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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涅槃-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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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怎么是你这杂种?”弗朗西斯一见来者是布莱雷德,惊讶的脱口问出这么一句话,全然忘记片刻之前,他对好友的思悼。

“换马,快,疯子在断后掩护我带这俘虏先撤,他命令我们马上撤退,不用等他。”布莱雷德翻身下了马,扛起那肥胖的奥哈拉将军,把他放在正在吃草料的一匹战马鞍前,弗朗西斯帮着把奥哈拉将军用绳子反剪绑实,自己也郁郁地上了马,要撤退了,这没有什么可商讨的余地了。胡仁带队潜入,就是为了捉这个俘虏,现在后面一定有敌军骑兵在赶来,这时绝不能留下,否则断后的兄弟们的血就白流了。

在夜幕下,两位穿着迷彩服的士兵,骑在马上,鞍上横搁着俘虏,身后还牵着四匹马,他们转过身,向约克敦敬了一个军礼,然后披着星光,策马向前路奔去。

刮干净胡子,穿着上好亚麻布衬衣的胡仁,把最后一块牛扒沾了黑椒汁放进嘴里,他心里突然泛起来到这个时代以前,一部老电影里的台词:他们用金华火腿打我,用鱼翅刺我,逼我招供……

把红酒一饮而尽,胡仁满意地笑了起来,冲边上的康华利中将伸起大拇指说:“你的厨子很棒!等战争结束了,你把他送给我算了。”

伯爵优雅的笑了起来:“州长先生,如同费陀所说:不要去寻求你不需要的东西。也许你应该告诉一点我有兴趣的东西。”

胡仁摇了摇头,玩弄着手中的餐刀,对伯爵说:“我是因为一位绅士的承诺而放下手中的刀,并且我可以向你保证,那位被我邀请的先生,也会受到同样规格的款待,尽管我们没有你这里这么好的厨子,嘿,伯爵,你的脸色为什么这么难看?让我们保持彼此的风度好吗?”

“州长阁下,我想我不得不提醒你。”伯爵高傲的仰起头,用力的摸了一把唇上的胡须:“你是在近百把火枪……”

“不、不,仁慈的伯爵阁下,我的英语不是很好,但请容许我向你提出一个请求,然后再继续我们的谈话好吗?”胡仁用餐巾装模作样的擦了一下嘴说:“找两只猫和一个线球进来。”

大概基于伯爵的好奇,猫很快就被弄来,胡仁把线球抛出十码远,两只美丽的波斯猫便奔向那线团,胡仁稍离座向伯爵致意之后,只听两声破空劲风响起,康华利中将的卫兵已经将十几把短火枪对着胡仁。

胡仁坐在椅子上,望着他不到十码的伯爵,用手拈起一块水果沙拉抛进嘴里,向那两只猫的方向指了指,伯爵脸色变得青白,十码外,他的那两只可爱的宠物,头并列在线团边上,被一把餐刀和一把餐叉洞穿脑袋钉在那里,身子还在抽搐着。

“尊敬的伯爵阁下,我敢来这里,就不怕死亡。我已经完成了我的目标,请一位将军去赴宴。”胡仁似乎对这种效果很满意:“如果我不是相信一位绅士的诺言,按你我的距离,我想你的卫兵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发现你已去见上帝的时候,把我也送去见上帝。”

伯爵让卫兵放下枪,他也笑了起来,只有一瞬间,脸上又恢复了血色,胡仁的话虽然说得狠,但对于伯爵来讲,这却让他放下心来。因为胡仁在暗示,他并没有死志,只要没有死志,那么场面又回伯爵的控制之中,这时边上一个卫兵笑了起来:“嘿,州长,你是一位绅士,但是你手边已经没有刀叉了,我的枪口对着你,击锤已经扳开,你现在和那些奴隶船最下层的黑鬼没什么区别!”

“伯爵阁下,难道你就看着他污辱一位绅士吗?”胡仁继续吃着沙拉,老实说,他心里点底也没有,而他绝不想死,如果是在原来的时空,他早就把伯爵干掉了,但现在不同,他仍是一名战士,但他已不只是一名战士。

“那么州长。”伯爵面对这个妄人,一个没有死志的俘虏,还死要面子,实在让伯爵可气又可笑:“你和他决斗吧,好吗?不过请恕我不提供给你武器,毕竟我们的阵营目前是敌对的。”

这惹起房子里所有人的大笑,胡仁站了起来,对伯爵弯腰行礼说:“没有关系,我能有幸请你作为我的陪证人吗?因为我需要一名陪证人。”伯爵实在忍不住了,他大笑起来,他要瞧瞧这个妄人如何收场,他点了点头。

“那么,你的陪证人呢?你如果没有陪证人,我们就没法决斗了。”胡仁对那名卫兵说。

“我来!”

“嘿,我也作你的陪证人,约翰。”

……

伯爵和那名卫兵耳语,吩咐他不要打胡仁的头,只要打在餐桌上就好,他想瞧瞧胡仁会不会吓出尿来。

闹剧就这样开始,由伯爵抛起银币,落地时开始决斗,由一脸轻松的手持短火枪的卫兵约翰,对三步开外、坐在餐桌边上抱头作痛苦状的胡仁。

他在赌,也必须赌,如果屈服,那么被投入牢里,哪怕一个英军列兵也可以来羞辱他,折磨他,那么就算捱到陈宣来救他,估计连逃亡的力气也没有了。他赌伯爵只是要教训他,而不是要杀他,如果要杀他,又何必浪费一餐饭?毕竟一个州长的头衔,就算把他弄回伦敦献俘,也比较有面子。

当其他卫兵忠实地围在伯爵身前,银币从伯爵手上抛开,在灯光打着转向上到达一个最高点,然后闹腾着向下,“叮”,银币接触了地面。

胡仁飞出手边洁白的盘子;

火枪声如期的响了,水晶吊灯被打断挂索,慢慢坠了下来;

银币在地上没有马上停下,打了两个转仍在晃动。

把一个盘子扔中三步外一个人的手,有多难?任何一个家庭主妇,估计只要给她们两次尝试的机会,都可以毫不费力的做到。但要在银币落地的一瞬间,飞出盘子,保证在击锤上夹着的遂石打着火之前击中,却就要胆大心细、眼手协调了。

当伯爵还没来得及叫好时,胡仁已起身向前走了两步,还倒提着刚才坐着的胡桃木描金皮椅,他微笑着把椅子挥向正在惊诧为什么会打中吊灯的约翰,可怜的约翰只觉眼前一黑,他晃了晃睁开眼,见到的东西都有重影,嘴里满是腥咸的味道,作为伯爵的卫兵,他有过人的体格,但胡桃木也有着过人的坚硬,所以在受到第二下重击时,他终于一声不吭的倒了下去,接触地面以前,胡仁微笑着用力把椅子又向约翰的头上来了两下,然后把椅子放好坐下,十几把火枪这时已经顶着他的脑袋。

那个旋转的银币终于不甘心的停了下来。

胡仁对伯爵惊叫道:“嘿!伯爵阁下!那漂亮的水晶灯!”

伯爵回过头,那用四十个皮肤和绸缎一样的美貌的黑女奴换来的水晶灯,已叩击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碎裂声,伯爵长叹一声,重重的摸了一下脸,胡仁笑了起来,对他说:“作为我的陪证人,伯爵阁下,你难道不该祝贺我的胜利吗?”

“好吧,祝贺你,州长先生,你赢得了决斗的胜利。”伯爵作为一个贵族,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使他很快控制了自己的情绪:“但你知道,我今天的状况太差了,我想,州长先生,你应该想回寝室了,对吗?”

“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想和我的下属呆在一起。”

“很抱歉,他们和你一样都是勇敢的人,都以一个战士最好的方式逝去了。”

“那么,请让我和那两个小孩呆在一起吧。”

“你确定?”

在胡仁被卫兵带出去的时候,仍可以听到他在门外对伯爵的恭维:“你们的伯爵,他是一个天生的贵族,是一个优雅的绅士,如果换成是我,在损失了这么多士兵,天啊,还有那么漂亮的水晶灯,我一定不能克制自己的……”

康华利中将看着仆役打扫水晶灯的碎片,笑了起来,身边的军官愤懑地道:“这个黄皮肤的杂种,中将为什么不把他杀掉?”

“你不懂,这是个很不错的家伙。”伯爵端着咖啡浅尝,全然没有方才胡仁在场的那种不快,他对下属笑道:“我相信可以从他身上挖出很多东西,并且关键的是,他不是一个莽夫,但他毫无疑问是一个贵族,只要一个骄傲的贵族在这种情况下仍要求决斗,他带领的下属是我第一次见到反叛军里有制服的部队,尽管人很少,他一定在反叛军里很有地位,他一定知道很多东西,最起码他很有钱,就算问不出什么,我们可以榨出一笔不菲的赎金,……再说,奥哈拉将军还在他们手中,派出的十支小队,回来的七支都没有找到将军的下落。”

在湿冷的牢房里,手脚被包扎了绷布的上尉坐在椅子上,边怒斥着安德鲁和他的哥哥,边挥动拐棍打在他们身上,牢房里不时传来一阵童稚的惨叫声。这时牢房外面传来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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