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夕阳接近地平线,天空被染成淡紫以及粉红的色调。
原本准备回家,半途,温迪突然改变了主意,绕道去了坎怕诺体育场。
不是比赛日,场内零零落落的,没有多少人。听说这是欧洲最大的体育场。环视四面看台,能够想像当这里坐满了人,齐声呐喊,队歌响彻云霄的样子。温迪就是看着这些听着这些长大的。
事实上,我很少来这样的体育场,虽然意大利是一个足球的国度,但是比起这种激情四溢的运动,我更加喜欢高尔夫,也是业余联盟里的高手。
“请问您是温迪·帕奎因先生吗?”
几个女孩在盯着他看了好久以后,怯生生地上前,“能不能给我们签个名?”
“好的。”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始终维持着微笑,一一满足了她们的要求。我在不远处看着,过去他一定是非常受球迷欢迎的。也许在我看来他还是一个小孩,但在女孩们看来却已经是一个俊朗的小伙子了。
“以前只要看到你踢球的样子,就觉得很兴奋很快乐。”
“对球迷也一直那么随和。”
“我们不喜欢现在的九号,他比不上你。”
“你真的不能再踢足球了吗?”
女孩们七嘴八舌地说着,当其中的某个脱口而出一个问题时,立刻知道失言了,顿时涨红了面孔,“很抱歉,我们不打搅您了。”拉着伙伴们快速地离开。
“你很受球迷喜爱啊。”我走到他的身畔,考虑应该怎么样开口。
“也许吧。”他低垂下眼睫,避开了我,眼睛里有模糊的东西一闪而过,“她们都很可爱。”他的视线往旁边一滑,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矫健地直接翻下栏杆,走到足球场地内。
夕阳的光芒在草坪上蔓延出一层淡黄,犹如高原的芒草,眺望着遥远的天空,在微风中摇曳。
从他用脚踩了踩草皮开始,他便绷紧了身体,皮肤下隐藏着一触即发的张力,这是他灵魂深处的本能,草屑和汗水的气息,可以让他如同一只野生的豹子,在瞬间进入了专注状态。
“第一次作为正选走上这里时,我既兴奋又紧张,周围的看台有无数的镁光灯在闪烁,还有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你能想象那样的感觉吗?就好像全身的血液在沸腾,有一股热气就快要从身体内涌出来。那一刻我多希望能一直一直在这里踢球,就算死在这儿都没有关系。”
“温迪。”
我喊他,可我比谁都要明白这时的他已经听不见我的声音,也看不见我了。
“好几年前我还是替补,上不了场,在训练时和队友们一起幻想,真正上场的那一天会是怎么样的。对了,我们还打赌谁会第一个上去。结果教练说我们偷懒,罚我们跑圈,大家一边跑一边笑,我记得我笑得差点喘不上气来。”
他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我想象得出来,那种轻微的恍惚,轻微的颤栗,眼神像得热病一般亮,这就是艾维塔所担心的,这个孩子是那样固执,又那样倔强。
“啊,就是这。”他蓦地往前走了几大步,弯下腰,用手指头传达怀念般摸着这块草皮,“前年比赛时在这儿摔断了牙,痛极了,教练希望换人,我没同意。幸好坚持下来了,后面的比赛我连进了三个球。赛后我太高兴了,都忘了去找掉落的牙齿。”
笑了一笑,他缓缓挺直背脊,“现在想起来,这些好像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小声叹息似地说着,越来越轻,语尾逐渐消失在空气里,“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无法踢球。”
啊,果然是这样的。
虽然尽力表现得如此平和,但还是有从此无法达成的梦想,不可能不感到痛苦。况且,他如此年轻,如此锐利,还不懂得什么是挫折,就这样和他的梦想告别,如何会甘心。
长久以来,温迪的脑子里面只有足球,过去是这样,将来应该也是这样,可是现在,已经毫无未来可言了。
是找不到自己立足的地方了吗?
“温迪,和我走好吗?”黄昏的风冷冷的,吹拂着我的脸,我向他伸出手。
他回过头,不再笑了,眼神在桔黄的光线里几乎是柔和的,神气有点哀伤。
“和我回维罗那。”
一个迷人的男孩,说起来话来活泼无限,沉静下来又有一种忧郁的气息。但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喜欢踢球的小孩子,我珍惜他那时候的表情。而现在,我也无法丢下不管。
“那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你会喜欢的。”
触摸着他的脸颊,将他垂落的黑发向后拢去,仿佛爱抚,又如同疼爱受伤的孩子。我不断重复着这个温柔的动作。
“乔什……”
他抬头看我,想说什么,又把话咽了回去。
我握住他的手,拉近彼此的距离,“温迪,温迪……”我喃喃念着他的名字,拂开刘海亲吻他冰冷的额头和发捎。他的头抵在我的左胸,那里涨满了一种不知名的情感。
如果需要思考的时间,我给你。如果需要思考的地方,我也给你。
只要你能够微笑,能够快乐,我的孩子……
5
黎明时分下起了小雨。
除了淅淅沥沥的雨声,还能清晰听见屋外的木棉断断续续坠地的声响。咚一下,接着又是一下,如果不是正埋头谱曲,我一定会被吸引到窗前观看。
玄关处传来咔吱一声响,打开门的声音。
是温迪回来了吧。
下雨的日子也想着要出门,说是去买两条街外的蛋糕店刚出炉的泡芙。
对甜食的执著已经到了令人困扰的程度,他却一点没有发胖的迹象。每次提到这个问题,他总是耸耸肩,口气里有几分小小的得意,硬说自己新陈代谢好,热量消耗得极快,那根本不算什么。
“乔什,我回来了。”他来敲琴房的门,一如既往,短促但响亮的三下,“你要不要休息一下,吃些点心?”
“好的,请进。”
这几天一直在下雨,没有阳光的天气使他的心情变得稍稍焦躁,缺乏耐心,倘若我不答应他,也许晚餐时他会唠叨上半小时。何况,我本来就不想拒绝他。
让温迪和我回维罗那不是一时的冲动,在尽力说服他的同时,我也有认真地反复思量,做好了和他人分享生活的准备。
或许,有时候是下意识在配合着他的脚步吧。虽然缓慢,但的确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正在为了某个人一点点调整过去的爱好和习惯。而温迪也并不是一个情绪化的人,坦白说,我非常希望他能再任性一点,偶尔的撒娇会令相处变得更加轻松和容易。
他推门走进来,几乎是悄无声息的。如同往常一样,他打着赤脚,被雨水弄得微微潮湿的裤管卷了几折,裸露出小腿。
“都是烟的味道。”
他的面孔皱成一团,小声抱怨。
我的右手侧有一个满是烟蒂的香烟缸,平日里不怎么喜欢沾染上烟草味,可一旦开始工作,就抽得特别凶,难怪让温迪觉得不习惯了。
他走到窗边,用力拉开落地窗,顿时,海的味道扑面而来。
一到雨天,无论在屋子的哪个角落,都能感受到空气中湿漉漉的咸味,远处的海潮声也仿佛近在耳畔,一波波拍打海湾的岩石,又一波波退去。
“这样就舒服多了。”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舒展开秀气的眼角,清清爽爽地笑着。
大概是在不经意间被他的表情鼓惑了,我搁下刚开头的曲谱,走到他的身畔和他一同向外眺望。
山坡下的车道无比寂寥,偶尔有一辆亮着雨灯的车子疾驶而过。
此起彼伏的教堂高出云表,下面是参差有致的中世纪街衢,一律是乳白色、淡黄色的墙壁,以及褐红色的屋顶。一年前,温迪刚来时还经常因为迷宫似的街景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此时此刻,古老的城市正在细雨中静静沈睡着。
骨瓷盘上堆满热乎乎的泡芙,浓郁的香气微微刺激鼻腔,我去厨房冲了两杯红茶。
看样子是无法继续工作了,我啜饮了一口飘散着白兰地味道的红茶,决定安心地享受下午茶时间。我也的确很想休息一会儿。
垂下视线,我揉了揉沉重的眉心,和温迪闲扯了一夜,到现在都还有些困倦。
昨日在香草广场吃过晚餐,和温迪商量着去看一场电影,藉以打发时间。
我早瞧准了阿尔莫多瓦的《对她说》,温迪则想找一部好莱坞的惊悚片。相持不下,于是各自退让一步,作了第三个选择,看刚上映的《魔戒》。
差不多三个小时的影片,温迪看得异常投入。从电影院出来,他还一直兴致勃勃地想要知道后面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