一点改进自己的形象才行。」
看到这里,我的手忽然不受控制,不住的向前翻。
……
……
「三月五日 雨天
以前我很讨厌下雨,因为很不方便,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下雨的好。我不习惯带伞,被恒恒念了几句,但他还是让我跟他撑一把,两中慢步的感觉很浪漫,我舍不得跟他分开,不知不觉走过了几个车站才发现恒恒累得脸色发青,真是失败……下次我一定会多加注意,可是我还是很希望快点再下雨。」
……
……
「二月十五日 阴天
今天是星期天,我没有约恒恒,是因为我才跟他分开,这也是我昨晚没有写日记的原因。昨天是我人生里面的第一个情人节,我跟恒恒预约了酒店,买了蛋糕、香槟和花。在酒店的餐厅吃晚饭,虽然不习惯那麽安静,不过气氛真的很好,我觉得好像电影的场面。然後我们回到房间,原来我们送给对方的礼物一样是手表,好像交换戒指……我在乱写甚麽!总之,切了蛋糕开了香槟,也做了之後该做的,我还是感动到现在,每天都是情人节多好?」
……
……
「二月三日 晴天
很高兴第一次拍的大头贴是跟恒恒一起。其实以前也对这东西很好奇,不过一个大男人自个儿又没甚麽好拍的,提不起劲,现在我才明白大头贴的意义就是要两个人一起拍才行。那麽小的画面,就算我们脸贴著脸来拍也不会不自然。我可没有甚麽怀念头,只是看到我们亲密的模样印在相片上,恒恒还在上面写了I LOVE U,像是我们之间的证明似的,我该到处贴让我可以随时见到,还是不要浪费好好珍藏起来?真是左右为难……」
……
……
「一月二十七日 睛天
以前的生日因为觉得大幼稚便都没有特别庆祝,可是今年不同,恒恒很重视这一天,所以我也不能怠慢,而且能够有多一个特别的日子跟恒恒一起过也不错。蛋糕是恒恒亲手烤的,焦了一点,还是很好吃,大慨是包含了爱吧。我不相信生日愿望甚麽,但今天我很诚心地许了愿,希望下一年、下下一年、下下下一年……几多年都好,我的生日还可以跟恒恒一起渡过。」
……
……
「一月四日 晴天
寒假期,我却高兴不起来,如果可以我也不想来这鬼地方跟恒恒相隔两地。不过一整年见不到几次,要是新年也跑掉老妈老爸不太可能放过我。刚才跟恒恒通过电话,感觉好了一点,可是连乘飞机回去的一天算在内,还要捱过六天才能见到面,想到我就坐也不自在睡也不自在,快点让我回去吧!」
……
……
「十二月十九日 阴天
天气不是很好,害我心情更紧张了,直到这一分钟我还不敢相信今天我上过恒恒的家,还见到恒恒的妈妈和妹妹,最重要的是他们留我下来和他们一家人吃饭……恒恒是对我有甚麽暗示吗?一时兴奋过头我就向伯母表白了,当然我也不敢太直接,只是很婉转地问伯母可不可以跟恒恒一样叫她妈咪,伯母不但爽快地答应,还叫我多去他们家,一切都顺利得好像作梦。只是可能我又不自觉的作了甚麽失礼的事,回家时恒恒都不太说话,应该是在生气,我是不是该上一下礼仪课?」
「十二月十八日……」
「十二月十七日……」
「十二月十六日……」
「十二月十五日……」
……
……
一页一页的向前翻,每一天都是「我」。看不出那麽粗枝大叶的猩猩王竟是这样的纯情。
越看到前面,我越看得不真切,因为回忆已随著猩猩王的字一点一点的清晰起来,沥沥在目。最後我连瞄一眼也省掉,一下子翻到最前头。
「十一月十日 晴天」
第一页的日期,是我知道了张云这个人,为了逃避失恋创伤而到他家过夜的翌日。日期的下面只有大大的五个字:
「爱的初体验」
下面附加两个大红心。
那个家伙……看不出他原来纯情到变态的地步。白痴一个……
字化开了,我摸摸看,是湿的,我的眼泪吗?
我也是个笨蛋,为甚麽我笨得去计较猩猩的愚蠢?对他来说,为我做到那个地步已是他脑容量的极限吧?那种毫无意义的牺牲……蠢得要命、白痴的极致、低能的最高境界……
却是他最大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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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
「小陶,是我。」
『阿恒?甚麽事?』
「有没有空?我想见见你。」
『现在?』
「嗯。我有话想当面跟你说。」
『不能在电话里说?』
「我想当面说,拜托,给我一分钟就够了。」
『……』
「不行吗?」
『不是,好吧,我在我家门口等你。』
「谢谢你!」
『阿恒……』
「怎麽?」
『……还是没有了。我等你,你快点过来。』
掴上电话,心情放松了一点,但这只算是第一步而已,更难过的还在後头,一想到将要发生的事,我连踏出这房子的勇气也没有。
继续维持现状不好吗?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
当然好,只是我做不到。
抱一抱紧猩猩王的日记本,我还是下定了决心,深呼吸,我要挺起胸膛面对小陶,要是连我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决定,又会让小陶担心多一次了。
「阿恒,你要说的是……」
是我心里有愧?小陶的样子好像无精打采的……可是我不能退缩、不想退缩,咬一咬牙,我艰难地直视著小陶的眼睛,使劲把蓝色的本子递出去,「小陶,你看看这个!」
我知道传阅他人的日记不太道德,但有些话说不出口,便不得不找其他方法表达。反正猩猩王都习惯了这种委屈的角色,也不差这一次。小陶也不是爱揭别人私隐的人,揭了几页,大约看到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