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俩打完饭,我端着餐盘,跑到燃辉跟前,问:“同学,你这位子还有人吗?”
燃辉抬头看了一圈周围的空座,没出声。
吃饭的时候,我和小肠坐在一面,他坐在另一面。
我不停的找着话题,足球,明星,学生会。
燃辉那时就是这样,你要他说什么意见的时候,他也会说,但是通常就是那么几个字。
小肠应该是打第一面起就看不上他,我在那说,他在旁边撇着嘴。
个性不合,个性不合。
我感激小肠,他从没嫌弃我是个同性恋。
我有什么都和他说,吵架了,生气了,或是伤心了。
他不会给我什么建议,也不做什么评论,只是皱着眉头听。
有听的人就够了。
有知道的人,就够了。
有人知道我是真心喜欢他,就够了。
正想着,有人敲门。
“小江,吃点水果。”
我说着谢谢,接过果盘。
起早有害于身体健康。
我现在困的一点精神都没有。
这可能才算是我家,我不用睡前洗澡,干干净净的才能上谁睡觉的床,不用跑到谁家去讨人嫌。
卷起被子,裤子也没脱,绻在床上就睡了。
睡到下午,被爸拎起来吃的晚饭,然后接着睡。
睡觉真是好,什么都不用想。
在家挺尸了约有两三天。
人生真是美好。
不用花钱买东西,不用提前回去,就有热乎可口的饭菜吃,有干净床铺可以睡。
如果没有李姨,我或许真的以为这就是我家了。
尽管白雪公主的后妈形象早些年就在我心中根深蒂固,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李姨对我真的很好。
接近却不亲近,慈祥却不慈爱。
总是在提醒着我,该去外面找房子住了。
我厚着脸皮又呆了两三天,才去外面的公告栏上开始打听。
我的手机这几天总是安安静静的,若是按照这个程度发展下去,我可以到死都不到移动大厅交电话费。
也许我是朋友少,因为我时时刻刻在保持着一份做为同性恋人的小心。
我曾经以为,有他就够了。
今天起床的时候还是很早。
在能指望小肠的时候,我永远都起不了早,可是现在没有叫我起床的人时,我反到能够起早了,只是睡的不熟,在起床前的三四个小时,总是醒。
傍晚时出去找房子,找房子这件事,只要在单位附近的小区里四下看看有没有告示就好。
找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卖樱桃的大妈,在小区里和我一样没目的的乱转。
我一转身,就看到了她挎个篮子,在那慢慢的走,是那种小樱桃,快入秋了,应该是最后一批了。
没忍住,就买了几两。
然后就挎个白塑料袋,装着红鲜鲜的樱桃,满地的走。
路过一个公告栏的时候,看到黑色的大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记得大学的时候,我用毒品做过一个比喻。
小肠躺在他的白床单上,寝室就我俩,他举着本汽车杂志,骨折腮帮子在看。
我和燃辉发了几条短信,就直接奔到了小肠的床上。
我按住小肠,很严肃的说:“我想和你说件事……”
小肠放下书,就要爬起来,我又把他按住,我说:“你躺着听就好,你坐着我紧张。”
然后我说:“小肠,我喜欢了一个人……”
小肠的眼睛好像瞪的大了一点。
没等到他再说什么,我就接着说:“小肠,我喜欢上燃辉了……”
我说的时候,没看他,也不知道他是什么表情。
很长一块时间里,两个人都静下来了,好像应该有几分钟,好像有几个小时。
我说完就后悔了,我和小肠那时才认识一年,我没必要为了没前景的一件事把友情毁掉,我甚至还想,他要是嫌弃我是个同性恋,我就要求宿舍老师调寝。
小肠扯出一个比较不好看的笑,说:“恭喜你。”
有他这句话,我就放心了,可能他现在这么突然的时候很难接受,可总是能想通的。
毕竟,我俩这么铁。
小肠问:“喜欢到什么程度?”
“到什么程度……就想吸了毒的人,总得有毒品在身边……”
然后人回来齐了,大家关灯睡觉。
关灯的时候,我听到小肠很小声的反复念叨:“这样啊……这样啊……”
第 12 章
星期日的时候,小肠突然给我来了电话。
“谈谈吧”他说。
我俩约了在公园见,有很多小孩子玩的公园,我以前常去的公园。
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到了。
又是冷场,两人坐在长椅上,没说的。
无论过了多少年,我也不会应对这种情况。
冷的我都想走了的时候,小肠开了口:“最近怎么样?”
说的好像我俩百八十年没见一样,我答:“挺好。”
然后继续没话说。
我说:“小肠,前几天,我吃坏肚子了,心情不好,说的浑话,你别往心里去。”
说完后胆战心惊的等待裁决。
小肠说:“回来住吧。”
“嘎?”
“回来吧,我没生你的气。”
我组织着语言,准备回绝。
“回来吧,你爱养什么植物就养什么,爱几点睡就几点睡,我不找茬了。”
我一时默然,像不平等条约一样对我有利……
“回来吧,你知道的,你不在,屋子空的更厉害。”
都这么说了,我不回去就不像话了。
我看着别着脸的小肠,不知道什么促使他说出这么反常的话。
好长时间以后,我再坐回这个长椅的时候,看着我前面一群玩滑梯的小孩子。
眼泪就留下来了。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那不是反常的话。
那是小肠最独一无二的,世上最好听的,情话。
没有你,屋子空的慌。
于是,我又搬回去。
表面上看,我得提前急急忙忙的回家,做饭,洗衣,刷碗,周末不能睡到自然醒,早晨还要因为起不来而被数落。
其实我却自在了很多。
吃晚饭的时候,我把衬衣的扣解开了大半,光着个脚丫子,在桌子底下,晃啊晃。
轻松的很,小肠永远不会告诉我要检点。
我搬回去的第二天,他回来的特别早。
回来后没上楼,在楼下给我打了电话,我趿拉个拖鞋就奔到了楼下。
我俩去了菜市场,菜市场在晚饭前这个时段最热闹,讨价还价的声音,报斤数的声音,混着冲击所有人的耳朵。
买了一斤的西红柿,两斤黄瓜,两元的香菜和一斤多的牛肉。
小肠没怎么说话,看着我跑前跑后的忙乎,帮我拎了两个方便袋。
我回头问小肠:“我回家做牛肉柿子汤,你喝不。”
小肠笑着说:“好,别把我毒死了就成。”
我撇撇嘴,继续挑水果。
到家的时候,我俩满手都是袋子。
小肠还没换衣服,现在他穿的这件正式的很,我不好意思弄脏它,主动拿了大半。
因为小肠抱了一个十二斤西瓜,小肠把东西扔沙发的时候,就开始感叹:“懒人就是这点不好,好久不买东西,买的话,铁定就一大堆,抱上四楼都累半死。”
我拍拍小肠的肩膀:“年轻人,如果你放弃开车,跑步上班的话,现在肯定会轻松很多。”
小肠脱鞋说:“我正有这个打算,油价又涨了,我可以试着步行去上班。”
“那我怎么办?”我急了。
“生命在于运动,你可以也试着步行去上班。”小肠笑着说。
……
洗完手后我开始做汤。
高级点的菜,我只会做这个。还是第一次做给小肠吃。
费了老长时间做出来的东西,效果却一般。
天道酬勤,这句话,在有些时候,真的是糊弄人的。
不过汤的颜色十分好看,深红的是柿子,浅红的是牛肉。
但是因为牛肉很新鲜,西红柿很甜,这菜还是能吃。
小肠提眉:“这是给人吃的吗?”
我恼羞成怒,准备把那盆汤全倒他脸上。
最后小肠还是把那盆汤都喝了,可能是汤比较涨肚,我没见他吃几口饭。
小肠这人,就是讲究,这么难吃的菜,吃的这么干净。
我说:“小肠,是你给了我做第二次的决心。”
小肠苦着脸说:“别了。”
洗完手回来和我说:“原来我看别人形容菜,都是油而不腻。”
说完舀了锅里剩下点的汤说:“你这菜做的厉害,汤里面一点油星都看不到,吃起来却这么腻人,正好是人家的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